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山隧道上羅斜井工區爆破施工方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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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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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蘭渝鐵路LYS-3標馬家山隧道工程爆破施工方案批準:審核:編制: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蘭渝二期LYS3標馬家山隧道斜井項目部2009年8月21日馬家山隧道上羅斜井及出口橫洞爆破施工方案一、工程概況馬家山隧道起止里程:DK239+696DK247+131,長7435m,為雙線隧道。隧道洞深小埋深42m,最大埋深494m。隧道進出口端均處于基巖風化層中,其中隧道出口端自然坡度大約4060。隧道左線進口1180.69m位于R=4500的曲線上,出口800.12m位于R=4500的曲線上,其余段落位于直線上,隧道內線路自進口分別為254m的11、950m的12.85、5400m的13、831的12、2.8的下坡。本工區施工任務為主洞DK242+100DK247+131、上羅斜井、隧道出口橫洞。1、地層巖性及構造該隧道洞身經過的地層主要有三疊系下統板巖、板巖夾砂巖,進、出口端均處于基巖風化層中,溝谷、斜坡及坡頂覆蓋有第四系全新統坡積、洪積砂質黃土及碎石類土。隧道圍巖分級為級7185m;級170m;級80m。2、水文地質特征隧道正常涌水量為3031m/d、最大涌水量為 9093m/d 。3、輔助坑道結合隧道所處地形、地質條件,考慮施工工期、洞口施工條件及運營期間救援疏散要求采用兩座輔助坑道輔助施工。二、爆破設計1、 設計依據隧道圍巖以級圍巖為主,出口有少量、級圍巖;鉆眼工具,采用YT28型風3、鉆鉆眼,能夠使用的炸藥品種和雷管段別;爆破振動速度安全允許標準15mm/s和爆破沖擊波安全允許距離;爆破安全規程;根據類似工程施工經驗;爆破作業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和有效控制爆破振動速度的經驗。2、 設計公式采用減震降噪控制爆破技術,利用薩氏公式QmaxRmin3(V安全/K)3/a,以及利用地面建筑物規范允許安全振速,反算出單段最大裝藥量,必要時適當增加雷管段數,減少單段最大裝藥量。根據爆破技術規程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以質點允許振速控制在Vmax=1.5cm/s為計算依據,在爆破現場選爆破點測試。按Vmax=K(Q1/3/R)a公式根據測得數據通過回歸分析確定稀疏,從而驗算最大裝藥量(Q)的合理4、性,確保振速得以控制。在爆破振動監測信息反饋下增加或減少總裝藥量。3、 設計參數循環進尺嚴格控制每一循環爆破進尺,本設計循環鉆孔為1.53.0m。鉆爆參數選擇通過爆破試驗確定爆破參數,試驗時參照下表“光面爆破參數表”。一般爆破主要參數表圍巖類別周邊眼間距E(cm)周邊眼抵抗線W(cm)相對距離E/W裝藥集中度q(kg/m)硬巖557070800.81.00.300.35中硬巖456060800.81.00.200.30軟巖305040600.50.80.070.15爆破器材選擇根據現場地質情況選用乳化炸藥,起爆雷管選用電雷管引爆帶塑料導爆管的非電毫秒雷管微差有序起爆,導爆管腳線長5m。單段允許5、裝藥量的限制利用薩氏公式QmaxRmin3(V安全/K)3/a,式中:Qmax最大一段允許用藥量; V安全為振速控制標準,這里采用1.5cm/s; R爆源中心到振速控制點的距離,這里取40; K與爆破技術、地震波傳播途徑介質的性質有關的系數,這里取250;a爆破振動衰減指數,這里取1.9;將上述參數代入公式得出單段最大允許用藥量為19.86kg。掏槽方式選擇級圍巖采用直眼掏槽,掏槽眼比其它眼適當加深,本設計掏槽眼加深10cm;、級圍巖采用楔形掏槽。爆破鉆眼布置形式根據圍巖特點合理選擇周邊眼間距及周邊的最小抵抗線,輔助炮眼交錯均勻布置,周邊炮眼和輔助炮眼底在同一垂直面上。詳見后附圖。本工程火工品6、計劃用量表材料名稱單位總量備注雷管(118)發390000腳線長度5m乳化炸藥T530瞬發電雷管發6000起爆順序掏槽眼 擴槽眼 輔助眼 周邊眼 底板眼。4、起爆網路的聯接方式起爆網路采用對稱的聯接方法,隧道左右半邊各采用2根非電毫秒雷管并聯聯接左右半邊所有段位塑料導爆管,之后采用2根非電毫秒雷管并聯聯接左右兩邊的4根雷管,最后將這2根非電毫秒雷管用起爆器聯接起爆。聯接起爆段數總共選用了118等幾個段位。三、爆破開挖循環時間該隧道施工進行24小時循環作業,隧道級圍巖采用全斷面開挖,、級圍巖采用上下斷面開挖。開挖循環時間見下表(單位h)。圍巖項目(2.53.0m)(1.5m)(0.8m)備注地質7、預報0.50.50.5測量放線0.50.50.5超前支護2.53.5鉆爆及出碴7.54.53通風排煙、排險1.50.50.5初期支護33.54.5循環時間總計121212.5四、爆破效果監測及爆破設計優化1、爆破效果檢查檢查項目主要有:斷面周邊超欠挖檢查;開挖輪廓圓順,開挖面平整檢查;爆破進尺是否達到爆破設計要求;爆出石碴塊是否適合裝碴要求;炮眼痕跡保存率,硬巖80,中硬巖60并在開挖輪廓面上均勻分布;兩次爆破銜接臺階不大于10cm。2、爆破設計優化每次爆破后檢查爆破效果,分析原因及時修正爆破參數,提高爆破效果,改善技術經濟指標。根據巖層節理裂隙發育、巖性軟硬情況,修正眼距,用藥量,特別是周邊8、眼。根據爆破后石碴的塊度修正參數,如石碴塊度小,說明輔助眼布置偏密;塊度大說明炮眼偏疏,用藥量過大。根據爆破振速監測,調整單段起爆炸藥量及雷管段數。根據開挖面凹凸情況修正鉆眼深度,使爆破眼眼底基本落在同一斷面上。五、安全技術措施1、隧道開挖爆破(1)設專職爆破安全管理負責人,督促檢查爆破施工各個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2)爆破工、爆破安全員、爆破器材押運員、爆破器材保管員都必須持證上崗;(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爆炸物品儲存、運輸、使用的有關安全規定;(4)使用的各種爆破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過期變質的不準使用;(5)爆破施工危險區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記,爆破器材運入洞內后,與爆破無關人員不得進洞施9、工;(6)裝藥前電燈及電線路撤離工作面;(7)起爆主導線敷設在電線和管道的對側,當設在同側時,與鋼軌、管道、電線等導線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并應懸空架設;(8)起爆電源使用直流電或低電壓大電流起爆器,起爆器必須保持干燥,不得用濕手操作;(9)爆破后必須進行有效排煙,排煙時間不短于10分鐘,洞內有害氣體含量低于規范允許最高濃度后才可進入施工,爆破排煙后,及時進行找頂施工,排除險情,然后及時進行襯砌施工,確保施工作業安全。(10)起爆后必須進行盲炮檢查,確認安全后才可解除爆破警戒。盲炮處理必須在爆破工程師指導下完成。(11)洞外爆破時,人員安全警式距離不小于300米,機械警戒距離不小于100米。爆10、破警戒設3種不同信號,分別表示開始警戒、開始起爆、撤銷警戒。洞內爆破時,人員必須全部撤離洞內,機械安全警戒就距離為50米。洞口50米范圍內的洞內爆破安洞外爆破進行安全警戒。2、爆破器材的采購與搬運、貯存和保管(1)一般規定爆破器材的采購必須按采購程序實施控制。爆破器材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搬運和保管必須按搬運、貯存、防護和交付程序實施控制外,還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2)庫房設計施工要求庫房應為平房等結構堅固的建筑物,設計與施工符合國家有關設施施工規范,并進行質量驗收。庫房必須通風良好,并有防潮濕設施。庫房必須有足夠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經常處于完好狀態。庫房要保持整潔、衛生、干燥、通風,嚴禁亂11、堆亂放,嚴禁老鼠及有害動物,若有發現及時消滅。庫房周圍應設有圍墻或鐵絲網,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不同爆破器材應分別堆放,雷管和炸藥不得存于同一庫。庫房貯存量應小于允許量,庫房與庫房,庫房與保護對象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庫房周圍應設有圍墻或鐵絲網,應配有防雷接地裝置。(3)運輸與裝卸運輸爆破器材,嚴禁吸煙和攜帶發火物品。裝運爆破器材司機必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非押運人員不準乘車。運輸車輛應有帆布覆蓋,用繩子綁牢并設有明顯危險警戒標志。車箱底應加軟墊,電雷管、火雷、導爆索、炸藥等物品在搬運時必須清拿輕放,嚴禁拋擲、沖擊、撞碰、拉施、翻滾和投擲。搬運作業宜在白天進行,嚴禁夜間裝卸雷管。如必須在夜間裝12、卸爆破器材時,裝卸場應有充足的照明允許使用防爆和防爆電燈,禁止使用電燈、油燈,汽燈和明火把。(4)爆破器材管理人員規定為確保安全對采購進貨爆破器材數量必須嚴格清點,作好驗收記錄。對于數量或品種與單據不符時,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查證落實、處理。對每次進庫材料必須檢查說明書并進行必要的試驗,試驗規程參照有關規定,否則不能發放使用,對已加工好的各種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時發放,要注明標簽防止發生意外。嚴格領發清退手續,作到認真負責,填寫爆破單據;注明項目及單位、時間、地點、班次、發放人、領用人和施工單位并要三方簽字生效。倉庫人員應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登記表。當面查清物和賬目,嚴格涂改和撕頁。否則應追究有13、關人員責任。剪下導火索,導爆線等,清點數量順方向盤好作好標記放回原處。爆破器材應按照規定堆垛:寬度應小于5m垛與垛之間寬度為0.7-0.8m,堆垛與墻壁應有0.2m的空隙,炸藥堆垛高度小于1.6m,并且不同的品種、批號分別堆放。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穩牢固整齊堆放高度合乎規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于搬運和通風檢查為防止混用,應在爆破器材堆放場所進行標示,內容包括:o1名稱;o2產地;o3廠標;o4批號;o5生產日期;o6試驗方法、結果等。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爆破材料的驗收,發放及統計制度。并應有安全保衛人員。3、銷毀(1)對已變質或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報告領導批準后進行銷毀。(2)14、爆破材料的銷毀方法:硝銨炸藥可以采用水溶,爆炸等方法。膠質炸藥只準采用爆破法。雷管銷毀只準采用爆破法。導火索只準采用燃燒法。(3)銷毀工作應做好以下事項: 銷毀工作應有專人負責組織指揮,單位領導和安全技術人員,以及公安保衛人員參加,并指令有經驗的人員進行銷毀。銷毀爆破器材應選擇在天氣較好的白天進行,禁止在暴風雨、大雪天和風向不定的天氣或夜晚進行。銷毀前,對所有器材、起爆器材、地址及安全設備等,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以確保銷毀前,必須在銷毀地區設置安全警戒人員,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一切報廢的爆破器材應防止在陽光下曝曬。銷毀過清理場地時,必須在場地冷卻后進行并確保銷毀完全徹底。(4)銷15、毀工作必須遵守有關爆破安全的規定。六、事故的預防及處理1、裝藥現場嚴禁煙火(絕不允許抽煙),不準無關人員進入。2、裝藥警戒區邊界插旗子,樹牌子;爆破危險區邊界設明顯的標志,派專人警戒。3、在無照明的夜間、中大雨、濃霧天、雷電和五級(含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均不得進行露天爆破作業4、按規定發出預警、起爆、解除三次信號,以紅旗和口哨作為視覺和聽覺標志,讓附近人員看到和聽到。5、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搶險工作隊,不得耽誤時間,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6、施工的各個環節,均應按爆破要求做好詳細的施工紀錄,便于領導及爆破負責人檢查各工序的實施情況,杜絕各種不良現象發生,將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16、態中,同時便于備查。7、瞎炮處理7.1處理瞎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a) 發現或懷疑有瞎炮時,應立即報告,并在其附近設立標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b) 處理瞎炮必須派有經驗的炮工進行。c)處理時,無關人員不準在場,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其他工作。d)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藥包。e)電炮外露的導線必須短線。f)瞎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并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懼起來。未判明有無殘藥前,應采取預防措施。7.處理裸露爆破的瞎炮時,允許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7.處理淺孔瞎炮,允許用以下方法:a) 經檢查起爆網路良好時,可重新起爆。b) 可采用打平行鉆孔裝藥起爆,使瞎炮起爆。但平行孔距瞎炮不得少于.3m,且方向、角度必須一致,角度必須一致,為保證平行,可取出瞎炮孔20cm深的填塞物。c)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取出填塞物裝入起爆藥包。d)用水沖出殘藥,水壓不宜大于490.5Kpa。e)本班未處理可交下一班繼續進行。7.4處理深孔瞎炮,可采用以下方法:a)網路未破壞,可重新聯線起爆。b)當原孔用導爆索起爆和裝入硝胺類炸藥,可以取出拒爆炸藥。c)距瞎炮孔不小于3cm處,另打平行孔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