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應急預案試行(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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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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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 總則1.1目的為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工作,確保科學、及時、高效、有序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預案。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查處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2、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質量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1.4工作機制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處置應當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屬地負責,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地方人民政府是處置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主體,承擔處置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地區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3、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2.1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根據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由分管廳長任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包括廳辦公室、建工處、城建處、房產處、村鎮處、法改處、省質監總站、省安監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局、省建設信息中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主要職責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建筑工程質量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的規定,擬定全省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制定省級應急救援預案,指導全省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全省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報告事故情況,指4、導、協調全省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下設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和專家工作組。(1)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質監總站,主任由省質監總站站長兼任,成員包括各成員單位指派人員。主要職責為:承辦應急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受理事故報告,區分事故等級,傳達省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指示,傳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指揮機構指令,聯絡行業各級應急機構和資源。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幫助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匯總報告事故情況等。(2)專5、家工作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立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專家庫,專家庫人員由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質量監督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當發生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時,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從專家庫中抽調人員組成專家工作組。主要職責為:參加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的要求參與事故調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和有關情況,為質量事故應急決策提供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2.2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工作制度及職責分工,建立應急組織體系。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情況,6、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縣(市、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指導工作。3 預警預防機制3.1預警工作準備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3.2應急演練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部署和組織地區性的應急救援演練,定期檢查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預案落實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督導建筑施工企業及建筑施工7、項目部根據演練情況以及建筑工程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3.3預警及級別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各種突發事件進行研究分析,對可能造成質量事故的,應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可能造成級(特別重大)質量事故時紅色預警,級(重大)質量事故時橙色預警,級(較大)質量事故時黃色預警,級(一般)質量事故時藍色預警。預警應當及時通知到相關應急機構及相關單位。3.4報告聯絡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辦或值班室負責接收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報告聯絡,并將信息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辦值班聯絡電話:0311-87902703(值班);08、311-87902199(傳真)。4 應急響應4.1事故報告4.1.1報告原則有關單位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或重大險情情況。4.1.2報告程序(1)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報告;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2)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般事故逐級上報至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9、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住房城鄉建設部。必要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由廳應急辦負責接收事故報告,省質監總站負責受理事故報告。接到一般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分管廳長。接到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及時上報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一般事故、較大事故發生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級上報事故情況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發生后,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在特別重大、重大事故或者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的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向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報告。4.1.3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10、工程各參建單位名稱等;(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3)事故的初步原因;(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6)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7)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執業資格,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8)事故原因分析;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4.2分級響應有關單位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按照事故的11、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級(響應分級標準見附錄)。實施、級響應行動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并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實施級響應行動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迅速啟動本預案,督促、指導事發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市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實施級響應行動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啟動相關預案實施救援,超出應急救援能力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4.3響應程序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4.3.1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12、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4.3.2接到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后,市級、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4.3.3接到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組織工作組趕赴現場,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由處長帶隊;發生死亡5人及以上事故,由分管廳長帶隊;發生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由廳長帶隊,協助當地政府13、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市配合、支援救援工作,組織專家指導現場處置和協助事故調查,及時向省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報告有關情況。4.4信息發布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4.5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5 應急終止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相應的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建筑工程質量14、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報告。5.2事故調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人民政府的要求,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5.2.2質量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有關規定。6 保障工作6.1宣傳教育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的常識,增強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6.2通信與信息保障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在應急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工作人員15、通信暢通。6.3應急支援與保障6.3.1人員力量保障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并加強建筑工程質量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2)專家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3)應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各級管理干部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命令、指示,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筑工程質量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的任務。6.3.2應急16、救援物資保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我省行政區域內的質量事故應急救援大型設備(吊車、裝載機、挖掘機、照明燈具等)以及消防鐵鍬、十字鎬、消防斧、撬杠、手持電動切割機等器材進行摸底檢查,登記造冊。必要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跨地區進行緊急調用。7 其它事項7.1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倒塌或者出現重大險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質量事故的應急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7.2本預案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17、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7.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8 附錄8.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8.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量事故應急處置內部工作流程圖8.3應急響應分級標準附錄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省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下達應急指令報告事故下達應急指令報告事故報告事故市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報告事故下達應急指令下達應急指令報告事故縣政府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下達應急指令報告事故報18、告事故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下達應急指令施工單位報告事故附錄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質量事故應急處置內部工作流程圖應急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匯報應急增援、擴大應急-級抽調專家技術支持啟動預案應急響應死亡3人及以上,處長帶隊;死亡5人及以上,分管廳長帶隊;死亡10人及以上,廳長帶隊。-級,報告事故-級,報告事故-級,下達指令-級,報告事故-級,報告事故廳應急辦值班電話:0311-87902703傳真:0311-87902199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專家工作組廳質量事故處置辦公室廳質量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省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級,業務指導技術支持-級,下達指令19、-級,報告事故-級,報告事故-級,下達指令-級,下達指令抽調人員,成立工作組其他成員單位省質監總站否事態控制是應急結束質量事故報告信息附錄3應急響應分級標準按照質量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級響應。出現下列情況啟動級響應: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出現下列情況啟動級響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出現下列情況啟動級響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級響應。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發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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