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5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l**
編號:565044
2022-08-31
25頁
44.50KB
1、仙桃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二一一年八月1 總 則1.1 編制目的以保障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做到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保證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害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結合仙桃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2、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干旱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排澇抗旱的現代化水平。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和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服從全局3、的原則。1.4.4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1.4.5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1.4.6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實現利用水資源和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2 組織機構及職責2.1 市防汛防澇防旱總指揮部 市政府設立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由市委書記任政委,市長任指揮長,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4、市委副秘書長、市水務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供電公司、市電信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指辦事機構仙桃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水務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兼防辦副主任,另設二名專職副主任。 市防指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市水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及抗旱減災措施,組織制定市內江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負責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度和防洪安全管理。 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抗災的宣5、傳和新聞報道工作。2、市委農辦:負責全市農村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3、市公安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并負責組建一支防汛搶險突擊隊。4、市民政局:組織、協調洪旱災后救助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和生產自救等工作。5、市財政局:組織全市防汛抗旱經費,根據有關部門和地方提出的申請,會同市防指辦公室審核下撥經費,并監督使用。6、市交通運輸6、局:組織好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橋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負責清除公路、水運礙洪建筑設施。負責防汛時搶險所需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及時組織水毀公路、橋梁的修復,保證運輸暢通。7、市水務局、市防指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防洪排澇和抗旱工程的建設和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全市防汛抗災情況,草擬有關通知、通告和命令。組織和督促清除行洪障礙。協調處理各鎮、辦、場之間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水雨情的收集、發布。負責全市防汛費的征收、撥付和合理使用。負責防汛資金、物資的申報和擬定分配方案。8、市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對汛7、情、旱情形勢作出氣象分析和預測。及時向市防指提供氣象信息。9、市糧食局:負責防汛抗災期間搶險備用麻袋和災后所需糧食的儲存和調運。10、市供銷社:負責防汛抗災物資和災后生活物資的儲存和調運。11、市供電公司:負責所轄供電設施的安全度汛;保障防洪搶險、排澇,抗旱、救災及災后恢復的電力供應。負責水利程的電力線路的維護和災后的電力設施恢復。12、市電信公司: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及時準確傳遞有關防汛、抗旱的水雨情信息。2.2 組織體系 鎮、辦、場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指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8、水管站。2.3 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漢江、東荊河流域,澤口、杜家臺分洪閘及分蓄洪區圍堤成立相應的防汛指揮部,負責本區域的防汛工作;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3 預防和預警機制3.1 預防預警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短期、短歷時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水情預報信息。氣象部門應加強對水旱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水利部門做好洪水預報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時向市防指報告有關江河、垸內溝渠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為災害預警提供依據。 工情信息1、工情信息包括:出險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可能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措施。2、堤防工程9、信息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流域防汛指揮部及堤防管理單位須加強工程監測,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而可能決口時,流域防指須迅速組織搶險,并及時向市防指準確報告工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和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工程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市防指報告受災情況,市防指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各部門應在災害發后2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市防指,由市防指組織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依據10、。 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市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 3.2 預防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排大澇、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加強防汛專業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11、對跨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洪預案、防汛抗災工作方案、堤防決口應急方案、抗旱預案。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種類。6、通信準備。保證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7、防汛抗旱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外灘、蓄滯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洪水預警1、12、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利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2、根據江河水文預報及洪水調度,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向社會發布。3、水利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預報最新水情,為抗洪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干旱災害預警1、市、鎮(辦、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2、市、鎮(辦、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13、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蓄滯洪區預警1、蓄滯洪區管理單位應擬定群眾安全轉移方案。2、蓄滯洪區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3、運用蓄滯洪區,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啟動預警系統,按照群眾安全轉移方案實施轉移。3.3 預警支持系統 洪水、干旱風險圖1、市防指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地區的流域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2、市、鎮(辦、場)防指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防御洪水方案 1、市防指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市內江河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2、14、市、鎮(辦、場)防指應根據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漬水調度方案,視各種預報漬水,提出分區分段調度的具體措施。3、各類防御江河洪水預案,按規定進行評審報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抗旱預案1、市、鎮(辦、場)防指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2、各類抗旱預案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有關地區應貫徹執行。4 應急響應4.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四級。 進入汛期、旱期,市防指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15、制度,接到發生水旱災害后,要按照相關信息要求內容迅速進行核實,特別重大級、重大級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較大、一般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市防指負責市內主要河流和市直大型泵站等重大的水利工程、防洪工程的防汛調度,督促指導各地、各相關單位做好的防汛工作及二級泵站和水利設施的調度。 市、鎮(辦、場)防指在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及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情況,并及時與本級應急機構通報情況以及協調配合做好水旱災害處置工作。 水旱災害發生后,由鎮、辦、場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16、將影響到臨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防指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鎮(辦、場)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2 特別重大級(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1、市內江河水位達到或超過保證水位; 2、18個以上鎮、辦、場同時發生特大澇災;3、18個以上鎮、辦、場同時發生特大干旱; 特別重大級(級)應急響應行動1、市防指指揮長主持防指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用防御特大洪水、抗旱預案,做出相應工作部署,并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必要時報請市政府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按照總體預案相關規定派工作組赴一線慰問、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密切監17、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由市防指副指揮長帶班,加強防汛值班,每天發布汛(旱)情通報,報道汛(旱)情及防汛抗旱措施。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隨時將情況上報市委、政府,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并向省防辦報告。2、受災鄉鎮相關防汛抗旱預案隨之啟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派出工作組赴一線指導工作;按照市防指的調度令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3、以受災鎮(辦、場)人民政府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抗災救災、抗旱工18、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抗災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抗災救災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4.3 重大級(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1、江河水位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 2、15個鎮、辦、場同時發生嚴重澇災;3、15個鎮、辦、場同時發生嚴重干旱; 重大級(級)應急響應行動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部署將情況上報市委、政府相關領導,市防指根據總體預案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市防指專職副指揮長帶班,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19、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的調度;市防辦不定期發布汛(旱)情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隨時將情況上報市委、政府,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并向省防辦報告。2、相關鎮(辦、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據情況,宣布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負責同志主持會商,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派出工作組指導防汛抗旱;相關部門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加強抗旱工作。 4.4 較大級(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1、江河水位達到或超過設防水位;2、10個鎮、辦、場同時發生嚴重澇災;3、10個鎮、辦、場同時發生嚴重干20、旱; 較大級(級)應急響應行動1、市防指專職副指揮長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安排,市防辦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市水利局視情況派有關技術人員指導鎮(辦、場)防汛抗旱工作。隨時將情況上報市委、政府,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并向省防辦報告。 2、相關鎮(辦、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主持會商,視情況派有關人員指導防汛抗旱。 4.5 一般級(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1、5個鎮、辦、場發生中度澇災;2、5個鎮、辦、場發生中度干旱; 一般級(級)應急響應行動市防辦主任主持會商,做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和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市防辦視情況派有關技術人員,指導地方防21、汛抗旱。并將情況報告市防指指揮長、副指揮長。 4.6 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江河洪水當漢江、東荊河水位達到和超過警戒水位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指揮長上前線靠前指揮,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當江河洪水位繼續上漲,達保證水位以上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政委和指揮長親自靠前指揮,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防死守。必要時向省防指請求部隊支援,同時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適時請示調度運用平垸行洪工程和杜家臺分洪工程。 垸內漬水當垸內漬水達到或超過最高控制水位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根據水情,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汛抗災22、工作方案適時調度,調度包括:啟、閉節制閘分層泄流,啟動泵站提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圍堤等。 堤防決口、水閘垮塌1、當堤防決口、水閘垮塌出現前期征兆時,流域指揮部或鎮(辦、場)政府及工程管理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及時向市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盡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應急轉移贏得時間。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的應急處理,首先由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或鎮(辦、場)政府發出預警信息,同時迅速啟動工程應急預案,及時上報市防指,市防指上報省防指。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立即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要盡可能減少損失。3、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鎮(辦、場)政府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23、口,同時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閘垮塌時全力采取措施延長垮塌時間,為下游群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市防指的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干旱災害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干旱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并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1)指揮機構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2)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24、等。(3)密切監測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4)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2、嚴重干旱(1)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組織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2)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3)督促各部門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適當限制供水。(4)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3、中度、輕度干旱(1)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25、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2)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加強節約用水管理。(3)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4.7 信息報送和處理 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各級前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4.8 指揮和調度 26、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前線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現場情況,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發生重大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市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請求省防指指派領導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搶險。4.9 搶險救災 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27、門聯系。 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級指揮決策。 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4.10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各級醫療救護和防疫部門應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備隨時應用。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時28、,應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鎮、辦、場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市政府和市防指派專家和醫療工作隊現場指導工作。4.11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29、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必要時可通過市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12 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應遵循的原則: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政府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應經相應級別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 地方報道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商定宣傳報道意見。 4.13 應急結束 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 依30、照有關緊急防汛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配合當地鎮(辦、場)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對實施應急處置的事件,要做出專項的總結分析,總結經驗教訓。 5 應急保障 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堤防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31、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重點江河堤防險工險段和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32、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并滿足搶險急需。 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人武部組建的抗洪專業應急搶險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負責全面防汛并為搶險提供勞動力,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2、抗旱隊伍(1)在抗旱期間,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減災工作。(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方面的33、服務。 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幫助進行緊急救治、防疫工作。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34、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各級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儲備,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2)市防指辦公室儲備的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防汛搶險物資的補助,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防汛搶險救生物資的應急需要。(3)地方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用于本地抗洪搶險的應急。(4)抗旱物資的儲備。鎮(辦、場)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 資金保障 市財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費,用于補助遭受重大級以上水旱災害的鄉鎮進行防汛搶險、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復。各鄉鎮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35、于本區域遭受較大及、一般級水旱災害防汛搶險、抗旱及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2、防汛抗旱期間,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在各種新聞媒體發布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社會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搞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3、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 技術保障 建設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市防指、各鄉鎮防汛抗旱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同時滿足與省防汛抗旱指揮系統聯網36、要求。2、建立市內防洪、排澇、抗旱調度系統,提高防洪、排澇、抗旱自動化水平。3、建立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4、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 宣傳、培訓和演習 公眾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由市防指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37、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培 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市防指負責鎮、辦、場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的培訓。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演 習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6 善后工作發生水旱災害的鎮、辦、場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 救災善后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生38、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災民,作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問題。 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6.2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 水毀工程修復 水利部門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39、用通信設施,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 蓄滯洪區補償蓄滯洪區分洪運用后,由市和鎮、辦、場政府參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補償。 6.5 災后重建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6 防汛抗旱工作評價每年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 附 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市防辦負責40、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五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相關專家評審,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辦公室批準執行。鎮(辦、場)的各類防洪預案、防汛抗災調度方案、堤防決口應急方案、抗旱預案,經管理單位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防指備案后,作為本預案的支撐預案。 7.2 獎勵與處罰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市防指將聯合市人事局進行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上級部門追認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防指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