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塵綜合治理及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計劃(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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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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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經濟開發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部揚塵治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018年7月經開市政建設工程揚塵治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為了規范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有效預防環境事件的發生,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保障環境安全,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方案。一、組織機構1、建立揚塵治理及安全文明施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人員組成如下圖:組長 楊軍副組長楊思亞組員黎俊杰、廖勇、左兵傳、張云輝、李東俊各個施工班組2、崗位職責組長崗位職責:組長為本項目防2、塵、降塵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總負責人,負責制定各項目標,審批實施專項方案,審查組織機構的建立健全情況,總體控制施工現場施工的情況。副組長崗位職責:副組長為本項目防塵、降塵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各項目標,審批實施專項方案,建立管理組織機構,主持領導小組例會。組員崗位職責:負責本單位防塵、降塵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經小組批準的施工方案實施。各施工班組崗位職責:負責防塵、降塵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實施,組織對工人進行綠色施工方面的培訓,在技術、安全交底中明確防塵、降塵的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方案要求實行,并按要求保留相關記錄。二、揚塵治理控制1、土方工程項目必須配備霧炮機作3、業(一臺鉤機或挖機至少配備一臺霧炮機);現場做到“一硬四有”(即硬化出入口道路,設置船型清洗池、截水溝、車輛清洗平臺和污水沉淀池,并配備車輛高壓沖洗設施和保潔人員)、“六必須六不準”(即必須濕法作業、必須打圍作業、必須硬化場地、必須設置沖洗設施設備、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場地、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運渣車輛超載、不準高空拋灑建筑物廢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和“六個100%”(即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2、對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建4、材或物料實施堆放、裝卸、運輸的,應采取遮蓋、封閉等防揚塵措施。工地實施建筑垃圾裝運時,運輸車輛裝載高度禁止超過車輛箱體上沿口,裝載后應閉平箱蓋外運。禁止運輸車輛未經沖洗,車輛帶泥、掛泥駛出工地。3、工地內留用的渣土、場地內的裸土,應采取播撒草籽簡易綠化、覆罩防塵紗網或新型固封工藝等措施。工地內留用的渣土堆放高度禁止超過圍擋或施工路欄高度。4、清掃門前責任區或工地內場地時,應在實施機械噴灑或人工灑水后進行清掃。5、施工工地對易揚塵性建材實施加工作業時,應在有防泄塵性的房室內實施。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對道路施工現場配裝切割加工的,應采取有效防揚塵措施。6、房屋修繕工程應配置封閉的建筑垃圾5、輸送管筒,筒管口應連接防泄塵的垃圾儲存箱,各樓層建筑垃圾應通過管筒或集中裝入箱筒封閉清運。禁止各類工地高空拋撒建筑垃圾和高空抖塵。7、施工工程實施磚砼類建(構)筑物建造、裝飾作業、鋪設混凝土、水泥道路等作業,應盡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預拌砂漿。8、施工工地禁止使用無控塵措施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鋸刨等機械設備。9、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應集中定點存放,對在當日內不能清運的,應采取遮蓋、灑水、圍擋和紗網覆蓋等防塵措施。10、施工現場嚴禁排放有毒煙塵和氣體,不得在施工現場洗石灰,熬瀝青。11、凡按規定應搭設的各類腳手架或外露性臨邊安全防護構架的,其外立面應使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或淺綠色不透塵網布。密目式安全6、網或不透塵網布,其質量應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12、使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或淺綠色不透塵網布作封閉的,應做到嚴密、牢固、平整、美觀,其封閉高度應高出作業面1.5米。13、施工單位負責對綠色密目式安全網或淺綠色不透塵網布進行檢查、清洗和維修,保持其整潔、無破損、無掉角。14、嚴禁使用彩條布作為施工工程外立面圍網。三、安全文明施工控制1、使用圍擋的施工工地,應設置出入門,并應采用平移或向內開啟式方式。施工工地應設置2個出入門。2、出入門內側應設置門衛室,工作人員憑工作卡出入,門頭設置企業標志。3、出入門應保持清潔、無銹痕、無破損和開啟無障礙,其外側應當書寫施工單位名稱,并可同時繪畫企業標識或標志。4、7、施工現場邊界應設置高度2.5米的圍擋并實行封閉。圍擋應采用金屬板材、磚墻等耐火性硬質材料。圍擋設置應挺直、整齊劃一、清潔美觀和無破損。施工中確需擴大施工邊界的,應經批準后,在擴大施工的邊界事先搭設圍擋封閉,再撤除原圍擋封閉。工程未完工前嚴禁撤除圍擋封閉。圍擋必須設有“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5、圍擋外側5米范圍內應保持清潔。圍擋內側1米范圍內禁止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禁止將圍擋用作擋土墻或其他設施設備的支撐。6、圍擋公益性廣告設置面積不小于圍擋外立面總面積的50%。7、施工現場應按照平面布8、置圖設置各類區域。各類建材應按規定設置標牌,實施分類堆放,成線、成塊、成堆,整齊有序,穩定牢固。8、施工現場、加工區和生活區的道路及場地應作硬化處理。用作車輛通行的道路應采用混凝土鋪設,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9、所有出入門內側應設置車輛沖洗設備或水槽。10、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11、施工現場車輛和人員通行道路兩側、深基坑工程作業面沿邊,應采用金屬型材設置防護圍欄,并涂刷警示漆。12、施工現場應有嚴格的消防制度,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及防火制度牌。13、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有滿足要求的消防水源,保持防火疏散通道暢通。14、基坑及周邊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樁基施工應有可靠的通風措9、施。15、基坑邊(口)應設置護欄,不得堆放土石、料具及其它堅硬物體。16、挖孔樁孔口和頂管工作井口要設有不低于0.8m高的防護欄桿,并設置高出地面30cm的井圈,孔(井)內設置防砸板,作業人員要戴好安全帽,井下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停工后孔(井)口必須加蓋封閉嚴密。17、凡作業面2米高度的,應搭設和使用施工腳手架。18、建筑工程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施工現場安全立網及其它安全網搭設必須符合規定。防護欄,安全門和踢腳板及其他用于防護的桿件必須刷上紅、白相間的警示色標。19、作業層外挑型、提升式錨固型、懸掛型腳手架的最底層應選用不漏塵的板材鋪設,禁止鋪設漏塵板材。20、腳手架基礎必須10、夯實平整,排水良好。搭設時必須設置墊木、鋼底座和縱橫向掃地桿。21、架體與建筑物應按規定拉結,拉結應牢固可靠。拉結點應設明顯標志。22、必須沿腳手架高度連續設置剪刀撐,腳手架高度在24m以下的,各組剪刀撐間距不大于15m;腳手架高度超過24m的,剪刀撐必須沿長度連續設置。23、操作層腳手板必須滿鋪,固定牢固,嚴禁有探頭跳板,材質應符合要求;操作層按規定應設置防護欄桿,并應設置18cm高的擋腳板。24、架體內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m,設層間安全平網。底層處設首層安全平網。操作層下設隨層安全平網。安全平網應架設牢固,封閉嚴密。25、內立桿與建筑物距離大于15cm時必須進行封閉。26、所有人員進入11、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符合標準的安全帽。27、在建工程建筑物的外側,必須采用規格、材質符合標準的密目式安全網按相關規定進行封閉,經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28、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按相關規定進行驗收、使用,安全帶必須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29、樓梯口必須設置防護欄桿;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防護門并宜采用定型、標準、工具化產品;通道口必須搭設防護棚;預留洞口根據具體情況必須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擋安全網、裝柵門等措施。臨邊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30、辦公(生活)區及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并保持疏通便利、排水暢通,確保場地無積水。31、設置圍擋的工地(修繕工程除外),應在出入門口內側,離門口12、沿線0.3米處應設置橫向型通長排水槽一條、長8米且平行間距4米的縱向型排水槽兩條;排水槽應與工地內排水系統連接。車輛沖洗排水槽設置應符合寬0.3米、深0.3米,其表面應當用商品預拌砂漿抹平壓光,槽口應加蓋強承載力金屬網板。32、設置圍擋的工地,應設置具有三級沉淀功能的沉淀池。沉淀池中,第一級污水進入池的容量應占總容量的30%,第二級沉淀過濾池的容量應占總容量的20%,第三級清水循環利用(或清水排放)池的容量應占總容量的50%。隔離壁上溢水口和第三級清水排放口的溢水線高度應取值于排水管槽中心線的相等高度(第二級或第三級使用水泵的除外),清水排放口設置排水管應與市政污水管相連接。33、嚴禁將泥漿或13、泥漿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網和河道。3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中,對涉及外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防護、電動施工機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用電安全,應做專項方案,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操作規程。3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的要求。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規范要求。36、應制定電器線路及設備用電的安裝、巡檢、維修、定期測試的制度,落實責任人。37、防雷接地點、保護接零的接地點及重復接地點應作明顯標識。38、配電箱、開關箱及其電器配件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完好可靠。39、配電箱、開關箱應標明編號、分路標14、記、用途。配電箱的各控制回路應標明所控制的設備名稱。保護接零和工作接零的端子應分隔設置,并作明顯標識。箱門應完好并配有門鎖,由專人負責管理。40、架空線路敷設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敷設應符合要求。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敷設應符合要求。架空線路和室內配線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41、對電工、電動機具的操作工和焊工應按規定配置防護用品,對操作工人應進行用電安全教育。42、搭建辦公(生活)區臨時用房的,應使用磚墻房或定型輕鋼材質活動房。臨時用房應滿足牢固、美觀、保溫、防火、通風、疏散等要求。搭設單層臨時用房,其檐口高度應2.8米,嚴禁搭設四層及以上活動房。43、工地內設置辦公(生活)區的,應15、用圍擋與施工作業區作明顯分隔。44、宿舍內嚴禁設置通鋪和使用各類電加熱器。嚴禁在建筑物內地下室安排人員住宿、辦公。嚴禁非本工地工作人員在施工工地內的宿舍住宿。 45、施工單位開設食堂的,應依法申辦“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應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并嚴格遵守食品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采購或供應過期、變質食品。施工單位采用外賣供餐的,應經與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并注明外送資格的單位簽訂合同后,實施餐飲服務。46、食堂應設置隔油池,隔油池內應分隔成三倉,并與市政污水管道連接,隔油池蓋板宜用鋼板制作。47、廁所應安裝節能型沖水設備,并保證水量供應。蹲位之間應設置高度1.2米隔墻。便池應采用面磚等材16、料飾面,飾面高度1.5米。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定期噴灑藥物消毒,防止蚊蠅孳生。48、辦公(生活)區設置廁所的,應同步設置符合專項標準的化糞池,廁所排污管道應連接化糞池,并按規定委托相關環衛單位定時清理化糞池。嚴禁將廁所沖洗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河道或土坑內。49、禁止在人行道上堆放施工用設備、工具或材料。50、占路施工工程,應按規定在施工路段的兩端點或路段的交叉路口,設置車輛禁行或限速標志、車輛導流標志、行人導流標志。51、警示標志應在不妨礙行人和車輛通行的醒目處設置。在每個占路施工路段兩端的圍擋或施工路欄端點上,施工單位應安置夜間通行警示燈和具有夜間反光功能的警示設施,確保行17、人和車輛通行安全。52、占路搭設防護棚架、防護架或腳手架的,施工單位應在其搭設物的兩端,以及行人和車輛通道醒目處安置或敷貼通行、防火警示標志。53、施工單位應每天對各類標志和設施進行檢查、清潔和維護。54、未經審批或備案的,各施工工地禁止夜間施工。55、夜間施工嚴禁進行捶打、敲擊和鋸割等易產生高噪聲的作業,對確需使用易產生噪聲的機具應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56、對建(構)筑物外表面實施涂刷作業,在作業區域下方有綠化、或市民健身器材及其它公共設施的,應采取有效遮蓋措施,及時清除飛濺或墜落的涂刷材料,確保其不遭到污損。57、對建(構)筑物外表面實施清洗作業的,禁止使用導致損害綠化、公共設施及建筑物外表板材和構件的強腐蝕性清洗液體。58、止食堂燃用散煤、型煤、焦碳、木料以及其它非清潔能源。5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形成的廢油、油污廢棄物應按規定清理、收集、處置。60、施工現場產生的危險廢棄物應按規定清理、收集、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