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專項規劃研究(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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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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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專項規劃研究冷紅郭恩章【摘要】以哈爾濱市為例,在借鑒國內外相關經驗的基礎上,針對現狀城市高層建筑分布及存在問題,對城市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規劃方法進行了探討。【關鍵詞】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規劃控制;城市環境;天際線;城市景觀高層建筑是適應社會需求,經濟發展和用地緊張的必然產物,高層建筑雖有著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等特點,但其在節約土地,提高使用效率,增加經濟效益,突出自身形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優勢,因此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許多大城市內高層建筑發展迅速,高層建筑的發展改變了城市的面貌和人們的生活方式,同時也由于其所處的位置,擁有的大規模體量和2、多樣的造型對城市景觀,城市環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隨著高層建筑在城市里數量的不斷增多,由于不合理的布局和控制不利,一些城市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如何處理好高層建筑與城市的關系也就變得相當重要。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規劃的目的是對城市內部高層建筑進行合理分布和有效地控制,以利于為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提供管理審批依據,從而達到改善城市空間環境,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資源,豐富城市景觀,更好地體現城市整體形象的目的。1 國內外高層建筑布局與規劃的相關經驗1.1 高層建筑布局方面由于高層建筑布局在城市建設中舉足輕重,極大地影響著城市的三維秩序以及城市的環境質量,因此國內外許多城市對此十分重視。綜合國內外高層建筑布局實踐3、來看,大致有三種類型,即在中心地區建高層,在周邊地區建高層以及高層與多層交錯布置。美國作為高層建筑的誕生地,是世界上高層建筑最多的國家,大多數美國城市的高層建筑都采取了中心集中式布局,如紐約、芝加哥、西雅圖等城市。這種情況是經濟發展和土地差效應的自然結果,城市中心也由于高層建筑顯著的群體景觀及高度效應而得以明確和強化。當城市中心區需要保持原來較為完整的面貌的情況下,有些城市采取一定的政策限制中心區新建建筑高度,而把高層建筑安排在城市的外圍。如法國的首都巴黎對高層建筑就采取遠離市區建設的方式,在城市西部的德方斯新區集中建設高層寫字樓、公寓、旅館等,使得高層建筑對城市景觀的影響減至最低。此外,還有4、許多大城市往往由于功能復雜、城市用地緊張、地價昂貴等原因,城市需要向高空豎向發展,建設多個高層族群,因而在整個城市內形成高層與多層交錯布局的局面。如上海、香港等。12 高層建筑規劃及管理方面在高層建筑規劃管理方面,國內外許多城市對此都比較重視。北美一些城市根據自身的需要制定了相應的規劃條例限制建筑高度以形成良好的城市形態,如早在1927年,美國的舊金山就已經建立起經過立法的高度控制體系,之后1980年代在總體城市設計中,又對高層建筑的分布、高度、體量及城市天際線進行相應的控制,確定“山形主導輪廓”的開發策略。我國一些城市也開始注意到高層建筑總體布局對城市發展的影響。香港對于住宅高度與建筑密度及5、容積率的關系制定了相關規定,在香港規劃署建筑物(規劃)規例中明確規定了位于不同地段的、從“不超過15米”到“61米以上”不同高度的住宅建筑物的準許最大基地建筑密度及最高容積率。北京市為保護以故宮為中心的古都歷史文貌,曾在1985年提出市區高度控制方案,提出在北京發展高層建筑的設想和模式。以故宮為中心,在舊城以內,嚴格控制建筑高度,新建建筑高度不超過45M,并規定原則上不宜建高層建筑的地區,制定了由中心至五環以外由低到高在到低的城市空間基本布局。成都市制定高層建筑規劃管理暫行規定,在城市一環路以內區域,從嚴控制新建高層建筑(含商住綜合樓)。嚴格限制在府南河、沙河兩側規劃街坊地段新建各類高層建筑,6、積極引導、鼓勵高層建筑項目向二環路以外區域,尤其是城市東部,南部新區拓展,同時對高層建筑地段容積率進行相應的控制。溫州市在中心城區整體城市設計中隊高層建筑布局進行規劃,結合溫州城市空間形態特征和山水環境的關系,提出了高層建筑布局控制引導的三個目標,并將中心城區分為四個區域,即允許建設高層建筑區,允許建設小高層建筑區,控制建設小高層建筑區和禁止建設小高層建筑區。2 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規劃編制的背景21 高層建筑分布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經過調研,截止到2002年年底,哈爾濱市市區內共有高層建筑560棟,主要為高層住宅、辦公樓、寫字樓、旅館以及金融機構等。現狀高層建筑在城市中總體上呈條帶式、族群7、式與散點結合的分布形式,即既有沿街、沿河形成的條帶式高層建筑,又有城市內部多幢高層建筑形成的族群,也有分散布局的單幢高層建筑。南崗區沿中山路、奮斗路、東直大街、馬家溝沿岸,道里區沿友誼路及尚志大街兩側,開發區內長江路沿線均為高層建筑分布較為集中的地區。通過對城市內部現有高層建筑情況的分析,可以看出:(1) 高層建筑數量增長較快,用地需求不斷上升。從1996年的268棟到2002年的560棟,高層建筑以平均每年近50棟的速度增長,而且高層建筑面積占市區新增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高層建筑中住宅數量的比例較大,占高層建筑總數的47%,如果包括以批待建的77棟高層住宅,比例將達到60%。(2)8、 高層建筑總體布局在部分區域集中,如道里區中央大街與尚志大街間,南崗區奮斗路至龍江街的東大直街沿線等,導致部分區域建筑密度過大,停車面積不足,缺少開放空間,而且造成城市中心區壓力過大,交通擁擠,環境質量下降。(3) 高層建筑對城市景觀影響較大,尤其是傳統風貌區周邊地段的高層建筑對城市空間景觀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如歷史文化悠久的中央大街兩側高層建筑的位置,博物館廣場、圣索菲亞廣場周圍一些高層建筑的建設,都破壞了街道及廣場原有的傳統風貌。此外,一些高層建筑體量控制不當,阻礙了視覺景觀走廊的通暢,一些高層建筑不顧周邊地區現狀隨意零星插建,一些高層建筑設計水平不高、缺少特色、標志性不強等都對城市景觀產9、生很大影響。(4) 作為北方寒地城市,許多高層住宅區內建筑過于密集,缺乏足夠的日照間距和住區綠化面積,住宅區內部形成令居民不適的風效應,極大地影響了外環境質量,形成部分所謂的“高尚住區”并未有“高檔”的居住環境質量的現象。2.2 現有規劃的局限性現有的哈爾濱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分區規劃中對高層建筑分布規劃基本未作涉及,僅在“城市空間景觀風貌”一章中有少量表述,因而在規劃管理和建筑審批過程中,無法為管理層提供相關的依據,而不同地段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涉及中雖有對于地塊內建筑高度的控制規定,但卻往往缺乏從整體城市的宏觀層面對建筑高度進行控制的考慮,而且城市內尚有一些未完成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地段。10、在當前城市經濟發展速度加快,高層建筑建設用地需求量不斷增大的情況下,迫切需要制定相關的規劃為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據,從而有效地對城市空間格局加以控制,并妥善解決好高層建筑布局與城市環境的關系。制定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規劃是當前建設生態城市的需要,是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更好地適應未來城市建設的需要。3 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規劃為了與高層建筑審批工作有效地結合,增加規劃的可操作性,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及控制規劃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放火規范GB 5004595中的相應規定,即將高層建筑適用范圍定為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11、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同時參考該規范中對于一、二類高層建筑的劃分,本次規劃確定兩類高層建筑,中高層建筑10-18層的普通住宅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50m的公共建筑;高層建筑19-36層的普通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50m小于100m的公共建筑。本次規劃還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將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定為多層建筑。在對高層建筑含義進行界定的基礎上,為了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本次規劃采取了宏觀布局與微觀控制結合的方法,即通過分析論證確定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布局規劃結構和總體分布,同時建立城12、市高度控制體系,對不同的建筑城市天際線提出相應的控制要求,以實現更為有效地規劃管理。規劃成果分為三部分,即,高層建筑總體布局,建筑高度分區控制和重要節點天際線控制。3.1 高層建筑總體布局3.1.1 規劃主要考慮因素在對哈爾濱市現有高層建筑分布進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主要考慮以下因素:(1) 現狀城市高度格局對城市已產生的影響;(2) 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對用地性質的要求;(3) 區段交通便利程度,控制交通便利程度較差地區高層建筑的發展;(4) 土地的區位價值,促進城區土地的合理使用;(5) 城市各主副中心區產生的聚集效應,強化副中心及次一級區中心的作用,減少主中心區壓力,使城市均衡發展;(613、) 城市生態建設的要求;(7) 歷史文化名城的特點,充分考慮城市傳統風貌的保護;(8) 城市景觀及天際輪廓線塑造;(9) 地形地勢、地址條件等自然要素的要求;(10) 微波通道的限制等。3.1.2 總體規劃結構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規劃形成沿街、沿江條帶式高層建筑分布區與簇群式高層建筑相對集聚區結合的高層建筑總體分布格局,塑造合理有序的城市豎向空間形態,原則上杜絕分散布局的單幢高層建筑。3.1.3 高層建筑總體分布格局(1) 條帶式高層建筑分布區沿街條帶式高層建筑分布區對于哈爾濱市已形成的經緯街紅軍路中山路,大直街學府路這兩條城市景觀風貌主軸線的條帶式高層建筑布局,通過增加綠地、廣場等開放空間以14、及停車場地的方法逐步對城市景觀和環境質量加以改善,適度發展中山路南段和學府路哈西地區高層建筑,對經緯街、紅軍街和大直街西大橋至龍江街段的發展進行嚴格控制。沿江條帶式高層建筑分布區規劃根據松花江沿岸的實際情況,在已有的沿江條帶式高層建筑布局的基礎上,結合愛建新城、群力新區,道外三馬地區及沿江區形成條帶式高層建筑分布區。需要注意對濱水去高層建筑高度進行控制,其建筑高度分布應向水邊跌落,創造富于變化且有層次的城市景觀。(2) 簇群式高層建筑相對集聚區結合現狀以形成的高層建筑相對集聚區,以及城市總體規劃中關于一個主中心和四個副中心去的規劃結構,在全市范圍內形成10個高層簇群,并考慮到功能、規模、重要程15、度等因素,確定兩個級別的高層簇群:一級簇群群力新區高層簇群,公路大橋周邊及愛建新城高層簇群,南崗經濟技術開發區以昆侖商場為代表的高層簇群,道里中央大街及尚志大街高層簇群,南崗以華融飯店為代表的秋林周邊高層簇群。其中,結合群力新區的建設,在區內結合詳細規劃的編制選擇區位條件優越的地段建設城市中的最高層建筑,作為城市新的地標性建筑。對于后三個簇群,考慮到交通條件和環境質量因素,規劃對其進一步發展進行嚴格控制。二族簇群發展規模小于一級簇群,包括:動力哈平公路與和興路和大慶路交匯地區高層簇群、南崗會展體育中心周邊高層簇群、道里埃德蒙頓路高層簇群、東直路高層簇群以及松北中心區高層簇群。3.2 建筑高度分16、區控制 高度控制體系根據城市規劃管理的需要,在考慮到相關制約因素的基礎上,按照對市區內建筑高度的總體控制要求和控制力度,本次規劃確定了包含五個層次的高度控制體系,即建筑高度絕對控制區、控制高層發展區、多層建筑發展區、可建設中高層建筑區和可建設高層建筑區(彩圖3、彩圖4)。由于超高層建筑對于城市交通、空間環境和基礎設施配置方面的影響較大,從哈爾濱市的實際情況出發,考慮到社會需求、經濟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規劃中不設超高層建筑區。(1)建筑高度絕對控制區根據哈爾濱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所確定的歷史風貌區保護范圍,考慮到周邊地區高層建筑對保護區的影響,設立建筑高度絕對控制區。其范圍包括歷史風貌保護區17、,對歷史風貌保護區范圍內建筑高度按歷史保護規劃相關規定控制,對保護區外、控制區內的其他建筑,最大限高為24m。(2)控制高層發展區在道里,南崗中心城區原有高層建筑密度大、交通條件欠佳的地區,以及道外舊城人口密集的地區設立控制現狀高層發展區。此區宜建設多次建筑,并通過增加綠地、廣場等開放空間以及停車場地的方法逐步對城市景觀及環境質量加以改善,原則上不允許建設高層建筑,即高度為24m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層數10層以上(含10層)的住宅建筑。如確需建設,需對項目建設對空間環境、城市交通、城市景觀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詳細論證。(3)多層建筑發展區在規劃建設區域內設定的可建設高層建筑區、可建設中高層建筑18、區、建筑高度絕對控制區以及控制高層發展區以外,布置多層建筑發展區,控制高層建筑發展。此區宜建設多層建筑,但在新開發的居住小區,經規劃部門嚴格審批和專家論證,允許建設總建筑面積不超過開發住宅建筑總面積30%的10-12層住宅建筑。(4)可建設中高層建筑區可建設中高層建筑區設置時主要考慮根據總體規劃及分區規劃,該區域作為城市次一級的區中心,區域周邊交通條件較為便利,有軌道交通、主干道或次干道通過,具有較好的土地區位效應。區域內部中高層建筑的建設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觀,并且區域遠離城市傳統風貌保護區。在可建設中高層建筑區允許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分區規劃所規定的性質建設最大限高為50m的建筑。(5)可19、建設高層建筑區可建設高層建筑區設置時主要考慮根據總體規劃及分區規劃,該區域作為城市新發展的副中心,區域周邊交通條件便利,有城市快速路、軌道交通以及主干道通過,具有良好的土地區位效應。區域內部高層建筑的建設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觀,并且區域遠離城市傳統風貌保護區。在可建設高層建筑區允許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及分區規劃所規定的性質建設最大限高為100m的高層建筑。3.2.2高層分區控制圖則規劃除了提出城市高層建筑總體布局和建筑高度分區以外,重要的是引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方法,將城市設計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相結合,依據制訂的高度控制體系,在考慮到行政管轄、道路及天然地形分隔等因素的基礎上,將市區按照建筑高度絕對20、控制區、控制高層發展區、多層建筑發展區、可建設中高層建筑區以及可建設高層建筑區進行劃分。除多層建筑發展區外,共分為40個控制分區,根據各分區的具體情況制訂相應的控制圖則。地塊分區圖則制訂時主要從北方寒地城市環境質量、城市景觀以及歷史保護等方面加以考慮,包括:(1)通過控制高層及中高層建筑基地內建筑密度和綠地率來限制一些高層建筑建設中裙房面積過大、缺少綠地及停車場地等公共空間的做法。(2)通過控制高層建筑風格、體量及體形來引導高層建筑建設更好地塑造北方寒地城市景觀;(3)通過控制高層建筑及中高層建筑的合理定位來減少由于高層建筑建設對北方寒地城市綠地、廣場等開放空間以及河流沿岸產生的消極影響;(421、)通過控制高層建筑的高度等對城市歷史風貌區加以保護。圖則內容包括地塊用地性質(根據已有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最大建筑限高、建筑風格、建筑體量控制,建筑密度和綠地率要求(均指對高層建筑而言),以及其它關于高層建筑定位、與河流及開放空間關系等的控制引導(彩圖5、彩圖6)。3.3 城市天際線控制哈爾濱市位于松花江沖積平原地區,南崗中心區地勢較高,位于自然陡坎之上。中心城區北側有松花江,區內有馬家溝、何家溝蜿蜒流過,因而沿江、沿河及中心區天際線成為城市輪廓線的代表。規劃在城市高層建筑分布和高度分區基礎上,充分利用天然水體和自然地勢等景觀資源,結合城市用地性質,創造動人的、充滿韻律的城市天際線景觀22、,并對城市一些重要地段的天際線形態做了進一步調整和控制,以豐富城市形象,形成有城市自身特色的空間輪廓。3.3.1 沿江天際線松花江南岸在原有道里中央大街及尚志大街高層簇群的基礎上,突出公路大橋周邊和愛建新城、群力新區高層簇群形象。道外地區結合舊城改造,在規劃的道外三馬地區及沿江地段,增加高層建筑,減少現有高層建筑的孤立感,完善沿江天際線,整體上形成新的有特色的城市標志性建筑群。對濱水區高層建筑高度進行控制,形成富有變化且有層次的城市景觀(圖1)。松花江北岸充分認識跨江發展的戰略意義和松北的戰略價值,把松北視為哈爾濱城市發展的一個整體性的戰略資源,近中期必須對松花江北岸濱水地區進行嚴格控制和保護23、,留作遠景大規模開發使用。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在松北新區發展中高層行政辦公和商業建筑,形成新的有特色的城市標志性建筑群,初步形成在局部地區有一定起伏變化的江北天際線。對濱水區高層建筑高度進行控制,由水面向北岸建筑物逐漸升高,形成梯級控制層次(圖2)。松花江沿岸一般禁止建設面寬超過40m的高層建筑,避免影響景觀視廊的通透性。3.3.2 沿河天際線根據哈爾濱市城市總體規劃,馬家溝將作為一條城市生態廊道來建設,因此,需根據哈爾濱建設生態園林城市的要求,對其沿岸建筑高度進行控制。馬家溝沿岸由于大成街至海城街之間的區段高層住宅實際已成組成群,因此該區域事實上已成為馬家溝沿岸天際線的視覺中心。新的濱河區規劃24、應對沿河建筑高度進行控制,空間布局上由水面向岸上一側方向形成梯級層次。在保持已規劃濱水綠帶寬度的基礎上,河畔新建高層建筑應滿足建筑高度與河邊間距1:1的比例關系,以保證良好的城市景觀。規定馬家溝沿岸禁止建設面寬超過40m的高層建筑,避免影響景觀視廊的通透性。3.3.3 重點地段天際線主要對重點地段根據不同情況對天際線進行調整和控制,包括重要的廣場如省政府廣場、省委廣場、博物館廣場、道里中央廣場、會展體育中心、太平橋廣場以及中山路北段等,并提出相應的控制導則。4 結語城市高層建筑與城市之間相互影響是不可低估的,城市高層建筑分布與控制專項規劃需要考慮自然環境、區位效應、建設需求、道路交通、城市景觀、歷史保護、城市生態等諸多因素,因而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作。當前,針對城市高層建筑分布和控制規劃所進行的專項研究在國內的實例還很少,實踐經驗剛剛開始積累,哈爾濱市高層建筑分布和控制專項規劃只是一次探索和嘗試,對于此類課題的研究,還需在以后的實踐中進一步發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