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方案監理審核要點(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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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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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監理審核要點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住房城鄉建設部于2018年2月12日通過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第37文)2018年6月1日實施。要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工作,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應熟悉和了解以下幾方面內容。一、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范圍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 具體規定了危大工程范圍。危大工程范圍詳見附件1。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范圍詳見附件2。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2、工方案需要論證審批。二、關于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一)工程概況:危大工程概況和特點、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檢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措施、技術措施、監測監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業人員配備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作業人員等;(七)驗收要求:驗收標準、驗收程序、驗收內容、驗收人員等;(八)應3、急處置措施;(九)計算書及相關施工圖紙。三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和審批:1.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編制,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編制和審批;2.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3、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承包單位組織編制。4、由專業4、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準備案;5、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編制和審批。四、監理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內容: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施工組織設計,符合要求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報建設單位。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按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施工組織設計需要調整時,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程序重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1 編審程序應符合相關規定。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5、簽認后,與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一并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偙O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需要修改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2 施工進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應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 資金、勞動力、材料、設備等資源供應計劃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4 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項目監理機構還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重點審查應急組織體系、相關人員職責、預警預防制度、應急救援措施。5 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科學合理。五、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后報建6、設單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應檢查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的情況,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按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專項施工方案需要調整時,施工單位應按程序重新提交項目監理機構審查。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1 編審程序應符合相關規定。2 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六、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監理審查方法。在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下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方案進行程序性、符合性、針對性審查。1、 程序性審查指監理工程師針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審批程序是否合規、合法性進行審查。施工組7、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經施工單位有關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是否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論證審查的,是否履行論證,并按論證報告修改專項方案,不符合程序的應予退回。2、符合性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工程所在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必要時附有安全驗算結果。須經專家論證審查的項目,應附有專家論證的書面報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還應有緊急救援措施等應急救援預案。3、針對性審查監理需審查以下方面: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的針對性(是否針對工程特點施工工藝所處8、環境、施工管理模式、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完整性、安全性、可操作性。附件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一、基坑工程(一)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撐9、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四、腳手架工程(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四)高處作業吊籃。(五)卸料平臺、操作平臺工程。(六)異型腳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礦山法10、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墻安裝工程。(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三)人工挖孔樁工程。(四)水下作業工程。(五)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附件2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一、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11、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四、腳手架工程(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附著式升降操作平臺工程。(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20m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一)碼頭、橋梁、12、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二)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影響范圍內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四)水下作業工程。(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