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市中區茅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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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樂山市市中區茅橋鎮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完善方案樂山市市中區茅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七月目錄一、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1(一)規劃現狀及分布1二、規劃目標調整情況1(一)耕地保有量調整2(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調整2(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2(四)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2(五)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調整2(六)新增建設用地規模3(七)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指標3(八)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農用地指標3(九)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3三、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3(一)農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3(二)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4(三)其他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4四、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4(一2、)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4(二)土地綜合整治4(三)土地整治規劃方案與布局6(四)基本農田數量保護、質量建設和管護的措施6五、建設用地規劃7(一)城鎮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7(二)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障8(三)用途分區9六、生態保護用地規劃14(一)構建良好的農業生態環境基礎14(二)加強城鎮生態環境建設15(三)加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建設15附件:17一、2014年土地利用現狀(一)規劃現狀及分布根據市中區規劃基數轉換成果,2014年茅橋鎮土地總面積3060.25公頃。其中農用地面積2760.79 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90.22%;建設用地面積262.5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8.58;其他土地面積3、36.8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20。1.農用地在農用地中,包括耕地1676.4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54.78%;園地4.2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14%;林地959.9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1.37%;其他農用地120.04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3.93%。2.建設用地在建設用地中,包括城鄉建設用地200.9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6.57%;交通水利用地61.6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2.01%;其他建設用地面積0公頃。3.其他土地在其他土地中,包括水域用地36.8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20%。二、規劃目標調整情況按照市中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的相關要求,對茅橋鎮2020年土地利4、用主要指標作如下調整:(一)耕地保有量調整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標為1655.72公頃。2014年現狀耕地面積為1676.49公頃。原規劃耕地保有量目標為1224.55公頃,調整后茅橋鎮耕地保有量比原規劃增加了431.17公頃。(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調整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1325.58公頃,2014年茅橋鎮基本農田劃定面積為1326.51公頃,比下達規劃指標多劃定基本農田0.93公頃。(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為285.53公頃,2014年現狀建設用地為263.48公頃。調整后茅橋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增加了22.05、5公頃。(四)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整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為217.69公頃。2014年現狀城鄉建設用地為202.05公頃。調整后茅橋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了15.64公頃。(五)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調整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城鎮工礦建設用地為47.03公頃。2014年現狀城鎮工礦建設用地為36.32公頃。調整后茅橋鎮城鎮工礦建設用地增加了10.71公頃。(六)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本輪規劃調整羅漢鎮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為22.05公頃。(七)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指標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指標為16.54公頃。(八)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農用地指標本6、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農用地指標調整為18.74公頃。(九)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本輪規劃調整茅橋鎮2020年補充耕地義務量指標為0公頃。三、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按照現行規劃和市中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下達的規劃指標,為實現規劃期土地利用各項目標,結合茅橋鎮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對農用地、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土地的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其結構調整情況如下:(一)農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規劃調整后,規劃期末茅橋鎮農用地總面積為2737.8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89.47%,其中耕地1655.72公頃,占總面積的54.11%;園地3.71公頃,占總面積的0.7、12%;林地959.94公頃,占總面積的31.37;其他農用地118.48公頃,占總面積的3.87。(二)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規劃調整后,規劃期末茅橋鎮建設用地總規模為285.5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9.33%。其中城鎮建設用地45.60公頃,占總面積的1.49%;農村居民點170.66公頃,占總面積的5.57%;采礦用地為1.43公頃,占總面積的0.05;交通水利用地為67.84公頃,占總面積的2.12%;茅橋鎮其他建設用地為0公頃。(三)其他用地結構和布局調整調整后規劃目標年茅橋鎮其他用地面積為36.87公頃,占總面積的1.20%。四、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一)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本8、輪規劃2020年規劃期末,茅橋鎮耕地保有量為1224.55公頃,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276.49公頃;規劃調整后耕地保有量面積1655.72公頃,比原規劃期末規模增加了431.17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325.58公頃,比原規劃期末增加了49.09公頃。調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再充分考慮各行政村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后備資源稟賦及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礎上分解落實至各村。(二)土地綜合整治1、土地整治的原則(1)土地整治規模布局與市中區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等相協調,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應綜合考慮全鎮9、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以提高耕地質量,補充建設占用耕地,改善生產生活為任務,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3)在全鎮農村土地整治過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做到確實維護農民權益。(4)規劃期內開展建設用地整理工作的地方,應明確土地整治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的規模、范圍和復耕面積,確定拆舊區和建新區,保障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農田不減少,質量有提高。2、土地整治安排的要求(1)土地整治安排要做到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等相協調,以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安排,是在深入調查分析各類土地整治潛力的基10、礎上,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改善生產生活的愿望和能力以及資金保障水平,來明確土地整治的類型、規模和布局,并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3)農村土地整治安排,要注重保持農村風貌和當地特色,保留傳統農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中的積極元素,保護農村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4)農村土地整治安排,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維護農民權益。在整治方式、舊房拆遷、新居建設等方面要為農民提供多種選擇。(三)土地整治規劃方案與布局1、農用地整理規劃農用地整理范圍區安排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未與非農建設用地規劃區重合。本著“先易后難”、“集中成片”的原則,選擇地理條件、社會經濟相對較好的村社優先開展農用地整理。規劃期內11、,不安排土地整治工作。(四)基本農田數量保護、質量建設和管護的措施1.合理劃定基本農田按照“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總體穩定”的原則,合理劃定基本農田,并落實到地塊。參照農用地分等定級成果,將大面積、集中連片、高質量等級、農業基礎條件較好的耕園地劃入基本農田保護范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新增加優質耕地優先劃入基本農田。新調整劃定的基本農田平均質量等級應高于原有的平均質量等級。全鎮實際劃定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1326.51公頃。2.合理布局基本農田適當調整基本農田布局,保證基本農田的穩定性。根據城鎮空間拓展和產業用地布局,調出規劃城鎮發展區域內以及城鎮周邊未來建設發展范圍內的現有基本農田,為城鎮發12、展預留空間;調出低等別、質量較差易損毀、不宜農作的基本農田;調出零星破碎、區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農田以及產業發展區域內基本農田。將生產條件較好、集中連片的現有優質耕園地及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的優質耕地劃為基本農田,保證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區級下達目標任務。全鎮基本農田在區級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基礎上因規劃基數、產業發展及農民集中居住區等原因對基本農田面積進行調整;將農業水利基礎條件較好在2014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已變更為耕園地及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的優質耕地調整為基本農田。3.加大基本農田建設力度穩步提升基本農田質量積極開展農田水利建設,加強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設,推廣節水抗旱技術,按耕13、地等級實施差別化管理,重點保護優質耕地和水田,建設優質耕地和水田集中區,以提高農田利用率和產出率為目標。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對田水路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不斷提高基本農田質量。4.嚴格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除單獨選址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因選址特殊無法避讓基本農田的以外,其他建設項目用地一律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必須及時補劃,同時征地補償按法定的最高標準執行,耕地開墾費按全鎮最高標準繳納。禁止違法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綠化隔離帶和防護林建設,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五、建設用地規劃(一)城鎮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此次規劃調整至2014、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均控制在上級下達規模285.53公頃、217.69公頃以內。1、城鎮建設用地調控城鎮村發展主要依托于城鎮建設與村鎮建設。城鎮建設要以內涵發展為主,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優化城鎮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的前提下,控制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規劃到2020年,全鎮城鎮用地規模為45.60公頃。2、農村居民點用地調控村莊布局方式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增強城鎮帶動農村的能力,有效實施農業現代化。按照“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設中心村”的總體思路,以“金土地工程”為載體,深入推進農村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依托土地綜合整治,推進農民集中居住,大力改善15、農村居民居住條件。全面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著力打造居住與生產生活、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綜合配套的新農村綜合體,建設農村居民幸福美好家園。加強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應用,創新農村農業經營方式,積極推行土地股權合作、農民專業合作等多種合作形式,繁榮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居民轉移就業,努力在農村形成土地規?;?、生產企業化、居住城鎮化、收入多元化新格局。大力開展“新家園、新生活、新風尚”活動,轉變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方式,促進現代農村與現代城市和諧相融。(二)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障根據省、市、區的安排以及本鎮發展的需求,全鎮在本輪規劃期間擬定實施重點建設項目主要有交通、水利、電力、環保、其他項目16、等5個方面的重點項目。1.交通項目:連樂鐵路、茅(橋)普(仁)路、市中區通村聯網暢通工程項目、全區其他次干線集散聯網公路、市中區渡改橋工程建設、市中區客運、貨運站場建設、農村公路項目共計7項;2.水利項目:已成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已成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打井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小型水庫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自來水及供水管網工程、中小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共計9項。3.電力項目:110千伏送變電工程、樂山電網規劃建設項目共計2項。4.環保項目:污水處理廠(站)及管網設施項目共計1項。5.其他項目:通訊電纜工程、“十三五”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工程、殯葬改革項目共17、計3項。規劃期內,須優先保障上述規劃的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同時,按照茅橋鎮新農村建設規劃,科學合理規劃鄉鎮公路和村社道路,全面提升鄉村道等級。(三)用途分區此次調整,按照全鎮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主要用途,將茅橋鎮土地劃分為: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城鎮建設用地區、村鎮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用地區、風景旅游用地區、林業用地區、其他用地區等八種土地用途區。1、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為對耕地及其他優質農用地進行特殊保護和管理劃定的土地用途區。本區包括全鎮區域內劃定的基本農田以及為基本農田和生態建設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和其他農業設施,還包括農田之間的零星土地。18、本區劃定面積為1363.8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44.57%。本區土地利用管制規則如下:(1)區內土地主要用作基本農田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村道路、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區內的一般耕地,應按照基本農田管制政策進行管護;(2)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整理、復墾或調整為基本農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3)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禁止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房、建窯、建墳、挖砂、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2、一般農地區一般農地區是指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為農業生19、產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本區包括現有成片的果園、桑園、茶園等種植園用地畜禽和水產養殖用地,城鎮綠化隔離帶用地。本區劃定面積為431.49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4.10%。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為:(1)區內土地主要為耕地、園地、畜禽水產養殖地和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用地;(2)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優先整理、復墾或調整為耕地、園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整理、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3)不得閑置、破壞、污染和荒蕪區內土地。3、城鎮建設用地區城鎮建設用地區是指為建制鎮(含各類開發區和園區)建設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本20、區主要包括現有城鎮建設用地,規劃期間新增的城鎮建設發展用地,附屬于城鎮和村鎮的開發區、工業小區等現狀及規劃建設用地。本區劃定面積為45.88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1.50%。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為:(1)區內土地主要用于城鎮建設,須符合經批準的城鎮建設規劃;(2)區內城鎮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3)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4、村鎮建設用地區村鎮建設用地區是指為農村居民點(村莊和集鎮)建設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本區主要包括現有集鎮和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用地,規劃期間新增的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發展用地。本區劃定面積為170.28公頃,占全鎮21、土地總面積的5.56%。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為:(1)區內土地主要用于城鎮、農村居民點建設,須符合經批準的城鎮、村莊建設規劃;(2)區內城鎮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3)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5、獨立工礦用地區獨立工礦用地區是指為獨立于城鎮村之外的采礦用地以及其他獨立建設用地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本區包括獨立于城鎮村建設用地區以外、規劃期間不改變用途的采礦用地及其它獨立建設用地,其中已劃入其它土地用途區的除外,以及獨立于城鎮村建設用地區以外,規劃期間已列入計劃的采礦業發展用地、不宜在居民點內配置的其它獨立建設用地。本區劃定面積為122、.49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0.05%。本區的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為:(1)區內土地主要用于采礦業以及不宜在居民點內配置的工業用地;(2)區內土地使用應符合經批準的工礦建設規劃;(3)區內因生產建設挖損、塌陷、壓占的土地應及時復墾;(4)區內建設應優先利用現有低效建設用地、閑置地和廢棄地;(5)區內農用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之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蕪。6、風景旅游用地區該區面積為0公頃。該區主要管制規則:(1)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關文化活動;(2)區內土地使用應當符合風景旅游區規劃;(3)區內影響景觀保護和游覽的土地用途,應在規劃期間調整為適宜的用途;(4)在不破壞景觀資源的前提下,允23、許區內土地進行農業生產活動和適度的旅游設施建設;(5)嚴禁占用區內土地進行破壞景觀、污染環境的生產建設活動。7、林業用地區林業用地區是指為林業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本區包括現有的已劃入其它土地用途區除外的各類林地,已列入生態保護和建設實施項目的造林地,規劃期間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活動增加的集中連片林地,以及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運輸、營林看護、水源保護、水土保持等設施用地以及其它零星土地。本區劃定面積為966.61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31.59%。本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為:(1)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林業生產、以及直接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營林設施;(2)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應當按其24、適宜性調整為林地或其他類型的營林設施用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3)區內零星耕地因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需要可轉為林地;(4)不得占用區內土地進行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動。8、其他用地區其他用地區80.67公頃,占全鎮土地總面積的2.64%。六、生態保護用地規劃(一)構建良好的農業生態環境基礎1、構建生態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調整各類用地布局,逐漸形成結構合理、功能互補的空間格局。支持天然林保護、基本農田建設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設以大面積、集中連片的森林和基本農田等為主體的生態安全屏障。在城鄉用地布局中,將大面積連片基本農田、優質耕地作為綠心、綠帶的重25、要組成部分,構建景觀優美、人與自然和諧的宜居環境。2、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安排加強土地生態環境建設,補償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鎮生態環境質量。(1)加強基礎性生態用地保護嚴格保護基礎性生態用地。嚴格控制對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礎性生態用地的開發利用,對其他土地的開發,必須在保護和改善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嚴格依據規劃統籌安排。構建生態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2)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態環境嚴格保護農用地特別是耕地,合理調整農用地結構。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用地。要把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放在土地利用的優先地位,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大力26、發展生態農業。在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重點優化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結構,嚴格控制工業對土地的污染,防治農田面源污染。(二)加強城鎮生態環境建設鼓勵城鎮組團式發展,實行組團間農田與綠色隔離帶有機結合,發揮耕地的生產、生態功能。加強城鎮的環境治理與控制,節約用水,降低污水排放量,嚴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項目進入。(三)加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建設充分結合新農村建設工程,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加強農村地區生態環境建設。1、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引進、展示、推廣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循環經濟新技術、新工藝。加大節能照明、太陽能、新型建材的推廣力度,建設和利用好農村沼氣這一清潔能源。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資源循環利用27、產業。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工業、建筑和交通體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全面協調發展。2、加強林業生態體系建設突出以生態建設為首要任務,在確保造林數量、質量的同時,全面提升林業生態建設質量。規劃期加強全鎮主要公路兩旁綠色通道建設;進一步對退耕還林的監管,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嚴格林地保護加強林地征占管理,嚴格控制各項建設工程征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建設以森林群落為主體,構筑與全鎮環境治理、江河治理和景點建設相適應的林業生態體系,改善全鎮生態環境,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3、加強村容村貌整治結合新農村建設工程,大力加強村容村貌整治,集中歸并建農房、辦鄉企大力開展測土配方施肥28、以減少對化肥的過量施用,大力發展生態綠色農業以降低對農藥的使用,大力提高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加強場鎮和農村地區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與無害化處理,科學布局環境治理和保護性用地,大大降低農村面源污染,從各方面加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22附件:附表1茅橋鎮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表單位:公頃地類2014年規劃目標年規劃期間面積增減面積比重%面積比重%土地總面積3060.251003060.251000農用地耕地1676.4954.781655.7254.11-20.77園地4.220.143.710.12-0.51林地959.9431.37959.9431.370牧草地00000其他農用地119.253.9129、18.483.87-0.77農用地合計2759.990.192737.8589.47-22.05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城鎮建設用地34.891.1445.61.4910.71農村居民點用地165.735.41170.665.574.93采礦用地1.430.051.430.050其他獨立建設用地00000小計202.056.6217.697.1115.64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鐵路用地0030.13公路用地61.432.0163.342.071.91小計61.432.0166.342.174.91水利用地水庫水面00000水工建筑用地001.50.051.5小計001.50.051.5其他建設用地風30、景名勝設施用地00000特殊用地00000鹽田00000小計00000建設用地合計263.488.61285.539.3322.05其他土地水域36.871.236.871.20自然保留地0000其他土地合計36.871.236.871.20附表2茅橋鎮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情況表單位:公頃基期耕地面積規劃期間補充耕地面積規劃期間減少耕地面積規劃期間凈增(+)減(-)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 面積增加合計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其他減少合計建設占用災毀其他規劃期1676.490000020.7716.54 04.23 -20.77 1655.721325.58年均增減000003.46 2.731、6 0.00 0.70 -3.46 附表3茅橋鎮重點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表單位:公頃項目類型序號項目名稱建設性質建設年限項目用地涉及鄉(鎮)備注其中新增建設用地其中占耕地交通1連樂鐵路新建2015-2019九龍鄉、茅橋鎮、車子鎮、安谷鎮、九峰鎮、臨江鎮、凌云鄉省級2茅(橋)普(仁)路改建2016-2018茅橋鎮、九龍鄉、普仁鄉區級3市中區通村聯網暢通工程項目新建2017-2018市中區區級4全區其他次干線集散聯網公路新建2015-2020市中區區級5市中區渡改橋工程建設新建2016-2020市中區區級6市中區客運、貨運站場建設新改建2016-2020市中區區級7農村公路項目改擴建2015-202032、市中區區級水利8已成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改擴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9已成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改擴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10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改擴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11打井工程新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12集中供水工程新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13小型水庫工程續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14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續建2017-2020各鄉鎮區級15自來水及供水管網工程新建2015-2020各鄉鎮區級16中小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新建2016-2020各鄉鎮區級電力17110千伏送變電工程新建2015-2020各鄉鎮區級18樂山電網規劃建設新建233、015-2020各鄉鎮區級環保19污水處理廠(站)及管網設施新建2015-2020市中區區級其他20通訊電纜工程新建2011-2020各鄉鎮市級21“十三五”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工程新建2016-2020各鄉鎮市級22殯葬改革項目新建2016-2020各鄉鎮市級合計6.414.81附表4 茅橋鎮土地用途分區面積統計表單位:公頃行政區名稱轄區面積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一般農地區城鎮建設用地區村鎮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用地區風景旅游用地區林業用地區其他用地區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面積%茅橋鎮3060.25188.8744.82 59.0414.01 3.160.75 24.945.92 0034、.00 00.00 144.9934.41 0.410.10 茅橋村421.41119.3729.94 90.4522.69 36.729.21 27.196.82 00.00 00.00 110.6327.75 14.343.60 吳橋村398.7102.7338.27 45.9817.13 0.090.03 18.666.95 00.00 00.00 81.7930.47 19.187.15 斑竹村268.4394.5438.23 43.7217.68 1.940.78 12.054.87 00.00 00.00 93.5337.82 1.50.61 石廟村247.2821556.83 235、7.297.21 00.00 18.684.94 00.00 00.00 112.129.63 5.221.38 李家村378.29176.7155.58 22.877.19 00.00 14.064.42 00.00 00.00 95.7830.12 8.542.69 元口村317.96196.9838.39 98.2319.14 3.420.67 31.486.14 00.00 00.00 159.0330.99 23.954.67 尹店村513.09125.3345.63 37.513.65 0.550.20 15.585.67 1.490.54 00.00 88.5832.25 5.612.04 石洞村274.64144.360.01 6.412.67 00.00 7.643.18 00.00 00.00 80.1833.35 1.920.80 善積村240.45188.8744.82 59.0414.01 3.160.75 24.945.92 00.00 00.00 144.9934.41 0.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