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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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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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目 錄1.總則1.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適用范圍1.4 危險目標的確定1.5 事故分級1.6 工作原則1.7 預案體系2.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2.1 組織體系2.3 機構組成及其職責3.預測與預警3.1 信息監測與報告3.2 預警3.3 預警級別及發布4.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4.2 響應程序4.3 安全防護4.4 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4.5 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4.6 信息發布4.7 應急結束5.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5.2 社會救助5.3 保險理賠5.4 總結與評估5.5 事故調查6.保障措施6.1通信與信息保障6.2隊伍保障62、.3裝備保障6.4物資保障6.5經費保障6.6醫療衛生保障6.7交通運輸保障6.8治安保障7.監督管理7.1宣傳7.2 培訓7.3 演練7.4 獎懲8.附則8.1 預案管理8.2 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8.3 預案發布1.總則1.1 編制目的為有效實施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通過建立統一指揮、靈活適用、科學高效的事故應急體系,進一步增強我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有效控制和減輕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危害后果,維護公眾安全利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1.2 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3、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6)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7)青島市安全生產條例(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8號)(9)青島市實施細則(10)青島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11)青島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膠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活動過程中,已發生或可能發生一般(級)以上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救援。 本預案不適用道路運輸及非法生產導致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1.4 危險目標的確定膠州市有4、煙花爆竹批發企業2家,各有一座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分別坐落在九龍街道辦事處欒家墳、膠西鎮張家村南;有煙花爆竹常年零售單位6家,另外每年在春節期間設立臨時經營點100余個。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可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5 事故分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2級:級(較大以上事故)、級(一般事故)。(1)較大以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級):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2)一般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級):造成1-2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5、100萬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者雖無人員傷亡、但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注: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1.6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救援工作中,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公共危害。(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對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各鎮辦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各鎮辦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具體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6、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負責人責任制,全面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領導和指揮,相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服務與支持。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市、鎮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尊重科學,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與平7、時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原則,重點做好常態下的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風險評估、物資和經費儲備、隊伍建設、預案演練及事故災難的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1.7 預案體系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組成如下: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煙花爆竹企業應急預案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青島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2.1 組織體系市政府成立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設辦公室和9個工作組。2.2 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公安局局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安全監管局、8、市監察局、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應急辦、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計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市供電公司、市廣播電視臺、市商業總公司等相關部門單位及事故發生地鎮辦負責人組成。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需求,由總指揮決定增減成員單位。具體職責如下:(1)統一領導和指揮本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2)決定啟動、終止本預案;(3)負責對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指定現場搶險救災組的負責人;(4)協調解決事故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人員、物資、器材裝備和救援資金;(5)研究解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9、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救援及善后處理等重大決策;(6)必要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請示建議啟動上級預案;(7)協調駐膠部隊的應急救援行動。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監管局,主任由市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安全監管局、市監察局、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應急辦、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計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市供電公司、市廣播電視臺、市商業總公司等相關部門單位及事故發生地鎮辦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職責如下:(1)受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2)請示總指揮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10、3)迅速下達指揮部的相關決策,督查鎮辦和有關部門、單位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情況;(4)按照總指揮要求,協調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援工作;(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統一宣傳報道口徑;(6)按照總指揮的決定請求上級援助;(7)建立有關聯系方式;(8)負責本預案的制定、修訂及預案演練工作。 指揮部下設9個工作組。(1)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故發生地鎮辦及事故單位參加,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2)搶險救災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全監管局、市環保局、事故發生地鎮辦負責人以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參加。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根11、據事故現場情況,參照事故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研究制定現場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包括搶救傷亡人員、滅火、排險等);迅速確定事故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數量及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圍,根據現場情況向專項指揮部提出疏散周邊人員等相應建議;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采取必要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在事故搶救結束、綜合分析確認危險已經消除、本預案可以終止時,向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及恢復工作。(3)技術保障組12、。由市安全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計局、市環保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分析事故信息和災害情況;做好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咨詢服務;提出救援的技術措施,為指揮部決策提出科學的意見和建議;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4)環境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氣象局以及事故發生地鎮辦、事故單位參加。主要負責迅速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監測,提出檢測數據、事故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及有關國家標準規定的相應安全數據,及時報告指揮部及現場搶險救災組;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堅守崗位,隨時監測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的污染程度,13、發現超標立即報告現場搶險救災組;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測評價,確認危險物質濃度降到安全值以下,將檢測評價結果及時報指揮部;公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信息;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保障服務;在救援結束,實施事故現場處理過程中,派人進行現場監測。(5)醫療救護組。由市衛計局牽頭,市“120”急救中心、青島膠州中心醫院、市人民醫院、其他醫院急救網絡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6)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安全監管局、市廣播電視臺、市新聞中心等單位參加。負責按照指揮部要求,組織各新聞媒體統一對外宣傳報道,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做好媒體記14、者的登記接待和服務引導工作;加強對境內外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作出處理。(7)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鎮辦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修護、組織運送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應急救援人員食宿保障。(8)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鎮辦牽頭,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和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9)供電保障組。由市供電公司負責,根據需要與有關部門配合。負責保障事故搶險救援期間的供電正常;根據搶險救災組的決定,實施事故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區電力管制;提供在特定條15、件下所需供電設備及人員明細,提出保障電力供應的技術方案。3.預測與預警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鎮辦安監部門負責收集本轄區或可能對本轄區造成重大影響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并及時報告市安全監管局和所在鎮辦;市安全監管局統一負責全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工作,并負責向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事故信息監測、報告工作,建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體系。 市、鎮辦安監部門應掌握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分布等基本狀況,建立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數據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常規數據檢測、風險分析等制度,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通報其他成員單位。 3.2預16、警 市、鎮辦安監部門對收集的本行政區域內可能對本行政區域造成重大影響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預測信息進行可靠性分析,根據預警級別及時向所在鎮辦、上級安監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 接警部門按照權限進行處警,適時發布預警信息。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或其他方式進行。 公安消防部隊為第一響應隊伍。3.3預警級別及發布 預警級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本預案規定的事故分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預警級別分為二級:較大(級)和一般(級),依次用紅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發布和解除(1)紅色預警:由指揮部提出預警建議,報上級部門批準后,由指揮部發布和17、解除。(2)藍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經總指揮批準后,由指揮部或授權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和解除。4.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 事故報告(1)事故現場人員報告程序: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向市安全監管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報告程序: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應于1小時內報告市安全監管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3)市安全監管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程序:分別向青島市安全監管局、青島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市政府報告。通知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會等單位。市安全監管18、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還應當于1小時內以快報形式報省安全監管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4)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5)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6)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市安全監管局值班室:82206056;市公安局值班室:66585503;市環保局值班室:822819、9277。 分級響應(1)級事故應急響應:由指揮部啟動并組織實施本預案。(2)級事故應急響應:由指揮部啟動并組織實施本預案的同時,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向上級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請求。4.2響應程序 基本應急(1)本預案應急響應啟動后,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公安消防部隊、相關專家及有關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2)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有關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救援實施方案提供基礎信息及相關資料。(3)指揮部制定救援實施方案,下達救援指令,根據需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各有關成員單位、公安消防部隊、專家、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實施方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4)事故發20、生后,現場人員應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5)事故單位負責人迅速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通知就近的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救援。在切實保障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6)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疏散、撤離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7)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盡快到達事故現場。 擴大應急當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當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態嚴重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請求。4.3安全防護 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及應急救援人員職責分工,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切實保證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 群眾21、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煙花爆竹特性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采用簡易有效的自我防護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確定應急避難場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實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4.4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當發生煙花爆竹重大火災、重大爆炸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由事故發生地鎮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征用。4.5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指揮部成立由煙花爆竹、環境保護、氣象等專家組成的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檢測、分析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 環境、氣象監測機構負責對22、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實行就地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4.6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信息匯總工作,根據事件類型和影響程度,按照程序搞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社會發布。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4.7應急結束在事故現場得以控制,整個應急處置工作已完成,環保等有關部門對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已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已消除后,經總指揮批準,由指揮部宣布解除應急狀態,并向有關新聞單位發布信息。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23、5.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由事故發生地鎮辦負責,救援工作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無法返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做出其他處理。 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要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 參加救援的部門、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整理保存救援記錄、圖紙等資料,各自寫出救援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5.2 社會救助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鎮辦24、以及民政等部門負責對困難家庭的救助和社會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等。5.3 保險理賠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5.4 總結與評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5.5 事故調查按照事故調查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調查組應向同級人民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6.保障措施6.1 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的工作人員,充分利用有線、無線通訊設25、備和互聯網等手段,切實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守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6.2 隊伍保障公安消防部隊是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沒有條件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建立兼職救援隊伍。6.3 裝備保障公安消防部隊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必須按標準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和防護裝備。6.4 物資保障指揮部成員單位、公安消防部隊、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配備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6.5 經費保障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26、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鎮辦協調解決。6.6 醫療衛生保障市衛計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醫療衛生救援工作。6.7 交通運輸保障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系統的運輸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6.8 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鎮辦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現場治安、交通秩序。7.監督管理7.1 宣傳各鎮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27、廣泛宣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常識,增強應急救援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應急救援意識,提高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能力。7.2 培訓各鎮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各應急救援隊伍應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崗前和常規性技能培訓和戰備訓練,確保救援隊伍的戰斗力。7.3 演練 各鎮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各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特點,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客觀評價演練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將演練評估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和市安全監管局。7.28、4 獎懲 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附則8.1 預案管理 各鎮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能發生重大改變的,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由市安全監管局組織有關單位修訂,并報市政府備案。 預案的編制與解釋本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和解釋。8.2 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本預案是膠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煙花爆29、竹安全事故專項預案。當發生雷擊等自然災害引發煙花爆竹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時,本預案與膠州市各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啟動。當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煙花爆竹時,以相應預案為主,本預案為輔助預案,根據現場情況部分實施;各鎮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制定完善相應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確保與本預案相銜接。8.3 預案發布本預案由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經市政府審核后發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膠安辦201486號)同時廢止。附件:1.膠州市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名單2.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結構示意圖3.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報告表430、.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流程圖附件1膠州市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名單序號企業名稱所在地址企業類型經濟類型負責人倉儲情況倉庫數量倉庫等級品種最大倉儲量1青島吉慶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惠州路146號股份批發朱本忠6C煙花爆竹28800公斤2膠州市蔬菜雜品綜合商店蘭州西路71號市屬批發張樹森9C煙花爆竹10000公斤3膠州市蔬菜雜品綜合商店膠州市蘭州西路71號股份常年零售張樹森4膠州市蔬菜雜品綜合商店第一煙花爆竹經營部膠州市中云街道辦事處河頭源小區1號網點北數第二套市屬常年零售楊國芳5青島吉慶煙花爆竹有限公司膠州市蘭州西路188號市屬常年零售朱 鵬6青島吉慶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第三門市部青島膠州市中云杭31、州路508號福龍園小區13號網點市屬常年零售朱 強7青島吉慶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第二門市部膠州市膠高路82號汽車站西站倉儲中心小區3網點市屬常年零售彭 靜8青島吉慶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第四門市部膠州市青州路77號膠州灣臻世家園小區26號樓商業單元1層107戶市屬常年零售劉 娥附件2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結構示意圖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新聞宣傳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技術保障組搶險救災組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供電保障組警戒保衛組 附件3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報告表一、報告部門市公安局:110、119;市安全監管局:82206056(值班)。二、事故報告表生產安全事32、故報告表事故單位名稱報告人部門電話事故發生時間事故發生地點事故類別火 災 爆 炸 泄 漏事故已造成傷亡及初步估計損失死亡: 人; 重傷: 人; 失蹤: 人;輕傷: 人;直接經濟損失: 萬元事故簡要經過及現場情況造成事故的物質及設備名稱:已采取的救援措施事 故單 位基 本情 況經濟類型國有 私營 股份 合資 外商獨資隸屬關系中央 省屬 市直 區(市)屬單位地址單位人數法人代表電話是否重大危險源單位是 否 不清楚構成危險源的物質名稱:危險源單元: 生產場所 庫區 罐區產品及原料主要產品:主要原料:其他情況記錄人: 接報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附件4膠州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流程圖110、119、市安全監管局等有關部門、鎮辦接警并趕赴現場確定事故等級事故單位報警并處置事故單位啟動本單位預案進行處置現場處置處置結束本預案啟動指揮部開展工作后期處置應急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建議啟動上一級預案市安全監管局或市政府應急辦報分管副市長建議啟動本預案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市政府事故發生事態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