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緩預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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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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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緩預案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為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二、應急策劃(一)工程概況鼎太風華三期住宅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區前海路片區,用地南臨鼎太風華2、二期住宅區,東臨鼎太風華一期和南山實驗學校,西臨港灣大道,北臨桂廟路,規劃設施完善,交通便利。三期項目綜合布置了一棟由地下室連體的E、F、G三座塔樓高層住宅,設有一層半地下室,地上部分為30至32層,本工程為一類住宅工程,結構形式為鋼筋混凝土框剪結構。鼎太風華三期住宅工程由鼎太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投資開發,施工圖由深圳市中深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和廣州榮柏生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合作設計,深圳市賽格監理有限公司負責監理,由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總承包施工。本工程建筑占地面積8546.46平方米,擬建3座高層住宅分別為E、F、G座,地下一層為車庫,E、G棟住宅地上層數為30層高度為92.973、米, F棟住宅地上層數為32層高度為96.12米,總建筑面積為48043.0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積為10469.82平方米。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和現場場地情況,以及建筑物的高度和規模,本項目擬使用兩臺塔吊,型號為Q6015,起重臂長度均為 分別為55米和50米,分別位于場地內F棟樓南側及G棟樓東面,兩塔相交公共部位達30米,塔頂離自然地面分別約為105m和110m,塔身截面尺寸為1.6m1.6m。(二)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4、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三) 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2、施工電梯操作失誤或失靈。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起重機械設備的嚴重損壞。4、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6、塔吊操作過程中相互碰撞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5、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1、 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根據本工程特點,在辯識、分析評價施工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有塔吊傾覆、塔吊碰撞等。在工地已采取機電管理、安全管理各種防范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要制定塔吊傾覆、碰撞的應急方案,具體如下:假設塔吊基礎坍塌時可能傾翻;假設塔吊的力矩限位失靈,塔吊司機違章作業嚴重超載吊裝,可能造成塔吊傾翻。2、 突發事件及風險預防措施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塔式、施工電梯起重機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6、求:a 、塔吊、施工電梯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施工電梯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b、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c、安裝塔吊、施工電梯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d、塔吊、施工電梯起重機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并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e、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7、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f、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并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兩臺及兩臺8、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于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調整相臨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回轉限位裝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應松開回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g、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9、,并履行簽字于續。 j、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遵照執行。k、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l、塔吊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法律法規要求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六十八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商務廣場塔機交叉作業管理細則。三、 應急準備 1、 機構與職責一旦發生塔吊、施工電梯傾翻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10、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組長: 姚永安副組長:丁桂榮成員:呂懷興、左岳群、胡勝軍、劉志清組長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及時發布現場信息。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組 長:葉平 副組長:周君躍 成員:萬木友、楊銀康、徐弟根、喻洪福、崔先斌 應急組織的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1)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3)指導設施的11、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通訊聯絡組職責: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12、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1)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2)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 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保衛組職責:1)保護受害人財產。2)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3)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4)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搶險搶修組職責:1)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13、并不斷加以改進。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組職責: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14、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應急物資主要有: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2)、 急救藥箱1個;3)、 手電 3個,塔吊、電工、經理各1個);4)、 對講機6部。 3、 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 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四、 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15、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1) 值班電話:26097247;項目部實行晝夜值班制度,項目部值班時間如下:7:316、020:30; 20:307:30(2)緊急情況發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3)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4)遇到緊急17、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五、塔吊、施工電梯傾翻、碰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接警與通知:如遇意外塔吊、施工電梯發生傾翻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用對講機向項目代經理匯報險情。項目代經理立即召集施工隊長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搶救、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2、 指揮與控制:3、 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陸文沖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 首先搶救組和經理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電線18、是否帶電;塔吊、施工電梯構件、其它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項目經理向公司總工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要的照明燈光; 搶險組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對傾翻變形塔吊、施工電梯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行。塔吊、施工電梯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和塔吊、施工電梯司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19、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4、 通訊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5、 警戒與治安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6、 人群疏散與安置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7、 公共關系項目部安質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安質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六、 現場恢復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七、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