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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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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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川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總則 1.1編制目的迅速、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環境污染,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銀政辦發2013117號);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銀政發2013187號)等法規制度,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此預案。1.3工作原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果斷2、處置,條塊結合、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前期救援處置工作。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本預案不適用于民用爆炸品、城鎮燃氣、放射性物品和核能物質的事故處理。1.5基本情況銀川市危險化學品涉及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理等多個環節;涉及工廠、商場、餐館、學校、科研單位、家庭等多個方面。本市涉及到危險化學品有7大類,共計300多個品種。全市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500多家,其中:生產企業40家,使用單位26家,經營帶3、儲存190家;生產企業分布在石油化工8家,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2家,合成氨2家,氯堿化工5家,煤化工7家,電石1家,其他15家。2事故定義、類別、分級及處置措施2.1事故定義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過程中因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的事故。2.2事故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事故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2.2.1泄漏主要指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氣態或液態危險化學品的大量釋放。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一旦失控,往往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4、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后果。2.2.2火災(爆炸)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于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因此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中,人員傷亡的原因往往是中毒和窒息以及人員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爆炸分為物理爆炸、化學爆炸、物理化學爆炸,主要是由于不認識物質的危險特性或違反了正常生產操作,而意外地發生了突發性大量能量的釋放,并伴有強烈的沖擊波和高溫高壓現象發生,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后果。2.3事故分級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生產安全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級)、較大(5、級)和一般(級)4個等級。2.3.1 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3.2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3.3 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3.4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業中毒的人數,也屬于重傷的范圍6、。2.4處置措施針對事故不同類型,要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有: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3事故現場區域劃分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區域:3.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3.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的傷害或物品的損壞。3.3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7、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4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4.1組織體系銀川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自動轉為銀川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銀川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市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銀川市安監局,負責全市安委會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承擔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絡,組織開展事故災難會商評估、事故救援等工作,協調落實各相關支持措施。4.2主要職責4.2.1領導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4.2.2負責啟動(或結束)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決定現場8、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作出重大救援決策。4.2.3負責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4.2.4參與由自治區政府啟動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4.2.5向公眾、新聞媒體發布有關信息。4.2.6協調區屬單位和駐銀部隊的應急救援行動。4.3應急救援現場指揮4.3.1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由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事故發生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以及市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為現場指揮部成員。在指揮長未到達現場前,由事故發生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暫時履行指揮長的職責。4.3.2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主要職責。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9、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4.3.3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1)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2)及時向指揮中心匯報現場人員傷亡、損失及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3)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強制性措施;(4)迅速控制事故危害源,并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確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6)宣布應急救援結束;撤離警戒線、路障等設施,清理道路殘留物,恢復市容環境衛生。4.4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市安全生產10、委員會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4.4.1危險源控制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隊牽頭組織,公安消防隊伍、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和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4.4.2傷員搶救組:由市衛計委牽頭組織,全市二級醫院或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各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預案。4.4.3滅火救援組:由市公安消防支隊牽頭組織,市公安局消防支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其主11、要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搶救傷員及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4.4.4安全疏散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市公安局、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4.4.5安全警戒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具體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4.4.6環境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組成,具體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指導縣12、(市)區政府組織實施。4.4.7專家咨詢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和專家庫專業對應的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4.4.8善后清理組:由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城管局、市環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隊配合,對市容環境衛生造成的影響予以清潔、恢復。5預警預防機制 5.1 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各縣(市)區安監部門、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收集管轄范圍內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隱患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報告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委會應果斷采取措施處理。5.2 預警事故現場人員負有報警責任,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負責13、人到現場核實基本情況,立即向轄區安監部門報告,轄區安監局為第一響應隊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相關人員和單位必須在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安監局報告,并向市委信息處和市應急辦報告簡要情況;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事故信息書面報告市安監局,并向市委信息處和市應急辦報告事故情況。市安監局調查核實事故詳細情況后,續報市委信息處和市應急辦。110和120接警后可采用電話、傳真、書面等方式向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故情況。5.3 預警級別預警分為四級:一般(級)安全生產事故;較大(級)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級)安全生產事故;特別重大(級)安全生產事故。6應急響應6.1 分級響應機制發生重、特大(級)、(級)危險化學14、品安全生產事故,在自治區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銀川市人民政府、銀川市安委會負責起動應急響應機制,分別啟動級和級響應,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較大(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由市應急委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市安委會立即組織專家調查確認,并對事故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市安委會迅速組織成員單位和事故發生政府開展現場救援、處理等緊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規定向市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發生一般(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由事發地的縣(市)區安委會及時啟動本轄區應急響應措施,并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6.2基本響應程序6.2.1 基本應急(1)現場人員及時采取有效措15、施,阻止事故繼續擴大,并報單位負責人。(2)單位負責人組織救援人員,進行現場救護,打110報警,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報告轄區政府、安監局值班室。(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事。6.2.2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及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消防、環境保護、質檢等部門,各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2)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監部門和公安、消防、環保、衛計委等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16、諉。(3)各級安委會辦公室按要求及時將情況逐級上報。(4)當確認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銀川市報告,請求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給予支援。(5)當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自治區或者國家有關部門(單位)、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銀川市安委會報請銀川市應急委,由市委、市政府報請自治區黨委、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7應急保障7.1 信息保障 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規范事故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定期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送重要信17、息和變更要求,確保信息共享,以便隨時調用。7.2 通信保障 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調度值班電話要隨時保障暢通,并提供備用方案。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建立各企業、專家隊伍和社會救援機構的通訊聯系數據庫,及時更新,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信息保障。7.3 救援裝備保障各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業應急救援隊伍相關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配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有關部門要掌握本行業現有各類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情況,并對救援裝備進行定期檢驗。在此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確定全市的需求量,制訂扶持、配置計劃。7.4 應急隊伍保障市政府建立以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為主導、各專業隊伍為骨干、企業(單位)兼職隊伍為輔助的安全18、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市安委會辦公室加強對各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運行。7.5 交通運輸保障發生事故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要及時對事故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救援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良好狀態,確保應急組織協調集交通工具,緊急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7.6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計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醫療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相關縣(市)區醫療急救中心、各級醫院必須快速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7.7 治安保19、障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要迅速組織對救援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防范保護。屬地警力、基層人民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立即在救援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當地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援設施加強警衛。市公安局做好治安保障的各項協調工作。7.8 物資保障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全市救援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確保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物資儲備堅持購置與調配相結合的原則。在保證一定數量的必需救災物資儲備基礎上,積極探索由實物儲備轉向生產潛力信息儲備,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加強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被盜用、挪用20、流散和失效,如果出現上述情況,要及時補充和更新。 7.9 供水供電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行政區域救援供水供電緊急配送系統,同時建立維護、使用保障制度,保證事故應急救援中供水供電的暢通和使用。各級供水和供電部門負責組織實施。7.10資金保障 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由市、縣(市)區財政予以保障。對具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產生的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不足部分由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8宣傳、培訓和演練8.1宣傳教育各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律法規以及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類媒體要提供相關支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結合本21、地實際,負責本地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范意識。8.2培訓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市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印發應急管理和處置技術等系列教材,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監管和指導。8.3演練市安委會辦公室適時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負責監督指導各縣(市)區、各部門相關預案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定期組織轄區企業開展政企聯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提高各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順利完成搶險救援任務。 9預案管理9.1預案編制本應急救援22、預案由銀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編制,報市政府審核印發。9.2預案銜接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與本預案配套實施。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規定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報銀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9.3預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10 附件1.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接報表。2.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措施。附件1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接報表事發單位或區域詳細地址事發時間危化品名稱聯系人電話事發環節生產 儲存經營 使用事故類型火災 爆炸 泄漏中毒 窒息 灼燙其他事件原因:事故物料化學性質及危險性: 事故影響區域: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人員23、傷害情況:記錄人: 時間:附件2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措施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措施按化學物理相態、事故的性質不同歸納為四類,每類現場處置均應根據危險等級劃分危險區域、警戒區域、安全區域,在了解事故的相關情況、采取有效的防護后方可實施救援。一、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措施(一)進入泄漏現場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1.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救生器材。2.如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并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3.如泄漏物有毒,救援人員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并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24、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4.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二)泄漏源控制。1.關閉閥門、停止作業、啟動事故應急放置池(罐)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2.堵漏。根據現場泄露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按方案實施。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三)泄漏物處理。1.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2.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25、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3.收容(集):對于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4.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根據泄漏物的物料特性,選擇處理方法,對現場剩下的少量物料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或收集后的污染物委托有條件的單位處理。二、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一)先控制,后撲滅。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二)撲救人員26、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三)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四)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五)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六)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七)火災撲滅后,進入現場人員仍要注意防護,現場要派人監護,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27、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一)撲救易燃氣體火災切忌盲目滅火,如在撲救周圍火勢以及冷卻過程中把泄漏處的火焰撲滅了,在未采取堵漏措施(或一次堵漏未成功)的情況下,應立即用長點火棒將火點燃,使其恢復穩定燃燒。(二)應迅速撲滅外圍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勢,切斷火勢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三)如火勢中有壓力容器(氣瓶)或有受到火焰輻射熱威脅的壓力容器(氣瓶),應盡量在水槍的掩護下將其疏散到安28、全地帶,不能疏散的應部署足夠的水槍進行冷卻保護。為防止容器爆裂傷人,進行冷卻的人員應盡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現場堅實的掩蔽體防護。對臥式貯罐,冷卻人員應選擇貯罐四側角作為射水陣地。(四)如輸氣管道泄漏著火,應首先設法找到氣源閥門。閥門完好時,關閉氣體閥門使火勢自動熄滅。(五)貯罐或管道泄漏關閥無效時,應根據火勢大小判斷氣體壓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狀,準備好相應的堵漏材料,如軟木塞、橡皮塞、氣囊塞、粘合劑、彎管工具等。(六)堵漏工作準備就緒后,即可用水,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撲救火勢,但仍需用水冷卻燒燙的罐或管壁。火撲滅后,應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時用霧狀水稀釋和驅散泄漏出來的氣體。(七)如確29、認泄漏口很大,無法堵漏,應冷卻著火容器及其周圍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著火范圍,直至燃氣燃盡,火勢自動熄滅。(八)現場指揮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征兆,遇有火勢熄滅后較長時間未能恢復穩定燃燒或受熱輻射的容器安全閥動作火焰變亮耀眼、尖叫、晃動等爆裂征兆時,指揮員必須適時作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后,應迅速撤至安全地帶。(九)氣體貯罐或管道閥門處泄漏著火時,在特殊情況下,如判斷閥門仍有效,可先撲滅火勢,再關閉閥門。一旦發現關閉已無效,一時又無法堵漏時,應迅即點燃,恢復穩定燃燒。四、易燃液體火災事故及處置措施易燃液體通常貯存在容器內或用管道輸送。如易燃液體著火應采取以30、下措施:(一)應首先切斷火勢蔓延途徑,冷卻和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密閉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如有液體流淌,應筑堤(或用圍油欄)攔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二)及時了解和掌握著火液體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無毒害、腐蝕、沸溢、噴濺等危險性,以便采取相應的滅火和防護措施。(三)對較大的貯罐或流淌火災,應準確判斷著火面積。大面積(50m2)液體火災必須根據其相對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燒面積大小,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撲救。比水輕又不溶于水的液體(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霧狀水滅火往往無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輕水泡沫撲滅。用干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31、而定,可使用水冷卻罐壁。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體(如二硫化碳)起火時可用水或泡沫撲救。用干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卻罐壁,降低燃燒強度。具有水溶性的液體(如醇類、酮類等)可用抗溶性泡沫撲救。用干粉撲救時,滅火效果要視燃燒面積大小和燃燒條件而定,可使用水冷卻罐壁,降低燃燒強度。(四)撲救毒害性、腐蝕性或燃燒產物毒害性較強的易燃液體火災,撲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面具,盡量使用隔絕式防毒面具,并采取防護措施。對特殊物品的火災,應使用專用防護服。平時應對撲救人員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五)撲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噴濺危險的液體火災,必須注意計算沸溢、噴濺可能發生的時間,觀察沸溢、噴濺的征兆。一旦現場指揮發現危險征兆,應迅速作出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裝備損失。統一撤退信號一經發出,撲救人員應立即撤至安全地帶。(六)遇易燃液體管道或貯罐泄漏著火,在切斷蔓延火勢并把火勢限制在一定范圍內的同時,應設法找到并關閉輸送管道的進、出閥門,如管道閥門已損壞或是貯罐泄漏,應迅速準備好堵漏材料,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霧狀水等撲滅地上的流淌火焰,再撲滅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如液體一次堵漏失敗,可連續堵漏,用泡沫覆蓋地面,并堵住液體流淌和控制好周圍著火源,不必點燃泄漏口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