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與專家論證辦法濟鐵建發(fā)201046號(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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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濟南鐵路局文件濟鐵建發(fā)201046號關于印發(fā)濟南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與專家論證(暫行)辦法的通知局屬各單位,各合資公司,各工程建設指揮部:現將濟南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與專家論證(暫行)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二一年二月十一日濟南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與專家論證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建設施工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范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審批、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道部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結合我局實際,2、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濟南鐵路局管內從事鐵路投資、合資或由地方投資委托鐵路局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建設的鐵路及相關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建設活動,均應遵守本辦法。納入當地建設管理的建筑工程,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由地方投資并組織建設的鐵路及相關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建設活動,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指工程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依據有關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程,單獨編制的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第四條 項目管理機構、施工、監(jiān)理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建立健3、全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和審批制度,保證方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第二章 方案編制和專家論證的范圍第五條 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基樁開挖、圍堰、沉井工程1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基坑支護工程;2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溝)等的土方開挖工程,或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的基坑(槽、溝)等的土石方開挖工程 ;3人工挖孔樁工程;4人工降低水位工程;5圍堰、沉井等工程。(二)高坡、陡坡土石方開挖工程。(三)模板工程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跨度超過84、m的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裝工程和鋼結構安裝工程。(五)腳手架工程1高度超過24m落地式鋼管腳手架;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3懸挑式腳手架;4門型腳手架;5掛腳手架;6高處作業(yè)吊籃;7卸料平臺;8其他臨時設置的作業(yè)平臺。(六)拆除、爆破工程1拆除高度6m以上工程;2作業(yè)環(huán)境復雜、施工危險或影響周圍其它設施使用安全的拆除工程;3爆破工程。(七)高空、水上、潛水作業(yè)。(八)高墩、大跨、深水和結構復雜的橋梁工程。(九)隧道工程。(十)鋪軌、架梁工程。(十一)營業(yè)線或作業(yè)范圍可能侵入營業(yè)線的施工作業(yè)。(十二)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第六條 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由專業(yè)技5、術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一)土石方開挖工程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溝)的土方開挖工程;2地質條件、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基坑(槽、溝)開挖工程或可能影響毗鄰鐵路、建筑物、構筑物結構、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溝)開挖及降水工程;3高度超過15m及以上陡坡、高坡地段施工或有滑坡、巖崩等不良地質條件的陡坡、高坡地段施工。(二)模板及支撐系統(tǒng)工程1高度超過8m的現澆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撐系統(tǒng); 2跨度超過18m的現澆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撐系統(tǒng)。3轉換層、疊合梁(板)等荷載較大的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系統(tǒng)。4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的鋼結構、特殊結構拼裝、架6、設工程支撐系統(tǒng)。(三)結構、施工工藝較復雜橋梁工程1大跨度鋼橋的拼裝、架設工程;2預應力混凝土連續(xù)梁(剛構)、斜拉橋、拱橋等特殊結構的橋梁施工。(四)起重吊裝工程1起重量超過150噸的單機起重吊裝工程;22臺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yè)工程;3跨度32m以上的結構吊裝工程。(五)30m及以上高處作業(yè)的工程。(六)深水作業(yè)工程。(七)地下暗挖及不良地質、特殊巖土、深埋長大隧道工程。(八)毗鄰營業(yè)線的爆破工程及其它大爆破工程。(九)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容易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專家論證的工程。第三章 方案的編制與審批第七條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工程建設標準和勘察設計文件,并結合工程項7、目和工程的具體特點進行編制。除工程建設標準有明確規(guī)定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主要應包括工程概況、周邊環(huán)境、實施方案、安全檢算(包括簡圖、詳圖)、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安全質量措施、使用的主要設備、器具與材料、應急預案以及相應圖表等內容。第八條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組織編制,編制人員應具有本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技術、設備、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實行專業(yè)分包的,還應報施工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第九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組織本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報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核,并報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本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工程項8、目管理機構審批后實施。第十條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人等應由本人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上簽名并注明技術職稱。第四章 方案的專家論證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審查工作由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監(jiān)理單位、項目管理機構審核后,由項目管理機構組織相關專業(yè)專家進行方案可行性論證。第十二條 論證會專家組人員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專家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具有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五年以上專業(yè)工作經歷;(二)具有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中級技術職稱,并具有十年以上專業(yè)工作經歷;(三)具有高級技師職業(yè)9、資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經歷;(四)具有技師職業(yè)資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經歷。第十三條 專家論證審查宜采用會審的方式,下列人員應列席論證會:(一)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安質部門負責人;實行專業(yè)工程分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相應人員;(二)方案編制人員;(三)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四)項目管理機構技術、安質部門負責人;(五)勘察、設計人員。第十四條 專家組論證審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一)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內容是否完整;(二)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等要求;(三)數學模型、檢算依據、計算數據是否準確;(四)采用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全面、有針對性。第十五條 專家組通過論證審查形成一致意10、見后,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格式見附表)。專家組成員本人應在論證審查報告上簽字并注明技術職稱。專家組認為專項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修改后應重新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專家組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按照專家組提出的論證審查報告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修改完善,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項目管理機構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實施。實行專業(yè)分包的,還應經施工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項目管理機構應將批準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查報告報路局建管處和鐵道部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總站濟南監(jiān)督站。第五章 方案的實施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專項施11、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經過審批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如因設計、外部條件、施工方法等因素發(fā)生變化,確需修改的,應重新履行審核、審批程序。第十八條 涉及營業(yè)線施工的,按濟南鐵路局營業(yè)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08226號)相關要求辦理。 第十九條 方案實施前,應由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工程項目的施工、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有關部門應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jiān)督,發(fā)現不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要予以制止。第二十條 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將需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列入監(jiān)理規(guī)劃12、和監(jiān)理實施細則;對需經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詳細具體的安全生產監(jiān)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實施旁站監(jiān)理。對不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情況嚴重的,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報告項目管理機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監(jiān)督機構報告。第二十一條 項目管理機構應認真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及專家組論證審查,加強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不按方案實施的,按照項目管理機構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并納入對責任單位的考核。第二十二條 各級建設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機構應將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為監(jiān)督檢查重點,發(fā)現不按規(guī)定13、程序編制、審核、論證、審批和實施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應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第六章 附 則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濟南鐵路局建設管理處負責解釋。附件: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報告附件: 鐵路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報告工程名稱工程地點項目管理機構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論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名稱論證會時間 年 月 日論證會地點專家論證意見 (可附頁)專家論證結論專家組成員簽字簽 名職 稱職 務單 位 年 月 日主題詞: 基本建設 安全 方案 審查 辦法- 抄送: 路局機關各處、室、部。-濟南鐵路局辦公室2010年2月12日印發(fā)-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間:2023-12-20
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