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T梁工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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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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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心板梁預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工程概況海西高速公路網廈沙線三明段A8合同段有1座匝道橋,預制空心板梁48片,全部為20米空心板梁。空心板梁預制全部在空心板梁預制廠內完成。預制梁廠、鋼筋加工棚及其他臨時設施設于大基大橋至樂厝大橋之間 K168+400-K168+656段主線路基上。梁廠設置制梁區、存梁區、鋼筋加工區、辦公區和生活區。梁場共設10個制梁臺座和一排存梁臺座,臺座呈平行布置,每 排5個。二、組織機構項目部成立施工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何興國副組長:張海春組 員:劉君 萬從璽 張興春 周小輝 崔德 保姚湖洲楊浩 楊沖三、安全目標仁杜絕人身死亡、重傷事故發生。2、消滅機械傷害、高空墜落、坍2、塌、火災等重大事故發生。四、安全思想保證措施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的第一管理者, 是安全體系有效運行的第一 責任人。由項目部、作業隊、工班和操作者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分工,人人有專責,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實。定獎罰標準,并貫徹落實,保證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規定各級各 類人員的安全責任,獎罰標準,并逐級簽定安全包保責任狀,確保安 全生產貫穿于施工全過程。五、安全管理人員為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有序展開、安全生產活動順利進行,防止管 理和生產脫鉤、制度和措施不落實,項目部除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外,還配置了一定數量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施工現場設一名專職安 全員和兩名安全監督員。六3、施工的危險源和可能造成的傷害空心板梁施工中作業工序復雜, 使用機械設備頻繁,人機配合作 業繁多,存在危險因素相應較多。(一)危險源1. 高處墜落:吊裝、龍門吊檢修、確作業區處于高空作業,施 工人員在高空作業臨時平臺上,走動時踩空、絆、滑、跌;操作室彎 腰、轉身不慎等身體失去平衡;操作平臺下沒有鋪設安全防護層;高 空作業立足面狹小,作業精神過于集中,身體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 腳底打滑或者不慎踩空;歲重物墜落;沒有系安全帶或沒有正確使用, 或在走動時取下。2、物件墜落:在焊接平臺上、焊條、鋼筋、鋼板、模板等物件 易墜落,操作層平臺沒有鋪設安全網,隨身沒有攜帶工具袋,將操作 工具隨手亂扔導致其墜4、落;工具沒有安全繩將其系在手腕或腰間,使 其在操作時從手中滑落等。3、機電設備本工程機電設備主要有:電焊機、電纜線等,施工時可能會因為 設備漏電、觸電、提升設備故障、操作不當等引起的機電設備燒毀、 事故傷人等。4、交通運輸本工程場地有限,施工便道限制,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場內運 輸車輛應檢查車況是否良好、剎車是否靈活有效,以防發生翻車等交 通安全事故。(二)可造成的傷害:傷殘、死亡等安全事故。七、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1、防止門吊傾覆或垮塌的安全措施1)、嚴禁非專職司機操作大于1t的起重設備(大于1t的起重設 備操作人員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進行培訓取證)。2)、每班作業前必須檢查起重設備5、的剎車系統、限位系統、升降 系統、鋼絲繩等日常保養和維護。3)、起吊重物時,必須待重物重心穩定后,方可起吊。4)、起吊重物重量不清不準起吊,重心不穩不準起吊。5)、起吊重物必須捆扎牢穩并有防護措施。6)、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7)、起吊重物下嚴禁站人,并引導、防護好過往人員。2、防止機械傷人的安全措施1)、禁止非操作人員操作機械設備。2)、帶傷害性的設備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3)、每天上班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的電路、油水路。4)、嚴禁在電閘箱未斷電的情況下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和修理。 在進行機械維修時,必須設置相關的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應設專人進 行監護。5)、鋼筋加工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6、,以防止衣服等卷入機械傳動部分,出現傷人事故。6)、機械、機具傳動外露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3、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1)嚴禁非專職電工安裝、接線。2)、電工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電器作業。3)、嚴禁使用報廢電纜,不準使用花線、膠質線接入機械和用電 設備。4)、嚴禁帶電作業,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靴。5)、家用電器必須配置保險裝置, 盡量不使用大功率家用電器設 備。6)、施工機械、電器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一漏電保護, 并加鎖保管。7)、電閘箱必須有避雨保護裝置。8)、閘刀不準用鐵絲或銅絲代替電熔絲。9)、電焊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防護罩,穿絕緣靴和絕緣手套,防止 電輻灼傷眼睛和觸電。10).鋼筋加工7、機械,必須在作業點附近安裝斷路器及閘刀,以 方便斷電。11)嚴禁使用電爐、碘鉤燈進行取暖和烘烤衣服。12).用電線路必須規范,嚴禁隨地亂拖亂放或被設備、重物、 材料壓著,線路或被水泡著。13)、住房、輔助作業加工房、辦公室等生活、照明用電必須規 范,凡線路過鐵件時,必須先進行絕緣處理后,再通過線路。4、防止爆炸或火災的安全措施1)、嚴格瓶裝氧、乙烘氣體的管理制度,完善瓶裝氧、乙烘氣體 在使用時的安全操作規程。2)、氧、乙烘氣體充裝瓶必須是專用的鋼瓶,嚴禁用其它瓶體代 替。3)、氧、乙烘氣體在使用時瓶體的安全距離不得少于 5m,瓶口 必須要安裝防止氣體回流的逆止閥和壓力表,在夏天使用時必須要有 8、防曬的裝置,避免陽光直射。4)、瓶裝氧、乙烘氣體在使用、運輸、儲存過程中嚴禁在高溫的 場所進行,嚴禁瓶體之間產生劇烈的碰撞和振動,做到輕拿輕放。5)、嚴禁隨地燃放煙花、爆竹。如因特殊情況,應請示有關領導, 在指定的,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遠離民居的地點進行燃放。6)、嚴禁帶火種上山,尤其是秋季。在有草木地段抽煙的煙頭, 必須隨時完全熄滅。7)、修理機械設備的廢舊棉紗等物品應統一收集處理。)、油庫、材料庫應有消防設施,油庫應禁止吸煙和遠離易燃易 爆物品;材料庫應做到易燃易爆物品分別隔離保管。9)、嚴禁施工人員抽倒床煙,抽完的煙頭應隨時熄滅。10)、木材加工后,要及時清理鋸木粉,同時作到遠離火源。5、9、預應力張拉的安全措施1)、張拉設備(包括壓力表)必須要有標準的定型產品和出廠證明書,在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使用。2)、錨具應工作可靠、構造簡單、施工方便、預應力損失要小。3)、錨具與預應力鋼筋的連結必須牢固可靠,達到規定的要求。4)、液壓千斤頂必須置放平穩,且千斤頂與預應力鋼筋前后、上 下、左右的方向必須保持高度一致,保證在張拉時受力均衡。5)、張拉設備(包括壓力表)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標定,在 張拉作業時,必須做好“雙控”的數據記錄;張拉時,鋼絞線的縱向 方向嚴禁站人,防止錨具、銷子和斷掉的鋼絞線彈出傷人;拆卸銷子 時,不得強擊。6)、液壓系統發生故障后,必須停止作業,檢修時應釋放壓力。7)10、張拉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調試、檢測,確認技術性能和安全裝置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張拉設備檢修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監護,同時在斷電的條件 下進行。9)、張拉作業區,應設置警告標志,無關人員嚴禁進入。10)、錨環和錨塞以及連接器使用前,必須檢查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11) 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接口,必須完好無損,螺母 應擰緊,油泵作業人員要佩戴好防護眼鏡。12) .張拉作業時和張拉完成后,嚴禁撞擊錨具、鋼筋。13) 、張拉中,若出現油標振動劇烈、發生漏油、電機聲音異常、 發生斷絲、滑絲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排除隱患 后方可再進行張拉。八、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訓制度所11、有參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員均應在施工前進行安全培訓,通過考試合格者方能上崗作業。所有特殊工作崗位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 專業部門或機構的培訓,獲得合法的操作證書方能上崗。2.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空心板梁施工在開工前必須由總工程師向參加施工的員工介紹 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各項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 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下發施工方案交底時同時下發安全技術交底,無 安全措施不得進行施工。3. 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對全部施工項目進行兩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施 工現場實行“三檢”制度和日常巡檢制度:(1)班組檢查:每次作業前由工班內部12、按安全交底和操作要求逐條逐項進行檢查,檢查每一個人員、每一臺設備、每一條措施。作 業過程中有兼職安全員全程監督檢查。(2)交接檢查:每次交接班前交班人員應仔細檢查自己的安全操作情況,接班人員還應認真檢查交班人員的安全措施、安全設施及施工操作情況,檢查有無違規操作或安全隱患、事故現象,并現場簽 署檢查意見。(3)工序檢查:每道工序前應仔細檢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 全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安全人員是否到位,施工過程 中要檢查是否按安全要求操作,發生意外是否按措施執行,上道工序 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隱患未排除,下道工序不得開工。(4)日常巡檢:梁場安全員每天對施工作業情況進行檢查;4. 安13、全會議制度每周日16: 30時召開生產例會,安全生產是其中的一項內容, 同時適時召開安全工作專題會議,及時針對工地的施工安全情況做出 決策、決定和建議。5. 安全設施及其管理制度每月底進行一次安全設備和設施的檢查測試和保養,及時清除及替換不合標準或難以修理的設備,并做好資料記載。6.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搜集安全信息,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處理。安全監督員除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操作情況,還檢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和安全人員上崗及處理問題的情況。7. 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凡現場發生任何事故,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對于拖延不報或隱瞞不報的,除承擔因拖延時 間而造成的損失外,還要追究法律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如下:(1) 發生一般輕傷、重傷事故(輕傷兩人以下或重傷一人)時,由項目部組織調查,并報上級機關處理。(2) 發生輕傷事故、重傷事故(輕傷四人以下或重傷二人以下)時,項目部及上級有關部門部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3) 發生死亡事故及一次發生重傷三人以上或一次負傷五人以上事故時,一小時內上報上級部門,并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等待調查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