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及桂林街道等22個鎮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2006-2020年)(8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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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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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慶市潼南區及桂林街道等22個鎮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重慶市潼南區及桂林街道等22個鎮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一、總則(一)規劃調整的必要性1、國土管理新形勢對現行規劃提出新的要求現行規劃實施以來,在耕地保護、建設用地布局引導和規模管控、重點項目用地保障等方面發揮了顯著的成效。同時,為深入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國家對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堅定不移實施鄉村振興、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等戰略,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目前,潼南區積極融入長江經濟帶戰略發展,區委區政府提出四個“做大做強”2、 潼南區第十三屆二次黨代會精神,為做大做強做優以工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做大做強做綠現代農業,做大做強做美宜居城市,做大做強做活旅游產業發展目標,全區需進一步落實更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優化全區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適應新形勢下的新要求。2、現行規劃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1)城鎮用地空間布局亟需優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鄉規劃銜接不夠,亟需協調兩規。按照“多規合一”的規劃思路,“中評深化”中將潼南區城市規劃相關成果和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兩規”)疊加分析后發現,“兩規”在城鎮建設用地布局、城市擴展邊界形態上存在差異。(2)農村居民點規劃不能滿足農村產3、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新形勢下農村產業、鄉村旅游及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發展需求超出規劃預期,目前,全區共127個村編制了村規劃,對村土地利用規劃做了細化和安排,全區村土地利用格局、特別是村建設用地發生了一定變化,現行規劃布局的農村居民點用地需要適應需求進行細化和調整。(3)建設用地管制區布局需要優化一是現行規劃有條件建設區布局與城市建設方向及土地管理新要求存在矛盾。因城市拓展方向發生改變、永久性基本農田的劃定等因素,現行規劃布局的有條件建設區已不能滿足規劃后期城市發展需求。二是禁止建設區的布局須與生態保護紅線等銜接。目前,潼南區環保部門正在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因此,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布局4、的禁止建設區應與環保部門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相銜接,避免出現規劃不協調的情況。綜上,為提高發展質量、優化空間布局,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亟需開展潼南區及桂林街道等22個鎮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工作。(二)規劃調整的原則1、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以土地資源的現實條件為基礎,根據全區的現實情況和實際需求,因地制宜地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空間布局。2、堅持保護優先,節約集約。堅持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質量保護并重,確保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質量逐步提高。嚴格貫徹“嚴控總量、盤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約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盤活存5、量土地,實現土地的集約高效利用,促進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3、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按照全區發展定位及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突出發展重點,明確主要矛盾,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利用格局,科學合理安排各業、各類和各區域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4、堅持部門聯動、多規銜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做好土地規劃與潼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協調銜接,確保“十三五”規劃發展用地需求,深入推進規劃調整完善工作。5、堅持公眾參與,尊重民意。尊重群眾訴求,突出公眾在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主體地位,最大限度發揮公眾積極性,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廣泛征求公眾意見,6、嚴格執行聽證制度,充分體現公眾對規劃調整完善的需求與監督,促進依法規劃、民主規劃、科學規劃。(四)規劃調整的范圍和期限1、規劃調整范圍規劃調整范圍為潼南區行政區范圍內全部土地,總規模158433.33公頃,包括中心城區2個街道(梓潼街道、桂林街道)、4個重點鎮(田家鎮、太安鎮、雙江鎮、崇龕鎮)和其他鄉鎮16個(花巖鎮、柏梓鎮、塘壩鎮、小渡鎮、新勝鎮、臥佛鎮、五桂鎮、上和鎮、龍形鎮、群力鎮、古溪鎮、寶龍鎮、玉溪鎮、米心鎮、別口鎮、壽橋鎮)2、規劃期限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其中規劃基期年為2005年,規劃調整完善基期年為2014年,規劃目標年為2020年。二、規劃目標調整本次規劃調整嚴格7、落實上級規劃下達各項目標,調整后,各類規劃目標及落實情況如下:(一)總量指標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從原規劃目標78900公頃調減至72733公頃,調減6167公頃。落實各項調整后,數據庫落實規模為94758.69公頃,多保耕地22025.69公頃,未突破耕地保有量目標。2、基本農田面積基本農田從原規劃目標67333.33公頃調減至62000公頃,調減5333.33公頃。落實后,數據庫匯總基本農田規模為62002.77公頃,未突破基本農田目標。3、園地面積園地面積從原規劃目標5730公頃調減至2800公頃,調減2930公頃。落實后,數據庫匯總園地面積2912.73公頃,未突破園地面積目標。4、8、林地面積林地面積從原規劃目標12430公頃調增至15000公頃,調增2570公頃。落實后,數據庫匯總林地面積17996.75公頃,未突破林地面積目標。5、牧草地面積牧草地面積從原規劃70公頃調減至0公頃,調減70公頃。落實后,數據庫匯總牧草地面積0公頃。6、建設用地總量建設用地總量從原規劃目標17666.56調增至17825公頃,調增158.44公頃。落實各項調整后,數據庫匯總規模為17676.67公頃,預留機動指標148.33公頃。7、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從原規劃目標14735.94調增至15036公頃,調增300.06公頃。落實各項調整后,數據庫匯總規模為14915.45公頃,9、預留機動指標120.55公頃,未突破城鄉建設用地目標。8、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從原規劃目標3165.94調增至3466公頃,調增300.06公頃。落實各項調整后,數據庫匯總規模為3386.89公頃,預留機動指標79.11公頃,未突破城鎮工礦用地目標。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從原規劃目標2930.62調減至2789公頃,調減141.62公頃。落實各項調整后,數據庫匯總規模為2761.22公頃,預留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機動指標27.78公頃。(二)增量指標1、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從原規劃目標4285.15公頃調增至3750.00公頃,調減510、35.15公頃。2、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建設用地占用農用地規模從原規劃目標4142.39公頃調增至3150公頃,調減992.39公頃。3、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從原規劃目標2991.95公頃調增至2750公頃,調增241.95公頃。4、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土地整治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從原規劃的4529.52公頃調減至4025公頃,調減504.52公頃。三、新增重點建設項目用地保障根據潼南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本次規劃調整為規劃實施中后期擬新增重點建設項目78項,其中能源類6項、交通類35項、水利類13項、環保類3項、民生類7項、旅游類13項、現代農業建設11、項目1項。四、實施保障措施(一)嚴格落實耕地保護措施,確保耕地占補平衡規劃調整方案經批準實施后,新增非農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須以委托補充等措施,補充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確保潼南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二)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引導用地方向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確保當地的農業生產力不下降。(三)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劃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劃,鼓勵農村地區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統一安排各類各業用地。(五)完善節約集約舉措,提升節約集約水平規劃實施后期,嚴格執行依法收回閑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閑置費的規定,加快閑置12、土地的認定、公示和處置;建立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推進城鄉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利用和高效配置;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制定工業用地等各類存量用地回購和轉讓政策,建立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激勵機制。8附表1 潼南區規劃調整前后主要規劃指標情況表指標現行規劃目標調整后的目標規劃目標增減情況指標屬性調整原因總量指標(公頃)耕地保有量78900.00 72733.00 -6167.00 約束性上位規劃下達新目標基本農田面積67333.33 62000.00 -5333.33 約束性上位規劃下達新目標園地面積5730.00 2800.00 -2930.00 預期性林地面積12430.00 15000.0013、 2570.00 預期性退耕還林牧草地面積70.00 0.00 -70.00 預期性建設用地總規模17666.56 17825.00 158.44 預期性落實規劃實施后期新布局建設用地項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4735.94 15036.00 300.06 約束性上位規劃下達新目標城鎮工礦用地規模3165.94 3466.00 300.06 預期性新增城鎮工礦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規模2930.62 2789.00 -141.62 預期性落實規劃實施后期新布局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項目增量指標(公頃)新增建設用地總量4285.15 3750.00 -535.15 預期性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4142.39 3150.00 -992.39 預期性建設占用耕地規模2991.95 2750.00 -241.95 約束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4529.52 4025.00 -504.52 約束性因耕地保有量目標減少,相應適當減少該目標。效率指標(平方米/人)人均城鎮工礦用地90.00 90.00 0.00 約束性 無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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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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