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樓土方開挖施工方案(14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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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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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靈 璧 高 級 職 業 技 術 學 校(1#-4#教學樓)土方施工方案編制:審核:批準:目錄一、工程概況-1 二、土方開挖施工準備-2 三、施工機具-3 四、作業條件-3 五、操作工藝-4 六、質量目標-6 七、成品保護-6 八、應注意的質量問題-6 九、土方開挖質量保證措施-7 十、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8 十一、土方回填-9 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一、工 程概 況靈 璧 縣 高 級 職 業 技術 學 校 新校 區 工 程 坐落 在 靈 璧 縣 鐘 靈大 道 以 北,雙 河路 以 南 鳳山 大 道 以西,銀 山 路 以東,規 劃 建 筑面 積 約 為 171550 平方 米,校區 主 要 擬建 建2、 筑為:教 學樓、實驗 樓、實 訓 樓、綜 合 樓、圖 書 館、藝 術樓、宿 舍 樓 及 食堂 浴 室游 泳 館 等,本 方 案 主要 針 對 框架 結 構 教學 樓 的基 礎 土 方開挖 及回 填 進 行闡 述;a)結構形式:框架結構,獨立柱基;b)開挖方式:本工程設計基礎底標高為-4.4(局部-6.2m),室內外高差 1.5 米,現場場地自然標高約為-2.6m,因此該工程實際開挖深度為 1.8m(局部深度為3.6m),由于開挖深度較深,所以不能進行單個獨立基坑開挖。只能用機械進行大開挖,人工修邊揀底。根據勘察報告顯示地下水位穩定在2.3 米至 2.5 米,現場實測大概穩定在3.0 米左右,3、對局部開挖較深為不影響施工現場準備采用明溝+集水井進行排除明水降低地下水位,保證將地下水將至施工面以下0.5米;二、土方開挖前施工準備1.測量放線及測量樁點的保護(1)在基坑開挖之前,場內所有的紅線樁及建筑物的定位樁,全部經規劃部門測量核準。(2)在場邊道路及場內的臨時設施上做好定位標記,以備觀測。(3)在基坑開挖前,根據施工圖紙、建筑軸線位置放出土方開挖邊線。(4)所有的測量樁、紅線點一經核實后,項目部就落實專人對其進行定期檢查復核,以確保紅線點的準確性。2.夜間施工照明的準備土方開挖期間,施工用電主要是夜間照明;(1)所有用電均可以從現場配備的配電箱內接引,通過手提移動配電箱引至土方開挖區4、域,但施工用電必須由值班電工專門負責,禁止操作工人隨意更改、移動。(2)整個施工現場的夜間照明通過用鋼管架子架設安置的2 個 5KW大燈具提供照明。(3)現場大門口,邊坡位置均視情況放置一定數量的照明燈及散光燈和警戒燈。三.施工機具:挖掘機、裝載機、運輸車輛、尖、平頭鐵鍬、手錘、手推車、梯子、撬棍、鋼尺、坡度尺、小線或20 號鉛絲等。四.作業條件:(1)土方開挖前,應摸清地下管線等障礙物,并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2)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3)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5、,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域內,要挖臨時性排水溝。(4)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錯挖或超挖。施工場地應根據需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5)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五.操作工藝5.1 工藝流程:確定開挖的順序沿灰線切出坑邊輪廓線分層開挖修整槽邊清底5.2 確定邊坡本工程實際開挖深度為1.8m(局部深度為 3.6m),根據勘察報告顯示0.74 米,土質呈灰褐色以粘性4.89m土質呈黃褐色可塑、硬塑;因開挖區域工程土質較好決定采用自然放坡,放坡系數確定為 1:1。5.3 根據基礎和土質以及現場出土等條件,合理確定開挖順序,然后再分段分層平均開挖。開挖大面積線型基坑時,沿坑三面6、同時開挖,挖出的土方裝入翻斗車,由未開挖的一面運至棄土地點。5.4 開挖基坑或管溝,當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在該處集中排水。開挖后,在挖到距坑底50cm以內時,測量放線人員應配合抄出距基坑底50cm平線;基坑邊每隔 23m釘水平標高標志。在挖至接近坑底標高時,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標準尺桿,隨時以水平標高標志上平,校核坑底標高。最后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檢查距坑邊尺寸,確定基坑邊標準,據此修整坑幫,最后清除坑底土方,修底鏟平。5.5 基坑、管溝的直立幫和坡度,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方,必要時應加以保護。在開挖坑邊棄土時,應保證邊坡和直立幫的穩定。當土質7、良好時,拋于坑邊的土方(或材料)應距坑(溝)邊緣2m以外,高度不超過 l.5m。在柱基周圍、墻基或圍墻一側的堆土高度不大于1.0 米。5.6 開挖基坑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應一次運至棄土處,避免二次搬運,由于本工程全面進行開挖,余土過多經協商確定將多余土方全部運至3KM棄土場堆放,待回填運回。5.7 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天進行。否則工作面不宜過大。應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天開挖基坑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同時應在坑外側圍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支撐、土堤等的檢查。墊層外預留 500 寬操作8、面,操作面內挖排水盲溝,轉角或高低差處不大于20M挖一集水井。集水井為直徑 500、深 400土坑。盲溝為 300寬、200 深土槽,內填碎石,以免不被掩埋并保證坡腳穩定。挖至基底時預留 300mm,人工緊隨進行清槽,將清除的土方送至反鏟半徑之內帶棄。為確保開挖時及時的排出地下水及地表水,在兩端(長軸方向)及局部-6.2m處各設置一個集水井,方便日后排水。若開挖后遇雨水天氣,應采用人工將基槽清理至與原基土土質相同的土層,再用級配砂石添至設計基底標高。六、質量標準6.1 保證項目:基坑和基底的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擾動。如果超挖,應征得設計同意用級配連砂石夯填或用低標號砼澆筑,做好隱蔽簽證。9、6.2 基坑土方允許偏差:(1)底面標高 0-50mm(2)底面長寬不應小于設計尺寸七、成品保護7.1 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龍門板上休息。并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準樁和標準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檢查是否正確。7.2 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必要時,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7.3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10、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八、應注意的質量問題8.1 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或管溝均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8.2 挖土時應防止破壞土體護壁,應事先確定防止山體護壁損壞的措施。施工中隨時觀察護壁情況。8.3 基底未保護:基坑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出0.3m 厚土層,待做基礎時再挖掉。8.4 施工順序不合理;土方開挖宜先從低處進行,分層分段依次開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8.511、 開挖尺寸不足:基坑或底部的開挖寬度,除結構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所需的寬度,在開挖前均應考慮。8.6 基坑或管溝邊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應加強檢查,隨挖隨修,并要認真驗收。九、土方開挖質量保證措施:(1)開工前要做好各種技術準備和技術交底工作。施工技術人員(工長)、測量人員要熟悉圖紙,掌握現場測量樁及水準點的位置尺寸,辦理驗樁、驗線手續。(2)施工要配備測量人員進行質量控制。要及時復測灰線,基坑開挖下口線測放到基坑底。及時控制開挖標高,做到5m范圍內挖土工作面標高控制樁不少于 2 個。(3)認真執行開挖樣板制,即凡重新開挖邊、坡坑底時,由操作技術較好的工人12、開挖一段時間后,經測量人員或質檢人員檢查合格后作為樣板,繼續開挖。施工人員換班時,要交接挖深、邊坡、操作方法,以確保開挖質量。(4)認真執行項目部制定的技術、質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積累技術資料,如施工日記、設計變更洽商、驗樁、驗線記錄等。十.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1)開工前要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根據工程土質條件以及運土路線等特點,制定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組織職工貫徹落實,并定期開展安全活動。(2)如運土車輛需進出大門時應有專人檢查車輪是否帶泥,并及時清理和做好大門口的清潔工作。(3)工地全封閉施工,大門口設洗車場、排水溝、集水池,車輛出場時必須沖洗干凈,方準離開工地,不準將污泥帶出門外13、,影響市容。(4)夜間挖土施工時,應配置足夠的燈光照明。(5)為預防邊坡塌方,一般禁止在邊坡上側堆土,當在邊坡上側堆置材料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距離邊坡上邊緣0.8m 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過1.5m。(6)陰雨天氣,在臨時邊坡上加蓋塑料薄膜,以防止邊坡上的土體流失。(7)基坑開挖至設計深度1/2 時,基坑周遍用 48,厚 32mm 35mm 的 26 米鋼管設置圍護欄桿,欄桿以下橫桿組成不小于1.2 米高,立桿間距不大于 3 米,所有欄桿均用紅白油漆各500mm 間隔距離刷為警示桿,并掛警示牌。夜間設置警示燈,以免夜間發生安全事故。十一、土方回填土方回填前的準備1、回填料的確定本工程回填料主14、要利用本工程開挖料,留足回填料。工程師認為不合格的填筑料一律不得使用。2、標準擊實試驗土方回填料確定后,項目部質檢員、抽樣員邀請監理工程師共同在回填料場進行取樣,抽取的土樣應具有代表性,各個土層和性狀的土都應包括。土樣抽取后送實驗室做標準擊實試驗,確定最優含水率下的最大干密度。通過實驗作出土方回填料的最優含水率、最大干密度。3、現場碾壓試驗標準擊實試驗完成后,即在施工現場安排夯實試驗。夯實試驗的目的:(1)、核查土料壓實后是否能夠達到設計壓實干密度值;(2)、核查壓實機具的性能是否滿足施工要求;(3)、選定合理的施工壓實參數:鋪土厚度、土塊限制粒徑、含水量的適宜范圍、壓實方法和壓實遍數;(4)15、確定有關質量控制的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碾壓試驗在標定的回填區域分別進行,蛙夯夯實遍數從4 遍開始用環刀法抽取試樣,測定干密度值,達不到要求再夯實6 遍、8 遍測定直到合格。4、施工前技術交底土方回填前,由技術部向作業班組質檢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將回填區域進行劃分、根據碾壓試驗確定的壓實參數、施工方法等問題交代清楚。二、施工部署本工程回填按施工段的施工順序進行,為適應主體建筑物的施工及滿足建筑物回填需要達到的條件,按每施工段為一填筑段,其填筑速度與建筑物施工速度相匹配,回填作業連續進行。土方回填時,采取兩種方案進行,即堆土區一側采用裝載機送土到基坑,另一側采用小型挖掘機或人工填土,做到兩側同16、時回填均勻上升。三、土方回填控制土方回填過程中,根據試驗確定的土料最佳含水量、攤鋪厚度、夯實遍數,對填筑過程進行嚴格控制。鋪土厚度不允許超出經試驗確定的鋪土厚度。人工夯實按每層 20cm一次性達到要求向前推進,在回填鋪土夯實時其推進方向與軸線平行。在降雨前應及時壓實作業面表層松土,并將作業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后應晾曬或對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后方可繼續填筑。在整個回填過程中,設置專人保證觀測儀器與測量工作的正常進行,并保護所埋設的測量標志完好。四、質量檢查1、填筑前,首先對回填段進行地形、剖面的測量復核,并把測量資料報送工程師復檢。其次對測量后的基坑進行基礎面的清理,然后報工程師進行回填前的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回填。2、土方填筑時,對填筑段選派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在現場填筑中進行監督并密切配合監督人員的工作。3、在土方填筑過程中,根據工程師批準的土方填筑檢測計劃對每層土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把檢測資料報送工程師并報請工程師進行抽檢,復檢合格并經批準后進行下一步土方的回填。4、在堆土料場,不定期對土料的含水量進行檢查,對于含水量較高的土料必須翻曬,待其含水量達到要求后方可進行回填。5、在工程師檢查后,對不合格的回填土,徹底按工程師的指示進行返工、修理和補強。6、土方填筑完工后,首先對工程全部填筑部位按國家有關規范規程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請工程師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