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2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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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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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為貫徹落實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各項要求,規范、有效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編制本操作手冊。第一章 工作原則一、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時啟動應急預案。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三、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2、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職責。四、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五、加強監測、群防群控。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六、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第二章 事故分級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級)符合下列情形之3、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級):1、事故危害范圍跨越省級行政轄區,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2、超出我省處置范圍的;3、需要報請國務院或由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級):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超出本市行政區域的;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傷害人數超過50人以上的;5、在全省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造成傷害人數超過50人以上的;6、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級):4、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2個以上市(區)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3、市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級):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我區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鎮(街道、園區),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2、造成傷害人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3、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第三章 救助體系一、區應急指揮部及職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及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人民政府根據區食品安5、全委員會辦公室、區服務業發展局的建議和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需要,成立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圖見表一),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傊笓]由區長或分管副區長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一般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組成(領導成員名單見表二)。主要職責有: 1、啟動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4、負責發布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5、審議批準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服務業發展局。區應急指揮部成立后,辦公室工作立即啟動。主6、任由區服務業發展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擔任(見表三)。主要職責有:(1)貫徹上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2)督促各鎮、街道、園區及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3)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4)向市有關部門、區政府、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5)根據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授權,向新聞單位發布或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6)完成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三、區應急指揮部成員7、單位及職責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落實辦公室各項職責;牽頭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并商請市級專家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協調供應;負責生豬屠宰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食品安全事故宣傳導向,指導、協調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新聞報道工作。區農業委員會:負責和協調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畜禽養殖加工環節疫情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區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涉及酒類產品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區衛生局: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響應及病員8、救治,依法開展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依法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工商海陵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環保海陵分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糧食海陵分局:負責組織糧油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質監城區(海陵)分局:負責依法開展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區教育局:負責協助區衛生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等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區本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的落9、實及管理,并督促鎮、街道、園區加強應急救援資金的管理工作。公安海陵分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區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作出或責成有關部門作出處分決定。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四、區應急指揮部聯系網絡1、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聯系網絡(見表四); 2、區級食品安全主要監管部門受理舉報電話(見表五)3、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地址:泰州市青年北路1號,郵編:五、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區應急預案啟動后,區應急指揮部立即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各應急處10、置工作小組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區應急指揮部。1、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環節,由區服務業發展局、區經濟貿易委員會、區監察局、區農業委員會、質監城區(海陵)分局、區衛生局、工商海陵分局等部門參加,同時可請市、區食品安全專家參加。職責為: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預測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見;負責事故發生地的整改監督和督察工作。2、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監管職能部門和區監察局負責。職責為: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11、,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3、醫療救治組:由區衛生局負責。職責為: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4、案件查辦組:由公安海陵分局和事故發生環節的監管職能部門負責。職責為: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5、綜合保障組:由區服務業發展局、公安海陵分局、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食品安全分管負責人參加。職責為:負責事故發生地的社會安定,協助調查組、處理組、救治組、查辦組開展工作和保障工作人員的生活,匯總信息,報告和通報情況。六、應急處置管理機構海陵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全區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具體職12、責為:1、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相關問題,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核查(見表六),有關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結果;2、負責全區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預警等處理工作;3、組織編制和修訂區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履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的工作職能,對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依法組織查處,提出處理意見;七、基層應急指揮機構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發生地的鎮、街道、園區應當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區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八、專家咨詢委員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專家庫中商請有關專家和海陵區有關專家組成專家13、咨詢委員會。職責主要有:1、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2、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3、參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第四章 運行體系一、監測建立全區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相關信息,定期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省、市規定的要求,負責發布或經授權發布市場食品質量14、監督檢查信息。二、預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儲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區服務業發展局對各鎮、街道、園區及有關單位上報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嚴重的報請區政府同意后,發布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三、報告區服務業發展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系統、信息報告和通報系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的采集和報送系統等。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通報時限及責任主體(見表七)。l、報告單位(1)食品15、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2)食品檢驗機構、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及其他有關單位;(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4)食品安全監管部門。2、報告人員(1)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2)食品行業從業人員;(3)群眾監督網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4)消費者(義務報告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3、報告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屬報告范圍)(1)一般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2)蔬菜農藥中毒、豬肉瘦肉精中毒、河豚魚中毒、食源性疾患等;4、報告程序及時限(見表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16、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所在地行政機關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區政府、區服務業發展局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機關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區政府、區服務業發展局及有關部門報告,并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5、報告要求(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病亡人數、主要臨床癥狀、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和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盡可能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信息(見表八)。(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17、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見表九)。(3)總結報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分析、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建議(見表十)。四、舉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區食安委及其辦公室、區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或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見表十一)。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或者通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五、通報食品安全事故18、發生后,有關部門之間應當及時通報(見表十二)1、通報內容。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隱患。2、通報方式。(1)區有關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及時向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服務業發展局通報。(2)區各鎮、街道、園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等級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報送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服務業發展局。(3)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報告并經確認后,向事故發生地的鎮、街道、園區和區有關部門通報,對有蔓延趨勢的,還應責成鎮、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加強預警預防工作。(4)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對于一般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區服務業發展局在上報區政府的同時,要及時向區委19、宣傳部通報情況,以便及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第五章 應急響應一、分級響應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家、省、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當事故升級或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及時報請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一)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級、級、級)的應急響應如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在本區,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級)的應急響應1、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20、公室、區服務業發展局接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并經確認后,應立即向區政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區政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根據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服務業發展局的報告和建議,決定成立區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始履行職責,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核查,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組織應急救援。3、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員及工作人員應在2小時內到達辦公室,立即組建有關工作小組,組織、協調各項應急措施。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隨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或請示應急救援工作情況。4、開通與事故發生地各有關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521、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和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參加救援。6、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7、必要時由區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成員單位領導和專家,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8、必要時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給予指導和支持。9、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按照區政府及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和部署,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二、響應的升級與降級1、響應的升級:當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22、報本級應急指揮部或上級有關部門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會進一步擴散的,經本級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三、指揮協調1、區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受到威脅的周邊地區開展危險源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四、緊急處置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故發生地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23、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鎮、街道、園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經報請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迅速采取緊急處置措施。五、響應終結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特、重大、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終結分別由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終結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繼續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整改情24、況;匯總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通報處理結果。第六章 后期處理一、善后處理按照事故等級分級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生活秩序,保持社會穩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二、總結報告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和同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第七章 應急保障一、信息保障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25、公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負責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信息,應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經區應急指揮部授權后,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及媒體發布。二、醫療保障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救治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三、人員保障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四、技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指定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技術鑒定工作,負責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實施檢測,為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五、物資保障各鎮、街道、園區應當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26、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供應,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六、資金保障區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負責安排本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并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七、演習演練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習演練。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八、宣傳培訓各鎮、街道、園區及相關單位應當加強消費者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正確引導消費。食27、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由各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表二: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成員總 指 揮 李衛國 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副總指揮 王俊濤 區服務業發展局局長 王崇山 區衛生局局長 葉慧蓮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成 員 張 淼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欒建中 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黃明和 區經貿委副主任李 軍 區教育局副局長孫桂銀 公安海陵分局副局長萬蓓蕾 區安監局副局長顧崇英 區財政局副局長陳 前 區服務業發展局副局長黃秀萍 區農委副主任王 涓 區衛生局副局長王厚俊 環保海陵分局局長錢 明 糧食海陵分局副局長高桂萍 區民宗局副局長竺學法 區供銷總社副主任顧光華 工商海陵分局副局長張兆海 質監28、城區(海陵)分局副局長戴 強 城管海陵分局副局長表三: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成員職 務姓名單 位職務局辦公室局長室手機主 任王俊濤海陵區服務業發展局局長8622669586226397副主任王崇山區衛生局局長8622433186236145陳 前海陵區服務業發展局副局長8622669586215806欒建中區監察局副局長862243198612695黃明和區經貿委副主任8622326986236150孫桂銀公安海陵分局副局長8639801286323006黃秀萍區農委副主任8622400386222511顧光華工商海陵分局副局長8622359186210388張兆海質監城區(海29、陵)分局副局長8699899686998996其他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表四: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聯系網絡單位責任分工姓名職務所在科室辦公室電話手機區政府分管領導李衛國常務副區長分管領導葉慧蓮副主任服務業發展局局 長王浚濤局長分管領導陳 前副局長科室負責人(聯絡員)陳繼仁科長綜合管理科宣傳部分管領導張 淼副部長監察局分管領導欒建中局長安監局局 長萬蓓蕾局 長經貿委分管領導黃明和副主任科室負責人(聯絡員)石 勇科 長教育局分管領導李 軍副局長科室負責人(聯絡員)馬嵩山科長公安海陵分局分管領導孫桂銀副局長財政局分管領導顧崇英副局長城管海陵分局分管領導戴 強副局長農 委分管領導黃秀萍副主任科室負責人30、(聯絡員)范榮春科 長衛生局分管領導王 涓副局長科室負責人(聯絡員)劉擁軍科 長防保辦環保海陵分局分管領導王厚俊局長糧食局分管領導錢 明副局長科室負責人(聯絡員)鐘習軍科 長民宗局分管領導高桂平副局長供銷總社分管領導竺學法副主任工商局分管領導顧光華副局長科室負責人(聯絡員)朱榮華科 長消??瀑|監城區海陵分局分管領導張兆海副局長科室負責人(聯絡員)侯冠群科 長食品科表五:海陵區有關部門受理舉報電話部 門電 話區服務業發展局(區食安辦)區農委質監城區(海陵)分局工商海陵分局區衛生局區經貿委環保海陵分局表六: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泰海食安委核查200 號主送: 鎮、街道、園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31、。事由:泰州市海陵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年 月 日 表七: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通報時限及責任主體序號事 項時限責任主體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鎮、街道、園區行政機關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區服務業發展局或者區相關部門報告。立即事發現場有關人員、事發單位負責人2接到一般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區政府、區服務業發展局和區有關部門報告。立即鎮、街道、園區行政機關3接到一般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服務業發展局通報。2小時區有關部門4接到一般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有關部門通32、報。2小時區服務業發展局5在知悉一般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1小時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行政機關或有關部門6較大以上等級食品安全事故的初次報告,應當在事故發生(發現)2小時內報至市政府、市食安委。2小時區政府、區服務業發展局7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10日事故發生地鎮、街道、園區行政機關或有關部門表八: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初次報告 編號:報告人:姓名 聯系方式 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事項:1、發生時間:2、發生地點:3、發生單位:4、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數、中毒人數、財產損失):5、事故原因(初步判斷):6、采取措施:7、事故控制情況:8、簡要經過:9、領導批示:表九33、: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階段報告報告單位(蓋章): 報告時間: 編號:新發生的情況:初次報告的補充、修正:1、發展與變化:2、處置進程:3、事故原因:4、其他:表十:海陵區食品安全事故總結報告報告單位(蓋章): 報告時間: 編號:鑒定結論:事故處理工作總結(含事故原因及影響因素分析、類似事故防范和處置建議、對有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建議等):表十一:食品安全事故投訴、舉報登記表編號: 號報告單位: 聯系方式:通報單位: 聯系方式:投訴、舉報人姓名(或者單位、地址、電話):投訴、舉報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方式:內容:受理人:擬辦意見:領導批示:表十二:食品安全事故通報編號:主送:事由: (部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