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質土施工方案(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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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20193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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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門市濱江新區新南路東段(天沙河路濱江大道)工程第標段(K1+500K2+983.356)泡沫輕質土施工方案施工單位: 江門市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編 制 人: 馬 永 春 復 核 人: 鄭 開 文 編制日期: 2012 年 4 月 5 日目 錄1 編制依據及說明 22 工程概況 23 施工進度計劃 24 主要設計指標及配合比 24.1 主要設計指標及基本要求 24.2 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 35施工工藝流程 36 施工注意事項 47 質量檢驗與驗收 47.1 原材料檢驗 47.2 泡沫泌水率試驗、消泡試驗及配合比試驗 47.2.1 試驗器具 47.2.2 發泡劑性能試驗 57.2.3 室內泡沫輕2、質土制備 57.2.4 濕密度及流值測試 67.2.5 消泡試驗 67.2.6 配合比強度試件制取 77.2.7 配合比強度測試 77.3 施工過程質量檢驗 77.3.1 濕密度、流值及泡沫密度檢驗 87.3.2 強度及準干密度檢驗 87.4 竣工檢驗 107.4.1 高程及平面位置 107.4.2 彎沉檢驗 108 施工質量驗收與評定 109安全保證措施 1110環保水保措施 12附表擬投入本分項工程的主要施工機械表4附表擬配合本分項工程主要的材料試驗、測量、質量儀器設備表51 編制依據及說明本施工作業指導書編制依據如下:1.第標段輸油管保護地基處理FB0段泡沫輕質土設計圖紙;2.第標段輸油3、管保護地基處理K2主線泡沫輕質土設計圖紙;3.江門市濱江新區新南路東段(天沙河路濱江大道)工程第標段(K1+500K2+983.356)變更設計單;4.現澆泡沫輕質土技術規程(CECS:249 2008)。5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 D300-2004)2 工程概況濱江新區新南路東段(天沙河路-濱江大道)工程第標段k1+500-k2+983.356,位于濱江新區啟動區內,西起天沙河路,向東接濱江大道,全長約1.483公里,規劃紅線寬度60米,道路工程(含管線橋)、地基處理工程、排水工程(含結構工程)、消防、信息管道工程。目前,濱江大道平面交叉除匝道FA0段與輸油管相交處采用管線橋保護施工方法外4、,平交主線段、匝道FB0段與輸油管相交處其上方均采用泡沫輕質土進行換填減載保護處理。本工程泡沫輕質土設計方量7974.4m3。3 施工進度計劃綜合考慮設備產能,施工環境及條件等,將泡沫輕質土施工工期定為30天。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輸油管處上方覆土應及時開挖出來。由于泡沫輕質土工程工期短、對設備要求高,因此應合理安排工期,確保泡沫輕質土澆注優質化完成。泡沫輕質土施工計劃表序號工作內容工期天數備注1泡沫輕質土澆注前的準備10攪拌站建設,場地驗收、設備檢修2FB0段泡沫輕質土澆注133K2主線段泡沫輕質土澆注54收尾工作24 主要設計指標及配合比4.1 主要設計指標及基本要求1.濕密度級別:D8005、;2.強度等級:F0.6;3.泡沫標準密度:50kg/m3;4.發泡倍率:不低于1200;5.消泡試驗泡沫輕質土濕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6.路基不設變形縫,但澆注施工必須分區展開。4.2 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試塊采用10cm10cm10cm立方體試塊。抗壓強度試驗方法同普通混凝土強度試驗方法,但要求壓力機采用小量程砂漿壓力機進行抗壓試驗,且強度結果不做尺寸折減。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以6塊試塊為一組,共做2組分別測定7天和28天齡期強度。當7天齡期抗壓強度0.3MPa或28天齡期抗壓強度0.6MPa時,該配合比方可作為施工配合比采用。根據設計,施工配合比參照表1控制。表中,上限配6、合比與下限配合比的水泥漿配合比相同,區別在于上限配合比的氣泡率較下限配合比的氣泡率要低。實際施工時,固定水泥漿配合比,施工濕密度則控制在上下限配合比的范圍。備用配合比是在粉煤灰無法與發泡劑相適應導致消泡試驗的濕密度增加率不滿足要求時采用。5施工工藝流程首先按配合比,將水泥、粉煤灰、水攪拌成水泥漿;將發泡液利用機器壓縮空氣制成泡沫。再將水泥漿與泡沫混合攪拌成泡沫輕質土,用泵機泵送到澆筑地。施工標高按每20米設一斷面控制。施工至離路基頂面1米時,則按每層0.5米澆筑,每10米設一斷面控制標高,且每斷面設左、中、右三個點。6 施工注意事項1 泡沫輕質土單層澆注厚度,應控制在0.3-1.0m范圍。2金7、屬網鋪設時,應盡可能展開鋪平,避免出現卷起現象;必要時采用U形釘進行錨固。金屬網除因高差可斷開鋪設外,其它平面位置應重疊搭接,搭接寬度不少于5cm,搭接處用扎絲綁扎連接即可;3泡沫輕質土單個澆注區澆注層的澆注施工時間應控制在水泥漿初凝時間內;上層澆注層僅當相鄰的下層澆注層終凝后方能澆注施工。4 應盡可能沿澆筑區長軸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澆筑;如采用一條以上澆注管澆注時,則可并排地從一端開始澆注,或采用對角的澆注方式。5澆筑過程中,當需要移動澆注管時,應沿澆注管放置的方向前后移動,而不宜左右移動澆注管;如確實需要左右移動澆注管,則應將澆注管盡可能提出當前已澆筑輕質土表面后再移動。 6進行掃平表面時,8、應盡量使澆注口保持水平,并使澆注口離當前澆筑輕質土表面盡可能低。7 嚴禁在已澆完尚未固化的輕質土里來回走動。8當遇大雨或暴雨天氣,未固化的泡沫輕質土表面應采取遮雨措施,防止雨水消泡。7 質量檢驗與驗收7.1 原材料檢驗原材料水泥及粉煤灰應進行分批檢驗;檢驗頻率為每500噸檢驗1次。檢驗取樣監理見證,樣品送江門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試驗。7.2 泡沫泌水率試驗、消泡試驗及配合比試驗項目開工前,將對所采取的配合比進行發泡劑性能試驗、消泡試驗及配合比強度試驗。試驗方法如下:7.2.1 試驗器具試驗器具包括:1 容量筒 金屬制成,內徑108mm,凈高109mm,筒壁厚2mm,容積為1L。2 圓 筒 9、金屬或硬質塑料制成,內徑80mm,凈高80mm,筒壁厚2mm。3 電子秤 量程3000g,精度0.1g。4 平 板 塑料板或光面瓷磚,厚度1cm,邊長30cm。5 游標卡尺 量程不小于300mm,精度0.1mm。6 試驗用攪拌機 容量不低于30L,轉速不小于30r/min;具有攪拌定時功能。7 塑料桶 容量不小于10L。8 有機玻璃量筒 內徑44mm,凈高328mm,管壁厚3mm,容積0.5L,最小刻度2mm,每一刻度代表2ml9 秒表10 發泡裝置 可控制并調節泡沫密度。7.2.2 發泡劑性能試驗設發泡劑稀釋倍率為N、發泡倍率為M,則發泡劑標準泡沫密度按下式計算在202標準條件下將發泡劑按產10、品規定的稀釋倍率稀釋成發泡液,以備制備泡沫。注意稀釋水的溫度也必須滿足202的要求。將制備好的發泡液置于實驗發泡裝置內,調節發泡槍發泡:如無法發泡,則判斷該發泡劑不合格;如能正常發泡,采用容量筒盛取泡沫稱量泡沫密度,并與上式:計算的標準泡沫密度進行比較,如偏大,則調大發泡槍氣路閥門,如偏小,則調小發泡槍氣路閥門,直至實測泡沫密度與標準泡沫密度的偏差不超過5kg/m3。同時,應觀察并描述泡沫質量:泡沫顆粒是否均勻細密,泡沫流是否完整。將有機玻璃量筒在電子稱上去皮,打開發泡槍盛取泡沫充滿量筒,秒表立即開始計時并立即刮平量筒,使泡沫與管口平齊,拭擦干凈筒外壁,稱量泡沫凈重Mq,精確至1g。將稱量后的11、泡沫靜置在無風處,同時,每隔5分鐘讀取1次量筒底端泌水的液面刻度即發泡液體積Vw(讀數估讀至0.1ml),直至秒表計時達到30分鐘止。泌水率按下式計算:其中:為發泡液的密度,取1g/cm3泌水率精確至0.1%,以30分鐘時的泌水率作為發泡劑的標準泌水率。7.2.3 室內泡沫輕質土制備試驗室拌制泡沫輕質土時,拌和用的材料應提前運至室內,拌和時試驗室的溫度要求為2025。試驗用水泥、粉煤灰、發泡劑等原材料必須和施工現場使用的材料一致。試驗室拌制泡沫輕質土前,應先將適量的發泡劑按稀釋倍率稀釋好并置于發泡裝置內;并事先根據標準泡沫密度調整好發泡劑水溶液的發泡倍率,以備隨時發泡。泡沫的用量應采用容量筒計量,其它材料應稱重計量,計量精度應滿足:水泥0.5%,粉煤灰1%,泡沫體積0.5%。試驗室制備泡沫輕質土,應采用人工拌和,且應先將水泥、粉煤灰和水按表1配合比拌和,拌和時間不少于2min,然后立即制備泡沫加入其中再次拌和,再次拌和時間為2min;拌和料總量應不少于攪拌機容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