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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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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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嵊州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目 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事故分級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應急指揮機構 2.2 日常辦事機構 2.3 前線指揮機構 2.4 專家組 2.5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應急組織機構 3 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 森林火災預防 3.2 森林火險預測預報 3.3 林火監測 3.4 火情信息報告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4.2 預案啟動 4.3 火災撲救 4.4 信息發布 4.5 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5.2 社會救濟 5.3 保險 5.4 2、調查總結 5.5 獎勵與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和信息保障 6.2 后備力量保障 6.3 物資保障 6.4 資金保障 6.5 培訓演練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 7.2 預案管理 7.3 解釋部門 7.4 實施時間嵊州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務,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力爭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及嵊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應急預案等3、,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發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1.4 工作原則(1)統一指揮,分級管理。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具體指揮撲救工作,上級前線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2)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市森林消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落實各項保障措施。(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市森林消防指揮部及各鄉鎮人民政4、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和各森林經營單位要在落實各項森林火災預防措施的同時,隨時做好處置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工作準備和物資準備。(4)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1.5 事故分級森林火災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分為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級)、重大森林火災(級)、較大森林火災(級)、一般森林火災(級)四級。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級)(1)連續燃燒48小時,受害森林面積超過300公頃,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的森林火災。(3)5、距重要軍事目標、大型軍工、危險品、化學品生產企業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災。(4)嚴重威脅或燒毀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國家級森林公園,或需要上級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重大森林火災(級)(1)連續燃燒超過24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2)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上、300公頃以下的森林火災。(3)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災。(4)鹿山省級森林公園、溫泉湖度假區、百丈飛瀑、王羲之墓等重點風景名勝區、旅游區;或位于市交界地區的需要上級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較大森林火災(級)(1)連續燃燒超過1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2)造成人員受傷的森林火災。(3)受害森林面積50公頃6、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森林火災。(4)威脅村莊、居民地、重要設施、紹興市級森林公園;或在鄉鎮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一般森林火災(級)(1)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2)受害森林面積50公頃以下的森林火災。2 組織指揮體系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前線指揮機構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組成。2.1 應急指揮機構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是全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協調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 市森林消防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指 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府辦分7、管副主任、市人武部部長、市林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府辦、市委宣傳部、市人武部、市教體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旅游局、市廣電總臺、市電信局、市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等部門和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組成。 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職責(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森林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擬定全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規定和制度;(3)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范圍內的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4)及時掌握全市森林火災災情,組織實施森林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5)處理其他有關森林火災事故預防和撲救的重要工作。 成員單位職8、責(1)市林業局:負責森林消防日常工作;組織做好森林消防、撲火的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管理系統、信息通信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工作。(2)市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森林火災事故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3)市公安局:組織城市消防部門保護受森林火災威脅的村莊、居民地重要設施及主要地段的建(構)筑物;做好森林火災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交通管制和火災偵破等工作,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活動。(4)市財政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負責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救9、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資金并進行監督檢查。(5)市教體局:在中小學校中廣泛開展森林消防的宣傳教育,負責中小學學生森林防火“五個一”工程的組織實施,在廣大學生中普及森林消防知識,樹立文明用火意識。(6)市民政局:協調因森林火災造成的災民需要緊急轉移的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7)市氣象局:及時提供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地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高火險警報等的發布工作。(8)市旅游局:負責和協調做好旅游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各項防撲火措施以及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旅游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9)市交通局:根據撲火工作需要和森林火災發生鎮(鄉)、街道森10、林消防指揮所的請求,負責及時快速地將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運送到位。(10)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赴現場搶救傷員、轉運傷員。當事發地醫療機構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做好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救治等工作。(11)市監察局:負責對各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及市有關部門在處置森林火災事故中履行職責、工作效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對森林火災事故的防范、發生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12)市安監局:負責指導全市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安全工作。(13)市司法局:配合做好森林消防法規、法令的宣11、傳以及有關法律咨詢。(14)市電信局:負責做好市森林消防前線指揮部應急指揮通信保障。(15)市人武部: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協助森林火災的撲救行動。(16)市廣電總臺:在廣播、電視中及時播發森林火險天氣預報和高火險天氣警報。(17)消防、武警中隊屬部隊支援森林火災的撲救行動。2.2 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市森林消防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森林警察大隊負責人擔任。 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職責(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處置森林火災的重要事項;(2)負12、責本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實施;(3)做好森林火災事故的信息監測、預測和預防工作,及時向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4)建立和管理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組織本預案的演練、人員培訓和應急知識普及工作;(5)指導和協助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做好森林火災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6)匯總全市森林消防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災信息,及時報市、市森林消防指揮部;(7)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的日常工作。2.3前線指揮機構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根據應急處置行動的實際需要,成立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線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森林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13、行動。前線指揮部組成前線指揮部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派出有關領導、成員單位有關人員、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領導組成。 前線指揮部職責(1)綜合調度。統一調動各類撲救力量,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火災撲救情況。及時協調落實通信聯絡保障、火場瞭望監測及部門之間協作等各項應急處置措施。(2)后勤保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的快速運輸,為撲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3)專業人員咨詢。組織有關人員對森林火災事故現場的地勢、氣象、火災的發展趨勢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為撲救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4)宣傳報道。協調有關新聞單位,按照及時、準14、確、客觀、全面的要求,組織森林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做好信息統一發布工作,及時消除負面信息造成的影響。(5)現場督導。檢查、監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貫徹落實市領導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對撲火救災行動的指示精神,協助和指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解決在撲火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并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2.4 專家組市林業局負責聘請有關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為森林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決策支持,必要時參與重大火災應急處置行動。2.5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應急組織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15、國有林場、風景區參照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建立相應的森林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機構。3 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3.1 森林火災預防各級森林消防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森林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森林消防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用火,規范生產、生活用火和工程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類火災隱患;有計劃地清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消防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3.2 森林火險預測預報依據氣象部門中長期預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高火險天氣信息報告;氣象部門依據天氣預報信息,制作森林火險天氣預報;遇有高火險天氣時,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積極與市氣象部門合作,16、通過新聞媒體發布高火險天氣警報;森林火災發生后,氣象部門全面監測火場天氣實況,提供火場天氣形勢預報。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和火災等級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3.3 林火監測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利用省、市林火監測信息、市森林火災遠程視頻系統及全市護林巡查員,及時發現火點進行火場火情監控。3.4 火情信息報告 一般火情報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發生森林火情或接到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火情信息,有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辦事處森林消防指揮所立即核準情況后報告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 重要火情報告出現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時,市森林消防指揮部17、辦公室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并及時通報有關成員單位。(1)發生在市際或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2)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或燃燒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3)造成1人以上重傷或死亡的森林火災;(4)威脅村莊、居民區和重要設施安全及南山湖森林公園、溫泉湖、百丈飛瀑、王羲之等重點風景名勝區、旅游區的森林火災;(5)天黑以前難以撲滅的森林火災,及需要市級以上森林消防指揮部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4 應急響應4.1 先期處置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和事發單位應及時、主動、有效地組織力量進行18、撲救,控制火勢的擴大和蔓延,并將事故基本情況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根據森林火災發展趨勢,視情派員趕赴森林火災發生地,指導、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好啟動本級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同時,及時掌握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應急撲救行動的情況,及時傳達市及上級領導指示,做好綜合協調和檢查督導工作。4.2 預案啟動各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森林火災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級)、重大森林火災(級)啟動本預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19、預案必須啟動;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級)啟動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市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視情啟動;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級),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視情啟動。4.3 火災撲救 分級響應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和相應的職責。一般情況,隨著災情的不斷加重,撲火組織指揮機構的級別也相應提高。森林火災的響應級別由高到低分為四級。(1) 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級)時,經市政府批準,市森林消防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撲救行動;立即擬訂撲救方案,下達撲救20、任務,調動撲火力量,組建前線指揮部趕赴森林火災現場實施應急撲救行動。如出現特殊情況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時,市森林消防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及時向上級森林消防指揮部請求支援。(2) 級響應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級)時,經市政府批準,市森林消防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撲救行動;立即擬訂撲救方案,下達撲救任務,調動撲火力量,組建前線指揮部趕赴森林火災現場實施應急撲救行動。(3) 級響應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級)時,市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派員趕赴火災現場,指導應急撲救行動。(4) 級響應發生一般森林火災(級)時,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必須在火災現21、場設置前線指揮部,現場指揮撲救行動,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視情支援。 撲火指揮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應急撲救行動,參加撲火行動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領導靠前到位指揮。隨著火情發展的嚴重程度,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之提升,并適時調整指揮職能和人員組成,但要保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根據火場情況劃分若干個撲救區域,按照火災發生地最高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區域指揮員全權負責本區域的組織指揮。 撲火原則(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22、地和重要設施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初期階段要重兵圍殲,集中優勢兵力,快速出擊打殲滅戰;相持階段要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實施科學撲火。(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正面撲救與阻隔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努力減少森林資源的損失。(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劃區包片、分段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災發生地的責任制。 應急通信在充分利用森林消防通信網的基礎上,市電信部門要建立火災發生地應急指揮通信系統,保障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23、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市森林消防指揮部可調派通信指揮車到事發現場提供應急通信輔助保障。 撲火安全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災發展趨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行動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制訂相應的撲火方案,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居民地及群眾安全防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應在林區居民地周圍開設森林防火隔離帶或營造生物防火林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地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隔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醫療救護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有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24、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要積極開展救治工作。傷員由當地醫療部門進行救治,必要時市衛生部門應當組織醫療專家協助進行救治;死難者由當地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撲火力量組織與動員(1)當地撲火力量的組織。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其它撲火力量為主。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孕婦、中小學生參與,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應當加以勸阻。應急撲救力量按三個梯隊逐次投入。第一梯隊由市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調動轄區內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干部、群眾組織撲救。必要時,市指揮部可調集轄區內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進行支援。第二梯隊為武警部隊、公安民警25、。由市指揮部在轄區內商請武警中隊、公安機關進行支援。第三梯隊為解放軍部隊(包括預備役部隊)。根據撲火實際需要,報請紹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市武警支隊就近調動支援。4.4 信息發布(1)森林火災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2)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和撲火動態等信息發布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負責。(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通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市政府網站發布信息。4.5 應急結束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恢復正常秩序。5 后期處置5.1 善后處理善后處理26、工作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負責。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根據上級提供的衛星林火監控火場圖像(片)、林技人員現場勘驗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上報的過火面積、森林受害面積,評估森林資源及其他損失情況。5.2 社會救濟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當地政府及市民政部門負責。事發地政府和民政部門應當組織好紅十字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的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5.3 保險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27、設的適合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及時理賠。5.4 火災查處調查總結市森林警察大隊負責全市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森林火災高發、森警力量不足時,各派出所抽調人員協同查處;遇重大案件、疑難案件,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公安、監察等部門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聯合調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報告市森林消防指揮部。撲火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工作總結。重點分析火災發生原因,總結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向市政府上報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事故調查報告。5.5 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全市在森林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市森林消防指揮部28、依據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每年進行一次;對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需追認烈士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民政部門和部隊系統申報;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及相關規定執行。6 應急保障6.1 通信和信息保障市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建立森林消防通信網絡和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森林火災撲救行動相適應的通信設備。把有線電話、移動手機、無線對講機等現代通信手段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市氣象局負責發布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負責發布火災發生地實況圖片圖像、火情調度等信息,29、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信息支持。6.2 后備力量保障加強各級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重點加強專業、半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建設,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類撲火力量平時在市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消防指揮機構的領導下,加強建設和培訓;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在各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6.3 物資保障市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森林消防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撲火裝備。 市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能提供15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裝備。各鄉鎮30、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森林消防物資儲備庫應儲備提供5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裝備。發生森林火災事故時,先動用當地森林消防物資儲備。不足時,上一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用下一級的森林消防物資儲備。6.4 資金保障跨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支援的森林撲火隊的費用(包括撲火補貼、交通費、燃油工具損耗等)和部隊參加地方政府組織的撲火搶險救災所耗費用,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擔。6.5 培訓演練(1)市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消防指揮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31、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能力,對人民群眾普及避險自救常識。同時,對林區駐軍、民兵應急分隊、義務森林消防隊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2)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森林消防指揮機構定期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培訓演練,增強撲火救災能力。7 附則7.1 名詞術語(1)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森林火災,是本預案特指的森林火災分類,不是災后進行森林火災統計意義上的森林火災分類。(2)重要設施,指軍事設施、油庫、彈藥庫和軍工、危險品、化學品生產企業。 (3)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7.2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林業局、市森林消防辦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委、各國有林場、風景區及市級有關部門應依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相應的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森林消防辦備案。7.3 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7.4 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