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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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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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射陽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1.2適用范圍 1.3預案體系 1.4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 2.2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2.3專家委員會 2.4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職責 2.5企事業單位、媒體職責及公眾義務 3 預測與預警 3.1預測 3.2預警 4 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4.2響應措施 5 應急終止 5.1 應急終止條件 5.2善后處置 6 信息報送 6.1信息報送要求 6.2信息報送內容 7 應急保障 7.1資金保障7.2通訊與信息保障 7.3物資裝備保障 7.4應急科技保障7.5人力資源保障 2、8 監督管理 8.1 預案演練 8.2 應急能力評估 9 責任與獎懲 10附則 10.1名詞解釋 10.2預案管理 10.3 預案實施時間1 總則1.1編制目的和依據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機制,做好全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最大限度減緩大氣重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護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編制本預案。1.2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3、氣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1.3預案體系 射陽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射陽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縣直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方案)、各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及應急管控名單、企業事業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1.4 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空氣質量監測和大氣污染源監控,建立重污染天氣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警、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盡可能減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2)區域統籌,屬地為主。建立統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按照區域污染程度,統籌實施區域預警和響應。各地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4、本地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3)科學預警,積極響應。及時準確把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科學預警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積極做好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技術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整合監測網絡,提高預警及響應的科學性和有效性。(4)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聯防聯控和快速反應能力。充分發揮各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準確、有效的應對措施。積極倡導公眾參與,提高社會參與程度。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2.1 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負責全縣重污染天氣預警與應急處置工作,當本縣發生或即將發生大范圍區域重污染天氣時,縣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即轉為縣5、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由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統一領導、指揮應急處置工作??h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辦事機構??h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由縣環保局局長兼任主任,負責貫徹落實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的決定,組織重污染天氣形勢研判及預警信息的發布,負責指導縣內重污染天氣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置工作,跟蹤事態變化和應對情況,做好新聞和輿情處置工作,負責與市及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的聯絡工作??h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包括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農委、縣衛計委、縣文6、廣新局、縣安監局、縣氣象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力公司等。2.2 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1)縣委宣傳部。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宣傳報道工作,協調政府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戶端)和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氣預防的宣傳、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2)縣發改委。負責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清潔能源保障工作。制定并落實不同預警等級下能源企業應急減排及能源保障方案。 (3)縣經信委。會同縣環保局擬定在不同預警等級下需要降低生產負荷(限產)和停產的重點排污企業名單,落實在不同等級預警啟動時,對排放大氣污染物重點企業實施限產、停產措施。在7、應急預案啟動實施期間,配合縣環保局加大督導巡查力度,匯總各地限產、停產及對工業生產造成的影響情況,并向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4)縣教育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條件下教育系統應急工作方案,指導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氣發生時中小學校、幼兒園健康防護工作。及時匯總各地中小學校停課等措施落實情況,并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5)縣公安局。負責制定并實施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預案;會同縣安監局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時的社會治安工作;及時匯總沿海高等級公路、省道等道路受影響情況和執法監督情況,并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匯報;做好老舊機動車特別是黃標車報廢以及環保不達標車8、輛轉入和上牌的把關工作。(6)縣財政局。負責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工作所需縣級經費保障。(7)縣環保局。負責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會同縣氣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制度,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指導、支持和督促各地加強工業企業環境監管和秸稈禁燒工作;及時匯總各地、各部門工作情況。(8)縣住建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城鎮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控制應急工作方案;強化建筑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和渣土運輸處置揚塵的監管;及時匯總應急期間我縣建筑工地管理情況,評估重污染天氣對建設領域造成的影響,并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9)縣城管局。督促市9、容環衛部門加強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作業,加強對露天食品燒烤的監管。及時匯總應急期間各地強化建筑工地管理、渣土運輸處置以及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作業的情況,評估重污染天氣對城市管理領域造成的影響,并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10)縣交通局。負責制定并落實交通運輸行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工作方案,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協助公安部門做好道路交通管控。及時匯總應急期間客貨運輸、港口、碼頭受影響情況,評估重污染天氣對交通造成的影響,并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11)縣農委。協同縣環保局開展秸稈禁燒督查;落實縣農機中心指導和督促各地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工10、作。(12)縣衛計委。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公眾健康防護及醫療保障工作方案;開展重污染天氣引發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報告與重污染天氣引發的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及兒科疾病的異常發病情況,并相應加強疾病救治力量。(13)縣文廣新局。負責指導、督促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好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14)縣安監局。會同縣交通運輸、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督促各鎮(區)做好重點污染企業暫停、限產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同縣公安局指導和督促各地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15)縣氣象局。負責全縣大氣環境氣象條件監測、預報及信息發布工作;會同縣環保局做好11、重污染天氣預報及信息發布工作。(16)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和縣聯通公司。負責為縣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做好通訊保障。(17)縣電力公司。根據縣有關部門要求,做好對重污染企業限產停產停電的準備工作。2.3 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要負責參與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針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涉及的關鍵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科學技術支撐和指導。2.4 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職責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編制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工作方案),定期更新應急管控名單,開展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工作。向社會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及應急管控名單12、,公布舉報電話、網絡舉報途徑等,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在本地空氣質量達到規定的預警級別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應急響應工作。收到縣級預警信息時,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按照縣級預警信息的要求,結合本地大氣環境質量,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2.5 企業事業單位、媒體職責及公眾義務(1)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自覺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列入應急管控名單的企業,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報縣環保、經信等部門備案;在應急響應啟動時,按當地應急指揮機構要求,采取減排、限排、提高大氣污染物處理效率等應急措施13、。(2)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制定工作制度和實施方案,按要求統一、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公眾提供健康防護和出行建議。(3)公眾在收到預警信息后,應自覺參與應急行動,遵守機動車限行、禁燃禁燒等規定,減少生活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易感人群應積極采取健康防護措施,避免戶外運動。3 預測與預警3.1 預測縣環保局和縣氣象局的監測機構,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監測,及時掌握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和氣象條件信息;開展縣內未來48小時重污染天氣預測工作。3.2 預警3.2.1 預警級別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和環境保護部城市大氣14、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綜合考慮污染程度、區域范圍進行預警響應分級,將預警從低到高依次分為、4個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紅色預警為最高級別。藍色預警:經預測,未來24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200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黃色預警:經預測,未來24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300以上,或未來48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以200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橙色預警:經預測,未來24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400以上,或未來48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以300以上15、,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紅色預警:經預測,未來24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450以上,或未來48小時5個及以上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以400以上。當單個鎮(區)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200以上時,按本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3.2.2 預警信息發布與解除(1)預警信息審簽發布。預警信息簽發遵循高等級優先的原則,實行嚴格的審簽制度。根據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預測預報信息,形成預警信息發布建議,按以下程序發布:藍色預警信息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副主任批準,并經主任同意后發布;黃色預警信息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發布;橙色預警信息由縣16、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批準后發布;紅色預警信息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同意后,報請縣長簽發后發布。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及時發送至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同時向媒體和公眾發布信息。預警信息應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地區等內容。(2)預警信息調整與解除。預警信息發布后,應繼續保持滾動播報,并根據實時監測結果及時調整預警級別。當重污染天氣加重時,高等級預警發布后,低級預警等級自動解除;當重污染天氣好轉時,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17、中心辦公室及時調整相應的預警等級。當實時空氣質量指數(AQI)小于150,且未來24小時空氣質量保持或好轉,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請此次重污染天氣過程中最高等級預警批準人批準解除縣級預警。(3)預警方式。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4 應急響應4.1 響應程序 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工作,并將應急響應工作開展情況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h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對各地應急響應執行情況、效果及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等進行會商。4.2 響應措施4.2.118、 級應急響應措施藍色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宣傳工作,加強與氣象部門會商,分析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做好預測分析工作。具體應急措施如下:(1)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公眾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并適當開展戶外防護;建議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中小學和幼兒園停止戶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禁止露天燒烤;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燃放;對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減少交通揚塵污染。(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重點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19、%、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土石方施工工地盡量減少土方開挖規模,嚴格控制建筑拆除工程;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禁止農作物秸稈及雜物露天焚燒。 4.2.2 級應急響應措施黃色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督促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調度各重污染地區應對工作。具體應急措施如下:(1)健康防護措施。提醒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中小學和幼兒園停止體育課及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應開展防護。(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20、行駛;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對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減少交通揚塵污染;禁止露天燒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在保障城鎮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根據各地的級應急管控名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對電力、涂裝等重點排污單位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重點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停止建筑物拆除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易產生揚塵21、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嚴格控制散裝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上路行駛;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禁止農作物秸稈及雜物露天焚燒。4.2.3 級應急預警響應措施橙色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迅速組織專家研判和分析氣象條件、實時大氣污染物數值、重要污染源情況等相關信息,及時補充完善相應的應對措施;及時匯總整理各成員單位及各重污染地區的預警響應措施執行情況,組織督查組對重污染天氣地區進行督查。具體應急措施如下:(1)健康防護措施。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停止露天22、體育比賽活動及其他露天舉辦的群體性活動;學校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應開展防護并縮短戶外作業時間。(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限制小汽車上路行駛;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公交運力保障;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對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減少交通揚塵污染。(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根據各地的級應急管控名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對水泥、電力等重點排污單位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 重點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23、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 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 一切露天拆除、易產生揚塵的施工工地作業暫停; 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 運輸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運車除外); 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 禁止露天燒烤;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與雜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4.2.4 級應急響應措施紅色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主要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合署辦公,加大會商和研討頻次;加大對重污染天氣地區應急響應措施的督導力度,對24、未做好應急響應工作的地區和單位按有關制度進行問責。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和工作方案,落實相關應急響應措施,必要時,氣象部門根據天氣條件組織人工增雨作業,緩解重污染天氣狀況。具體應急措施如下:(1)健康防護措施。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學校和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和幼兒園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戶外作業者臨時停止戶外作業。(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公交運力保障;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對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實施機械化沖洗,減25、少交通揚塵污染。(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根據各地的級應急管控名單,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對水泥、電力、涂裝等重點排污單位有計劃地實施限產或停產;重點燃煤企業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優質煤炭,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的企業和區域,嚴禁各類大型連續生產裝置開停車、放空等作業;一切露天拆除、易產生揚塵的施工工地作業暫停;產生揚塵污染的干散貨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并做好場地灑水降塵工作;運輸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26、運車除外);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保潔頻次和作業范圍;除與應急相關及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外,其他公私車輛實行單雙號限行;禁止露天燒烤;禁止農作物秸稈及雜物露天焚燒;禁止煙花爆竹燃放。5 應急終止5.1 應急終止條件當解除預警信息發布后,終止應急響應。5.2 善后處置(1)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在應急終止后24小時內,將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送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2)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開展應急過程的調查評價。(3)根據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和應急過程評價,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并適時修訂。6 信息報送6.1 信息報送要求各27、地應在本轄區內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后小時內報告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最遲不超過3小時;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同時報告縣應急辦??h級橙色、紅色預警信息發布后,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及時向省、市相關部門報告。6.2 信息報送內容重污染天氣信息報告分為初報、續報、終報。初報應包括發生重污染天氣城市的預警級別、主要污染物、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續報在初報后每天報送,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報送,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效果評估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7 應急保障7.1 資金保障縣財政在現有縣級專項資金中優先保障環境應28、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工作經費,重點支持縣級空氣質量監測網絡、氣象觀測系統、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以及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評估系統和信息發布平臺、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維護。7.2 通訊與信息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和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的聯絡暢通。7.3 物資裝備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能與分工,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儀器、車輛和防護器材等硬件裝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良好工作狀態。7.4 應急科技保障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要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加快建29、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加快建設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系統,與縣政府應急平臺、縣環保局大氣自動監測及縣氣象局天氣預報等系統聯網,并充分利用無線和衛星通信系統等先進科技手段,加強對重污染天氣的監測分析和指揮協調能力。7.5 人力資源保障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能力,保證預警和響應工作落實。8 監督管理8.1 預案演練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切實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8.2 應急能力評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對各地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30、監測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實施監督、檢查和評估。9 責任與獎懲監察機關加強對各鎮(區)、各部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監督監察,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重污染天氣地區應急響應措施的督查力度,對未做好應急響應工作的鎮(區)和部門,按有關制度進行問責;對于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犯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h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10 附則10.1 名詞解釋重污染天氣是指在不利氣象條件下,由于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揚塵、大面積秸稈焚燒等污染物排放而發生在較大區域的累積性大氣污染。10.2 預案管理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并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大氣環境安全管理動態,及時組織修訂、更新。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地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及管控名單。10.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