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2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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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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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目 錄1 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指導思想1.4工作原則1.5適用范圍2 機構與職責2.1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及其成員單位2.2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主要職責2.3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及組成2.4三明市地震局職責3 預警和預防3.1監測與報告3.2 地震預警級別及發布3.3預警預防行動4 應急響應4.1地震災害事件等級4.2地震應急響應等級4.3地震兩級響應及基本程序4.4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4.5新聞報道4.6應急結束5 震情災情報告與公告5.1震情報告5.2災情報告5.3震情災情公告6 后期處置6.1善后處置6.22、社會救助6.3理賠6.4調查總結7 保障措施7.1應急工程搶險裝備保障7.2應急隊伍保障7.3緊急避難場所保障7.4技術儲備與保障8 宣傳、培訓和演習8.1公眾宣傳教育8.2培訓8.3演習9 其它地震事件應急9.1有感地震應急9.2平息地震謠言或誤傳9.3特殊時期應急戒備10 附則10.1名詞術語、縮寫語和編碼的定義與說明10.2預案管理10.3監督檢查與獎懲10.4預案的解釋10.5預案實施時間1.總 則 1.1 編制目的為保證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地震災害事件時,地震應急工作協調、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1.2 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3、國務院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務院第172號令)、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國務院辦公廳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國辦函200536號)、福建省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1.3 指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主動權。1.4 工作原則我市地震應急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指揮、整合資源、共享信息、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和屬地為主、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4、。1.5 適用范圍處置在三明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地震災害適用本預案。2.機構與職責2.1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及其成員單位2.1.1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是我市地震應急工作的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1)負責領導、指揮一般地震災害搶險救災工作。(2)較大、重大及特大地震災害發生時,配合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各項工作。(3)貫徹省抗震工作指示,部署應急工作。(4)協調各類救援力量的救援行動。(5)決定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大事項。2.1.2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三明軍分區、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建設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負責5、同志擔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財政局、武警三明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外經局、市衛生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移動公司、市電信公司、市廣播電視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外事辦、市電業局、市石油公司、市供銷社、市物資集團公司、三明火車站、三明市海關、三明市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2.2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其主要職責2.2.1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地震局。市地震局主要負責同志任主任,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為組成人員。辦公室設綜合聯絡組、震情監視組6、災情信息組、條件保障組。2.2.2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1)督促落實省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市政府抗震工作部署和指導。(2)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3)提出具體的抗震救災方案和對策建議。(4)傳達省地震局對震情的監視和分析會商情況。(5)研究制定宣傳報道工作方案,指導抗震救災宣傳,組織新聞發布會,對有關新聞稿進行審核。(6)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7)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抗震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2.3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及組成2.3.1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是市人民政府處置我市地震災害的現場指揮機構7、,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現場搶險救災工作。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1)組織實施地震應急行動方案。(2)指揮協調地震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3)了解和掌握現場處置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上報信息。(4)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把關工作。(5)確定是否需要擴大應急,決定地震應急工作是否結束,轉入正常工作。(6)指導善后處理等工作。2.3.2 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組成: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災區所在縣、鄉主要領導和根據災情由市政府領導指定的部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組成。2.4 三明市地震局職責市地震局負責市人民8、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負責地震災情速報和匯集,管理地震災害調查、協同省局專家進行損失評估工作,管理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工作。3.預警和預防3.1監測與報告充分利用我市現有的微觀及宏觀觀測手段,并準確及時地傳達省地震局對全省及我市范圍內的各種地震觀測信息的會商意見和對未來震情趨勢作出的判斷。3.2 地震預警級別及發布3.2.1 地震預警級別地震預警級別是結合地震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做出分級。(1)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三階,作遞進式預警: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是指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的劃分;地震短期預報是指對三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9、臨震預報是指對十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2) 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三級:5級至6級地震;6級至7級地震;7級以上地震。3.2.2 地震預警發布經全國地震會商會劃定的位于我市的地震重點危險區,由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省內地震預報,由省人民政府發布。已經接收到省地震局發出的地震短期預報后,如果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縣人民政府可以發布臨震預報,并同時向省人民政府、省地震局和中國地震局報告。新聞媒體刊登或播發地震預報消息,必須依照地震預報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震預報為準。3.3 預警預防行動地震預警預防行動根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短期地震預報臨震預10、報的遞進式預警,分別采取防震工作部署防震準備臨震應急反應等預防行動。3.3.1 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我市行政區內的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工作,由省地震部門研究劃定,我市分別采取相應的防震工作部署。3.3.2 短期地震預報與防震準備當接收到省地震局發出的短期地震預報后,應充分做好各種防震工作。3.3.3 臨震預報與臨震應急反應當接收到省地震局發出的臨震預報后,應作出臨震應急反應。主要內容如下:(1)地震部門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報告震情變化。(2)地震部門接到有關地震短臨異常現象的信息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分析與核實,提出意見報上一級地震部門和本級政府。(3)有關部門根據臨震預報,對生命線工程11、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4)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5)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安定。預警預防機制如“預警預防機制示意圖”所示。預報區政府市級政府省級政府4應急響應4.1 地震災害事件等級地震災害事件按嚴重程度分為四級: 4.1.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3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占我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4.1.2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50300人,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4.1.3、 較大地震災害12、,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至50人,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4.1.4、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下,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地震災害事件等級標準表地震災害等級分級標準初判標準人員死亡經濟損失占全省上年生產總值比例發生在人口密集地區地震的震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300人以上1%以上7.0級以上重大地震災害50299人6.57.0級較大地震災害2049人6.06.5級一般地震災害20人以下5.06.0級4.2 地震應急響應等級根據地震災情難以預期,應急救援時限13、要求高,需要立即處置的特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地震應急響應級別依據震情等級進行判定。地震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兩級。級響應。省地震局測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6.0級以上地震,或市界周邊50公里內發生6.5級以上地震時,啟動級響應。 級響應。省地震局測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5.06.0級地震,或市界周邊50公里內發生5.56.5級地震時,啟動級響應。4.3 地震兩級響應及基本程序 4.3.1 級響應程序市地震局迅速將接收到的震情報告市人民政府,啟動我市地震應急工作預案和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中心,提出處置建議和意見,同時現場工作隊立即趕赴災區。情況特別緊急時,可先采取緊急措施后再報告。災區所在地地震14、部門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啟動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議。我市各應急機構立即啟動應急聯動機制,迅速組織救災搶險人員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還未成立之前,先期到達災區的應急工作隊伍,在災區所在地縣(市)級人民政府的統一協調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災區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迅速啟動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了解震情和災情,報告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同時通報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啟動縣(市)級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領導和指揮先期應急救援行動,直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工作,直到市人民政府開始承擔并履行職責為止。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了解震情、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及時15、報告市人民政府。迅速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領導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成立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工作,直到省級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開始承擔并履行職責為止。當災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等事態時,請求省人民政府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接受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指揮和協調。4.3.2 級響應程序市地震局立即將接收到的震情報告市人民政府,啟動市地震應急預案和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應急指揮中心,提出處置建議和意見,組織現場工作隊趕赴災區。情況特別緊急時,可先采取緊急措施后再報告。災區所在地地震部門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啟動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議。災區所在地應急16、機構立即啟動應急聯動機制,迅速組織救災搶險人員趕赴現場。在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的統一協調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災區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迅速啟動本級地震應急預案,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應急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搶險救災行動。當出現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等事態時,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請求擴大應急。市人民政府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和省民政廳。市政府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加強現場指揮部領導工作,直接指揮抗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組織力量會同縣(市)人民政府開展搶險救災。4.4 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職責4.4.1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市公安消防支隊:迅速調17、集部隊趕赴災區,撲滅火災和搶救被壓埋人員,進行工程搶險。武警三明支隊、三明軍分區:迅速調集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4.4.2 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市衛生局:迅速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趕赴災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加強監測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發流行;加強災區的飲用水源衛生消毒、衛生安全的監管。市經貿委、市衛生局: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調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安全監督;對藥品、醫藥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其他相關部門配合衛生、醫藥部門,做好衛生防疫以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工作,并向受災18、人員提供精神、心理衛生方面的幫助。4.4.3 次生災害處置市公安消防支隊、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經貿委、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電業局、市建設局、市電信公司、市環保局、市質檢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外經貿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調集資源和力量,配合當地政府開展各項處置和救援工作,及時提供人員、裝備、技術支援,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次生災害,防止災害的擴大。4.4.4 重要目標警衛武警三明支隊:增加警力,加強對首腦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濟物品集散點、監獄等重要目標的警戒。4.4.5 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市公安局、武警三明支隊:指導、協助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19、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4.4.6 災民轉移安置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做好災民的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調配帳篷、衣被等救災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災區當地基層政府:組織災民安全疏散,城區向空曠的廣場、運動場及公園等場所疏散,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4.4.7 交通運輸市經貿委、市交通局、三明火車站:組織力量恢復損壞的公路、水運、鐵路和有關設施;組織協調各種運輸力量,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4.4.8 物資供應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民政局、市糧食局、市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供銷社、市石油公司:組20、織調運糧食、食品等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4.4.9 電力供應市電業局、市經貿委、發電企業:盡快恢復被破壞的發、輸、變、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功能,保證災區用電供應,并確保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4.4.10 城市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市建設局:組織力量對災區城市中被破壞的供排水、燃氣、公共交通、市政設施進行搶修排險、盡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4.4.11 通信與信息 市移動公司:提供應急信號資源,保障無線應急通訊暢通。市電信公司: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應盡快恢復本部門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抗震救災通信暢通。4.4.12 應急資金21、供應市財政局:做好市應急救災資金及應急款項的準備和調撥工作。市民政局:做好市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4.4.13 涉外事務(1)市外事辦、市外經貿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除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和由國務院確定的特殊區域外,一般地區可以允許外國救災人員或外國駐華機構代表到現場考察、救災或執行公務;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外國及港澳臺記者到現場采訪。上述人員來明后的接待、管理工作,由對口部門負責安排。(2)處于災區的外籍人士、港澳臺僑胞由各對口部門負責安置和處理傷亡人員善后事宜。4.4.14 地震現場監測市地震局:向震區派出工作組,配合省地震局架設流動地震監測儀,加強地震監測工作和震區地震趨勢判斷,進行22、宏觀烈度科學考查,協調震區與周邊地區的震情監測工作。4.4.15 災害損失評估由市地震局及省局專家會同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4.4.16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各類搶險救援隊要采取防范措施,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對震損建筑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損毀高大構筑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因破拆建筑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要進行危險性評估,及時通知救援人員。在施救過程中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通知救援人員撤離現場。對處置的危險品要明確其種類、數量、泄漏范圍、濃度,評估泄漏的危害性。4.5 新聞報道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對地震的震情、災情信息,按照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消息。市外事辦負責審查、管理外籍記者來23、明的采訪事務。市廣電局負責對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行業管理,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指導下進行相關宣傳報道。4.6 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條件:第一,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第二,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第三,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第四,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達到上述條件,報請省人民政府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5震情災情報告與公告5.1 震情報告 我市及其附近發生有感地震或宏觀觀測點出現異常,永安地震臺、市地震局應立即向省地震局監測中心報告地震信息或地震參數初報結果,同時向市政府報告。 5.2 災情報告對地震災情報告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24、和社會影響等。地震災情速報的工作程序如下:5.2.1震區地震工作部門負責迅速啟動當地的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速報。市地震局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情,及時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收集災害損失情況,匯總上報市政府、省地震局。5.2.2各級人民政府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抄送上級地震部門;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5.2.3民政、公安、安全監管、交通、鐵路、水利、建設、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應迅速了解災情,及時報市政府,并抄送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市民政局。5.2.4市地震局負責盡快匯總災情、社會影響等情況,報送市政府并續報。同25、時,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發現因地震傷亡、失蹤或被困人員有港澳臺僑胞或外籍人士,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邀請單位要迅速核實并逐級上報。5.3 震情災情公告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地震局依照有關信息公開規定,負責及時公布震情、災情信息。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震情、災情信息。在地震災害發生1小時內,發布關于地震時間、地點和震級的公告;在地震災害發生24小時內,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發布災情和震情趨勢判斷的公告;適時組織后續公告。6.后期處置6.1善后處置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26、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有關部門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宣布。6.2 社會救助市民政局負責接受、安排社會各界緊急救助,安排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助。市紅十字會負責接受、安排社會各界緊急救助,安排境外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紅十字總會通過中國紅十字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6.3 理賠保險公司按照保險責任負責及時理賠。6.4 調查總結地震應急工作基本結束后,由市地震局協同省地震局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響應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省、市政府。7.保障措施7.1 應急工程搶險裝備保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等物資儲備,建立裝備動態數據庫,明確有關單位工程搶險裝27、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調用和征用等制度,確保隨時調用。7.2 應急隊伍保障7.2.1. 地震應急隊伍人員搶救隊伍: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消防部隊,各行業緊急救援隊伍,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工程搶險隊伍:電力搶險、橋梁搶險、防洪搶險、建筑工程搶險、特種結構搶險等隊伍。次生災害搶險隊伍:次生火災以消防部隊為主;其它次生災害以石油化工、輻射防護和環保等部門專業救援隊伍為主,消防部隊協助。醫療救護隊伍:部隊和地方的急救醫療隊伍。地震現場應急隊伍:市地震局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及上級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建筑物安全鑒定隊伍:地震部門、建設部門的建筑物安28、全鑒定專業隊伍。7.2.2. 應急隊伍能力保持建設并保持精干高效、技術精良、準軍事化的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地震應急現場工作隊,推進社區地震救援志愿者隊伍建設。完善裝備,優化人員配備,細化訓練方案,加大培訓力度,強化實戰演練,增強應急快速反應能力,做到技術過硬,作風頑強,反應快捷,行動迅速,機動性高,突擊力強,有序高效。7.3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為了提高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能力,各級政府要做好城市緊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和建設,一般選擇空曠的公園、運動場等,在公共場所配置必需的避險救生設施和應急物品。7.4 技術儲備與保障建立健全抗震救災指揮部技術系統(即地震應急指揮系統)、應急基礎數據庫、應急救援技術系29、統,開展地震應急救援科學研究。8.宣傳、培訓和演習8.1 公眾宣傳教育8.1.1 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各級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廣播電視、新聞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宣傳工作方針,加強對公眾的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和技能教育,增強公眾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公眾震災時的自救互救能力。8.1.2 向社會發布重點監視防御區和重點危險區判定信息地震部門在加強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公眾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逐步把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地震重點危險區的判定信息向社會發布,動員相關地區的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工作。8.1.3 社會宣傳各級政府應宣傳和解釋地震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地震應急法律法規,增強30、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和響應政府應急行為的積極性,增強民眾的自防、自救、互救自覺性和能力。8.2培訓應急救援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各級地震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上崗前培訓,以及應急常識和業務知識及技能的培訓。8.3演習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行業按照預案,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練和訓練,使工作人員熟悉預案程序,掌握災害處置方法。適時組織開展相關聯動單位參加的有針對性的綜合演練,提高各相關單位的應急救援能力,并根據演練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預案。9其他地震事件應急其他地震事件指非破壞性、但是會產生重要影響的地震事件。需要分類進行緊急處置。9.1有感地震31、應急對于城市和大中型水庫等重要工程場地及其附近地區發生有感地震,市地震局收集震情與社情,適時上報市政府、省地震局;同時要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對于發生在中小城市和鄉鎮地區地震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市、縣兩級政府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不穩定隱患,做好保持社會穩定工作,并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省人民政府。9.2 平息地震謠言或誤傳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區出現地震謠言或誤傳、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影響的情況:9.2.1市地震局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地震局,派出專家分析謠言起因,協助當地人民政府作好宣傳工作。9.2.2市人民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謠言,并將處置情況及時上報32、省人民政府。9.3 特殊時期應急戒備在重大政治社會活動期間,市地震局進行應急戒備,要組織震情值班、地震監測、震情會商等工作,確定統一的對外宣傳口徑,并將應急戒備情況適時上報市政府和省地震局。10. 附 則10.1名詞術語、縮寫語和編碼的定義與說明10.1.1次生災害:地震造成工程結構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破壞。10.1.2基礎設施: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油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10.1.3地震避難場所:作為安置居民臨時生活區或疏散人員的安全場所。10.1.4生命線工程:城鎮或區域的交通、33、通信、供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工程系統對于現代化經濟和社會活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地震發生后,更需要它們發揮作用,以利于地震應急和震后重建,故把上述工程系統形象地稱為生命線工程。10.1.5震情、災情:震情是指未來地震的活動情況和發展趨勢。是通過對地震活動信息和地震前兆信息進行連續或定期監視、檢測與分析獲得的。災情是指破壞性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功能破壞的情況。10.1.6地震災害評估:對地震造成的災害的程度做出評定與估計。10.1.7地震應急基礎數據庫:為抗震救災決策提供基礎信息的數據庫。其內容包括人口、社會和經濟統計、地震災害背景、災害影響背景、預案文本、救災力量儲備、通信聯34、絡、行政區與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等數據。10.1.8直接經濟損失:指地震動及地震地質災害、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物品等破壞引起的經濟損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場地和文物古跡破壞不折算為經濟損失,只描述破壞狀態。10.2預案管理10.2.1預案制定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制定與預案相銜接、配套的工作預案,報市地震局備案。縣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以及有關單位,參照福建省地震應急預案與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35、區域內的地震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10.2.2 預案修訂為不斷完善地震應急預案,市地震局應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對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進行修訂。10.3 監督檢查與獎懲10.3.1監督檢查由市地震局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10.3.2獎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對三明市地震應急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10.4 預案的解釋本預案由市地震局負責解釋。10.5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2年制定的三明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明政辦200210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