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組織設計-環境保護措施(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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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44308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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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保護措施13.1降低環境污染的技術措施13.1.1施工現場總體規劃1、施工現場總體規劃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和環保需求,考慮對周圍相關方的影響及消防安全的需要,并滿足無錫市的規定,以及考慮成本方面的要求。2、項目部按施工、辦公等功能將施工現場劃分為施工區、辦公區。地面進行硬化處理,以保證交通暢通現場文明衛生。13.1.2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管理1、材料庫采用磚砌庫房,內配滅火器,門上加鎖,以達到防雨、防曬、防潮、防火、防盜等功能;存放油漆、涂料等特殊物資的庫房及管理,按材料員制定的保管方案執行。由安全員根據相關規定配置足夠的滅火器,用電線路由電工負責配置,經項目驗收后投入使用。鋼筋加工場保持平整,設2、排水溝,堆放處設300mm混凝土壟,防止鋼筋浸水銹蝕。雨天時應用塑料布加以覆蓋。2、施工現場四周實行全封閉管理,圍墻外側進行美化、亮化。入口處設門衛值班室。13.1.3粉塵的控制1、水泥、外加劑等易散落、易飛揚的材料,采用封閉庫房貯存,運輸途中進行覆蓋。2、現場主要道路采用硬化路面,非硬化路面及場區采取灑水、綠化等措施,保持濕潤無揚塵產生;3、及時清理建筑垃圾,清理時設施密閉垃圾道或用料斗裝運,防止拋撒;4、挖土、清理等易產生揚塵的活動,避開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安排專人進行現場撒水,保持地面濕潤。5、樓層清理時,必須先灑水再清理,防止粉塵飛揚。13.1.4遺灑的控制1、現場大門處設置洗車池,對出3、場車輛進行清洗車輪;2、選用封閉式自卸車進行現場的土方外運及垃圾清運;3、按地方規定和指定的地點棄運廢棄物;13.1.5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油品對人體傷害及泄漏的控制1、施工現場設立封閉式存放區,不同性質、不同應急響應方法的物品應單獨存放,提供適宜的貯存環境,使用密閉式容器貯存,防止泄漏。2、專人負責保管,嚴格領用審批手續,做好發放記錄,定期進行清點,控制庫存量;3、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油品使用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專業施工員進行技術交底,必要時進行應急準備和響應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和產品使用說明執行;4、施工過程按規范使用專用容器和工具進行操作,盡量避免遺灑;5、備好防護用品,做好4、應急準備;6.在選擇涂料、聚氨脂及天然石材時,要求采用環保型涂料和無放射性天然石材。13.1.6有毒有害廢棄物的控制1、對廢棄物分類管理,有毒有害廢棄物單獨存放,設有防雨、防流失、防泄漏、防飛揚等設施,并進行有毒有害標識;2、項目經理部應設專人負責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管理,對其收集、運輸、排放等環節進行監督;3、聯系有毒有害廢棄物回收單位,定點排放;13.1.7光污染的控制1、施工現場夜間照明采用定向式燈罩,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工作。2、夜間盡量避免焊接等產生強光源的施工活動,能夠產生強光的工作盡量在搭建的施工棚內完成。13.1.8火災、爆炸事故的控制1、對現場人員進行消防意識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5、,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2、對木工棚、油料庫、化學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區域,按消防規定配備環保型滅火器,做好應急準備;3、建立和完善現場消防管理制度,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13.1.9生產生活污水的控制1、砂漿攪拌機、砼輸送泵等排水點設置沉淀池并定期清理,污水經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2、生活區污水集中收集沉淀后排放,食堂餐具清洗處設過濾設施;13.1.10水電能源和紙張的控制1、按生產生活需要,統一布置現場臨時用水用電管線;2、項目經理部制定節水、節電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杜絕跑冒滴漏;13.2防止擾民和民擾的措施1、防止擾民的措施(1)制定環境管理方案和實施措施,防止噪音污染6、水污染及大氣污染。(2)對環境污染尤其是噪音污染進行嚴格的監控。并請環保部門進行檢測,確定噪音污染的程度,并對強噪音設備采取封閉、限時使用,增加降噪設備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噪音污染。(3)嚴格遵守環保部門的規定,在22時至次日6時不進行超過國家標準噪聲限制的作業。(4)在基礎和結構施工階段,由于砼連續施工的需要進行超噪聲限值施工時,提前向工程所在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到工程所在地區環保部門備案。(5)在噪聲超標太多確實影響居民休息的施工區域設置噪音隔音屏,降低噪音污染。(6)對居民家中的嚴重疾病患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如確屬必要,可另外提供相應的住宿或休息處所。(7)需7、長期連續施工(如基礎施工時)可通過向居民發放電影票等形式,以分散居民注意力,借以融洽與居民關系。2、防止民擾的措施只要嚴格執行和落實防止擾民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噪音污染,就可以有效地減少民擾,民擾大部分是由于擾民引起的,應該相信,我們的絕大多數居民是遵紀守法的,是能夠充分理解施工單位的困難的。為了防止民擾事件的發生,我們在落實防止擾民措施的前提下,制定如下措施:(1)在施工前公布連續施工的時間,發布安民告示,向工程周圍的居民做好解釋工作。(2)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群眾利益,盡力減少工程施工給當地群眾帶來的不便。(3)請環保部門按國家規定的噪聲值標準進行測定,并確定噪聲擾民的范圍。(4)現場設立群眾來訪接待處,并配備熱線電話,24小時接待來訪來電,對所有問題均在24小時以內予以明確答復。(5)與街道辦事處、居民代表、派出所共同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活動,通過溝通和融洽關系減少或防止民擾。(6)依法處理各種擾亂正常施工秩序的行為和責任人。對不管采取何種措施都仍然阻撓正常施工的人或行為,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遵照有關法律進行處理。(7)施工單位的裝卸物料和施工機械時,保證街道和行人道不受阻塞,當必須占道時,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占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