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縣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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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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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盧氏縣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部分 總 則 一、目的為加強我縣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廣大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二、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省、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文件精神,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因地制宜,依法處置 ,建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防治結合的應急處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通過衛生應急預案體系的建立和不斷完善,逐2、步形成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聯動體系,有效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傳染病疫情的發生,擴散和流行。三、基本原則(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發揮疫情監測報告網絡作用,強化常規監測和依法規范報告疫情,落實綜合性預防控制措施,及時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例,迅速采取措施救治病人,隔離傳染病病人及密切接觸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迅速控制疫情在本縣的傳播和蔓延。(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控制和所致病人救護負領導責任,對轄區內的醫療衛生資源統一指揮調度,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三)分級控制,注重實效;根據各類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征及變化情況,分級實施臨時緊急控制措施,以達到最有效的防控效果,實行三級預警制度,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黃色預警,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橙色預警,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紅色預警。由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影響疫情發生、傳播、流行的因素較多,預警分級應根據流行強度、波及范圍,續發病例,傳播擴散等情況,由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綜合分析,判定預警級別,并根據情況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四)預警啟動、調整和解除程序1、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根據疫情監測和匯總分析,根據疫情動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縣衛生局提出預警建議,縣衛生局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提出預警啟動建議。預警的分級和啟4、動由省人民政府批準。2、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啟動預警級別和區域后,立即啟動相應級別預警警示。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亦按上述程序執行。(五)預警解除的條件;縣內末例病例治愈后,14天以上無新發病例出現,周邊縣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末例病例報告后14天以上無新病例報告。(六)疫情信息發布;根據省衛生廳發布的信息,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疫情的相關信息。(七)充分準備,及時處置 ;克服麻痹思想,加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資金的投入,充分做好人、財、物等方面的準備,強化紀律監督,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嚴格實行過錯追究。做到有效控制,及時治療臨床病例和疑似病例,并對密切接觸者及時采取控制措施,做到統一、5、有序、高效。四、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管理辦法5、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部分 組織指揮體系 一、日常領導管理機構(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衛生局局長擔任組長,局領導班子各成員擔任副組長,疾控、醫教、監督、財務、辦公室等科室負責人及全縣各醫療衛生單位一把手為成員,具體組織協調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在無預警狀態下,負責定期召開會議,加強信息溝通和有關防控工作的協調。(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日6、常防控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完成其它臨時交辦的任務。二、預警狀態下的組織領導體系 (一)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和職責:1、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1)組 長: 馬建超(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李紅倉(衛生局黨委書記) 李留鎖(衛生局副局長) 王慧茹(衛生局副局長) 王金榮(衛生局副局長) 成 員:陳澤民(縣醫院副院長) 王文超(縣中醫院院長) 胡代群(縣二院院長) 陳銀蓮(縣婦幼保健院院長) 張當安(縣疾控中心主任) 董 強(縣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余翠琴(縣120急救指揮中心主任) 司學文(局辦公室主任) 陳平方(局黨委辦主任) 劉新國(局規財科科長7、) 駱建剛(局人事科科長) 李天虎(局醫教科科長) 張麗霞(局疾控科副科長) 僧福琴(局監督科副科長) 王宏民(局愛衛辦主任) 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及各鄉鎮衛生院院長;(2)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重要決策和重大部署,指揮和協調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的應急處理工作。對全縣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啟動縣級衛生應急預案并負責組織實施。(3)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及醫療救援工作,組建與完善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和應8、急指揮決策系統,建立與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體系,組織預案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和演練,建立縣級衛生應急專家咨詢委員會,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準備工作,建立與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制度,制定全縣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和計劃,與有關單位協調建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中涉及公共衛生緊急醫療衛生救援的實施,緊急特殊情況下,直接調遣衛生應急隊伍。2、專業工作組:(1)疾病控制工作組:組 長:張麗霞副組長:張當安主要職責:制定并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方案和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以及9、其它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應急工作方案,組建縣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置隊伍,并組織專業人員培訓,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處理工作,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2)醫療救治工作組組 長:李天虎 副組長:陳澤民 王文超 胡代群 陳銀蓮 余翠琴要職責: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工作,制定并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工作方案,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隊伍,組織開展專業人員培訓,負責實施醫療救治,建立健全全縣急救網絡,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接警程序、信息報告等快速反應體系,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援應急演練。(3)執法監督工作組組 長:僧福琴副組長:董 強主要10、職責:制定并實施食物中毒事故應急工作方案,組建食物中毒應急隊伍,并組織專業人員培訓,負責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依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據疾控機構出具的流行病學調查結論,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組織食物中毒的應急演練。(4)支持保障組組 長:司學文副組長:劉新國 陳平方主要職責:組織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機關衛生應急后勤保障工作,協調并落實衛生應急工作經費預算,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三、技術保障組織在省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辦公室指導下,衛生局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為領導小組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疾病控制工11、作專家組負責指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衛生院和醫療機構設置的防保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落實隔離、消毒措施,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診斷、救治藥品和搶救方法等信息,提供咨詢服務。 第三部分 疫情監測與控制體系 一、責任主體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工作,主要職責是確定監測點,指導開展監測工作,及時匯總,分析監測信息。及時收集、匯總和分析國內外疫情動態,對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分析,并準確及時提出預警建議。1、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傳染病疫情和其它信息資料,12、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2、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集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做好標本的實驗室檢測及報告結果利用。3、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開展技術指導。4、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鄉鎮衛生院疫情管理工作人員,農村承擔疫情報告的鄉村醫生,縣級醫療機構設置的防保人員及學校、工廠等相關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等相關單13、位的疫情報告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監測報告(一)監測網絡在常態和預警狀態下,鞏固和完善縣、鄉鎮(辦事處)、村級信息監測報告網和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網絡直報系統,確定疫情報告責任人,農村衛生室疫情報告人收集本村可疑患者情況,向鄉鎮衛生院報告,接到報告的單位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縣疾控機構要立即進行復核并通過“國家疾病預防控制管理信息系統”上報疫情。根據預警分級,縣疾控機構及時派駐流行病學調查人員進駐監測點,實施流調關口前移。1、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斷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2、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個人,負責14、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相關信息報告卡的接收,核對和轉報,并建立相關信息疫情報告登記簿,統一填報有關報表。3、執行首診負責制,接診醫生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所致病人后,要負責填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相關信息報告卡,按程序及時上報。(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根據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方案(試行)要求進行報告。(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包括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實行屬地管理,各級各類醫療15、機構必須依法報告疫情,法定報告人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縣疾病防控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報告縣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縣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縣疾控機構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后,應當盡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定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河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級別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如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相應專業機構采取處理措施,并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3)報告范圍內容與標準。按照河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方案(試行)的要求執行三、病例16、的診斷1、農村衛生(所)室發現疑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范圍與標準的患者,應留置觀察,同時立即報鄉鎮衛生院進行復核、診斷,仍不能排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例的,由“120”專車將全部患者送至縣級傳染病醫院進一步診斷,首診醫師認為可疑的,由院內專家進行會診,若專家會診確認符合報告范圍與標準,由醫院立即報縣疾控機構,同時立即采取相應的隔離及個人防護措施,縣疾控機構接到報告后。立即對報告內容進行審核,趕赴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病人及住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消毒,確認為疑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例的,同時將流行病學調查材料及醫院專家會診意見書立即報縣衛生局應急辦,縣應急辦立即上報市應急辦,同時,縣疾控機構17、通過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系統上報市疾控機構,由省市應急辦組織省、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咨詢委員會專家進行會診。2、縣城區內各級醫療機構發現可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例后,應立即由“120”專車送縣級傳染病醫院進一步診治,如仍不能排除可疑病例,由醫院組織專家組進行會診,院內專家組確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后,由醫院立即將院內專家會診意見書報縣疾控機構,同時,立即采取必要的隔離和防護措施,縣疾控機構應在1-2小時內到達現場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病人住所及其周圍環境首次消毒,采樣和實驗室相關檢測,隨后立即將流行病學調查材料報市應急辦防治專家組,由市級專家會診。3、經市專家會診確定為確18、診或疑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由縣應急辦疫情報告處置組將信息報告縣政府和市衛生局應急辦,并通知縣疾控機構,部署對病人及其接觸者居住場所,周圍環境及污染物等分別進行終末消毒和預防消毒,并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管理。凡確診疑似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統一交120急救車轉送至定點醫院(縣中醫院)進行治療。四、流行病學調查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建立機動應急處置隊伍,配備車輛和采樣、消毒等設備、物資,接到疫情后,縣城內在1小時,農村2小時內趕赴現場,采集標本,實施隔離和消毒等控制措施,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種類,按照法定相關事件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原則,對所致病人及疑似病人進行詳細的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具19、體內容包括:1、初步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類別、等級。2、可疑病人發病人數,發病時間、地點、臨床癥狀及體癥,搶救情況。3、初步判定發生地點,波及范圍和事件名稱及事件發生因素。4、根據需要采集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嘔吐物、血、便等樣品,明確檢驗項目,并填寫樣品檢驗通知單,按規定及時送檢。5、填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登記表,制作調查筆錄,撰寫調查報告,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五、標本采集各醫院要配合縣疾控機構做好病人的血、尿、便等樣本的采集工作,樣品的采集要符合相關病例實驗室標本采集技術標準。六、疫點的確定與處理1、疫點的確定。疫點是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疑似病人污染的地方,以及可能引20、起新感染的地方,劃定疫點范圍的根據是流行病學調查結果。2、疫點的處理。堅持“早、小、嚴、實”的原則,即時間要早、范圍要小、措施要嚴、落到實處。3、疫點的消毒。消毒的范圍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或疑似病人在癥狀出現前3天至隔離時止的活動范圍內可能受到污染的所有場所和物品,如醫院門診、急診、病房和放射科,運送病人的專用救護車、病人住所,公共場所等,消毒要按照中國疾病防控中心下發的醫院消毒隔離工作指南(試行)病人住所及公共場所的消毒(試行)各種污染對象的常用消毒方法(試行)執行。原則上,對傳染病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死亡的尸體必須立即火化,必要時,縣疾控機構要協助上級業務機構對病人或疑似病人尸體21、進行解剖,做進一步醫學檢查。七、疫區的確定與控制措施疫區的確定由縣疫情分析評估專家組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議報縣人民政府批準,主要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1、查封造成或可能造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場所,對病人或疑似病人實行先期隔離。2、對發生和可能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和場所應立即進行衛生處理,主要包括:加強糞便管理,消除垃圾,銷毀污物,加強自來水和其它飲用水管理,保護好水源,消除病媒昆蟲、鼠類及其它染疫動物。3、有針對性地開展防護知識宣傳,搞好個人防護措施的落實。4、必要時,縣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通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來源地和流行地的衛生行政部門。八、信息保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22、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關本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經由縣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咨詢委員會確診后,縣衛生局報縣政府批準后發布,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疫情信息,所有涉及疫情的資料均需注明“機密”字樣,并按照保密要求保管處理。各醫療衛生單位在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工作中,要注意保護病人及密切接觸者的隱私權。 第四部分 醫療救治體系 從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救治的長效體制和機制出發,建立和完善以醫療機構為崗哨,以疫情監測點、傳染病門診為前沿,以定點醫院為陣地,以“120”為紐帶,以專家技術為關鍵,緊密銜接,環環相扣的醫療救治體系,全面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治效率。一、組23、織領導與職責縣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護組及專家組,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所致病人的隔離治療及醫護人員的防護和確診病人的轉運,醫學觀察管理。各醫療衛生單位梯隊人員的組成,救護車輛的車號 、司機、院內專家組的組成,必須明確到人、搶救設備的數量、消毒藥品,防護用品的品種,數量必須明確,確保2-4小時內能投入工作。二、原則上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機構內設置一個傳染病門診,要選派責任心強,臨床經驗豐富的醫生在傳染病門診工作。指定縣中醫院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救治的定點醫院,縣醫院為后備醫院,定點醫院的職能是負責接收鄉鎮衛生院等傳染病門診不能排除疑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并進行救治。三、 24、縣醫院、中醫院要設立感染控制科,傳染病門診和隔離病區,落實感染控制制度和措施,防止院內感染,保證就醫安全。四、 急救機構的隊伍建設由縣級醫院的急診科組成功能合理的急救網絡,并加強與市急救網絡的對接工作,積極爭取外援,縣衛生局負責指揮、調度本行政區域內的急救資源,開展日常和應急救護工作,全縣組建三支設備齊全,技術高超,機動靈活的應急急救隊伍,各鄉鎮成立應急急救小組,應急隊伍承擔醫療救護、現場救援和流行病學調查任務,采取預防措施控制疫情傳播和擴散。五、縣衛生局建立由預防醫學、臨床醫學等專家組成的專家庫,并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充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致病人的會診和診斷。六、全員培訓:采取基25、礎培訓,分類培訓、專業培訓,隨時培訓的方法,有計劃、有組織全方位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范圍及標準,傳播、流行特點,掌握診斷標準,治療和防護知識,增強防護意識,防止漏診,誤診、漏報和自身感染。七、醫療救護物資儲備1、按照河南省衛生廳關于收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所致病人醫院建設相關要求,每個病區必須設一個專用ICU病室,按照國家ICU病室標準每個ICU病室要配備多功能ICU床,呼吸機2臺,多參數監護器2臺,輸液泵和注射泵2-3臺,吸痰器4臺,氣管插管,氣管切開設備,快速血糖監測儀1臺,氣墊、冰帽、心電監護除顫器1臺,心電圖機1臺等儀器。2、每個病區共用設備:血26、氣分析儀1臺,床邊纖維支氣管鏡 1-2臺,床邊X光機及閱片器 、床邊超生(心 、腹 兩用)診斷儀等。3、醫務人員防護:按醫務人員總數,每人至少配備3套防護設施(包括隔離衣、防護眼罩、口罩、一次性乳膠手套等)和一定數量的一次性醫療用品。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針對病人情況,定點醫院和后備醫院按照以上標準配制。 第五部分 實驗室體系 縣疾控機構生物安全實驗室及定點醫院、后備醫院、化驗室、傳染病門診、腸道門診化驗室組成縣實驗室檢測體系,由縣疾控機構實驗室牽頭,并注意加強與市疾控專業實驗室的業務聯系與對接,積極爭取技術援助與指導,保障實驗室的正常運轉,承擔血清學檢測,病毒抗原檢測,病毒及細菌分離,培養27、和簽定以及所有檢測結果的匯總、報告,初步檢查陽性的標本送省市疾控機構確認。 第六部分 公共衛生監督保障體系按照“規范措施,嚴格標準,責任明確,強化監管”的方針,堅持誰發證、誰監督、誰管理的原則,堅持點面結合,重點突出,抓薄弱環節的總體思路,將重點行業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的要求納入日常衛生監督工作之中,把行業衛生要求與長效預防控制機制相結合,把完善從業單位內部管理與強化監督相結合,進一步加大對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業、美容美發業、洗滌業、餐飲業、交通運輸業、學校及幼托機構、建筑工地等重點行業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七部分 工作督查和責任追究一、工作督查1、工作督查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實施分級督查(28、1)縣衛生局負責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防治工作督查(2)鄉鎮衛生院負責轄區內農村醫療機構防控工作的督查2、督查程序(1)進行現場督查,技術指導和衛生監督(2)反饋檢查情況,形成指導意見(3)下達督辦監督執行記錄單(4)檢查督辦落實情況3、督查方法(1)聽取匯報:由被督查單位提供書面匯報材料。(2)實地檢查,對傳染病、定點醫院、后備醫院、縣疾控機構,衛生監督機構,疫情報告網絡及運轉情況,應急隊伍建設,物資儲備情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標準逐一對照檢查。(3)現場詢問:所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人員,應熟知本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發現不足,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技術指導。(4)現場模擬考核,督29、查人員由發現病人,對被查單位實際操作全過程進行模擬考核檢查。4、督查工作責任制(1)實行督查負責制:明確督查工作人員崗位責任,把督查的地域和具體單位落實到每個責任人,無特殊情況不得變更。(2)實行督查責任追究制:對未按規定開展督查工作,督查發現后,未能監督改進的督查人員,要追究責任。(3)督查工作要書寫執法文書或督查文書。5、督查發現問題的處理(1)重大問題的報告,發現可能造成疫情暴發,蔓延等緊急情況時,要立即用最快速度向縣衛生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2)一般問題的處理:發現的一般問題,要進行分析整理,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衛生局應急領導小組。二、責任追究1、各級醫療衛生單位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責任制追究制,全面落實本預案的要求,制定工作制度,明確職責和任務,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崗,明確到人。2、對違犯本預案有關規定,妨礙本預案正常實施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