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房屋建筑和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1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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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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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壩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目 錄1 總則1.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適用范圍1.4 工作原則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 應急指揮機構2.2 工作組及職責分工2.3 相關機構職責3 事故分級4 預警、預防4.1 預防工作4.2 應急預警演練4.3 預警及級別5 突發事件報告5.1 事故報告6 應急響應6.1 響應分級6.2 響應程序6.3 事故分析、鑒定與評估6.4 響應結束6.5 宣傳報道7 宣傳培訓和演練 7.1 宣傳7.2 培訓7.3 演練8 后期處置8.1 善后處理8.2 事故搶險調查與總結報告8.3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9 附則9.1 預案管理9.2、2 名詞術語的說明9.3 預案實施10 附件阿壩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1.1 編制目的做好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保3、持穩定。 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四川省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阿壩州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阿壩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3.2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質量安全事故。 村鎮工程項目建設以及拆除活動中發生的質量安全事故不執行該應急預案。1.4 工作原則1.4.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州政府4、統一領導下,由州城鄉建設住房局牽頭負責,各縣政府、州直有關部門根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全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四級響應機制。 1.4.2 相互協調、快速反應州城鄉建設住房局要與各縣政府、州直有關部門密切協作,保證建筑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方案。1.4.3 分工協作、屬地負責事發縣政府是處置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5、控制在最小范圍。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 應急指揮機構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州政府視情成立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州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長由分管副州長擔任(特殊情況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對口副秘書長和阿壩軍分區、州公安局、州國土資源局、州城鄉建設住房局、州安監局、州武警支隊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應急辦)、州發展改革委、州經信委、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環保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務局、州衛生局、州國資委、州質監局、州交警支隊、州消防支隊、州森警支隊負責同志組成。州指揮部職責:6、(1)全面組織指揮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2)適時批準應急預案的啟動,宣布進入和終止應急狀態;(3)負責統一調配搶險救援力量、物資、器材;2.2 工作組及職責分工事故發生后,視情成立州指揮部辦公室、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專家技術組、善后處置組、事故調查組、宣傳報道組等工作小組。州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城鄉建設住房局,由州城鄉建設住房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工作,貫徹執行州指揮部的決定和命令;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通知各有關單位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并按照州指揮部的要求,處理應急救援事務;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建筑施工企業、7、物業管理公司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備案,定期組織演練;按州指揮部要求,適時發布事故公告,對外公布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結果;處理州指揮部日常事務,承辦州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綜合協調組:由州政府辦公室(州政府應急辦)牽頭,州安監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經信委、州交通運輸局參與。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綜合協調;籌措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調配和運送交通工具、救援物資、搶險器材和設備;保障事故發生區域應急通訊、供電、供水。搶險救援組:由事發縣政府牽頭,阿壩軍分區、州武警支隊、州安監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經信委、州衛生局、州消防支隊等部門參與。負責緊急狀態下的人員搜救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8、大;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負責現場滅火、設備容器的安全處置等現場搶險作業。醫療救護組:由州衛生局牽頭,組織相關醫療機構參與。負責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制定醫療救援方案,負責在安全區域內設立現場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專家技術組:由州城鄉建設住房局牽頭,州經信委、州國土資源局、事故單位(業主)參與。負責迅速查明事故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判斷事故后果和可能發展的趨勢,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提出搶險救援建議方案報州指揮部。善后處置組:由事發縣政府牽頭,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民政局、州安監局及保險機構參與。負責核實傷亡人員數量、姓名、身份等;受災及疏散轉移人員的安置;遇難9、人員遺體處置,家屬接待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事宜。事故調查組:由州安監局牽頭,州檢察院、州公安局、州監察局、州質監局、事發縣政府等參與。負責事故調查取證,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宣傳報道組:由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牽頭,事發地縣政府及有關新聞單位參與。負責做好事故處置的宣傳報道、輿情引導和媒體服務工作。阿壩州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縣城鄉建設住房局應急預案以及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應急預案及相關現場應急方案等組成。2.3 相關機構職責 各縣城鄉建設住房局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的組建、職責應參照州城鄉建設住房局指揮部的組成、10、職責,結合本縣實際制定。 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各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城鄉建設住房局給予指導和督促。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現場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按照相關預案,結合現場實際,會同有關專家制定完善現場搶險、救援、保障、恢復等現場應急方案并有效地實施;及時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事故發展及應急救援情況;在同級州、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活動。 現場救援所涉及的消防、衛生、交通、治安等支援,由縣城鄉建設住房局報請縣政府組織協調。3 事故分級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將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11、級)、較大(級)、一般(級)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4 預警、預防12、4.1 預防工作州、縣城鄉建設住房局應當定期研究建筑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4.2 應急預警演練縣城鄉建設住房局應當定期部署和組織地區性的應急救援演練。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救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建筑施工項目部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4.3 預警及級別各縣城鄉建設住房局應當對各種突發事件進行研究分析,對可13、能造成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可能造成級事故時紅色預警,級事故時橙色預警,級事故時黃色預警,級事故時藍色預警。預警應當以可靠方式通知到相關應急機構及相關單位。5 突發事件報告5.1 事故報告5.1.1 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4)事態控制情況;(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及處理的有關事宜;(6)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快報要求的相關內容。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7)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14、筑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8)事故原因分析; (9)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1.2 報告程序(1)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或物業管理等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城鄉建設住房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事故所在地安監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州、縣城鄉建設住房局接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同級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15、報外,可直接報至州政府。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3)發生I、級質量安全事故,由州城鄉建設住房局報住房城鄉建設廳。5.1.3 報告時限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城鄉建設住房主管部門報告。城鄉建設住房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5.1.4 相關記錄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對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進行詳細記錄。6 應急響應6.1 響應分級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6.1.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級響應造成30人以上死亡(16、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超出省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6.1.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級響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重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超出州政府應急處置17、能力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跨市(州)級行政區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省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6.1.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級響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較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超出縣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跨縣級行政區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州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6.1.4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級響應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18、0萬元以下的一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縣級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6.2 響應程序6.2.1 級、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級、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州政府在上報省政府的同時,根據州城鄉建設住房局及州直有關部門的建議,啟動本級預案實施先期處置。在國務院(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省(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成立州指揮部,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和協調。州直有關部門立即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預案,協調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應急救援等工作,19、及時向州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情況,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州指揮部提出請求。事發地縣政府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照州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領導、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積極配合應急專業機構的現場處置。6.2.2 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州政府應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州指揮部,及時研究決定應急處置措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縣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對有關部門和縣政府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檢查;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州直有關部門立即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預案,協調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應急救援等工作;及時向州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情況;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20、向州指揮部提出請求。事發地縣政府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照州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領導、協調指揮本行政區域內有關部門開展突發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積極配合應急專業機構的現場處置。6.2.3 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政府按各縣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6.3 事故分析、鑒定與評估相關部門和專家技術組負責及時檢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提供建筑物損毀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并對事故造成的臨近建筑物結構安全進行鑒定、對周邊環境影響進行評估。6.4 響應結束結束條件: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死、傷人員全21、部得到救治和處理,無新的質量安全隱患出現。結束程序: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州政府或州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6.5 宣傳報道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布,由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負責管理與協調。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7 宣傳培訓與演練7.1 宣傳各級人民政府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宣傳預防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7.2 培訓按22、照分級負責原則,由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7.3 演練州、縣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定期開展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8 后期處置8.1 善后處理事發縣政府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8.2 事故搶險調查與總結報告 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8.2.2 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1)發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況;(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23、;(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4)處理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結論;(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8)各種必要的附件;(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的45-60天內完成,較大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在60天內完成并上報州城鄉建設住房局備案。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按照州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要求執行。8.3 表揚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處置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引發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24、貽誤工作的人員,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 附則9.1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州城鄉建設住房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9.2 名詞術語的說明8.2.1 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是指:(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2)擴建: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以擴充的建設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以及為取得25、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重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是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于改建項目。在改建的同時,擴大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或增加新效益的項目,一般稱為改擴建項目。9.3 預案實施本預案由州政府批準,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10 附件阿壩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附件阿壩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事故發生報告州政府通報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啟動預案、成立州指揮部報告縣政府開展先期處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專家技術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宣傳報到組醫療救援組響應結束后期處置事故調查善后處置搶救傷員險情監測警戒疏散消除危害技術鑒定勘驗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