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溝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1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l**
編號:564700
2022-08-31
21頁
40KB
1、北溝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分類分級1.4適用范圍1.5工作原則2組織機構與職責2.1領導機構2.2辦事機構2.3專家組2.4應急聯動3運行機制3.1預測、預警3.2應急處置3.3恢復與重建3.4信息發布4應急保障4.1信息與通信保障4.2資金保障4.3治安保障4.4人員防護保障4.5基本生活保障4.6醫療衛生保障4.7法制保障4.8交通運輸保障5宣傳、培訓與演習5.1公眾宣傳5.2培訓6監督檢查與獎懲6.1監督檢查6.2責任與獎懲7附則7.1預案體系與管理7.2解釋與實施部門7.3預案實施時間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和規范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2、,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1.2編制依據 依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23、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5、經濟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價異常波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能源(煤電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應嚴重短缺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和四級(一般)。 1.4適用范圍 本總體應急預案適用4、于全鎮范圍內可能發生的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的由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配合上級指揮機構對發生在本鎮區域內的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5、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6、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2組織機構與職責2.1領導機構成立新沂北溝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鎮應急委),為全鎮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指揮機構。主要職責是:(1)研究決定全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意見;(2)領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3)在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根據其類型,決定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和應急指揮部;(4)及時向市應急委員會報告在本鎮發生的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配合市應7、急委員會在本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5)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向市應急委員會提出啟動上一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6)決定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狀態的結束;(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職責。成立新沂市北溝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總 指 揮:王運堯 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副總指揮:陳 峰 副書記、鎮長 指 揮:陳立軍 副書記 陳國啟 副鎮長成員單位:黨政辦、綜治辦、農經中心、農技中心、國土資源所、派出所、財政所,指揮部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陳國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黨政辦。應急指揮職責8、鎮應急委員會下設應急指揮部,作為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根據本預案,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向鎮應急委員會提出應急狀態的建議等。 成員單位職責貫徹落實指揮部決定,做好職責范圍內應急工作情況處置、上報。派出所:維護突發事件所在地的社會秩序和治安保護工作,密切注視與事件有關的社會動態,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組織當地群眾撤離。國土資源所:負責對重大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體災害和地面塌陷的監測、勘察、預防和搶險工作,并向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的預測預報,避免由此造成的重點排污防治設施受損而形成的重大環境污染。農經農技辦公室:負責對山洪水災、山體滑坡、水庫、水文、外來物9、種入侵情況,并組織撲滅。當突發環境事件對農業、漁業生態產生嚴重危害時,參與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財政所:組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和其他有關資金使用的的監督管理工作。2.2辦事機構鎮應急委下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日常值班工作由辦公室值班室承擔。鎮應急委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受和辦理向鎮應急委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建設;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收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組織專業部門和專家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和提出預案啟動建議;按10、照鎮應急委的決定,組織、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善后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并進行事后評估;按要求發布有關信息。2.3專家組鎮應急領導機構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鎮應急工作專家委員會。其職責是:為鎮應急委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為鎮應急委提供咨詢服務;專家委員會成員名單由鎮應急委確定。2.4應急聯動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駐鎮有關單位為應急聯動單位。需要前述應急聯動單位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由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的鎮應急指揮部向鎮應急委員會報告,經鎮應急委員會批準,由鎮應急聯動中心聯絡有關應急聯動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3運行機制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報警、接警、處置、11、結束、善后和災后重建環節的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必須在鎮應急委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職責,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緊密配合,高效運轉。 3.1預測、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1)政府監測鎮應急委建立突發公共事件常規數據監測、安全評價、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危險鎮域數據庫,劃分監測鎮域,確立監測點,并重點加強對危險源、危險鎮域的監控,認真監測、收集分析各種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及時分別逐級向其上級報告,同時通過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上傳,不得謊報、瞞報、緩報。(2)公眾報告公民、組織發現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應當通過電話等各種形式向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或有關專業技術機構報告。對多12、發、易發的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事故災難,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向鎮政府有關部門、村民委員會通報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引發的事故災難情況。鼓勵公民報警。預警級別及發布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潛在危險性、緊急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四級)、較重(三級)、嚴重(二級)和特別嚴重(一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具體劃分標準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標準確定。預警級別的確定主體一般預警(四級)由鎮政府確定,較重預警(三級)由市政府確定,嚴重預警(二級)和特別嚴重預警(一級)由省政府確定。法律、法規、規章對預警級別的確定主體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預警級別的確定程序應急委辦公室收集、核實突13、發公共事件信息后,組織專家研判,提出建議,報鎮應急委按照權限決定預警級別,由鎮政府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并報告上級政府和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鎮人民政府。預警警報發布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內容。預警級別確定后,鎮政府應當及時通過廣播、電視臺、報紙、網絡、警報器、宣傳車等媒體向社會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警報。條件具備的單位,應當通過電子顯示屏、短信傳播等方式轉發預警警報。必要時組織人員采取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發布預警警報即標志進14、入預警狀態,鎮本級進入預警狀態后,迅速做好預警和應急準備工作,有關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要進入待命狀態。鎮應急委辦公室要進行必要的檢查和督促指導,確保預警決定順利執行。鎮突發公共事件牽頭部門經過跟蹤監測并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認為鎮本級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要及時向鎮應急委提出建議。鎮應急委接到建議后,在24小時內決定是否結束預警狀態。決定結束的,應當向社會公布。公布方式按發布方式執行。3.2應急處置信息報告鎮應急委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值班制度,隨時接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重大、特別重大信息應當立即報告市應急管理機構和相關專項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15、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鎮應急委辦公室逐步建立全鎮統一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廣泛宣傳110、119、120、122等報警電話。因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或致使外國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人員在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需要向有關國家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以及國際機構通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先期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鎮政府要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鎮人民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16、規定的程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響應(1)分級響應發生一般(四級)突發公共事件啟動鎮級應急預案;發生較大(三級)及跨縣(區)區域一般(四級)突發公共事件報市政府啟動區級應急預案;發生重大(二級)、特別重大(一級)突發公共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報省政府啟動省級及以下應急預案。(2)基本應急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要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緊急調配轄鎮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劃定警戒鎮域,采取必要管制措17、施;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波及其它鄉鎮的,要及時相互通報;其它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按程序向鎮政府匯報,進入分級響應程序。指揮與協調(l)指揮與協調機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鎮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工作。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組:搶險救援組:由武裝、派出所等部門組成,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救援力量進行現場處置。根據需要,可以申請調遣駐地增援隊伍。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鎮醫院負責,鎮衛生防疫站協助,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18、心理救助和人畜間疫情控制等工作。交通管制組:由派出所負責,并向轄區交管部門申請協助,負責事發地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治安警戒組:由派出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辦、派出所、村鎮建設中心等部門組成,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社會動員組:由鎮政府辦公室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抽調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檔案歸整工作。生活保障組:由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新聞報道組:由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向媒體發布19、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應急狀態時,鎮政府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并通報上級應急機構。上級應急機構在必要時,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協助配合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處置隊伍必須在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幫助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突發公共事件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2)指揮與協調鎮應急委對全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發布啟動鎮級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或根據規定報請市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協調各級、各20、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責成鎮應急委辦公室向鎮黨委及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協調事件發生鎮域人員的疏散或轉移;協調現場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協調對傷員的急救;協調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協調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必要時商請軍隊和武警部隊參加應急處置行動;領導事件善后處理及恢復重建工作等。應急聯動鎮應急委及其辦公室平時應加強與上級駐本地單位、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工作聯系,通報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共同組織應急演練。擴大應急各級應急機構應當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的發展狀況,對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必須及時報告21、上一級應急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達到較大(三級)標準時,由鎮應急委報市啟動市級應急預案。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后,我鎮相關應急預案隨之啟動。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難以有效控制或可能難以控制事態時,鎮應急委及時按規定請求市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調集專業救援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應急預案啟動后,專業應急隊伍、裝備等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集結到位并趕赴現場,有關領導、專家等在接到命令后應迅即到位。應急結束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險因素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解除預警及應急措施,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對較大(三級)、重大(二級)和特別重大(一級)突發公共事件,由上級政府22、決定。3.3恢復與重建善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鎮應急委協調鎮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或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通過善后處置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社會救助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后經濟救濟、司法救濟,根據損失及危害情況組織協調社會、個人救助,按照有關程序組織協調境外機構的社會救助,并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鎮民政辦負責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監督管理。調查與評估突發公共事件的牽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程序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準確23、地查清事件性質、原因和責任,總結教訓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自應急狀態解除的決定公布之日起15日內形成書面調查評估報告報鎮政府,該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概況,事件的起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以及對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影響,應急處理過程,有關人員的責任,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存在的問題以及恢復重建措施等。重大事項由鎮政府向市政府專題報告。鎮應急委組織有關部門于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鎮黨委、鎮政府匯報。 恢復重建突發公共事件的恢復重建工作由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受災情況、恢復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評估,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按24、計劃認真組織實施。進行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提供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3.4信息發布一般(四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應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鎮應急委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鎮政府指定,有關新聞發布工作由鎮應急委辦公室和負責處置事件的有關部門負責。較大(三級)、重大(二級)和特別重大(一級)突發公共事件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應同上級政府保持口徑一致。4應急保障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并認真落實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等方面的各項保障措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25、的需要和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4.1信息與通信保障 鎮應急委辦公室應當建立科學的應急信息平臺,負責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處理工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應急工作的需要,建立有關的應急保障數據庫,與鎮政府的信息系統相連接,并及時更新,為鎮應急委和各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應急指揮提供文字、圖像等形式的基礎資料和數據。鎮政府要加強以村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作用,要引導和借助社會資源,建立健全群眾性的社鎮自救互救組織。有關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大中型工業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等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可能性和應急工作26、的需要,組建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在本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必要時為其它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支援。鎮人民政府和基層單位要建立由機關干部、民兵組成的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并建立檔案,作為應急救援的重要后備力量。確定一批有相關領域搶險救援能力的單位作為搶險救援后備隊伍,并掌握其裝備、人員構成等情況。鎮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單位于每年的1月底前向市應急委辦公室報告本地、本部門應急隊伍體系的編成要素、裝備狀況、培訓計劃等基本情況。重大情況的變更要及時報告。鎮政府有關部門要不斷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技術裝備,提高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并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究開發作用。4.2資金保27、障鎮政府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鎮級預算。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對于處置突發事件需要的臨時預算,鎮財政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及時審核、撥付資金。鎮政府和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本地、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的資金保障工作。鎮財政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專款專用。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向保險公司辦理法定保險,鼓勵公民、組織購買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有關社會保險。4.3治安保障鎮派出所負責組織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明確在應28、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措施,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鎮派出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線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社會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盜竊、哄搶公私財物,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進行應急處置工作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加強對重點地、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依法采取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鎮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員會要發動和組織轄內的單位和個人,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應急治安保障工作。4.4人員防護保障鎮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設29、與當地人口密度、城鎮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能夠安全、有序地轉移和疏散。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規定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在應急工作中,鎮政府及其專業應急指揮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征用機關、團體、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營業場所,作為臨時應急避難場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在突發公共事件期間,有臨時安置災民的義務和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村鎮建設中心在進行城鎮規劃、城鎮公用設施建設和管理時,應當充分考慮突發公共事件安置人員的需要,使部分公園、廣場、人防設施、體育場館30、等具有接納緊急避難人員的功能。4.5基本生活保障鎮民政辦等有關部門要做好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人員的飲食、穿衣、居住和醫療問題及時得到解決。4.6醫療衛生保障衛生院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根據需要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能夠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對工作。應當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掌握醫療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衛生工作的醫療人員名單,制定醫療衛生隊伍調動方案,并重點建立生物、化學和輻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特殊醫院、特殊病房建設。4.7法31、制保障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通過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法制建設,使全鎮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盡快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根據全鎮應急工作的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制定和完善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規范性文件。要依法做好有關行政復議、信訪復查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預防、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檢查督促,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8交通運輸保障 鎮派出所等部門負責牽頭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要加強應急交通保障,為突發公共事件緊急處置32、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保障條件。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要及時對事件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良好狀態;加強交通戰備建設,確保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應急,緊急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必要時,要依法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應急交通保障的相關責任單位必須全力以赴,確保應急工作所需的物資、器材和人員能夠按時輸送到指定位置。5宣傳、培訓與演習5.1公眾宣傳鎮應急委辦公室向公眾宣傳有關應急預案和報警電話。要通過印刷出版物和廣播、電視、網絡等信息載體把宣傳有關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33、方面的常識,增強公眾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作為公益宣傳的重要內容。鎮司法所應當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可公布的應急預案作為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5.2培訓全鎮公務員應當認真學習應急工作知識。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學習總體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把應急法律、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等應急管理知識納入日常學習培訓內容。有關企事業單位的領導、主管人員的培訓由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工作人員在上崗前,應當接受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知識的培訓,掌握應急工作管理和應急處置的專業知識。 6監督檢查與獎懲6.1監督檢查鎮應急委辦公室負責對本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鎮應急委辦公室應當定期調34、查可用于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的社會存量及分布情況,并確定預備調用的對象。預備調用裝備的所有者要確定人員負責對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并及時更新、補充。在該裝備用于應急處置工作時,要派出專業技術人員跟蹤服務。6.2責任與獎懲對嚴格執行本預案,在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鎮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憮恤。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鎮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不35、服從上級行政機關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的;(2)不按規定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工作的;(3)不按規定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采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的;(4)不按規定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絡、統一信息系統的;(5)向上級行政機關謊報、瞞報、漏報、緩報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6)不按規定報送、公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7)不按規定及時發布突發公共事件警報、采取預警期措施,導致發生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害的;(8)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9)不按規定公布有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決定、命令或者指示的;36、(10)不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的;(11)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貪污應急資金或者物資的;(12)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公民、組織的財產的;(13)不及時歸還征收、征用的公民、組織的財產,或者不按規定給予補償的;(14)其它違反本預案和有關應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況。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違反本預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單位、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不按規定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工作、宣傳普及應急常識的;(2)生產經營單位和人群密集場所的經37、營管理單位,不按規定制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的;(3)有關企事業單位未按要求做好應急設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工作的;(4)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不服從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和指令,不聽從調遣的;(5)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不進行宣傳動員、組織開展救助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的;(6)不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7)交通運輸經營單位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和人員的;(8)其它違反本預案規定的情況。有關新聞媒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預案和其它有關規定,不按要求報道有關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擅自發布未經審查的材料或者報道虛假情況的,由有關行政機關責令38、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7附則7.1預案體系與管理鎮總體應急預案:本預案由鎮政府制定,經鎮黨政班子會議審議通過后報市政府備案。鎮應急委每年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總結,并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實踐和新的法律、法規規定對本預案實行評審,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各村、企業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各單位應當根據鎮政府的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訂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鎮政府備案。7.2解釋與實施部門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鎮應急委承辦。7.3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二一一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