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2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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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1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適用范圍1.4基本原則1.5災害分級2組織指揮體系2.1森林防火指揮機構2.2撲火指揮2.3專家組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3.1預警3.2火災動態監測3.3火場預測預警3.4信息報送和處理4應急響應4.1分級響應4.2響應措施4.3省層面應對工作5后期處置5.1火災評估5.2工作總結5.3獎勵與責任追究6綜合保障6.1隊伍保障6.2運輸保障6.3航空消防飛機保障6.4通信與信息保障6.5物資保障6.6資金保障7附則7.1災害分級標準7.2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7.3預案管理與更新7.4預案解釋2、7.5預案實施時間1總則1.1編制目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應對森林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規范組織指揮程序,科學制定撲救措施,確保撲救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四川省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區發生的森林火災。1.4基本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制訂本預案,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組織實施,同時指導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制3、訂、修訂本轄區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要求,落實應急處置工作。協調配合,快速反應。省直相關部門依照本預案確定的任務,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快速反應、形成合力、積極應對。以人為本,安全防范。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把保護人民群眾和撲救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重點目標、重要設施和林區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專為主,專群結合。處置森林火災具有高度危險性、時效性和較強的專業性。建立以武警森林部隊、地方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軍、警、地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和林區群眾以及航空森林消防協同配合的撲救機制。1.5災害分級按照受害森林面4、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見附則。2組織指揮體系2.1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任務詳見附件1)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廳,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森林防火工作。2.2撲火指揮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在屬地指揮的基礎上,按護林聯防機制開展撲救工作;撲救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接受上一級指揮機構的協調和指導。地方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在森5、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撲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執行跨市(州)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2.3專家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3.1預警預警分級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預警發布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6、管部門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必要時,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向市(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預警響應當發布藍色、黃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森林防火巡護、火情遙感監測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當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預警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7、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率,做好物資調撥準備;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對兵力部署進行必要調整,當地森林消防隊伍視情靠前駐防。3.2火災動態監測利用國家林業局衛星林火監測中心、西南衛星林火監測分中心、省氣象局遙感中心提供的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通過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巡護偵察、民航發現、地面瞭望、人員巡護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監視火場動態,形成立體林火監測網絡。3.3火場預測預警根據撲救工作需要,由氣象部門對重點火場提供火場天氣實況和高火險警報;對重點火場進行跟蹤預測預報,及時為撲火指揮機構提供決策輔助信息。依據天氣趨勢,針對高危火險區域或重點火場制訂人工影響天氣方案,適時實施8、人工增雨作業,為盡快撲滅森林火災和降低火險等級創造有利條件。3.4信息報送和處理歸口報告森林火災信息由縣級以上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歸口管理,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逐級上報。立即報告按照“有火必報、邊撲邊報”的要求,縣級以上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應及時、準確、規范上報火災信息。發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時,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立即向省政府和國家森防指報告,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3)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4)發生在省(區、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5)發生在未開發原始林區9、的森林火災;(6)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7)需要省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8)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4應急響應4.1分級響應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鄉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4.2響應措施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撲救火災立即就近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專業森林消防隊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10、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撲救。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轉移安置人員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11、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救治傷員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善后處置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保護重要目標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12、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發布信息通過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火場清理森林火災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嚴防死灰復燃。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撲火人員方可撤離。應急結束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4.3省層面應對工作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13、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省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級、級、級四個響應等級。級響應啟動條件(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3)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IV級響應。響應措施(1)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加強火情監測,及時調度火情信息。(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市(州)派出專業森林消防隊進行支援。(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級響應啟動條件(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4、,4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級響應。響應措施(1)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向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下發處置意見,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2)根據市(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就近協調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3)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指揮當地武警森林部(分)隊撲救火災,指揮所屬部(分)隊做好跨區增援準備。(4)省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屬地氣象部門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級響應啟動條件(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2)發15、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72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級應急響應。響應措施在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1)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省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2)根據市(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指揮部調派省武警森林總隊和跨區域專業撲火隊支援撲救,協調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3)根據火場氣象條件,省氣象局指導、督促屬地氣象部門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4)根據市(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協調做好撲火物資調撥運輸、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5)協調16、主流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級響應啟動條件(1)森林火災已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2)國土安全和林區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影響,人員造成重大傷亡,森林資源遭受重創,生產和工作秩序受到嚴重干擾;(3)發生森林火災的市、縣人民政府已舉全力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省人民政府決定啟動I級響應。必要時,省人民政府直接決定啟動I級響應。響應措施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任務分工詳見附件2),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1)指導火災發生地市(州)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17、指揮機構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2)協調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協調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滅火機具支援火災撲救工作。(3)根據市(州)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協調實施受威脅群眾轉移安置工作。(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5)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范次生災害。(6)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7)組織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18、8)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5后期處置5.1火災評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提交評估報告。工作總結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逐級向省人民政府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5.3獎勵與責任追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19、定辦理。6綜合保障6.1隊伍保障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受過專業培訓的撲火力量為主,駐軍、武警其他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或市(州)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撲火力量增援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撲救力量實施跨區增援并按照跨區域支援力量的組成及調動辦法(見附件3)組織實施。6.2運輸保障增援撲火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公路、鐵路輸送方式為主,特殊情況由民航部門實施空運。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森林部隊的輸送由省人民政府安排省交通運輸廳落實車輛,協調成都鐵路局或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下達運輸20、任務。航空消防飛機保障成都、西昌護區發生森林火災,由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調動南方航空護林總站成都站、西昌站飛機實施火場偵察、機(索)降、吊桶(化學)滅火等工作。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森林航空消防飛機支援,由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向國家林業局提出請求;需要調用部隊及民航飛機支援,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實施。6.4通信與信息保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通信部門要積極建立火場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21、提供輔助決策支持。6.5物資保障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根據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有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發生時,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給予必要的物資增援。6.6資金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森林火災應急保障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撲救森林火災需要。處置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所需財政經費,按四川省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7附則7.1災害分級標準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22、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7.2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預案管理與更新預案實施后,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林業廳組織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市(州)、縣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鄉鎮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7.4預案解釋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7.5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23、印發之日起實施。附件:1.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任務2.省工作組組成及任務3.跨區域支援力量的組成及調動辦法附件1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一、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常務副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工副秘書長省林業廳廳長副指揮長:省軍區副司令員省公安廳副廳長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總隊長武警四川省總隊副總隊長省氣象局副局長省畜牧食品局局長專職副指揮長:省指揮部專職副指揮長指揮部成員單位:林業廳、省軍區、公安廳、武警四川省總隊、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民委、財政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衛生廳、省氣象局、省24、畜牧食品局、省廣電局、省旅游局、省婦聯、團省委、省政府應急辦、省政府新聞辦、省通信管理局、成都鐵路局、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林業廳。二、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任務林業廳負責撲火救災中的綜合調度、信息報送、宣傳報道、技術咨詢、現場督導和火災案偵破。省軍區組織所屬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和協調駐川部隊投入撲火救災。公安廳組織公安消防力量參加撲火救災,維護火場周邊交通秩序和火災案件偵破。武警四川省總隊組織指揮省內武裝警察部隊投入撲火救災。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組織指揮武警森林部隊投入撲火救災,參與前線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發展改革委做好撲滅救災和災情收集上報工作,爭取國家、省25、加大對我省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財政廳負責撲火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劃撥、監管工作。農業廳、省畜牧食品局組織專業力量,調配專業機具,共同做好撲火救災。省民委、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協調災民臨時安置、災后重建、災民救助和生活保障,以及撲救中傷亡人員的撫恤工作。交通運輸廳、成都鐵路局負責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災民的運輸保障。教育廳負責災區學生安全疏散工作。衛生廳負責組織、指導火災發生地衛生部門做好傷員救治、急救藥品準備和衛生防疫工作,必要時組織省醫療專家組赴現場指導和支援救治工作。氣象局負責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開展衛星遙感火場監測工作,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旅游局負責組織在森林火災發26、生地旅游團體及游客的安全疏散、撤離工作。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組織火場無線電應急通信頻率保障。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火場應急通信保障。省廣電局、省政府新聞辦負責宣傳報道應急處置等工作。省婦聯、團省委負責災區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工作。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負責航空護林飛機飛行調度,協助做好火場人工增雨工作。省政府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應急處置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省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附件2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根據撲救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一、綜合組。由林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民政廳、交通運輸廳、氣象局、省軍區、武警省總隊、武警省森林27、總隊組成。主要職責:傳達國務院、國家林業局指示;密切跟蹤匯總森林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國家林業局、省政府報告。二、火災撲救組。由林業廳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公安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氣象局、省軍區、武警省總隊、武警省森林總隊組成。主要職責:指導火災發生地市(州)、縣級人民政府制定撲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協調調派軍隊、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增援火災撲救工作;調派航空消防直升機等撲火裝備及機具。三、人員轉移和醫療救治組。由民政廳牽頭,公安廳、衛生廳、交通運輸廳、旅游局、成都鐵路局、西南地區民航管理局組成。主要職28、責:指導組織火災發生地群眾轉移和安置,開展傷員醫療救治工作。四、應急保障組。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經濟和信息化委、民政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廳、林業廳、成都鐵路局、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組成。主要職責: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協調運力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質的運輸需要;調撥生活救助物質;下撥救災資金。五、宣傳報道組。由林業廳牽頭,經濟和信息化委、廣電局、省政府新聞辦組成。主要職責: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防火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六、社會穩定組。由公安廳牽頭,林業廳、民委、民政廳組成。主要職責:指導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化解29、因火災造成的矛盾糾紛。七、專家組。由專家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對森林火災撲救工作重大決策和災情評估等提供技術咨詢與建議。附件3跨區域支援力量的組成及調動辦法一、跨區域支援力量組成跨區域支援力量為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甘孜、阿壩、涼山、攀枝花支隊,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成都直屬大隊和相關市(州)應急撲火隊。二、支援力量調動辦法省武警森林部隊的調動,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向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下達增援調動命令,專業撲火隊的調動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市(州)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增援調動命令。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調動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省軍區、武警四川省總隊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1.增援甘孜州: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30、火災時,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阿壩州支隊為第一梯隊;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成都直屬大隊為第二梯隊;阿壩州、雅安市應急撲火隊為第三梯隊。2.增援阿壩州: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甘孜州支隊為第一梯隊;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成都直屬大隊為第二梯隊;甘孜州應急撲火隊為第三梯隊。3.增援涼山州: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攀枝花市支隊為第一梯隊;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成都直屬大隊為第二梯隊;攀枝花市應急撲火隊為第三梯隊。4.增援攀枝花市: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涼山州支隊為第一梯隊;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成都直屬大隊為第二梯隊;涼山州應急撲火隊為第三梯隊。5.增援其他區域:當其他區域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時,武警四川省森林總隊成都直屬大隊為第一梯隊;武警省森林總隊甘孜、阿壩、涼山、攀枝花支隊為第二梯隊;相鄰市(州)應急撲火隊為第三梯隊。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1-22
24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