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市地震應急預案(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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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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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州市地震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建立健全突發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科學、有序、高效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以及國家、省、南通市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1.3 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地震應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導、專家支持、群眾參與的應急救援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焖俜磻?,協調高效。建立協調一致的應急救援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反映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預防為主,平震結合2、。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強化監測、預警、預防工作。2 災情分級2.1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造成30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上年地區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2.2 重大地震災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人員死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影響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4.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5.0級以上地震、周邊地區6.5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2.3 較大地震災害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員死亡,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影響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4.0-5.0級地3、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2.4 一般地震災害造成20人以下人員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和影響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0-4.0級地震,或其他有感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3 組織體系市地震應急指揮組織體系主要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地震應急工作機構,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地震應急工作,并服從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3.1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發生以上地震災害,經市政府批準,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即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作適當調整補充,統一領導指揮全市抗震救災工作。3.1.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指揮長:市政府領導副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同志、市地震局主要負4、責同志,市人武部、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負責同志。成員: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廣電局、市旅游局、南通市通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安監局、市電信公司、市人防辦、市外辦、市供電公司、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市消防中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圖:指揮長市政府領導副指揮長市公安局負責同志市民政局負責同志市發改委負責同志市人武部負責同志市地震局主要負責同志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同志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民改政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環5、保局市廣電局市旅游局南通市通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安監局市電信公司市人防辦市外辦市供電公司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市消防中隊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3.1.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在市政府和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領導下,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本市地震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工作;發生地震災害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了解震情和災情,分析判斷地震趨勢,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受災鎮政府進行搶險救災;派遣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必要時提出采取緊急應急措施的建議;及時將震情、災情向南通市、省政府匯報,并傳達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示;做好善后和災后重建工作;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大事項。3.2 市抗6、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后,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相應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地震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全市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上級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監視、分析會商情況;組織地震災害損失調查和評估;研究制定新聞工作方案,組織新聞發布會,審核有關新聞稿件,開展抗震救災宣傳工作;起草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宜。37、.3 現場指揮部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后,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抗震救災需要,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較大以上地震災害現場總指揮一般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現場副總指揮由政府辦公室、市人武部、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地震局等相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和災區所在鎮政府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震區應急指揮中心相關負責同志和相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分析、判斷地震災害趨勢,確定并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部署和組織指揮現場緊急救援工作;調動和調配各類應急資源,做好現場應急保障工作;及時匯報震情、災情,傳達落實上級抗震救災指示;接待新聞單位來訪,開展安定民心、穩定社會的宣傳教育工作。8、現場指揮部根據抗震救災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辦公室和若干工作組,分別負責震情監測預報、災情評估、搶險修復、物資供應、災民安置、通訊保障、安全保衛、醫療防疫、宣傳報道等方面的工作?,F場指揮部辦公室:由市政府辦、地震、宣傳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溝通、聯系、協調工作。震情監測預報組:由地震部門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震情監視,提出地震發展趨勢意見和防范對策。災情收集評估組:由民政、地震、建設等相關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調查人員傷亡和地震破壞情況,確定震區地震烈度,進行經濟損失評估。搶險與次生災害防治組。由人武部、武警、公安、消防、水利、環保、安監等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組9、織搶救被壓埋人員、國家重要財物、文物;預防和撲救火災;對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交通運輸與基礎設施搶修恢復組:由交通、建設、水利、電力等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搶修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梁、鐵路及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傷員、救災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組織力量搶修震區受損的重要水利、電力等設施及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設施。物資供應與災民安置組:由發改、民政、財政等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抗震救災物資(包括救災款)的組織調撥、供應和管理,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災民轉移和安置工作。通信保障組:由通信主管部門、電信運營企業等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力量搶10、修震區通信設備和線路,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安全保衛組:由公安、武警等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協助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震區機關、金融、救災物資等的安全保衛。醫療防疫組:以衛生部門為主,負責醫療防疫隊伍的組織安排;部署、組建震區臨時醫院或醫療點;組織搶救、轉運和醫治傷病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和食品衛生等,指導和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救災捐贈與涉外工作組:由民政、外辦、旅游等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國內外捐贈物資、資金的接受和安排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涉外工作。宣傳報道組:由宣傳、地震、廣電等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11、組成,負責組織抗震救災工作宣傳報道;按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3.4 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是市地震應急工作的管理機構,在市政府領導下,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本身職責,負責全市地震應急工作的管理;負責制定地震應急救援的規劃和計劃,并組織落實;負責市地震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匯集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等工作;根據地震災害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建議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并負責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市現場指揮組織體系圖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部交通運輸與基礎設施搶修組宣傳報送組救災捐獻與涉外工作12、組安全保衛組搶險與次生災害防治組物資供應與災民安置組醫療防疫組通信保障組災情收集評估組現場指揮部辦公室震情監測預報組4 預警預報4.1 信息監測與報告市地震局利用現有地震監測臺網對地震前的微觀異常信息進行監測、存儲、處理、分析和報送;群測群防網對地震前的宏觀異常進行觀測并及時上報;對重大地震異常信息和預測意見進行審查、認定,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南通市、省地震局。4.2 預警預防行動4.2. 年度地震趨勢會商與防震工作部署。市地震局根據南通市、省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意見,提出預防建議,報告市政府。市政府根據中國地震局劃定地震重點危險區的有關文件和省、市地震局的年度地震趨勢預防建議,及時部署防震工作,開展13、地震應急工作檢查,組織落實應急預案。4.2. 短期地震預報與防震準備。市地震局根據上級地震部門年度地震趨勢會商意見,組織震情跟蹤,必要時,提出短期地震預測意見,上報市政府和南通市地震局。根據省政府發布的短期地震預報,市政府辦公室及時通知預報區所在鎮政府做好危房、生命線工程、避難場所等檢查及物資儲存等方面的防震準備。4.2. 臨震預報與臨震應急反應。在短期地震預報的基礎上,市地震局組織震情跟蹤向市政府提出臨震預報意見。根據省政府發布的臨震預報,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各鎮進入臨震應急期。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14、保持社會安全。5 應急響應5.1 響應程序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震情和災情需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應急工作。由地震部門派出地震現場工作人員,進一步了解震情和社會影響情況,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和地震部門報告震情、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市地震局在市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地震應急工作,迅速匯集、了解震情和災情,向市政府和南通市地震局報告;提出震后地震趨勢估計,及時上報市政府并向震區政府通報。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程序如下圖所示:地震震災發生市及受災鎮政府立即組織搶救,上報震情、災情市地震局確定地震參數,立即上報市政府、應急人員到崗市地震局會同市有關部門了解震情、15、災情并上報市地震局組織緊急會商、判斷震情趨勢,并上報市政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到位決策指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震災,成立現場指揮部(2小時內)新聞報道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開展工作派出地震緊急救援隊等市各有關部門、單位、非災鎮組織緊急支援市地震局快速預估災害,上報省、市政府和地震局指揮部各應急工作組全面開展抗震救災工作應急結束,善后處置,調查總結5.2 指揮協調地震應急預案啟動后,一般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災區鎮政府先行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地震現場人員搶救、工程搶險、次生災害防御、重要目標警衛、災民轉移安置、地震監測、災害損失評估、呼吁和接受外援等工作遇到困難時,通過抗震救災指16、揮部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解決,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盡快協調解決現場的救援問題。為確保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與現場指揮部的聯絡暢通無阻,建立市地震應急固定和移動指揮系統,固定指揮系統設在市地震局,市直機關公務車輛由指揮部調配使用,保障總指揮對地震現場實時監控指揮和全市地震應急處置資源的及時調度安排。5.3 緊急處置地震現場緊急處置的主要內容是:盡快溝通、匯集和上報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及時采取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災害后果,必要時疏散居民;組織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17、;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組織建筑物的安全鑒定;組織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5.4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現場指揮部根據災害種類和分布情況,迅速組織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的部隊搜救被壓埋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公安消防部隊撲滅火災,參與搶救被壓埋人員;醫療救護隊伍搶救傷員;各種專業工程隊伍搶修被破壞的道路、供水、供電設施等,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地震廢墟生命搜索與營救按照程序實施。一是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察,設置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動。展開人工搜索盡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進行犬搜索找尋被掩埋于廢墟下的受難者,對重點部位18、進行儀器搜索,以精確定位。三是營救行動。采用起重、支撐、破拆等方式開展營救,使受難者脫離危險。四是醫療救護行動。在現場安全區域設立臨時急救醫療站,由具有現場急救經驗的專業醫生,采取各種醫療救護手段對現場受難者進行救助,迅速轉送醫療站,傷病情復雜或較重的,迅速就近轉送醫院搶救。5.5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在搶險救援中,現場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對震損的建筑物進行危險評估,確定搶險人員能否進出和破拆,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范圍,監測余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污染、疾病傳染、滑坡、崩塌等災害,及時向救援人員發生警告,采取防范措施。5.6 群眾的安全防護受災鎮政府及時制定具體的群眾疏散撤離方式19、程序、行動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并分區分片逐一落實?,F場指揮部及時組織建筑工程、地震等方面專家對受損建筑進行安全性技術鑒定、分類定級,初步確定能否入住,或拆除、修復、加固,并及時通知受災鎮和群眾。5.7 次生災害防御根據現場指揮部對次生災害防治的部署,公安部門組織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區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發生;水利、建設、通信等部門對易發生次生災害的水利工程、生命線工程、通信等設施采取緊急防御措施,加強監控;環保部門加強對飲用水源、環境監測,對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安全處理;國土資源部門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加強對地質災害險情的20、動態監測和預防;安監等部門對化工生產地區、行業和生產設施、倉庫等采取緊急措施,防御次生災害發生。對已發生的各類次生災害事故,要采取一切有效處置措施,防止次生災害蔓延。5.8 地震現場監測預報現場指揮部震情監測預報組及時調配地震現場監測和分析預報人員,迅速布設和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增強震區的監測能力,加強與上級地震局部門、相鄰縣(市)、區地震部門之間震情監測的溝通與聯系,對地震類型、地震趨勢、短臨預報提出初步判定意見和預防建議,及時報告現場指揮部。5.9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動員非災區的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動員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21、互救;對災區提供救助,根據需要開展捐款、捐物活動。5.10 地震災害調查與災害損失評估在市政府組織協調下,市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及有關方面的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地震強烈度、影響范圍、宏觀異?,F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等調查,確定發震構造,并全面調查收集房屋建筑、工程設施、設備、物品等方面的破壞情況及地震社會影響,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5.11 信息發布地震災害信息由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根據有關地震信息發布與新聞報道的規定和要求,以及本部門職責,本著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擬定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方案,確定發布內容和形式,組織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一般情況下22、,抗震救災指揮部按有關要求在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5.12 應急結束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和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應急達到以下條件: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經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現場指揮部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申請應急結束,由市政府批準并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終止應急狀態。6 后期處置6.1 善后處置地震災害所在鎮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必須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為受災群眾提供臨時住所和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23、。市各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歸還相應物品,對傷亡人員、應急處置人員、征用物資等及時進行撫恤、補助或補償。6.2 社會救助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民政部門、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發動社會、個人或境外機構展開救助活動,并按有關規定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發放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實行全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救助資金和物資用于受災地區和受災群眾。6.3 保險地震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對地震造成的損失進行確認,根據保險條款及時實施理賠。6.4 調查和總結市地震局負責組織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參與地震應急工作的各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各自應急工作的總結24、并上報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上報市政府。7 保障措施7.1 通信保障市電信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督促各電信運營企業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定通信系統備用方案,確保地震應急期間通訊暢通。地震系統內部各有關單位采用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保證應急信息暢通。若震區公共通信系統被破壞,通信主管部門啟用應急機動通信系統,保證與震區的通信聯絡。7.2 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數據庫存信息包括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制定和落實救援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使用等制度,對陳舊老化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有計劃地25、改造和更新,確保地震災害發生時應急救援和工程搶險的有效使用。7.3 隊伍保障建立以市消防中隊為主體的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配備先進救援設備,成為搶險救援的主要力量;按照工程搶險、次生災害特種救援、醫療救護、建筑物安全鑒定等類別建立專業性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專業隊伍與群眾性隊伍相結合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絡。建立動態救援人員檔案,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組織開展技術培訓。公安、消防、工程、醫療、志愿者等隊伍是地震災害的先期搶險救援隊伍。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其他各專業性救援隊伍作為災區第一支援梯隊。一旦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市人武部和武警中隊也作為第一支援梯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國家、省、市或鄰市26、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其他各專業性救援隊作為第二支持梯隊。7.4 交通運輸保障市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交通運輸保障。交通等管理部門應本著平震結合的原則,組織一定數量的應急交通運輸工具,供地震災害應急救援使用,并建立應急交通工具動態數據庫存。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需要,公安、交通部門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維護交通秩序,組織開通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必要時,可依法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以及社會交通運輸設施和裝備,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緊急輸送。7.5 醫療衛生保障市衛生部門負責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應急衛生救援梯隊,及時提供現場創傷醫療救治、27、疫情處置的基本設備;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市衛生部門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援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各級醫療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院前急救、后續救治和心理咨詢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恐懼心里。各級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7.6 治安保障市公安部門負責地震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中隊予以協助和配合,震區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開展治安保障工作。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公安部門、武警部隊等要立即組織力量維護救災現場秩序,加強對首腦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28、倉庫、監管場所等重大目標的警戒,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7.7 物資保障市發改委、民政等部門結合城市物流業的發展,合理建設物資的儲備網絡,完善市級救災儲備管理制度,增強市級調控能力。必要時,可依法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醫療防護用品、消毒用品的生產、供應和儲備(具體品種、規格、數量由市衛生局負責提出);市糧食等部門負責糧食、食品的應急供應;市民政部門負責應急帳篷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市建設等部門負責組織建筑、工程搶修所需物資的儲備和供應。7.8 資金保障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專項資金由市政府財政予以保障,對地震災害損29、失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市財政根據災區實際情況予以適當支持。7.9 社會動員保障市政府建立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災害的社會動員機制。保證在特別重大、重大或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能夠使社會各方面力量及時、主動地參與應急處置工作。7.10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根據平震結合的原則,規劃、建設、地震主管部門應在城市規劃中按照“緊急撤離、就近疏散、避開危險”的要求,建立地震緊急避難場所,設立應急標志,配備供水、供電等生活必需的基本設施,并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維護。提倡公共場所和家庭配備避險救生設施和應急物品。7.11 宣傳、培訓和演習地震、宣傳、科技、教育、文化、廣電等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加強協作,積極宣傳防災減災有關方30、針、政策、法規,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最大程度公布地震應急預案內容,增強民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防震減災教育培訓應納入各級領導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訓內容,舉辦各類領導干部培訓班,開設綜合防震減災、緊急處置及防災救災組織指揮課程。地震應急管理人員由地震部門負責組織培訓。按照本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結合實際情況,從實戰角度出發,不定期組織一定規模的地震應急綜合或專項演習。各鎮、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也要按照各自地震應急預案的要求,開展不同形式的應急演習,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8 其他地震事件處置8.1 平息地震謠言當本地區出現地震謠傳,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31、影響,市地震局及時上報市政府,派出專業人員分析謠傳起因,開展宣傳教育,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工作;市政府督促謠言發生地的鎮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謠言,并將應急情況及時上報南通市政府,抄送南通市地震局。8.2 特殊時期戒備在重大政治社會活動期間,市地震局應當進行應急戒備,組織震情值班、地震監測、震情會商等工作,統一震情宣傳口徑,并將應急戒備情況適時上報市政府。9 獎懲地震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和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本預案實施中的行為進行獎懲。10 附則10.1 名詞術語解釋生命線設施:指對社會生活、生產有重大影響的電力32、交通、通信、供水、排水、熱力、燃氣、輸油系統以及公用設施。次生災害:指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泥石流、滑坡、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資污染等。直接經濟損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質災害、地震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等破壞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場地和文物古跡破壞不折算為經濟損失,只描述破壞狀態。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10.2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市地震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報南通市地震局備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擔。各鎮、市有關部門及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部門地震應急預案,報市地震局備案。為適應地震災害事件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地震應急機構的調整,需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預案的更新期限為5年。10.3 制定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10.4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施行。2005年10月14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通州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通政辦發20057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