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市中區青平鎮總體規劃方案(2009-2025年)(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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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樂山市市中區青平鎮總體規劃文本201003目 錄第一章 總 則1第二章 鎮域總體規劃2第三章 城鎮性質與規模6第四章 城鎮建設規劃7第五章 城鎮近期建設規劃10第六章 實施規劃的措施12第七章 附 則13第一章 總 則第1條 為適應青平鎮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科學合理地進行城鎮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建設部村鎮規劃編制辦法(試行)和四川省村鎮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及其補充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劃。 第2條 規劃依據1、國家頒布的城鄉規劃法和鎮規劃標準;2、建設部制定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及村鎮規劃編制辦法(試行);3、四川省制定的四川省村鎮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及其2、補充規定;4、國家和四川省的有關標準、技術規范;5、四川省關于省級重點鎮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編制要求的通知(川建村鎮發2003218號;6、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年);7、樂山市市中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8、樂山市市中區青平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9、樂山市市中區統計年鑒(2004-2008);10、青平鎮自然、經濟、社會等有關資料。第3條 規劃指導思想1、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統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3、展之路。2、充分利用青平鎮豐富的自然資源、經濟基礎和區位優勢,預測未來發展的可能性,為遠期、遠景發展留有充分發展余地和較大彈性,科學確定城鎮性質、規模及布局形態,充分發揮村鎮網絡體系的整體效能,突出城鎮發展方向。3、規劃立足于城鎮長遠發展目標,樹立超前規劃意識,著眼于2025年遠期建設布局,強調2015年近期建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認真研究城鎮建設時序,著重近期、遠期結合,加快城鎮化進程。4、協調城鎮建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力爭實現城鎮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三者的高度統一。第4條 規劃原則1、貫徹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促進流通、發展經濟、改善環境的原則,對村鎮各項建設合理布局、4、協調安排并留有適當的發展余地。2、堅持合理利用土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充分發揮原有村鎮的用地潛力。3、遵循城鎮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原則,調整產業結構,正確引導生產力合理布局,充分發揮城鎮的中心作用和村鎮網絡群體作用。4、注重規劃的科學性、連貫性和可操作性,堅持近期、遠期和遠景相結合,滾動有序發展的原則。5、做到二個結合和一個銜接,即和當地政府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計劃相結合,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農業化的推進相結合。一個銜接是與青平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6、結合自然和傳統特色,創造優美協調,具有現代鄉土風格的村鎮景觀。第5條 規劃年限近期2009-2015年;遠期2016-2025年。第6條 規劃5、范圍1、鎮域總體規劃:與青平鎮域范圍一致,總幅員面積39.77平方公里。2、城鎮建設規劃:規劃區范圍包括青平城鎮、青平村及張壩村部分村社,東起青普路,西至規劃的青白路,南以規劃的青平變電站為界,北至青白路與城鎮北出口交叉口,規劃面積0.56平方公里。第二章 鎮域總體規劃第7條 社會經濟發展目標鎮域綜合競爭實力明顯加強,實現經濟總量高速增長,產業結構進一步得到優化,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初步確定城鄉統籌的現代經濟社會結構,實現人口、社會、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和協調發展。第8條 經濟發展主要指標 時期指標 項目2008年(現狀)2015年(近期)2025年(遠期)產值(萬元)比重(%)產值(萬元)年6、遞增率(%)比重(%)產值(萬元)年遞增率(%)比重(%)國內生產總值84391001578011100340808100第一產業47265663124.24085203.025第二產業151918394514.6251124611.033第三產業219426552314.1351431410.042第9條 城鄉統籌戰略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充分發揮城鄉各自優勢,通過產業對接、市場對接、規劃對接和生產要素在市場配置下合理流動,達到城鄉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目標。第10條 社會經濟發展戰略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積極構建和諧社會為根本出發點;以提高鎮域綜合實力為中心任務7、,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為動力,推進環境優化、結構優化和效益優化,實施開放帶動戰略;著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培育建材、農產品深加工兩大支柱產業;加快鄉村旅游、商業貿易、文化娛樂、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的發展;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第11條 鎮域綜合經濟分區規劃將青平鎮劃分為三個綜合經濟區:1、西部綜合經濟區 包括張壩、高堰2個村,規劃該區以高中水庫為依托重點發展鄉村休閑觀光旅游,同時輔以林業、水產養殖業。將張壩村作為鄉村旅游發展為重點村,同時帶動高堰村發展,共同形成鎮域鄉村旅游發展的重點區域。2、中部綜合經濟區 包括青平鎮區和八一、青平、青和、太洪4個村8、。規劃該區以青平城鎮為中心,主要發展建材、農副產品深加工、商業貿易、旅游服務業,同時帶動周邊4個村發展水果、蔬菜生產及家禽養殖。3、東部綜合經濟區 包括保衛、水竹、寶興3個村。規劃以保衛村為中心村,重點發展水產養殖、糧食生產。 第12條 產業發展與布局1、第一產業布局 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深化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構建農民增收長效機制。推進農業的產業化、標準化、組織化和信息化進程。著重發展糧食生產、水產養殖,建立優質糧食生產和水產養殖兩大產業基地。2、第二產業布局 充分利用自身資源,通過開發、引進、消化、吸收等途徑,大力發展建材、農副產品深加工工業,創建地方品牌,形成鎮域主導產業,實現工業現代化9、。建材、農副產品深加工工業主要分布在中心城鎮及茅青路沿線。3、第三產業布局 結合高中水庫和墨池河良好的環境發展生態農家觀光旅游,建立以自身資源環境為優勢的城郊型休閑觀光旅游產業,把商貿、鄉村旅游及其服務業作為第三產業發展的重點。第13條 鎮域人口及城鎮化水平2015年:鎮域總人口1.27萬人,城鎮人口0.3萬人,城鎮化水平23.6%。2025年:鎮域總人口1.25萬人,城鎮人口0.5萬人,城鎮化水平40.0%。第14條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鎮村體系等級結構規劃為中心城鎮、中心村(2個)、基層村(7個)三級。1、中心城鎮:指以青平城鎮為中心包括青平、張壩部分村社,規劃面積0.56平方公里,人口規模010、.5萬人,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商貿、旅游服務中心,以發展鄉村旅游、商業貿易、休閑娛樂及服務業為主。2、中心村:包括張壩村、保衛村,規劃聚居人口500800人,用地標準100M2/人,形成農村初級貿易點,為農村生產、生活服務,同時帶動周邊基層村發展。張壩村主要發展鄉村旅游,保衛村主要發展水產養殖業。3、基層村:包括青平、水竹、青和、太洪、寶興、八一、高堰7個村,聚居人口規模300400人,用地標準100 M2/人,主要發展優質糧食、蔬菜、水果種植,家禽、水產養殖業。第15條 建設管制分區嚴格貫徹科學發展的原則,在充分考慮生態環境、農田保護、景觀結構等要素的基礎上,對鎮域范圍內的開發建設進行分11、區管制,確定城鎮空間格局的基本框架。將青平鎮域內的用地劃分為禁止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適宜建設區,并對各分區提出相應的建設管制對策。第16條 分區管制要點1、禁建區:水體保護控制區與飲用水源保護區。嚴格保護該區域內水域,原則上不得改變其原有的水域形態,不得減少水域面積;在本區域內的陸域范圍內不得建設除水利設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構)筑物;濱水地區現有對水域及環境造成污染的工業或其它項目必須遷出或改造去污;山區庫區內的農居點應搬遷或控制建設規模,不得擴建,必須做好污水處理與排放,不得影響水體水質。農田保護控制區。嚴格保護該區域內基本農田和優質園地,原則上不得改變其原有用地形態,不得減少用地面積;在本12、區域內不得建設除農業附屬設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構)筑物;本區域用地類型的變更必須符合相關法律、審批程序。森林保護控制區。嚴格保護該區域內的自然生態環境,原則上不得改變七原有的用地形態。2、限建區:風景保護區與其它生態用地保護控制區。本區域主要包括園地、林地、草地以及風景旅游區;本區域以生態自然保護為主導,可適度的、有選擇的進行一定的建設活動;應對本區域進行具體的適建用地劃分,并提出相應的控制指標以約束建設活動的地點和規模。生態廊道、基礎設施廊道。生態廊道寬度根據不同情況控制在30500米之間;廊道內嚴格限制建造與生態建設無關的人工建(構)筑物;基礎設施廊道根據其不同功能性質,按相關技術規范和規13、定進行寬度和相關要求的控制;考慮到為不可預見的各項工程建設預留通道,除滿足規定距離外,規劃需對重大工程項目進行更大范圍的廊道控制。3、宜建區:開發建設活動原則上不得越出該區域。對該區域應開展詳細規劃,根據規劃布局結構和土地使用性質,進行用地開發強度的分區,并提出各分區相應功能地塊的開發強度控制指標和要求,以規范多種開發建設行為。集鎮內公園與綠地等開敞空間均屬于本區域控制范圍。建設管制分區空間管制分區劃分標準與主要控制范圍、要求禁建區包括河流、水庫水面、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敏感區、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風景綠地、綠色廊道、集鎮綠線控制范圍、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范圍、高壓走廊等。其中水域整治河道、14、水庫水面,水網平原地區水面率達到8%。水源保護區包括地表水源保護區、地下水源保護區和主要水源補給區。具體包括:水庫。包括飲用水源水庫,從水庫正常水位線起外延伸100米。河流水源。河網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范圍。陸域:上述水域兩岸河堤面中心線向陸縱深 100米的陸域范圍為一級保護區。山體坡度大于15度以上地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風景名勝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明確基本農田的區域。采用柵格網計算方法,以300300網復蓋平原地區,網格中耕地019%的作為集鎮發展用地,2039%的為一般農田,40100%的為基本農田。綠色交通廊道交通干道綠化帶:國道、省道和一級公路兩側各20米。河道防護河道15、兩邊綠化帶:當河流寬度小于20米時,則沿河綠化帶寬度每側應不小于12米;當河流寬度大于或等于20米時,則沿河綠化帶寬度應不小于18米。電力管廊和輸氣輸水管廊電力管廊:500KV電力線管廊寬度50米,200KV電力線管廊寬度40米,110KV電力線管廊寬度30米;輸氣輸水管廊:天然氣高壓管道40米,天然氣長輸管道60米,區域輸水干管60米;文保控制區在文保單位建設控制區中禁止一切開發建設活動。盡可能按原物進行修繕和恢復。限制建設區包括水源保護控制區、歷史文化保護區、生態廊道、交通干道噪聲干擾區、高壓走廊控制帶等。其中水源保護控制區水源保護區的禁止建設區外邊起縱深200米范圍。歷史文化保護區包括歷16、史文化名村或名鎮、歷史地段。生態廊道主要包括片區間和區內、集鎮建設區的規劃生態廊道、綠化隔離帶和綠楔。主要包括:鎮域內的交通干道保留50米寬度的綠化隔離帶;通過鎮區的河流綠化隔離帶寬度規劃不少于12米寬度;高壓走廊控制區高壓線兩側緩沖距離30-90米的范圍(電力管廊以外)。水源涵養區水源的集水區域。自然災害限建區各類地質、水文、氣候等自然和人為災害易發限建區域。適宜建設區整合、優化各集鎮、園區以及鎮村居民點規劃,在與禁建區、限建區平衡基礎上慎重確定。并對該區內用地進行合理規劃與建設管理控制。第17條 鎮域新農村建設規劃1、發展目標 到規劃期末,基本建成農村社會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完善,農村生產生17、活條件明顯改善,農民收入明顯提高,農村整體風貌顯著改觀的社會主義新農村。2、村莊建設規劃 按照城鄉統籌,因地制宜,規模適度,有利生產,方便群眾的原則,采取“適度集中”的建設模式,科學規劃,合理布點,配套建設,分步實施。第18條 鎮域社會服務設施規劃城鎮及各村的公建設施按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加以配置。1、城鎮:包括政府、居委會、中學、小學、托幼、文化站、銀行、醫院、敬老院、獸醫站、綜合市場、郵政支局、電信支局、廣播電視站、計生站等。2、中心村:包括村委會、托幼、文化活動室、醫療點、郵政代辦點、商貿服務點等。3、基層村:主要有村委會、文化活動室、醫療點、郵政代辦點、商貿服務點等。第19條 鎮域基礎設18、施規劃1、道路規劃 以茅青路、青白路、青普路為主導軸,沿線輻射,在鎮域內形成環網狀交通道路網體系,逐步改造,提高現有道路等級。第一級:對外交通道路,即茅青路、青白路、青普路,路幅寬度8-10米,其公路兩側各控制10米寬綠化帶。第二級:中心城鎮與中心村的交通網,路幅寬度6-7米。第三級:中心村與基層村、基層村與基層村的交通網,主要為環狀、枝狀路網,路幅寬度4-5米。2、供電 規劃在鎮區南面新建一座35KV變電站,并從該變電站引出10千伏高壓輸電線路到中心城鎮、中心村、基層村后自行變壓供電。3、供水 近期選擇從樂山中心城區引水,在青平城鎮西南面建設一座日供水量達1500噸水廠,城鎮及周邊有條件村社19、由水廠供水,其他村社自行采取地下水,生活用水均應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4、供氣 規劃近期采用液化氣罐供氣,遠期沿茅青路敷設燃氣干管,引入天然氣供氣,并逐步延伸至各村莊和大型居民聚居點。5、郵政、電信規劃 在中心城鎮建郵政支局和電信支局,中心村及基層村設郵政代辦點。鎮域內各村、社電話普及率達100%,有線光纖入戶率達100%,廣播信號覆蓋全鎮。6、環衛設施 城鎮東側相對獨立地段設1垃圾轉運站。城鎮垃圾納入樂山市中心城區環衛系統管理,垃圾集中無害化綜合處理。第20條 鎮域環境保護規劃1、退耕還林建設 按規劃要求進行退耕還林建設,努力提高全鎮的森林覆蓋率,加強高中水庫周邊區域和墨池河兩側的綠地建設20、,抓好公路兩側的防護綠地建設。2、水源保護 做好水源保護工作,城鎮生活污水、村民生活污水嚴禁直接排入水體,含病原體的醫療廢水、工業污水需經處理達標后排放。鎮域大部分地表水體水質應達到國家類水域標準。3、農業生態環境保護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養殖業的污染;改善能源結構;引導農戶發展生態農業,建立合理的農產品結構;積極推進土地林網化,加強河流水域綜合治理,完善水利設施;鄉鎮企業重點向綠色產業、資源利用可持續化方向發展,嚴格控制發展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第21條 鎮域防災規劃加強鎮域范圍內不良地質災害的監控,防止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鎮域內高中水庫按50年一遇標準設防,墨池河按20年一遇標準設防。墨池21、河兩側各控制20米作為高中水庫泄洪區,泄洪區內禁止各類影響水庫泄洪的建設活動。地震方面,新建工程及一般建構筑物按七度設防,重要建構筑物及生命線工程按八度設防。規劃城鎮不單獨設消防站,其城鎮消防由周邊的茅橋鎮消防站負責。第三章 城鎮性質與規模第22條 城鎮性質鎮域政治、經濟、文化、商貿中心,鎮域農副產品集散地,以發展鄉村旅游、商業貿易、休閑娛樂及服務業為主的綜合型小城鎮。第23條 城鎮規模近期2015年人口0.3萬人,建設用地28.99公頃;遠期2025年人口0.5萬人,建設用地53.79公頃。第四章 城鎮建設規劃第24條 城鎮用地選擇與發展方向城鎮用地發展方向在現有城鎮用地基礎上,重點向西發展22、,適當向東拓展。第25條 城鎮規劃結構規劃城鎮用地形成“一中心,一區、兩組團”的功能結構形式。“一中心”是結合現有城鎮,依托“H”型城鎮道路主骨架,形成的行政、商貿公共服務中心;“一區”是指利用現狀東部兩處自然山體與魚塘水面,打造城鎮特色,發展鄉村旅游,形成休閑度假區;“兩組團”是指結合居住現狀及用地規劃布局,在城鎮南、北形成的兩個居住組團。第26條 居住用地布局規劃規劃結合現狀居住用地分布,選擇城鎮西部新區作為居住用地,圍繞城鎮H型公共服務中心,形成南、北兩個居住組團。城鎮現狀建成區居住用地分別采取保留、調整和更新的措施,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加強環境建設,提高居住水平;新開發23、建設的居住用地必須配套相應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規劃區內現有村民就地安置入城鎮居住用地內。居住用地面積為13.74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25.54%,人均居住面積為27.48平方米。第27條 公共設施用地布局規劃公共設施用地集中在城鎮“H”型主干道兩側。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7.86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14.62%,人均用地面積為15.72平方米。1、行政管理用地 將現有鎮政府遷至城鎮西部新區帶動新區建設發展,原有鎮政府用地置換為文化站用地。2、教育機構用地 保留現有的中、小學用地,并適當加以擴大,改善周邊環境,創造良好的教學條件。規劃在城鎮西部新區南、北居住組團內各新建一所幼兒園。3、文體科技24、用地 遠期將原有鎮政府用地置換為文化站用地,并配套圖書館、影視中心等文化設施。另在城鎮旅游度假區內規劃部分文化娛樂用地。4、醫療衛生用地 將鎮衛生院遷至新區中部,并擴大用地規模,創造良好的醫療條件。5、商業金融用地 沿城鎮H型干道布置商業金融服務設施。6、集貿設施用地 保留現有的農貿市場,并擴大用地規模,形成一個綜合型農貿市場,以滿足城鎮集市貿易需求。第28條 生產設施用地規劃搬遷城鎮現有污染企業青平機磚廠,在城鎮西南規劃一工業用地,工業用地內主要安排對居住和公共環境基本無干擾、無污染的一、二類工業項目。生產設施用地為1.21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2.25%。第29條 倉儲用地規劃現有倉儲用地,25、遷至城鎮西南,與工業用地毗鄰。倉儲用地為0.26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0.48%。第30條 工程設施用地規劃電信支局和郵政支局布置在新區中心廣場對側,水廠、供氣站布置在城鎮西南端,。現狀加油站規劃予以保留,并擴大其建設用地。城鎮垃圾轉運站布置于城鎮東側。工程設施用地總面積為1.20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2.23%。第31條 城鎮規劃用地計算表青平城鎮用地計算表序號類別代號用地類別名稱現狀2008年2000人規劃2025年5000人用地面積(ha)比例(%)人均(m2/人)用地面積(ha)比例(%)人均(m2/人)1R居住用地7.3759.5836.8513.7425.5427.48R1一類居住用地26、5.250.37R2二類居住用地2.1213.372C公共設施用地1.7414.078.707.8614.6215.72C1行政管理用地0.100.88C2教育機構用地0.921.06C3文體科技用地-0.85C4醫療保健用地0.130.35C5商業金融用地0.404.34C6集貿市場用地0.190.383M生產設施用地0.776.223.851.212.252.42M2二類工業用地0.771.04M4農業服務設施用地-0.174W1普通倉儲用地-0.260.480.525T對外交通用地-2.935.455.866S道路廣場用地2.3418.9211.709.9918.5719.987U工程設27、施用地0.151.210.751.202.232.408G綠地-16.6030.8633.20G1公共綠地-16.49G2防護綠地-0.11小計城鎮建設用地12.3710061.8553.79100107.589E水域和其他用地43.572.15E1水域0.07E2農林用地36.15E6養殖用地7.35合計城鎮規劃范圍用地面積(ha)55.94第32條 綠化用地布局規劃綠化用地由公園、街頭綠地、生產防護綠地、生活小區綠地組成。規劃利用現狀東部兩處自然山體,在城鎮東部形成2個生活游憩性公園;在城鎮重要節點,結合地形布置塊狀街頭綠地,沿過境公路、對外交通道路布置帶狀街頭綠地;在工業用地、供氣站與其28、它用地邊緣地帶設置防護綠地。綠化用地面積為16.60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30.86%,人均綠化用地為33.20平方米。第33條 景觀風貌規劃加強城鎮入口、主要道路交叉口、公園及中心廣場等景觀節點的建設,保護好城鎮周邊的自然景觀。城鎮建筑風貌宜簡捷明快,外形靈活多樣,色彩淡雅。重點控制好城鎮中心地段沿街建筑的體量及外觀,其風貌應體現地方特色。城鎮重要地段應做景觀規劃設計。第34條 道路系統規劃道路布局結構采用“環狀與方格網狀”相結合的形式。在規劃鎮區外圍形成一個環狀道路網,并與對外交通干線相連接;城鎮內部路網則采用 “三橫兩縱”的方格干道路網,并輔以支路來完善城鎮道路系統。城鎮道路分為兩級:干路29、16-20米,支路9-12米。道路斷面形式均采用一塊板。道路廣場總用地為9.99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18.57%。第35條 對外交通規劃1、過境公路規劃 在城鎮外圍形成交通環線,并在環線兩側各控制10米寬的綠化帶。2、汽車站規劃 在城鎮南端設1座汽車客運站。規劃對外交通用地2.93公頃,占總建設用地的5.45%。第36條 廣場、停車場規劃規劃在城鎮新區中心地段設一處綠化廣場;在舊城區結合公園入口設一休閑文化廣場。在城鎮南、北兩端入口以及集貿市場旁分別設置1個社會停車場。第37條 給水工程規劃規劃近期從樂山中心城區引水,在青平城鎮西南面建設一座日供水量達1500噸水廠,集中向城鎮及其周邊村社供水30、。規劃近期城鎮綜合用水量為250升/人日,遠期為300升/人日。供水采用環狀與枝狀相結合的供水管網形式,管道沿路埋設,生產、生活和消防用水采用同一供水系統。給水主干管布置成環狀供水管網,確保城鎮供水安全。第38條 排水工程規劃城鎮規劃區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結合地形就近排入城鎮規劃區內的河流或溝渠內。雨水量計算的暴雨強度公式采用樂山市暴雨強度公式,重現期P取1年,地面集水時間t取10分鐘,地面徑流系數取0.6,全部按暗管計算。城鎮污水量按總用水量的80%計算。污水系統管網成樹枝狀布置,以重力流為主。規劃城鎮污水采用人工濕地法處理,即污水先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城鎮污水管道系統,再匯入城鎮污水31、集中處理的人工濕地,經過人工濕地處理達標后排放入墨池河。 第39條 電力工程規劃規劃在城鎮南端建一座35KV變電站。城鎮人均綜合用電量指標近期3000kwh/人年,遠期4000kwh/人年。城鎮供電電網電壓等級分二級,10KV中壓配電網和380V/220V低壓配電網。鎮區供電方式采用電力淺溝與桿架線相結合的方式。現有10kV配電線路應結合規劃道路的建設進行改建,在主要道路應布置電力淺溝,電力線與通信線應分隔設置,分設于道路兩側,不宜同側。第40條 燃氣工程規劃規劃在城鎮西南側設一供氣站,負責鎮區及周邊村社供氣。城鎮內天然氣采用網狀與枝狀管道輸氣。規劃燃氣管網系統采用中壓一級和區域調壓站供氣。中32、壓管道沿干道、街坊路直至居民樓前或大型公共建筑用戶前,通過調壓箱減壓后直接供氣。第41條 電信、郵政工程規劃在城鎮新區中心地段新建郵政支局和電信支局,規劃鎮區電話裝機容量為0.5萬門。電信電纜沿道路敷設,均采用管道式埋地敷設。第42條 環境保護規劃1、生態環境保護 必須嚴格按規劃要求進行各項建設,控制城鎮規劃區環境質量,搞好城鎮綠化建設,形成穩定、高效的城鎮生態環境系統。2、大氣環境保護 城鎮大氣環境質量達國家二級標準。3、水環境保護 城鎮規劃區河流、水體水質均應達到國家類水域標準。4、噪聲控制 城鎮建成區噪聲環境按國家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標準(GB22337-2008)控制。5、固體廢棄物控制 33、嚴禁將有害廢棄物排向水體和公共場所。建立、健全對有害廢棄物的監督及管理系統。第43條 環衛設施規劃在城鎮東側設置小型垃圾轉運站1座,在居住小區內設立分散的垃圾收集點,按時定期投放后,由專人負責轉運到垃圾轉運站。城鎮垃圾運至樂山市垃圾處理場進行集中無害化綜合處理在城鎮內設立水沖式公廁,地點主要規劃在人口活動頻繁的場所,如集貿市場、長途汽車客運站以及大型公建的底層等。每座公廁建筑面積5060平方米。城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則根據實際情況,按服務半徑5080米要求設置。第44條 城鎮防災規劃1、防洪 城鎮防洪嚴格按照現行國家防洪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城鎮規劃區河流、溝渠防洪按20年一遇設防。2、消防34、 城鎮道路每120米設消防栓一個,并結合舊城鎮改造,開辟消防通道。規劃青平城鎮范圍內不單獨設消防站。城鎮消防由茅橋鎮消防站負責,城鎮自身應建立消防義務隊,在災情發生時協助專職消防人員撲救。3、抗震 新建工程及一般建構筑物按七度設防,重要建構筑物及生命線工程按八度設防,建筑物的抗震設計按現行抗震設計規范執行。城鎮對外交通道路及干道為避震疏散通道,各公共綠地、公園、廣場、社會停車場均為避震疏散場地。第五章 城鎮近期建設規劃第45條 近期建設規劃指導思想1、以城鎮建設規劃為依據,堅持合理和高標準的規劃原則,充分利用現狀,搞好近期建設,為遠期城鎮建設打下基礎。2、近期建設規劃充分考慮實施的可行性,對近35、期不具備條件開發建設的項目,做好規劃控制,為今后時機成熟時對各項建設活動提供保障。3、新區的建設與舊城改造相結合,注重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的配套完善。4、保持城鎮用地在不同時序發展階段的生態平衡和城鎮功能的完善。第46條 近期城鎮建設重點近期青平城鎮建設用地在現狀城鎮基礎上重點向西擴展。近期城鎮建設的重點是對城鎮基礎設施的改造與建設。擴建城鎮現有農貿市場;改建、擴建中學、小學,新建幼兒園;改造龍安路,整治街道兩側建筑,消除安全隱患;新建水廠、汽車客運站、郵政支局、電信支局;搬遷敬老院、鎮衛生院;完成城鎮新區主干道建設以及青白路改線工程,配套敷設給水、排水等管線工程,不斷地完善城鎮的配套設施,提高36、城鎮居住環境質量。第47條 近期城鎮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 近期內居住用地以城鎮西部新區居住組團建設為主。舊城改造與新區建設相結合,做到綜合開發,配套建設,一次規劃,分步實施。2、公共設施用地(1)行政管理用地:現有鎮政府所在地和其他行政用地予以保留。(2)教育機構用地:保留現有的中小學用地,并適當加以擴大,改善周邊環境創造良好的教學條件。另在城鎮新區南部居住組團內新建幼兒園1所。(3)文體科技用地:保留現有文體科技用地。(4)醫療保健用地:現有鎮衛生院,環境條件較差,用地較小,無擴建發展用地,規劃將鎮衛生院遷至城鎮新區南北干道中段。(5)商業金融用地:保留并改造舊鎮商業設施,沿規劃的城鎮H型干37、道布置商業金融服務設施,以帶動城鎮新區的發展。(6)集貿設施用地:保留現有的農貿市場,并擴大用地規模,形成一個綜合型農貿市場,以滿足城鎮集市貿易需求。3、生產設施用地 近期將青平機磚廠遷出,其他生產設施用地暫且保留。規劃在農貿市場西南側布置一獸醫站。4、對外交通用地 將青白路改線至城鎮規劃區西側外圍,并在道路兩側各控制10米寬的綠化帶。在城鎮南端設1座汽車客運站。5、工程設施用地 現有工程設施用地近期予以保留。新增水廠、電信支局、郵政支局、變電站和垃圾轉運站。水廠布置于城鎮西南;郵政、電信支局布置在新區中心廣場對側;城鎮垃圾轉運站布置于城鎮東側;現狀加油站規劃予以保留,并擴大其建設用地。6、綠38、地 加強城鎮公園綠地、街頭綠地、道路綠化帶的建設,提高城鎮綠化用地面積,改善城鎮居住生活空間環境。第48條 近期城鎮規劃用地計算表近期青平城鎮規劃用地計算表序號類別代號用地類別名稱現狀2008年2000人規劃2015年3000人用地面積(ha)比例(%)人均(m2/人)用地面積(ha)比例(%)人均(m2/人)1R居住用地7.3759.5836.856.3621.9421.20R1一類居住用地5.250.31R2二類居住用地2.126.052C公共設施用地1.7414.078.705.6919.6318.97C1行政管理用地0.100.10C2教育機構用地0.920.93C3文體科技用地-0.39、11C4醫療保健用地0.130.35C5商業金融用地0.403.82C6集貿市場用地0.190.383M生產設施用地0.776.223.850.170.590.57M2二類工業用地0.77-M4農業服務設施用地-0.174W1普通倉儲用地-5T對外交通用地-2.9310.109.766S道路廣場用地2.3418.9211.705.3718.5217.907U工程設施用地0.151.210.750.883.042.938G綠地-7.5926.1825.30G1公共綠地-7.59G2防護綠地-小計城鎮建設用地12.3710061.8528.9910096.639E水域和其他用地43.5726.9540、E1水域0.07E2農林用地36.15E6養殖用地7.35合計城鎮規劃范圍用地面積(ha)55.94第49條 近期城鎮主要建設項目及投資估算近期城鎮主要建設項目詳見下表,總投資金額達2020萬元,平均每年需投入337萬元。近期城鎮主要建設項目一覽表序號建設時間項目名稱預計規模投資估算金額(萬元)備 注12010年至2013年青白路及市政管線建設(2010年)1670m5602隆發路及市政管線建設(2011年)580m2003城鎮水廠建設(2011年)0.20ha2004文化廣場建設(2011年)0.18ha105農貿市場(2012年)0.38ha306郵電所建設(2012年)0.16ha80741、電信分局建設(2012年)0.16ha808青平大道建設及市政管線建設(2013年)846m3509幼兒園(2013年)0.16ha40102014年至2015年青普南路改造及市政管線建設(2014年)715m17011小型垃圾轉運站(2014年)0.12ha3012停車場(2014年)0.14ha1013環衛車一輛(2014年)1014車站(2015年)0.41ha5015獸醫站(2015年)0.18ha4016公園廣場(2015年)0.08ha1017衛生院(2015年)0.38ha150合計2020第六章 實施規劃的措施第50條 規劃法制建設措施1、加強規劃法制宣傳,增強規劃意識。2、健42、全、加強法制監督和執法機制,保證青平鎮總體規劃依法實施。第51條 規劃行政管理措施1、加強青平鎮規劃工作的行政領導和組織實施。2、加強城鎮規劃管理職能機構的力量建設。3、實行規范化的規劃管理審批程序。第52條 規劃經濟保障措施1、加強資金籌措工作,積極推動城鎮開發。2、采取差異開發政策,引導按規劃進行土地使用功能的調整。3、實行城鎮基礎設施產業化經營和有償服務。第53條 規劃技術深化措施1、深化規劃設計內容,鎮總體規劃經批準付諸實施后,要盡快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綜合開發地段和其它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安排城鎮建設。2、細化技術管理規定,確保城鎮規劃的全面實施。技術管理規定可參照43、市有關管理辦法。第54條 其它措施1、積極引導附近村莊農民進鎮居住,規劃范圍內農房建設納入城鎮發展區,統一安排,集中緊湊發展。2、各項用地進行建設開發前,必須按國家規定進行地質勘探及對周邊可能發生滑坡、崩塌地段進行處理,方可進行建設施工。如經勘察不能使用的地段,應將其改為防護綠地。第七章 附則第55條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規劃圖紙和附件(規劃綱要、規劃說明書及基礎資料匯編)三部分組成。規劃文本和規劃圖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6條 文本中加粗字體內容為規劃強制性內容。第57條 本規劃是指導青平鎮建設的法定文件和進行建設管理的依據,在城鎮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執行本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非經履行法定程序都無權變更本規劃。本規劃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第58條 因城鎮建設需對本規劃進行調整修改,應按法定程序進行。第59條 本規劃由青平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由樂山市市中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