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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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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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銅陵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建立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及時控制或消除突發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銅陵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1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10人以上2、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縣區區域,涉及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3市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四)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方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機制。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協調下,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機制。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生3、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3預防為主,專兼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規劃、整合資源,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部組成在市政府領導下,設立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由4、分管副市長擔任(發生重大及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監管局)。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事發地政府、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應急辦、市安全監管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旅游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消防支隊、銅陵供電公司,省無委會銅陵管理處,蕪湖銅陵海事處,其他市直部門和國有大型企5、事業單位負責同志根據需要參加。根據需要邀請銅陵軍分區和武警銅陵市支隊負責同志參加。 (二)指揮部職責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1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2協助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做好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3協調與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及有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關系;4決定啟動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5做好事故情況的信息發布工作;6協調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市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工礦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安全6、生產應急救援專家組,對其他行業應急救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協調、指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參與、指導船舶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物資保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過程中的應急通信保障。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道路交通、火災等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組織、指導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事故災難群眾救濟工作及遇難人員遺體7、處置等相關事務,會同事發地政府組織協調轉移人員生活安置的保障工作。市司法局負責指導和提供受災群眾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市財政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資金的預算、管理,依法依規保障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指導統籌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支付工作。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事故災難所在地泥石流、山體滑坡、塌陷等地質災害信息和制定應對措施。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環境污染、核與輻射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及環境應急監測。市住建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城鄉建筑工程、城市公用事業等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并提供技術支撐。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8、織、協調調集車輛,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輸;負責組織、協調、指揮轄區范圍客貨運企業、危險品運輸企業、交通建設工程等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除長江干流以外的水上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及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組織、協調調集船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輸;協助長江海事部門組織開展長江干流水上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轄區內港口、渡口碼頭和渡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市農委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漁業船舶、農機等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水庫運行、水利工程建設等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提供事故災難所在地河流、水庫的水情、險情及9、泄洪等信息。市商務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過程中成品油及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及災民心理康復工作,并為當地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市國資委參與市屬企業的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市屬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參與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市旅游局負責組織、協調旅游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市人防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化學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調集專業(兼職)化應急救援隊伍;參與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染毒區、危險區的應急處置,防止10、發生次生事故。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協調事故災難宣傳報道,組織信息發布工作。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傳達市領導批示指示,及時向省政府應急辦報告事故處置進展;加強綜合協調,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市氣象局負責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過程中的氣象監測和預報。銅陵供電公司負責具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中電網設施的應急救援,做好應急救援中的供電保障。省無委會銅陵管理處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通信保障。銅陵軍分區、武警銅陵市支隊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部隊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搶險救援和轉移群眾等工作。長江海事部門(蕪湖銅陵海事處)、長航駐銅有關部門和邊防、海關、國檢等口岸管理機構,依據職責和權限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長江銅陵段水域11、運輸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統一調度、指揮遇險現場及附近的船舶、船員救助遇險船舶和人員;依法組織實施限航、單航、封航等水上交通管制措施并予以公告。事發地縣(區)政府、相關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配合長江海事等部門開展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治安秩序維護、社會救援力量支援、后勤保障、醫療救護等先期處置工作及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本市境內鐵路路段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揮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事發地縣(區)政府、相關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配合鐵路部門開展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治安秩序維護、社會救援力量支援、后勤保障、醫療救護等先期處置工作及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12、按照職責制定、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工作方案,建立與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通暢,做到信息和資源共享。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對工作的需要,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及事發地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市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災難情況,并在第一時間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為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四)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中心)職責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監管局)及所屬的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指揮中心),負13、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應急指揮協調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政府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指導和檢查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工作;2向市政府報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情況和建議,組織協調指揮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省政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配合做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有關部門、縣(區)政府或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需求,調集有關應急救援力量參加事故搶救;3編制、管理市本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各部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準備工作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4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演習以及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能力評14、估工作;5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資源和信息的統計工作,建立和維護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隊伍、專家、預案、技術裝備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網絡;6承擔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1對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技術咨詢;2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處置技術措施提出建議;3參與審查事故應急處置方案;4對事故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5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三、預警預防機制 (一)事故災難信息監控市安全監管局(市指揮中心)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縣(區)政府和市有關部15、門應建立健全并及時更新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制訂監控方案和程序,進行風險分級,對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或當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時,相關單位和部門應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較大及較大以上事故隱患信息,應及時報告市安全監管局,并上報市政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二)事故災難信息報告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和時限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事發地縣(區)政府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16、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上報時限不超過30分鐘。較大及較大以上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上報市委、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要求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書面信息應在1小時以內上報。報告時,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送文字報告;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作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2事故信息報告內容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失蹤人數)和初步估17、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3事故信息報告流程圖省委、省政府省安委會辦公室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市安委會辦公室市直相關部門縣區政府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省安監局省對口部門達到本預案適用范圍的應急響應(三)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1事故應急響應分級(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18、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對應事故等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級、級、級、級。2預警行動根據有關因素分析和趨勢預測,對有可能啟動、級應急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及時進行預警,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預警信息發布須經授權部門批準。預警公告內容包括: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預警公告可以通過報紙、廣播、電視、通信網絡等公共媒體,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應當19、采取有針對性的有效公告方式。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各有關單位要采取有效預防措施,預防事故發生。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公告發布的同時,市應急指揮部通知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對比較嚴重的情況及時提請市應急指揮部提升預警級別。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組織各類救援隊伍參與隱患排查和預防性檢查,有效防范事故發生。四、應急響應(一)分級響應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事故(級)及險情時,應急響應行動由縣(區)政府決定,啟動縣(區)級預案組織應20、急處置,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災難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發生較大(級)事故及險情時,應急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或者指派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啟動市級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及時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省安全監管局)。發生重大事故(級)、特別重大事故(級)及險情時,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省政府安委會、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實施,市、縣(區)政府應及時上報并接受省和國家應急指揮機構指導,迅速啟動本級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應急處置。(二)較大及較大以上級別事故應急響應1先期處置發生較大(級)、重大(級)、特別重大(21、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后,事發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者避險警告,通報相關市、縣;(6)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2應急決策市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作出如下處置,其中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還應根據省和國家應22、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1)對事發地縣(區)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指令市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2)向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及時通報波及或可能波及的其他地市;(3)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者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5)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6)發布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指令;(7)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及時上報省政府,同時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8)認真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指示,進一步23、采取相關處置措施。3現場指揮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由事發地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等參加的現場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或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指揮長(發生重大及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由市長任指揮長),負責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3)組織人群疏散、安置;(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5)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安全監管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1)搶險救援組:按事故類別分別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 煤礦安全監察24、環保等相關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調遣后續增援隊伍。(2)醫療衛生組:由衛生等部門組成,負責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3)治安管理組:由公安等部門組成,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事發地交通管制工作。(4)處置保障組:由經濟和信息化、財政、交通運輸、港航(地方海事)、通信管理、電力等相關部門組成,負責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資金、交通工具、電力的供應,確保運輸和通信暢通。(5)疏散安置和生活保障組:由民政、商務、公安、人防等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負責群眾緊急疏散安置以及應急救援人員和疏散安置人員的生活保障;接待安撫死傷者家屬,穩定群眾情緒。(25、6)綜合信息組:由事發地政府和事故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事故信息綜合整理工作;在市委宣傳部的組織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設立新聞發言人,適時向有關媒體發布事故災難進展和處置情況。(7)環境監控組:由環保、氣象和水利等部門組成,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水源監測監控和氣象監測、預警信息服務工作。(8)專家組:由相關技術專家組成,參與現場處置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鑒定和解決有關專業技術問題,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咨詢服務。(9)特種應急組:由公安、環保、人防等部門組成,負責處置化學事故、核與輻射、群體性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可增設其他工作組。4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26、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1)督促事故發生單位和當地政府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4)啟動應急避難場所;(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6)負責治安管理。(三)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區)政府根據其制定的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及時處置,市有關部門予以指導。(四27、)擴大應急1根據現場檢測數據和救援實施效果,發現現場險情有擴大、發展趨勢,現有救援能力不足,事態難以控制時,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繼續采取必要應急行動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詳細說明事態變化情況并提出提高響應級別等相關應急工作建議。2市應急指揮部接到險情擴大報告后,立即提請市政府研究采取緊急應對措施。必要時報請省應急工作機構和省政府決定,提高響應級別。3擴大應急后,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采取提高現場指揮調整級別、增派專家趕赴現場、調整充實救援力量、加強現場監控等措施。4擴大應急后,現場指揮部在上級應急主管部門和市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立即落實應急響應各項事宜,加大應急信息分析處理力度,指導、協調現場,28、調整搶險方案。(五)信息發布根據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規定,在市委宣傳部的組織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外發布事故信息。發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市委宣傳部及時組織對外發布。發布的信息要經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審查,做到及時、準確、客觀。(六)應急結束現場指揮部和事發地縣(區)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安全生產應急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處置結束。五、后期處置(一)善后處理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29、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二)保險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三)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應急救援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將有關信息資料移交市安全監管局歸檔,并指令有關部門對各自事故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經驗教訓,評估事故應急響應情況,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評估報告要及時報送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市政府有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30、職能的部門和縣(區)政府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市安全監管局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及時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通信管理、信息產業部門及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利用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電話等現代通訊工具,保證應急參與各單位之間聯絡暢通。(二)隊伍保障市綜合應急救援隊和行業、企業專業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基本隊伍。市、縣(區)政府應建立和完善以消防部隊為骨干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經信、公安、住建、消防、衛生、安全監管、環保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和協調全市應急救援基地、隊31、伍的建設工作,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的企業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市指揮中心統一規劃、布局、指導、協調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組織檢查各應急隊伍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三)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四)物資裝備保障 市有關部門、縣級以上政府和相關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32、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建立完善應急物資、裝備儲備數據庫,保證應急狀態調用。市指揮中心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五)治安和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及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后,事故現場應實施治安警戒和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人群、物資的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證社會穩定。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和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六)醫療衛生33、保障 各級衛生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并制訂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負責做好人員急救、轉運和后續救治工作;疾控中心負責做好有關衛生防疫工作;紅十字等社會救援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參與救援工作。(七)技術保障市安全監管局及市相關部門應建立市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庫,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充分發揮相關行業、領域的機構和專家的作用,研發專業處置技術,加強技術儲備。(八)避難場所保障各級政府應確定一批設施完備、布局合理、能夠滿足人員緊急疏散需要的應急避難場所,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保證疏散安置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九)社會動員保障各級政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可以調集、征用國家機關、企事34、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以及個人的物資、裝備,應急工作結束后應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給予補償。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和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動員機制。(十)培訓1市指揮中心組織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專業知識、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綜合培訓。2有關部門組織本部門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需要時,市指揮中心提供指導。3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專業和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35、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4各級政府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5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掌握本預案、地方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明確各自的職責和救援任務。(十一)演習 1市指揮中心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其中,市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指揮綜合應急救援演習。2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市指揮中心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習。3相關部門的專業應急機構組織演習結束后36、,形成總結報送市指揮中心和有關部門備案。市指揮中心組織的聯合演習結束后,向市政府、省安委會和市安委會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十二)監督檢查市指揮中心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七、附則(一)宣傳 各有關部門、單位和社區要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提高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避險意識。(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名詞術語的定義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是37、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以及對全市或者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緊急事件。范圍包括:工礦商貿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包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建筑工程等生產安全事故;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供電、供油、供水和供氣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事故;通訊、信息網絡安全生產事故;核與輻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生產安全事故。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四)預案啟動格式框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來源;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現狀;宣布啟動相38、應的應急預案等級;發布單位或發布人及發布時間。(五)新聞發布內容框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基本情況;國家及省、市領導的指示;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需要說明的有關問題。(六)應急結束宣布格式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傷亡和損失情況;應急處置成效及目前狀況;宣布應急結束,撤銷現場指揮部;善后處置和恢復工作情況;發布單位或者發布人及發布時間。(七)應急指揮機構聯系方式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安全監管局)值班電話:12350(晝夜)、05622110007(工作時間)。(八)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解釋。縣(區)政府應結合實際,參照本預案制定本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市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全監管局)備案。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九)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銅陵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銅安2007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