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住宅施工現場消防方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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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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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工程概況 金地自在城八期二標住宅樓工程(6#、7#、9#樓及地庫),位于南京市雨花臺區板橋新城,總建筑面積75000m2,其中:地下二層,地上6#樓24層、7#樓32層、9#樓28層。結構形式均為全現澆框剪結構。建設單位:金地集團南京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南京金宸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南京方圓建設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江蘇省將建集團有限公司現場臨建:施工現場劃分為辦公區和生產區兩部分,民工生活區安排在工地以外。為加強內部消防工作,確保施工期間無火災、火險事故,保障施工生產能正常進行,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關規定及南京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消防方案。二、編制2、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版)4、 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5、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J140-90(1997版)6、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7、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標準( DGJ32/J73-2008)8、金地自在城Block8項目6#、7#、9#及地庫施工圖紙三、現場消防設施布置 2.1消火栓給水系統: 本工程設計同一時間內火災發生次數為一次,室外消火栓系統用水量為15L/S,室內消火栓用水量設計為10L/S,消火栓系統總用水量為25L/S。 室外消火栓設計采用臨時施工給水系統,平時管3、網內水壓較低,僅滿足施工生產用水即可;當火場滅火時,水槍所需壓力,由消防泵產生。在消防泵房內設臨時消防水池及臨時消防水泵。消防環管各處按用水點需要預留甩口及引入建筑物內,并按不大于150m的間距布置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消火栓總管規格為SX1001.6。共設置2個室外地下式消火栓,配備消防箱及水帶、水槍、大閘。 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采用臨時高壓系統。在消防泵房設置水泵,利用臨時施工供水系統(或水池)吸水,并設旁通管。平時從旁通管接入施工用水,較高樓層施工或火災時啟動水泵加壓。消防水池設專門進水管,當水池水位不足時該管路上的閥門自動打開,當達到高水位時自動關閉該閥門。加壓泵采用兩臺,一臺為臨時消防泵,4、一臺備用。消防泵可滿足室內消防及室外消防用。 由于是臨時消火栓系統,故按一股充實水柱到達任何部位考慮,本方案根據不同建筑物平面設計不同根數豎管供主樓施工及消防用,以需水量最大的樓為依據,本工程以9號樓為例設置一根DN100消防立管。6#、7#樓均各設一根DN100消防立管。豎管隔層設室內消火栓,并每層預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豎管的具體位置應滿足位置明顯、易于取用、位于建筑中部的原則,現場確定室內消火栓設計采用19mm噴嘴,65栓口,25m長麻質水龍帶。2.2生活、生產給水系統 根據需要由現場消防環管預留甩口以供施工現場生產用水。由水表井后方單引生活水管分別供給辦公室、廁所等用水,入戶管徑為DN5、20。施工現場各預留用水點的支管不單設閥門井,只在入戶后的立管上設閥門控制。 除以上消防栓布置外,現場還將配備干粉滅火器(ABC型)100個及消防鐵架6個,配置消防桶20個、鐵銑20把、鉤子20個等消防工具,在辦公樓、特種倉庫及重要部位分別配備滅火器材。四、組織機構和職責4.1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工作領導機構組長:徐健副組長:徐駿、湯林智成 員:湯發明、唐劍豪、王建峰、楊東京施工現場消防工作領導機構職責:組織學習和貫徹上級發布的消防工作規定,督促制訂各種消防規章制度;定期召開防火工作會議,研究、檢查、布置工作;組織消防檢查,督促重大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視情況下發“火險隱患通知書”,指導現場消防施工6、組織的工作,負責消防責任事故的追查處理工作,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做決策。4.2建立施工現場消防職能部門:負責人:徐駿成 員:湯林智、湯發明、唐劍豪、王建峰、楊東京現場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4.2.1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實施現場消防工作方案的條款,對各外協力量、特殊工種、重點要害部位的工作進行指導部署。4.2.2建立各級防火責任制,制定消防制度,并監督嚴格執行。4.2.3制定施工現場遵紀守法和違章違紀的獎懲措施,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督促整改。4.2.4對施工現場發生各類火災事故,負責組織滅火工作,并在上級消防部門指導下調查事故。4.2.5定期檢查施工現場滅火用具的使用功7、效并及時更換滅火器材,負責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保管與防護。五、滅火作戰預案 為保障在施工過程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及南京市的有關消防法規規定精神,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使國家和個人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迅速及時地組織人員撲救,特制定本滅火作戰計劃。要求相關人員認真履行各自責任,不得玩忽職守,否則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責任。5.1建立滅火作戰機構5.1.1滅火作戰總指揮:徐健5.1.2副總指揮:徐駿、 湯林智5.1.3物資搶救負責:徐朝松5.1.4滅火作戰負責:湯發明5.1.5宣傳聯絡負責:蔡天晨5.1.6人員救護負責:唐劍豪后勤供應負責人的職責:王建峰5.2各級職責5.2.18、滅火作戰總指揮、副總指揮的職責:接到報警后,迅速奔赴火災現場,根據火場情況,組織指揮救火作戰,制定滅火作戰計劃,采取果斷措施,控制火勢蔓延,并對火場情況作決策,副總指揮配合總指揮工作。5.2.2物資搶救負責人的職責:帶領義務消防一隊,組成物資搶救隊伍,把現場物資材料及時運到安全地點,將損失減少到最小。5.2.3滅火作戰負責人的職責:積極組織其它幾支義務消防隊伍,運用現場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滅火戰斗。5.2.4人員救護負責人的職責:率領醫務人員及其它人員,負責傷員的救護和護送工作。5.2.5宣傳聯絡負責人的職責:及時傳達總指揮的命令和各組的信息反饋工作。根據中心任務,對廣大職工進行宣傳教育,鼓舞斗志9、,并迅速打火警電話,到路口迎接消防車輛。協助警衛人員維護火場秩序,疏導圍困人員到安全地點。5.2.6后勤供應負責人的職責:負責車輛,消防器材及各種必需物資供應工作,保證滅火作戰人員的食品、茶水、毛巾充足,做好后勤保障。5.2.6.1對組織施工和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領導指揮和組織施工要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及內部規定,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5.2.6.2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生產全過程,認真落實“十項標準”。5.2.6.3堅持周一消防安全教育,周末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難以整改的問題積極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不準強令違章作業。5.2.6.4加強對義務消防組織的領導,組織開展群消10、防活動,定期進行防火學習訓練。5.2.6.5發生火災事故,及時組織撲救,立即向上級報告,保護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六、生產作業班組防火安全責任制6.1對本班組的消防工作負全面負責,自覺遵守有關消防工作法規制度,把消防工作職責落實到職工個人,實行分片包干。6.2消防工作納入班組管理,分配任務要進行防火安全交底,堅持班前教育,下班檢查活動,消防隱患做到不隔夜,杜絕違章冒險作業。6.3支持義務消防隊員和積極參加消防學習訓練活動,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組織力量撲救,保護現場,配合事故調整。6.4職工個人防火安全責任6.4.1負責本崗位上的消防工作,學習消防法規及內部規章制度,提高法制觀念,積極參加消防11、知識學習,訓練活動,做到知本單位、本崗位消防制度,發生火災事故會報警(電話119),會使用滅火器材,積極參加滅火工作。6.4.2工作生產中必須遵循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消防管理規定,隨時對自己工作生產崗位周圍進行檢查,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和留下火災隱患。6.4.3勇于制止和揭發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遇有火災事故要奮力撲救,注意保護現場。6.5材料部門及倉庫保管中的防火安全責任6.5.1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頒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和上級有關制度,制定本部門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資運輸過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工作。6.5.2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及有毒物品,必須按規定保管,要落實專人保管,分12、類存放,嚴格手續,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6.5.3對倉庫和存放的物資要定期開展安全防火檢查,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6.5.4倉庫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定期檢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倉庫區要設明顯的防火標志,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6.5.5倉庫保管員是本庫的兼職防火員,對防火工作負直接責任,必須遵守倉庫有關防火規范,下班前對本庫進行仔細檢查,無問題時鎖門斷電方可離去。6.6行政、后勤部門防火責任6.6.1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的防火安全工作,對食堂火爐、茶爐、工人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6.6.2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教育,并建立記錄,增強安全意識。6.6.3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清除不安全隱患。6.6.413、倉庫的設置與各類物品的管理必須符合安全防火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6.7看火人員(包括臨時看火人員)的職責6.7.1現場用火須經保衛部門審批,辦理用火證,看火人員要了解用火部位環境。6.7.2動火之前要認真清除用火部位周圍的易燃物,不能清除的要用水澆濕或用不燃材料遮蓋。6.7.3高空焊接、夾縫焊接,要鋪設接斗用具或用石棉布接火花。6.7.4準備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滅火準備工作。6.7.5使用碎木料明火作業時,火源要遠離木料1.5米以外。6.7.6焊接和明火過程中,要隨時檢查,不得擅離職守,用火完畢后認真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才可離去。6.7.7看火人員嚴禁兼職,必須設專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14、報警并及時撲救。6.8電氣焊工防火責任6.8.1焊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掌握捍接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持證操作,非電焊工不準操作。6.8.2焊割前經項目工程部同意,消防安全部門檢查批準領取“動火證”方可操作。6.8.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及設備安全情況,必須清除周圍的易燃物,對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澆濕或用非燃材料遮擋,開始焊割時要設滅火器材,有專人看火防護。6.8.4乙炔瓶、氧氣瓶在高空焊接時,不準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離,乙炔發生器的回火裝置及膠皮管發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和蒸汽解凍,嚴禁用明火烤、用金屬物敲打、檢查漏氣時禁止用明火試漏。6.8.5氣瓶要15、裝壓力表,搬運時禁止滾動、撞擊、夏季不得暴曬。6.8.6禁止使用銅、鐵、鋁線代替保險絲。6.8.7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及金屬架上,必須設置專用地線,不得借路,地線要接牢,安裝時注意正負極不要接錯。6.8.8不準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電焊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要與氣焊軟管或氣體導管搭接。氧氣瓶管、乙炔導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經過,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乙快氣瓶導管等接觸。6.8.9焊割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前,必須切斷氣源、電源,并仔細檢查現場,消除火險隱患,在屋頂隔墻的隱蔽場所焊操作完畢半小時內要復查,以防自燃問題發生。616、.8.10焊接操作不準與油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6.8.11室外電器施焊作業遇有5級以上大風時,立即停止作業。6.8.12施工現場用火證不得連續使用,在一個部位焊割一次申報一次。6.8.13禁止在下列場所和設備上進行電氣焊作業:6.8.13.1生產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部位和其他禁火場所。6.8.13.2未開蓋的密封容器、盛過或存放易燃、可燃氣體、液體的化學危險品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干凈處理的設備。6.9電工防火責任6.9.1電工作業必須遵守操作規范和安全規定,操作合格的電器材料根據電器設備的電容量,正確選擇同類導線,并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6.9.2所拉設的17、電線符合要求,導線與墻壁、頂棚、金屬架之間,保持一定距離,并加絕緣套管。導線與導線、設備與導線之間接頭要牢固絕緣,鉛線頭要有銅鉛過渡焊接。6.9.3定期檢查線路、設備,對老化及殘缺線路要及時更新。一般情況下不準電作業和維修電氣設備。安裝設備要接零線。6.9.4架設動力線不亂拉、亂掛,經過通道時要加套管或架高。6.9.5電工有權制止非電工作業,亂拉電線人員、使用電爐等。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時,必須經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6.10油漆工防火責任6.10.1油漆、調漆配料室內嚴禁吸煙,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要經消防保衛部門批準,并配備消防器材。6.10.2調漆配料室要有排風設備,保持良好通風。稀料和油漆分18、庫存放。6.10.3調漆在單獨房間進行,油漆庫與休息室分開。6.10.4室內電氣設備要安裝防爆裝置,電閘安裝在室外,并及時清理排風內外的油漆沉積物。七、現場消防的一般性規定7.1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現場,經消防保衛部門同意,在登記備案后,放在現場指定地點,派專人負責。7.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各重點部位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7.3施工現場不得隨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須在使用前,經消防保衛部門檢查批準。辦理用火證手續,并有專人負責。7.4物資倉庫、木工棚、工具房及易燃物品堆放處,機械修理處、油庫區、油漆配料房等部位嚴禁煙火。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使用電爐作業。7.5職工宿舍、辦公室19、各類倉庫、木工棚、工具房等不得違反下列規定:7.5.1嚴禁使用電爐取暖、做飯、燒水、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宿舍休息室內嚴禁在床上吸煙。7.5.2嚴禁亂拉電線,各類倉庫、木工棚、油漆配料室冬季嚴禁使用火爐取暖。7.6施工現場禁止搭易燃臨建和防曬棚。嚴禁冬季用易燃保溫。7.7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圍 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嚴禁隨意動用或操作各種消防器材,嚴禁損壞各種消防設施、標志牌等。7.8現場消防立管必須使用高壓泵、專用電線。7.9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材料,要分類堆放整齊,在安全可靠處存放,油棉紗和維修用油妥善保管。7.10施工和生活區冬季取暖,保溫火爐必須有專人看管,火爐的安裝要求按有20、關冬施防火規定執行。八、現場消防保衛的具體規定8.1木工棚防火規定;8.1.1木工棚的搭設需使用防火、隔音降燥材料。8.1.2木工棚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加工棚內嚴禁使用電爐,暖火爐。8.1.3木工棚內的刨花、木宵、碎料、鋸末等應每天隨時清理,集中到指定的地點,做到工完場清。8.1.4棚內禁止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及時運往指定的地點存放。8.1.5使用的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隨用量而取,剩余材料必須專柜存放、專人管理;油棉絲、油抹布嚴禁隨地亂扔亂放,落實專人負責。8.1.6電閘設備必須保持干燥清潔,電閘安裝在鐵皮箱內加鎖,加工場地嚴禁安裝砂輪機。8.1.7棚內必須設專人負責,離場前21、進行詳細檢查,無問題時,斷電、關窗、鎖門方可離場。8.2動用火管理規定8.2.1凡屬工地生活區、材料庫區范圍內的動用明火或焊接作業,必須履行報告審批手續,由施工生產負責人向操作者進行全面安全交底,配備看火人員和消防器材,經消防保衛檢查同意后,辦理用火證后才可動火作業。8.2.2用火證不得連續使用,臨時用明火,用火證當日有效,固定部位不超過3天,用火證用后交還。8.2.3凡在要害部位、重點部位及易燃、易爆危險部位的周圍明火或電氣焊作業的,事前寫出報告,報消防保衛部門審批,由施工生產負責人向操作者進行全面安全交底,配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業。 8.2.4嚴禁在已竣工工程、工棚、倉庫、宿舍和在施工工程內22、進行明火烘、烤、燒等作業。嚴禁違反制度作業。8.3吸煙管理規定8.3.1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在施工和未交工的建筑物內禁止吸煙。8.3.2吸煙者必須到允許吸煙的辦公室或指定的吸煙室吸煙,允許吸煙辦公室要設置煙灰缸。吸煙室要設置存放煙頭、煙灰和火柴棍的用具。8.3.3在宿舍或休息室內不準在床上吸煙,煙灰、火柴不得隨地亂扔,嚴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庫、電氣焊存放處、油漆庫等部位吸煙。8.4防火作業管理規定8.4.1防水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前,由工程部提供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報經消防保衛部門認可后,方可進場,進場材料要放在消防保衛部門指定的安全場地,配備專人看護,并配置專用消防器材。8.4.2使用新型建23、筑防水材料進行施工前,應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較大面積施工時,要制定防火方案或措施,報上級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8.4.3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教育,了解掌握防火材料的性能、特點及防火、滅火常識,做到“三落實”,即:人員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8.4.4施工時劃定警戒區,懸掛明顯防火標志,確定看守人員值班,明確職責范圍,警戒區域內嚴禁煙火,不準配料,不準存放使用數量以外的易燃材料。8.4.5在室內作業時,要設置防爆、排風設備和照明設備,電源線不得裸露,不能用鐵器工具并避免撞倒,防止產生火花。8.5冬施防火規定8.5.1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室取暖用電暖氣,經主管領導和消防保衛部門檢查合24、格,持用火合格證方準安裝使用,并設專人負責,制定必要的防火措施。8.5.2嚴禁在生火部位進行易燃液氣體 操作,無人居住的部位要做到人走火滅。8.5.3木工棚、材料庫、油漆配料室、工具房等部位不準生火和使用電爐取暖,周圍15米內,嚴禁吸煙及明火作業。8.5.4在施工程現場,一律不準設暫住用房,不準用爐火和電爐、碘鎢燈取暖。如因生產需要用火,消防保衛部制定消防技術措施,使用日期列入冬施方案,并經消防保衛主管領導同意后,方能用火。8.5.5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材料,要控制使用,由專人管理,不準積壓。現場堆放的易燃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規定,工程拆下的木方要清理,碼放在安全地方。8.5.6保溫須用巖棉被等耐燃材25、料,禁止使用非阻燃草簾、草袋、棉氈保溫。九、消防計劃的落實 為了增強職工的消防隱患意識,增強職工防火技能,提高職工遇到火災、火險時的應變反映能力,特規定如下:1、職工入場前需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試成績合格后方可入場。2、分包單位入場前需經總包進行消防安全考核,考核合格后分包隊伍方可入場。總包與分包之間就簽訂明確的消防安全責任制。3、分包應設專職消防領導人,負責分包隊伍內部人員的消防教育,領導分包隊伍的消防安全工作。4、由總包消防保衛部門負責組織總包職工與分包隊伍每季進行一次安全教育。5、由總包消防保衛部門牽頭與市、區各消防單位進行每年春秋兩次的消防實戰演習。6、每月總包牽頭聯合各分包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檢查,針對隱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記錄在案,并限期整改。7、各分包單位均設立消防組織管理體系,層層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江蘇省江建集團金地自在城項目部201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