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向陽河路、楓江路改造路基施工方案(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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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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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向陽河路、楓江路改造工程路基施工方案道路路基施工方案(一) 路基形成建向陽河路、楓江路改造工程為瀝青砼路面,楓江路全長651米,寬24米。本工程西起金楓路與楓江路交叉口樁號(K0+560.047),終點至楓江路與珠江路交口處,樁號(K1+211.269),沈巷路與楓江路交叉口在本次設計范圍內,設計標準為城市支路,設計計算時速按30km/小時。向陽河路全長389米,寬13米。本工程西起樁號(K1+000),終點至向陽河路與珠江路交口處,樁號(K1+388.957),沈巷路與向陽河路交叉口在本次設計范圍內,設計標準為城市次干路。楓江路斷面尺寸:一般路段斷面形式為: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路拱采用雙向2、直線路拱,直線橫坡為2,橫坡指向非機動車道外側。人行道路拱采用直線路拱,直線橫坡為1%,橫坡指向道路中心。本道路需布置市政管線為:路燈、弱電、污水、雨水、電力、給水、燃氣七種管線,具體位置如下圖: 圖1-1 圖1-1向陽河路斷面尺寸:近期橫斷面形式為:1m(綠化帶內人行道)+25m(行車道)+2m(人行道)=13m。道路斷面如下圖所示: 圖1-2圖1-2按合同本項目工程內容分為:道路、排水(雨、污水、預埋管線)、標線及監控。道路沿線地質情況:本工程擬建位于蘇州吳中區木瀆鎮,所在地地貌長江三角洲東南太湖水網平原中部。根據鉆孔資料顯示,本工程地基土構成為:第1-1層雜填土,厚度0.51.0m,第13、-2層素工程特性填土夾雜少量碎石,厚度0.31.0m,工程性能差,松散,需挖除。第二層為粘土沿線地段均有分布,屬于壓縮性土,平均層厚1.62.4m,可作為道路的路基持力層承載力高,滿足設計要求,第三層粉質粘土土質均勻,屬于中壓縮性土,工程性質良好1、路面結構:1、楓江路路面結構及路基結構:(1)機動車道:反開挖原地面碾壓+40cm6%灰土+40cm8%灰土+20cm12%灰土+32cm 4%水泥穩定碎石+1cm下封層+6cm中粒式瀝青砼(AC-20C)+4cm細粒式瀝青砼(AC-13C)。 (2)人行道:40cm6%灰土+10cm碎石+15cmC25砼+3cmDS-15水泥黃砂干拌料+20*14、0*6cm砼預制磚。2、向陽河路路面結構及路基結構(1)機動車道:反開挖原地面碾壓+40cm4%灰土+80cm6%灰土+20cm10%灰土+36cm 4%水泥穩定碎石+0.6cm下封層+8cm中粒式瀝青砼(Sup-20)+4cm細粒式瀝青砼(Sup-13)。 (2)人行道:6%灰土調高差+15cmC20砼+3cm水泥黃砂干拌料+20*10*6cm砼預制磚。 項目部網絡管理圖項目經理:張軍軍項目技術負責人:陳志剛施工負責人:孫帥質檢負責人:寧珍資料負責人:蔣偉安全負責人:楊陽材料負責人:董香雪專業施工隊伍各專業施工班組一、 路塹開挖(1) 采用挖掘機進行開挖,自卸汽車和推土機配合作業。修筑路拱、5、刷刮邊坡、整平路基面時,宜采用挖掘機、推土機、平地機配合作業。(2) 挖土應由邊到中、由低到高。分層循序漸進,不得挖成坑塘。挖土過程中應保持一定的縱、橫坡度和平整度,以利于排水。對已先挖出的路塹斷面,路床頂面應予留30CM后挖,以免施工車輛和雨水對路床的破壞。(3) 遇地下水時應及時挖溝排除,若路床以下位于含水量較多土層時,應換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邊坡開挖后,應立即刷坡并砌筑相應的防護工程以防雨水沖刷。(二) 石灰穩定土一、材料要求 1、石灰(1)采用級以上的消石灰或生石灰;(2)在用于工程之前7天,充分消解成能通過10mm篩孔的粉狀,并盡快使用;(3)石灰應設棚存放,并能防風避雨,在用于工程6、之前按規范進行試驗。 2、穩定土 塑性指數為1520的粘性土以及含有一定數量粘性土的中粒土和粗粒土,均適宜于用石灰穩定。用石灰穩定不含粘性土或無塑性指數的級配砂礫、石灰粉煤灰碎石和未篩碎石,應摻加15%左右粘性土,土粒的最大尺寸應不大于15mm。不得使用50、塑性指數大于26的土以及含水量超過規定的土不得直接作為路基填料,應晾曬摻灰等措施處理。 3、水 水應潔凈,不含有害物質。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水源不得使用。二、 組成設計1、 石灰穩定土混合料的組成設計主要包括:考慮氣候、水文條件等因素,通過試驗選取適宜于穩定的土,確定必須的最佳的石灰劑量和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在需要改善混合料的物理力學性質7、時,還應包括確定摻加料的比例。2、 混合料按設計摻配后,進行重型擊實試驗,以確定混合料的最大干容重及最佳含水量,用于指導施工。三、 施工組織根據總體施工部署,本段的路面基層攤鋪施工,主要由先前投入的道路工程隊,按照劃分的施工段分別組織施工。當各施工段路基填筑完成后、經中間驗收合格,即可組織路面底基層施工。四、 施工準備1、 施工準備(1) 按設計質量要求購進石灰,對其按規定頻率進行質量檢測,并出具書面試驗結果,完成混合料配合比試驗;(2) 施工放樣。對已交驗的路基段先恢復路基中線與面層邊線,并在邊線外側0.3m 處設指示樁,經水準測量在其上標出灰土的設計標高。2、 基層攤鋪施工(1) 推鋪素土8、及石灰 在準備好的下承層上均勻平整地攤鋪一層素土(厚度由試驗段確定),然后用1215t光輪壓路機穩壓一遍,接著根據每車灰料的攤鋪面積,用石灰打出方格網,根據方格網卸下石灰,并用平地機攤鋪均勻。經確認石灰的摻入量與其在混合料中的比例相符后,即可進入下道工序。(2) 拌和整型在各層料攤鋪好并檢查厚度合格后用穩定土拌和機拌和二遍,拌和時應隨時檢查和調整拌和和深度,嚴禁在底部留有“素土”,夾層,同時應及時檢查含水量,使含水量略大于最佳含水量12%,若含水量不足時應用灑水車均勻灑水補充水份,拌和機應緊跟灑水車拌和,防止水份散失,拌和過程中應輔以人工撿出超尺寸大塊顆粒。拌和混和料應色澤一致,沒有灰條,灰軒9、和花面,沒有集料窩,且水份均勻合適。用新拌的混合料找補平整,整型后混合料的松鋪厚度按照松鋪系數1.151.2控制。(3) 碾壓、養生。在混和料處于最佳含水量時碾壓,若不足可灑水補充。碾壓時先用光輪壓路機穩壓一遍,再用重型壓路機振壓迫3-4遍,然后用三輪壓路機靜壓2-3遍。檢查其密實度,確定是否需通壓,最后用輪胎壓路機碾壓成型。碾壓結束第二天即可開始灑水養生,灑水量以保持面濕潤為度,養生期為7天,期間除灑水車外應封閉交通。若下層碾壓后能立即施工上層,則不需專門養生期。3、 接縫和調頭處處理兩工作段搭接部分,采用對接形式,一段拌和后,留未端5m不碾壓,第二天施工時,將前一段留下未壓部分一起拌和碾壓10、。若第二天不能繼續施工的,剛在當天最后一端的未端待混合料拌和結束,挖一條與路基寬度一致的槽,槽內放與壓實度等厚的方木,方木另一側用素土回填3m長,然后整型碾壓,待繼續施工下段時,緊接作業段拌和結束后,除去方木,用混合料回填槽口,造近方木未能拌和部分應人工進行拌和。五、 質理措施1、 一般要求(1) 降雨時不應進行石灰穩定土施工。一般情況下安排在非雨季施工;(2) 石灰穩定土施工的壓實度厚度,按設計要求不超過200mm。并采用取先輕型后重型壓路機碾壓;(3) 在攤鋪灰土前應將下承層的表面拉毛,灑水濕潤。2、 現場拌和(1) 所選擇拌和設備,要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方可進行現場11、拌和施工;(2) 現場拌和前應將下承層表面雜物清除干凈。所備土應將超尺寸顆粒篩除,經攤鋪、灑水悶料后整平,用1215t兩輪壓路機碾壓12遍,使其表面平整。此后將石灰均勻地攤鋪在整平在表面上,即可采用穩定土拌和機拌和。拌和過程中應及時檢查含水量,使其等于或略大于最佳值,同時使土和石灰充分拌和均勻,不留“素土”夾層。3、 壓實(1) 路拌整型合格后或攤鋪機攤鋪混合料后應立即按試驗段的施工工藝、壓實速度和遍數進行壓實,持續碾壓達到規定的壓實度;(2) 一個路段完成之后應按規定做密實度檢查,如果未達到規定的要求,應重新進行碾壓至合格為止;(3) 兩工作段的銜接處應搭接拌和,前一段拌和后,留58m,不進12、行碾壓,后一段施工時,將前一段未壓部分一起再進行拌和,并與后一段一起碾壓;(4) 施工機械不宜在已壓成的底基層“調頭”,如必須在其上進行,應采取保護措施。4、 養生 (1) 石灰穩定土層碾壓完成后,必須保濕養生,不使穩定土層表面干燥,也不應過分潮濕或時干時濕;(2) 石灰穩定土養生期應不少于7天。養生方法可采用灑水、覆蓋砂或低粘性土,或采用不透水薄膜和瀝青膜等;(3) 養生期內除灑水車外,不得通行車輛,采用覆蓋措施的石灰穩定土層上,經監理工程師批準通行的車輛,應限制車速不得超過30km/h。5、 取樣和試驗 石灰穩定土應在施工現場每天進行一次或每2000m取樣一次,并按標準方法進行混合料的含水13、量、石灰含量和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在已完成的下承層上按規定進行壓實度試驗,每一作業段或不超過2000m檢查6次以上。所有試驗結果,均報監理工程師審批。(三) 施工安全措施1、 施工前,應對施工區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筑物、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并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2、 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質量和分存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3、 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備等,14、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運行的道路,開辟適當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4、 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筑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施工,否則應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5、 基坑、溝槽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并注意由于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筑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15、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測。6、 基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不得長期暴露。基礎施工完畢,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時,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對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并且分層夯實。7、 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8、 挖土方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9、 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m,并應自上面下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10、16、 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11、 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 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工作。挖土機挖掘施工時,應有專業人員指揮、旁站監護,確保地下管線安全及施工安全。12、 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情況,如發現在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像,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固和邊坡的變化。13、 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根據規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14、 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15、 運土道路的坡度、轉彎半徑要符合有關安全規定。16、 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據工程地質和土坡高充,結合當地同類土體的穩定坡度值確定。17、 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進行,并隨時作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泄水,且不應在影響邊坡穩定的范圍內積水。在斜坡上方棄土時,應保證挖方這坡的穩定。棄土堆應連續設置,其頂面應向外傾斜,以防止山坡水充入挖方場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軟土地區,禁止在挖方上側棄土。在挖方下側棄土時,要將棄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傾斜,棄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場地的設計標高,或在棄土堆與挖方場地間設置排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