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群塔安全作業施工方案.(10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522401
2022-08-08
10頁
38.50KB
1、XXXX建 筑 安 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塔式起重機群塔安全作業施工方案XXXXXXX項目1、編制依據序號名 稱編 號備注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5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125建筑安裝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JB-51-20026國家、內蒙古等有關的法律、政策、文件2、工程概況2.1、工程名稱:2.2、建設地點:2.3、建設單位:2.4、設計單位:2.5、勘察單位:2.6、監理單位:2.7、施工單位:2.8、建筑規模:2.9、結構形式:住宅及地下車庫為框剪2、結構。2.10、用地周邊環境:根據本工程的平面尺寸和土建結構的布局等特點,現場安裝5臺大型塔吊:4臺QTZ80(5513)型塔吊,1臺QTZ63C5013型塔吊。由于塔吊數量多,局部部位交叉作業,為了加強塔式起重機在群塔作業中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機械事故(件)的危害,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特編制本群塔作業安全施工方案,各區段管理部應嚴格根據方案的內容和要求做好塔吊安裝、驗收、使用、拆除等過程的安全管理。3、塔吊安全使用規定3.1 安全協議及安全交底1) 塔吊進場前所有安全協議書和安全技術交底均須按規定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租用單位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出租3、單位和安裝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塔吊出租單位或安裝單位須與設備承運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2) 塔吊使用前,凡可能造成交叉作業的塔吊雙方均須簽訂交叉作業安全協議書,并對雙方的塔吊操作工、信號工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3) 設備出租單位、安裝單位、承運單位在施工作業前均須對本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4) 未簽訂安全協議書及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單位和作業人員嚴禁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3.2 塔式起重機的驗收1) 塔吊基礎底標高要低于或等于建筑物基礎底標高;隱蔽工程(釬探、鋼筋驗收)資料齊全;采取C404、砼,7天砼強度達到強度的75%。2) 部件、附件、聯結件安裝齊全,位置正確;螺栓擰緊力矩達到技術要求,開口銷完全撬開;結構無變形、開焊、疲勞裂紋;壓重、配重重量、位置達到說明書要求。3) 繩、輪、鉤系統。鋼絲繩在卷筒上面纏繞正確、潤滑良好;鋼絲繩規格正確、無斷絲和磨損;鋼絲繩固定和編插符合國家標準;各部位滑輪轉動靈活、可靠,無卡塞現象;吊鉤磨損達到標準的允許范圍、保險裝置靈敏、可靠。4) 各機構轉動平穩、無異常響聲;各潤滑點潤滑良好、潤滑油牌號正確;制動器、離合器動作靈活可靠。5) 電纜供電系統供電充分、正常工作、電壓3805%;炭刷、接觸器、繼電器觸點良好;儀表、照明、報警系統完好、可靠;控5、制、操縱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電氣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電氣系統對塔吊的絕緣電阻不小于0.5兆歐。6) 力矩限制器靈敏、可靠,其綜合誤差不大于額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靈敏、可靠,其誤差不大于額定值的5%;回轉限位器靈敏可靠;行走限位器靈敏可靠;變幅限位器靈敏可靠;超高限位器靈敏可靠;吊鉤保險靈活、可靠;卷筒保險靈活可靠。7) 試運行要檢查各傳動機構工作準確、平穩,無異常聲音,液壓系統無滲漏,操縱和控制系統靈敏可靠,鋼結構無變形和開焊,制動器可靠;調整安全裝置并進行不少于3次的檢測。 8) 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9) 塔機安裝完畢后,要經安裝單位驗6、收;區段得到安裝完畢的移交資料后,通知所在上級公司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同時填寫驗收表格;總包部得到區段驗收申請后,組織出租方和區段(使用方)相關人員驗收,并發出正式啟用通知,方可投入正式使用。3.3 塔式起重機的使用管理1)內蒙古集通凱宸佳苑二期工程項目塔吊由區段統一管理,A區段負責13#、1#、2#塔吊的管理;B區段負責11#、12#塔吊的管理。各區段要配置專業大型機械管理人員對所屬塔吊進行重點管理。項目部安全部負責定期或不間斷的監督檢查。2) 塔式起重機使用前,區段要對司機、信號工和掛鉤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其后每月進行1次。所屬塔式起重機司機、信號工和掛鉤工必須服從區段的統一管理,接受其安全7、技術交底、檢查和考核。3) 項目部、區段分別以7天、3天一次安全檢查,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塔機所存在的問題,對出租方和相關單位的人員進行督促整改。 4) 區段要負責督促對塔式起重機進行保養、維修、自檢,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必須停止使用。5) 如每日有兩班以上的作業時,要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6) 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件)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好現場。與此同時,要立即上報領導和總包及區段有關部門。各級對事故(件)的處理,要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一一落實。3.4 對塔式起重機司機的要求1) 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8、事項。2) 必須在穿有指揮信號服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3) 嚴禁酒后作業。4) 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分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5) 嚴格執行“十不吊”管理規定。6) 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7) 操作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加檔,每擋停12秒,直到最高檔。8) 被吊物品嚴禁超出施工現場范圍。9) 起吊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50cm停止,確定制動,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10) 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11) 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降下。9、12) 當吊鉤滑輪組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13) 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作業。14) 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15) 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式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掰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轉動。16) 當周邊有障礙物,不允許吊臂處于自由旋轉狀態時,應設置地錨與低吊鉤鎖定。17) 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18) 塔吊頂升平臺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19)10、 嚴禁從塔吊上面往下拋擲任何物品。20) 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21) 塔吊駕駛室內必須配置滅火器材。22) 在無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時,必須系好安全帶。23)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1) 遇有惡烈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2) 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3.5 對信號工、掛鉤工的要求 1) 信號工、掛鉤工必須經過配訓合格,持證上崗,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2) 起重機司機、信號工、掛鉤工在作業前11、,應共同交底,統一信號。3) 信號工正確選擇指揮位置,不準站在吊物易碰難躲和違反防護措施的危險部位。4) 嚴禁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型號的索具連在一起使用。5) 作業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兼作掛鉤工。6) 作業中必須戴好安全帽,配穿好專業服裝,嚴禁酒后作業,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塔吊起重性能和被吊物的重量。7) 嚴格執行“十不吊”作業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物不準吊;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吊裝物重量不明不準吊 。8) 掛鉤工必須服從信12、號工的指揮。9) 吊繩的掛設不得影響吊鉤保險裝置,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拉重物。10) 穿繩:確定吊物中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11) 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紐、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證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鎖緊吊繩。12) 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上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和。13) 摘繩:落繩、停穩、支穩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13、遇不宜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它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14) 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15)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16)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17)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護。18) 捆綁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19) 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個吊點。20) 當吊裝構件、設備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14、離開現場。21) 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補焊、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22) 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鋼絲繩,編插斷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23)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1) 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2) 出現擰扭死結、死彎、死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3) 塔吊鋼絲繩斷絲達到10%,應報廢更換新繩。(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繩直徑7%,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15、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應更換。24) 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4、群塔作業安全保證措施:4.1因氣候的變化,加之夜間施工,有可能發生起重臂與對方鋼絲繩的碰撞,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避免相臨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面上工作。各區段須配備取得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時能兼顧鄰塔的作業位置,以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碰撞高位塔吊的鋼絲繩16、。同時,還要注意天氣風速的變化,當風力達到6級以上(包括6級)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遇霧天或照明環境不良時應停止作業。4.2多塔作業時,各機指揮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圍內同時吊運,要合理安排吊運時間,使各臺塔吊能夠充分利用各自空間工作。4.3高塔避讓低塔。高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低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4.4 動塔讓靜塔。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的塔機。4.5空載讓重載。兩塔同時運行時,空載塔吊必須避讓重載塔吊。4.6前臂讓后臂。當作業半徑內有其他塔吊后臂時,必須判斷其運行方向,前臂避讓后臂。4.7 客塔讓主塔。塔吊回轉進入其他塔吊使用區域時,應觀察主塔大臂的停放位置,主動避讓。4.17、8后塔讓先塔。塔吊回轉時首先觀察相鄰塔吊是否回轉,應主動停機避讓鄰塔,確認安全后方可回轉作業。4.9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作業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物不準吊;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吊裝物重量不明不準吊 。4.10 必須對塔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工配備對講機,對講機要統一設定頻道,并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4.11信號工、塔式起重機司機要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4.12 信號工在指揮過程中,必18、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轉臂過程,同時還須環顧相臨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鈴聲。4.13 必須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頂端安裝紅色閃光燈和紅色旗幟。4.14停機時塔式起重機在回轉范圍內無障礙物的情況下,吊鉤要起升到5米位置,將小車回收到臨近塔身10米處。起重臂按順風向停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4.15 如遇突然停電或出現故障時,為使大臂不影響其它塔吊工作,減少碰撞危險。要用手動裝置調整大臂朝向,在回轉齒圈處設置障礙固定大臂,無手動回轉裝置只能先固定大臂,但周圍塔吊要避讓該塔。4.16 有發生碰撞可能的各塔(區段)之間,必須簽訂安全19、協議,明確規則。若因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發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如因為雙方或多方原因發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損失,經總包部與雙方或多方共同協商解決,糾其原因、查明責任,按各方責任大小進行不同的經濟賠償。 4.17 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地方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并經XXX項目入場三級教育和應知應會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古今名言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孔子業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毀于隨韓愈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杜甫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朱熹立身以立學為先,立20、學以讀書為本歐陽修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劉彝黑發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顏真卿書卷多情似故人,晨昏憂樂每相親于謙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劉向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岳飛發奮識遍天下字,立志讀盡人間書蘇軾鳥欲高飛先振翅,人求上進先讀書李苦禪立志宜思真品格,讀書須盡苦功夫阮元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諸葛亮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孫洙唐詩三百首序書到用時方恨少,事非經過不知難陸游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朱熹舊書不厭百回讀,熟讀精思子自知蘇軾書癡者文必工,藝癡者技必良蒲松齡 聲明訪問者可將本資料提供的內容用于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以及其他非商業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時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本文檔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利。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