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縣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預案(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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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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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安縣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環境損壞,并使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TSG Z0006、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2、預案的決定(桂政辦20056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自治區政府第6號令)、河池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編制本預案。1.3 特種設備事故分級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因特種設備本體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失效和損壞,發生爆炸、爆燃、泄漏、傾覆、變形、斷裂、損傷、墜落、碰撞、剪切、擠壓、失控,或者嚴重故障為主要特征的重大事故。或因行為人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誤等造成的重大事故。發生特種設備重大事故后,縣人民政府視情況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3、。達到本級預案響應啟動條件的,啟動本預案。超過本級預案響應啟動條件范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及時報請河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開展應對工作。發生其他類型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1.5 工作原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 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2 指揮體系構成與職責 2.1 都安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成立都安縣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4、),負責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的組成指 揮 長: 縣工商質監局主要負責人 副指揮長:縣工商質監局分管負責人成 員:縣工商質監局辦公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質量標準股、計量認證股、法規股、市場股、企業與個體股、消保股、經檢大隊、人事股、計量所、各工商質監所等部門負責人。 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的職責事故發生后,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副指揮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疏散人員。(1)指揮長主要職責:宣布啟動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2)副指揮長主要職責:協助指揮長具體負5、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指揮長不在事故現場時,承擔指揮長的工作職責,行使指揮長的職權。 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成與職責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工商質監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工商質監局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應股、所人員組成。職責:負責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日常事務,組織貫徹縣指揮部的決策部署。協調縣特種設備指揮部與市主管部門,以及縣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建立聯絡員、信息員制度,綜合匯總、上報事故發生初步情況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啟動、中止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事故破壞程度,評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及影響,制定應急處置總6、體方案,為縣特種設備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辦理縣特種設備指揮部的相關文電、簡報,組織籌辦縣特種設備指揮部的各類會議等。2.2 應急專家組組成與職責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遴選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專家庫的專家組成。職責:按照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的要求,負責技術方面的原因調查、取證,提出必要的鑒定需求,在技術分析的基礎上查明事故發生過程,分析事故技術原因和認定相關責任,提出技術方面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提出技術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見或者報告。2.3 應急工作組組成與職責縣應急響應啟動后,縣特種設備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處置的重點,分成若干工作組(如現場救援組、技術指導組、轉7、移安置組、治安維穩組、醫療防疫組、后勤保障組、信息宣傳組),按組分工,以組為單位開展特種設備搶險救災工作。各工作組實行牽頭部門負責制,各牽頭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分解細化各參與部門的職責分工,調集應急力量和物資裝備,指揮調度應急處置各項工作。 現場救援組 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質量標準股組成,根據特種設備事故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泄漏等類型、特征,提出處置措施,由指揮部協調相關部門依照職責開展救援指導工作。 技術指導組 申請河池市特檢所及遴選的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專家庫的專家組成,負責技術方面的原因調查、取證,提出必要的鑒定需求,在技術分析的基礎上查明事故發生過程,做好事故可能8、發生二次災害的預防建議。 轉移安置組 由企業與個體股、消保股負責,協助事故發生單位及當地人民政府盡快轉移受威脅群眾,配合做好群眾的緊急安置,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等援助事宜。 治安維穩組 由法規股、經檢大隊組成,協助公安部門加強現場治安管理,設置搶險現場警戒區,配合實施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重要部位安全保衛工作。 醫療防疫組 由計量認證股負責,協調醫療防疫隊伍,協助救治受傷人員,做好事故發生單位環境衛生防疫工作。 后勤保障組 由質量標準股、人事股組成,協助指揮部督促企業后勤和相關人員落實有關救援資金、物資的籌備和發放。 信息宣傳組 由辦公室負責新聞宣傳報道的組織工作,收集、匯總事9、故救援信息,設立新聞發言人,及時準確發布事故損害和救援動態信息。3 預警和預防機制3.1 信息監測有下列情況的為重點監控特種設備: (1)發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傷的特種設備;(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 (3)重要地區、重點部位使用的特種設備;(4)關系重大經濟安全的特種設備;(5)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特種設備。監督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監控措施,分級建立重點特種設備監控數據庫,定期分析重點監控設備的安全狀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提出預防措施。3.2 預警預防行動當以下事故發生時,應當做好啟動本預案的準備:(1)化工企業爆炸、停電、火災;(2)地震;(3)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發生停電、10、火災事故;(4)臺風、暴雨(雪)、大風(沙塵暴)、雷電、冰雹、霜凍、大霧等氣象災害;(5)其他可能引起特種設備事故的災害性事故。對可能導致特種設備事故的信息后,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3.3 預警級別與發布 按照特種設備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特種設備事故級別可分為特別重大(級響應紅色預警)、重大(級響應橙色預警)、較大(級響應黃色預警)、一般(級響應藍色預警)四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種設備特別重大事故(級響應):(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11、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2)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有害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種設備重大事故(級響應):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2)600兆瓦以上鍋爐因安全故障中斷運行240小時以上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有害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4)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12、上48小時以下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種設備較大事故(級響應): (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有害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4)起重機械整體傾覆的;(5)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故(級響應):(1)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13、下轉移的;(3)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4)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折斷或者起升機構墜落的;(5)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6)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預警信息包括特種設備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特種設備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后,縣工商質監局有關股室應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工作狀態。其它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凡可能涉及特種設備的,縣工商質監局有關股室也要立即做出響應,適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履行所承擔的應急救援工作職責。3.4 信息報告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報14、告;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工商質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的縣工商質監部門,應當盡快核實有關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應立即向自治縣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報告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直至國家質檢總局。 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對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的,事故發生地工商質監部門應當及時通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工商質監部門。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工商質監部門應當做好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配合工作。 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概況以及特種設備種15、類;事故發生初步情況,包括事故簡要經過、現場破壞情況、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和涉險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確定的事故等級、初步判斷的事故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其他有必要報告的情況。 與事故相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況,不得隱匿、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4 應急響應根據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設定4個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響應等級。級、級、級響應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統一組織、領導;級響應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副指揮長組織、領導。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成員部門根據各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好職責。4.1 級16、級、級響應 啟動條件 在本市轄區內,發生本預案、3.3.2、3.3.3所列特種設備事故的。 啟動程序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達到啟動標準后,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應提出啟動級、級、級響響應的建議;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決定進入級、級、級響應狀態。 響應措施 級、級、級響應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1)縣人民政府定期主持會商,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落實國家質檢總局以及河池市黨委、河池市人民政府關于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的批(指)示精神,對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重大事項作出決定。(2)縣領導率領有關部門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17、工作。(3)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事故處置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事故損害和救援信息,及時發布應急救援需求信息。局機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切實做好事故監測、預警、預報和新聞宣傳工作。必要時,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組織專家進行實時評估。(4)根據事故發生單位申請和有關部門對事故處置的核定情況,申請救災應急資金和物資的支持,落實應急資金、救助物資的發放。(5)轉移安置組、治安維穩組配合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工作,協調組織事故災害涉及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參與配合有關施救工作。(6)其他成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救援裝備、醫療衛生、通訊保障以及救災募捐等工作。 響應終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18、工作結束后,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決定終止級、級、級響應。4.2 級響應 啟動條件在本縣轄區內,發生本預案所列的特種設備事故情形的。 啟動程序災害發生后,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事故達到啟動標準,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決定進入級響應狀態。 響應措施 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 (1)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事故損害形勢,研究落實對事故發生單位的施救措施。(2)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派出應急工作組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發生單位看望群眾,核查事故損失,指導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19、。(3)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與事故發生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4)根據事故發生單位申請和有關部門對事故險情的核定情況,申請救災應急資金和物資的支持,落實應急資金、救助物資的發放。(5)轉移安置組、治安維穩組配合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工作,參與配合有關施救工作。 響應終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結束后,由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指揮長決定終止級響應。4.3 現場緊急處置 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始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封鎖事故現場。嚴20、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探測危險物資及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資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向現場指揮部提出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的建議。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21、全區域。 指導搶救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縣工商質監局會同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 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協調相關部門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后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4.4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22、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設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輛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4.5 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居民和群眾疏散的建議,由當地人民政府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4.6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根據需要建議當地政府負責依法動員、調動、征用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出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4.7 特種設備事故調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23、,以及有關行政法規、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規定,工商質監部門組織進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成立事故調查組,依法、獨立、公正開展事故調查,提出事故調查報告。4.8 新聞報道 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負責新聞發布、宣傳報道的組織工作,機關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事故救援信息,及時準確地向指揮部提供事故損害和救援動態信息。4.9 應急結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縣特種設備事故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建議,宣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結束:(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5)緊急疏散人員恢24、復正常生活。由縣人民政府授權縣工商質監局負責處置的事故應急救援結束,應由縣工商質監局或事故發生地縣人民政府提出,報市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宣布。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由有關單位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單位需要檢修特種設備的,應當由取得相應許可資質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或者鄰近建筑物可能倒塌的,應經環保部門和建筑部門檢查并確定安全后,方可進入事故現場進行修復工作。事故救援結束后,安撫、撫恤、理賠、救助、保險等25、善后處置工作按桂政發200662號文的規定進行,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5.2 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查清事故發生前的特種設備狀況,查明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經濟損失情況以及其他后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事故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5.3 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縣工商質監局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的建議。6 保障措施6.1 通訊與信息保障加強特種設備26、事故的應急平臺建設,保障其語音通信、視頻會議、圖像顯示及預警預報、動態決策、綜合協調與應急聯動等功能運轉高效。以自治區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平臺為樞紐,以市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平臺為節點,縣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平臺為終端。重點實現預警預報、信息報送、綜合研究、決策支持、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等主要功能。應急平臺建設要突出應急指揮所、數據共享與交換系統、視頻會商系統等重點,同時建立健全完善應急隊伍、應急設備、通訊設備等,配備應急指揮車和便攜式衛星終端設備,著統一標識服裝等。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縣工商質監局依托有關行業、企業組建特種設備事故搶險隊伍,指導大型企業組建企業自已的特種設備應急搶險隊伍,其它27、企業發生事故時可以通過當地政府調用企業的專業搶險隊伍協助搶險救援工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6.3 技術儲備與保障(1)縣特種設備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家庫和資料庫,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保障。或者邀請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專家庫專家組成員組成。 (2)配備必需的應急裝備,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掌握用于應急的裝備情況,建立裝備庫分散儲存、統一調配,以備應急救援之用。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所發生的費用,按28、有關規定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6.4 宣傳、培訓和演練縣工商質監局應當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進行多層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的特種設備安全意識,提高對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和自救互救應對能力,并向社會公布搶險電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6.5 監督檢查 縣工商質監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演練的情況進行檢查。7 附則7.1 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29、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其他設備。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因特種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相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在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含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檢驗檢測活動中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特種設備嚴重損壞或者中斷運行、人員滯留、人員轉移等突發事件。特種設備安全狀況評價:根據特種設備本身的安全狀況、使用環境、管理情況以及事故發生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社會影響等因素,通過評估、計算、分析,確定某一地區、某一單位,或者某一種設備在某一時期的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活動。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30、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7.2 預案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縣工商質監局負責編制和修訂,報縣人民政府和河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本預案的修訂期限最長為5年。7.2.1 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縣工商質監局負責解釋。7.3 責任與獎懲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縣工商質監局和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1、(2)對瞞報、遲報、漏報、誤報特種設備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建議按有關規定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7.4 預案的施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7.5 指揮部成員部門通訊錄 縣工商質監局辦公室:0778-5212293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0778-5166180質量標準股:0778-5166180 法規股:0778-5228577 計量認證股:0778-5166180 人事股:0778-5215417 經檢大隊:0778-5228579安陽所:0778-5212185地蘇所:0778-5521122高嶺所:0778-5311121下坳所:0778-5402152拉烈所:0778-5432236八仙所:0778-5382920都安縣消防大隊辦公室:0778-522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