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2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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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二一七年七月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目 錄目 錄第一章 前 言1一、規劃調整完善的目的1二、規劃調整完善的任務1三、規劃調整完善的依據2三、規劃調整完善的范圍3四、規劃期限3第二章 規劃背景4第一節 鎮域概況4第二節 土地利用現狀5第三章 規劃調整完善目標6第一節 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6第二節 建設用地控制目標6第三節 節約集約用地目標6第四節 土地整治目標6第五節 其他農用地保護目標6第四章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7第一節 農用地7第二節 建設用地8第三節 其他土地9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優化10第一2、節 耕地和基本農田布局10第二節 建設用地布局11第三節 土地整治布局14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區管制15第一節 基本農田保護區15第二節 一般農地區16第三節 城鎮建設用地區17第四節 村鎮建設用地區17第五節 獨立工礦區18第六節 林業用地區19第七章 建設用地空間管制20第一節 允許建設區20第二節 有條件建設區20第三節 限制建設區21第八章 規劃實施保障措施23第一節 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23第二節 強化規劃實施管理23第三節 建立規劃實施激勵機制24第四節 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25附表1 雙泉鎮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表26附表2 雙泉鎮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情況表27附表3 雙泉鎮土地整治規劃3、表28附表4 雙泉鎮重點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表29附表5 雙泉鎮土地用途分區面積統計表30附表6 雙泉鎮規劃期間各類用地平衡表31III76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一章 前 言第一章 前 言一、規劃調整完善的目的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規劃調整完善,合理調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確保總體穩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適當調整建設用地規模,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提高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實施和“十三五”重點建設項目落地,確保依法依規管地用地,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突出對生4、態空間的保護和管理,科學保障生態用地需求。二、規劃調整完善的任務(一)落實大荔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成果中確定的規劃任務,確定規劃的目標;(二)落實耕地保有量及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三)合理安排鄉鎮內部各類建設用地空間布局;(四)結合大荔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成果中“三線”劃定成果,合理安排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五)劃定土地用途區,明確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六)落實移民搬遷安置專項規劃與土地整治規劃;(七)安排村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內容;(八)制定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三、規劃調整完善的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華5、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年);5、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1999年);6、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第72號令,2017年);7、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8 號);8、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函20161096號);9、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10號);10、陜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陜國土資發201513號6、);11、陜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實施方案(陜國土資發201644號);12、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TD/T 10252010);13、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標準(TD/T 10282010);14、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圖規范(TD/T 10222009);15、陜西省縣鄉級規劃調整完善技術要點;16、大荔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17、大荔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18、大荔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成果;19、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20、大荔縣城鎮周邊基本農田舉證劃7、定成果及全域基本農田劃定成果;21、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劃和相關政策、文件。三、規劃調整完善的范圍規劃范圍為雙泉鎮行政轄區內全部土地,包括雙一村、雙二村、西莊村、西野鵲村、冬野鵲村、北恩村、南龍池村、北龍池村、太奇村、蔡莊村、相底村11個村。土地總面積5836.83公頃。四、規劃期限規劃基期年:2005年;規劃期限:20062020年;規劃目標年:2020年;規劃調整完善基期年:2014年。26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二章 規劃背景第二章 規劃背景第一節 鎮域概況一、地理位置雙泉鎮位于縣城東北22.5公里處,地理坐標介于北34 53 01 - 34 58、8 35 ,東經10957 59 - 110 05 02之間,鎮政府駐地雙一村。東與兩宜接壤,西與許莊鎮和澄城縣相連,南與許莊鎮和安仁鎮毗鄰,北與兩宜鎮和澄城縣為界。二、自然條件雙泉鎮地處關中東部,鐵鐮山南麓,地勢北高南低。北部塬區土崖縱橫,南部地形平坦。北部屬抽黃灌區,南部屬洛惠灌區。屬溫帶半溫,半干旱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12.9 -14.5,年平均 降水量514mm,年均無霜期214天,境內地表水徑流少,地下水位大部分較深,水質多為咸水,政府駐地雙一村西北有苦泉,至今常流水,最大流量5.5公升/秒。土壤主要有黃綿土,其次壚土、壚土性土,有少量堿地。三、社會經濟概況雙泉鎮經濟以農業為主,主要9、種植西瓜、哈密瓜、蘋果、梨、紅提葡萄、棉花等經濟作物,特別是哈密瓜,其產品色綠黃、內桔紅、味甘甜,瓤肉多,口感好,耐貯運,比新疆哈蜜瓜上市早,已成為農業增收的主導產業。以奶牛、生豬養殖的畜牧業,磚瓦生產、果品包裝、貯存等產業也發展迅猛。第二節 土地利用現狀2014年,全鎮土地總面積5836.83公頃,其中農用地5105.6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87.47%;建設用地566.73公頃,占9.71%;其他土地164.45公頃,占2.82%。一、農用地農用地中,耕地2192.54公頃,占農用地的42.94%;園地2567.87公頃,占50.29%;林地17.58公頃,占0.34%;其他農用地327.10、66公頃,占6.42%。二、建設用地建設用地中,城鄉建設用地526.36公頃,占建設用地的92.88%;其中,城鎮用地14.03公頃,占城鄉建設用地面積的2.67%;農村居民點用地480.16公頃,占91.22%;采礦用地32.17公頃,占6.11%。交通水利用地28.28公頃,占建設用地的4.99%。其他建設用地12.09公頃,占建設用地的2.13%。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164.45公頃。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三章 規劃調整完善目標第三章 規劃調整完善目標第一節 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到2020年,全鎮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74.61公頃11、;規劃期內,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3645.24公頃以上。第二節 建設用地控制目標到2020年,全鎮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610.94公頃以內,其中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568.12公頃以內,城鎮工礦用地控制84.00公頃以內。2015-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15.58公頃以內,2015-2020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不超過12.60公頃。第三節 節約集約用地目標到2020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89平方米以內。第四節 土地整治目標2015-2020年通過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面積不低于53.87公頃。第五節 其他農用地保護目標到2020年,全鎮園地不少于2597.74公頃,林地穩定在22.79公頃。12、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第一節 農用地由2014年的5105.65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5148.9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比重由2014年的87.47%調整到2020年的88.21%。規劃期內,農用地凈增加43.26公頃。一、耕地由2014年的2192.54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2225.63公頃,占農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42.94%調整到2020年的43.23%。規劃期內,耕地凈增加33.09公頃。二、園地由2014年的2567.87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2590.10公頃,占農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50.13、29%調整到2020年的50.30%。規劃期內,園地凈增加22.23公頃。三、林地2014年林地面積17.58公頃,占農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0.34%,到2020年林地面積、占農用地比重均未發生變化。四、其他農用地由2014年的327.66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315.60公頃,占農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6.42%調整到2020年的6.13%。規劃期內,其他農用地凈減少12.06公頃。第二節 建設用地由2014年的566.73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565.0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比重由2014年的9.71%調整到2020年的9.68%。規劃期內,建設用地凈減少1.69公頃。一、城鄉建設用地由214、014年的526.36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528.76公頃,占建設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92.88%調整到2020年的93.58%。規劃期內,城鄉建設用地凈增加2.40公頃。(一)城鎮用地由2014年的14.03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15.10公頃,占城鄉建設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2.67%調整到2020年的2.86%。規劃期內,城鎮用地凈增加1.07公頃。(二)農村居民點用地由2014年的480.16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490.34公頃,占城鄉建設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91.22%調整到2020年的92.73%。規劃期內,農村居民點用地凈增加10.18公頃。(三)采礦用地由2014年的315、2.17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23.32公頃,占城鄉建設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6.11%調整到2020年的4.41%。規劃期內,采礦用地凈減少8.85公頃。二、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28.28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24.19公頃,占建設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4.99%調整到2020年的4.28%。規劃期內,交通水利用地凈減少4.09公頃。三、其他建設用地由2014年的12.09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12.09公頃,占建設用地比重由2014年的2.13%調整到2020年的2.14%。規劃期內,其他建設用地面積未發生變化。第三節 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164.45公頃調整到2020年的122.16、88公頃,占土地總面積比重由2014年的2.82%調整到2020年的2.11%。規劃期內,其他土地凈減少41.57公頃。(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情況見附表1)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優化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優化第一節 耕地和基本農田布局一、耕地布局優化堅持從維護糧食安全、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嚴格控制耕地面積減少;充分發揮雙泉鎮農業生產的有利條件和產業特色,在有效保護現有耕地、確保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穩步對現狀耕地布局進行優化,調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必須滿足上級規劃下達的指標。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努17、力實現耕地數量與質量雙贏。到2020年,全鎮耕地面積不少于2225.63公頃,耕地在全鎮11個村均有分布,其中面積較大的村莊主要有西莊村、雙一村、太奇村等村。二、基本農田布局優化在現有基本農田布局基礎上,將高等別耕地、集中和連片耕地、已經驗收合格的土地開發整理新增的優質耕地,城鎮村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內作為“綠心”、“綠帶”保留的耕地調入基本農田;將低等別、質量較差、污染嚴重、以及生態脆弱區水土流失嚴重的不適宜農作的基本農田,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基本農田,零星破碎、區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農田核減調出。本次規劃調整完善基本農田布局調整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進行了充分對接,調整后的基本農田保護范圍與18、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完全一致。全鎮核減調出基本農田69.49公頃,主要分布在蔡莊村、相底村、雙二村等村。規劃期內,全鎮劃定基本農田3653.08公頃,在全鎮11個村均有分布,其中面積較大的村莊主要有北恩村、太奇村、南龍池村等村。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雙泉鎮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范圍面積為3854.46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66.04%,其中,永久基本農田面積3653.08公頃,占保護紅線范圍的94.78%。永久基本農田主要布局在北恩村、太奇村、南龍池村等村。第二節 建設用地布局一、城鎮用地布局(一)城鎮用地布局優化根據雙泉鎮的特色資源、區位條件,結合大荔縣“一心、兩軸、一廊、四區”的城鄉19、發展戰略,科學確定功能分區,統籌安排各類用地,保障重點項目和重點地區合理用地,建立功能明確、布局合理、富有彈性的鎮域和鎮區的總體布局結構,有效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深度挖潛存量建設用地,增強建設用地空間集聚和規劃管控能力。規劃對雙泉鎮鎮區功能予以強化,形成具有特色的產業、商業中心,居住生活服務中心,帶動城鎮空間的整體化特色發展。規劃期內,全鎮城鎮建設用地控制在15.10公頃以內。(二)城鎮擴展邊界劃定在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外,將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的現狀城鎮用地和新增建設用地納入城鎮擴展邊界范圍,沿行政界線、路、河流、山體、綠化帶等有明顯隔離作用的標志物為范圍界線劃定20、建設用地擴展邊界。雙泉鎮劃定城鎮擴展邊界136.68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1.30%。擴展邊界內允許建設區122.52公頃,有條件建設區14.16公頃。二、農村居民點用地布局(一)農村居民點布局優化依據社會發展發展方向,經濟社會環境和人口規模、增長和流動趨勢,全面優化村莊規劃布局。按照“建設中心村、改造空心村、合并零星村、培育特色村、搬遷偏遠村”的思路,深化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優化農村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進一步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促進城鄉綜合協調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繼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逐步縮減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規劃期內21、,全鎮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490.34公頃。(二)農村居民點擴展邊界劃定為改變農村居民點零散布局,引導農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鎮集聚,農村居民點布局由分散走向集中,優化農村居民點用地結構,使其形成緊湊性村鎮空間格局,在現狀農村居民點用地分布的基礎上,結合其未來發展方向和新增農村居民點用地安排,劃定雙泉鎮農村居民點擴展邊界446.59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4.23%。擴展邊界內允許建設區436.60公頃,有條件建設區9.99公頃。三、基礎設施用地布局規劃期內,以加快街道內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區域發展環境;保障重點項目用地需求,統籌安排各類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一)交通用地規劃期間,雙泉鎮交通干道將不22、斷完善,促進與周邊地區的便捷聯系,同時加快交通服務水平和配套設施的建設;加強鄉村和鎮區之間的交通聯系;支持“村村通”縣鄉公路建設用地,提高農村公路通達深度和通暢程度,為農村通達客運班車和農村貨物運輸提供基礎保證,形成農村便捷的客運運輸網絡。 規劃期內,安排交通項目3個,分別為大荔S511華原至火車站二級公路改建工程項目、S512辛村至漢村公路建設項目等,新增用地面積25.03公頃。(二)水利設施用地依據現有水資源分布現狀,構建互通互聯的河網水系,對現有河道進行疏浚拓寬,完善行洪排污功能。同時,以水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為重點,加大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土保持及生態環境工程的建設力度。規劃期內,安排23、水利項目2個,分別為大荔洛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大荔縣灌區節水改造項目,新增用地面積6.0公頃。(三)其他基礎設施用地規劃期內,安排其他基礎設施用地項目7個,分別為大荔美麗鄉村建設工程項目、大荔縣重點鎮垃圾轉運站及填埋場建設項目等,新增用地面積7.9公頃。第三節 土地整治布局結合本鎮土地利用狀況,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據本鎮土地適宜性條件,確定對農村居民點整理、工礦廢棄地復墾和荒草地開發補充耕地52.75公頃。主要布局在蔡莊村、西莊村、雙二村等。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區管制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區管制第一節 基本農田保護區一、區24、域分布基本農田保護區主要集中在北恩村、太奇村、南龍池村等村。該區屬于質量及生產能力高、生產條件好、集中連片的耕地、園地集中分布區。本區土地面積3854.46公頃,占全鎮土地面積的66.04%。其中基本農田面積3653.08公頃,占全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94.78%。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要用作基本農田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田道路、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區內的一般耕地,應參照基本農田管制政策進行管護。(二)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整理、復墾或調整為基本農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整理、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三)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非農建設25、(高壓線塔基、地下管線、通訊基站等除外),禁止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建窯、建墳、挖砂、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四)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鼓勵開展基本農田建設,可進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的建設。加大基本農田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高區內基本農田綜合生產能力。(五)區內耕地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可調整為其他類型的農用地,但仍依照本區管制規則進行保護和管理。第二節 一般農地區一、區域分布一般農地區主要分布在太奇村、西莊村、相底村等村。本區土地面積1297.76公頃,占全鎮土地面積的22.23%。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26、主要為耕地、園地、畜禽水產養殖地和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用地。(二)嚴格控制區內的耕地轉變用途,經批準的建設占用區內耕地,必須按照“占補平衡”的原則,補充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三)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的條件下,允許區內土地適度進行農村道路、農田水 利設施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四)鼓勵對區內的農村居民點用地進行綜合整治,重點整治空心村和閑置房屋,增加區內的有效耕地面積;區內現有其他零星農用地應該優先調整為耕地。第三節 城鎮建設用地區一、區域分布城鎮建設用地區主要包括現狀城鎮建設用地和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區域面積113.33公頃,占全鎮土地面積的1.27、94%。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要用于城鎮建設,并與經批準的縣域總體規劃相銜接,城鎮建設用地區限制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內,城鎮建設不得超出分區范圍。(二)區內城鎮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三)城鎮建設區內的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以前,主要用于農業生產和生態維護。占用該區域內農用地進行建設,要符合相關審批程序。第四節 村鎮建設用地區一、區域分布村鎮建設用地區主要包括現狀農村居民點用地和規劃農村居民點用地。區域面積446.59公頃,占全鎮土地面積的7.65%。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村民住宅、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建設。(二)村鎮建設必須充分利用舊宅基地28、空閑地和廢棄地,確需擴大的,應當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質耕地。(三)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四)區內部分已劃入撤并村的村莊,或已納入土地整治規劃的,規劃期內鼓勵和引導該類村莊撤并,待條件成熟后,應依照土地整治規劃選擇部分村莊用地逐步整理、復墾為農用地。第五節 獨立工礦區一、區域分布獨立工礦區包括現狀獨立建設用地及規劃新增的獨立建設用地項目所在范圍,主要分布在西莊村、雙二村、太奇村等村。區域面積23.32公頃,占全鎮土地面積的0.40%。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要用于采礦業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點內安排的用地,建設項目用地必須符合相關規劃,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地標29、準。(二)區內因生產建設挖損、塌陷、壓占的土地應及時復墾。(三)區內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四)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第六節 林業用地區一、區域分布林業用地區主要分布在南龍池村、相底村、太奇村等村。區域面積20.16公頃,占全鎮土地面積的0.35%。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林業生產,以及直接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營林設施;嚴格控制各類建設占用水土保護林、水源涵養林及其他各種防護林用地,加強有林地的管理,嚴禁亂砍亂伐,毀林開荒。(二)區內現有非農業建設用地,應當按其適宜性調整為林地或其他類型的營林設施用地,規劃期間確實不30、能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三)區內零星耕地因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需要可轉為林地。(四)未經批準,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動。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第七章 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第七章 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第一節 允許建設區一、區域范圍主要集中在城鎮規劃建設區和規劃期保留的中心村、新型農村社區、基層村等。區域面積559.14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9.58%。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或工礦建設發展空間,具體土地利用安排應與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相銜接。(二)規劃實施過程中,在31、允許建設區面積不改變的前提下,其空間布局形態可依程序進行調整,但不得突破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三)區內土地開發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充分挖掘城鎮內部存量土地。新增建設用地受規劃指標和年度計劃指標約束,項目用地按照國家規定的行業用地標準定額嚴格控制用地規模。(四)允許建設區邊界(規模邊界)的調整,須報規劃審批機關同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第二節 有條件建設區一、區域范圍主要分布在中心鎮和雙一村、太奇村、相底村等中心村周邊。區域面積24.15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0.41%。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符合規定的,可依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同時相應核減允許建設區用地規模32、。(二)在不突破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前提下,區內土地可以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的建新留用地塊。(三)規劃期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第三節 限制建設區一、區域范圍主要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牧業用地區、林業用地區和規劃期內擬進行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積的區域。區域面積5253.54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90.01%。二、管制規則(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發展農業生產,開展土地整治和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區域。(二)區內土地嚴格限制用于城鎮和村莊建設,控制線型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三)區內存量33、建設用地,除復墾區塊以外,允許符合規劃用途的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和再開發。(四)規劃中已列明、且已安排年度計劃指標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難以在城鄉擴展邊界內選址的交通、水利、新農村建設等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可選址建設;規劃中未列明,但規劃期內確需實施的建設項目,如需占用限制建設區,必須依據相關規劃,論證通過后,方可依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大荔縣雙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 附 表第八章 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第一節 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一、完善耕地保護責任考核制度建立鎮村戶三級耕地保護責任體系,加強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構建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二、強化基本農田特別是永久基本34、農田的保護監管將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落實到地塊和責任人;積極開展基本農田示范區建設;加強基本農田動態巡查,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實施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工程,提高標準農田質量。三、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力度充分挖掘耕地后備資源潛力,積極開展以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為載體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確保區域內耕地占補平衡任務。四、全面落實土地違法行為綜合防控機制全面開展土地動態巡查,建立執法快速反應機制。充分發揮國土所和信息員作用,加大土地巡查執法中隊巡查力度,及時有效制止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第二節 強化規劃實施管理一、建立健全相關規劃綜合協調機制強化規劃銜接,各類35、相關規劃編制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確保各類土地利用行為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根據安排,統籌開展村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二、嚴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嚴格審查建設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政策對建設用地的控制和引導,建立和完善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與信息共享機制。三、建立規劃的全社會參與制度加強規劃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規劃主要內容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全社會依法依規用地意識,增強對科學用地、節約用地、保護資源重要性的認識,把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規劃、政策變為全社會的自覺行為。四、加強規劃信息化建設建設完善土地利用規劃36、數據庫,實施系統化管理,為規劃實施和監督提供有力依據和保障。五、加強規劃實施動態監管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充分運用衛星遙感、電子信息等技術手段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充分發揮司法監督、行政監督、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基層監管力度,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和嚴肅查處。第三節 建立規劃實施激勵機制一、建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機制以規劃和政策引導農村居民點遷村并點、向中心村和城鎮集聚,推進建設用地整理,以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政策,激勵地方政府積極性;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制定開展農村宅基地整治優惠政策,鼓勵土地所有權主體、個人或單位投資宅基地整理;對積極、主動配合土地整理的農民個體,進行物質和精神的雙重獎勵。二、建立土地利用集約節約激勵機制建立土地供應與存量土地挖潛掛鉤制度,鼓勵利用廢棄地等存量建設用地,鼓勵開展城鎮舊區改造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實行增量用地計劃指標和存量土地消化利用情況掛鉤,建立長效激勵機制。第四節 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加強規劃管理,維護規劃的指導性、權威性和嚴肅性,完善工作機制,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拓寬民主評議渠道,強化規劃實施中期和末期的評估。建立規劃調整機制,根據評估發現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等,按照規劃的程序依法依規對規劃進行修改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