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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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65669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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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辦事處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各類突發性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后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特大事故批復結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長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街實際,特制訂本街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一、基本原則(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1、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遵循以自救為主,統2、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2、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3、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施救費用。(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原則:1、及時報告。在本街范圍內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主管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按規定報告上級政府及安全生產主管部門。2、緊急救援。確認本街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的消息后,街道應急處理指揮部及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指揮部成員應在最快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3、依序替補。應急處理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分指揮部主要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3、職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的現象。4、保護現場。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從事故單位到參與搶險救援的有關部門及現場的群眾都負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與義務。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街街轄范圍內發生的造成重、特大人員傷亡或重、特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特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一)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街道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批準啟動本預案,發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1、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2、雖不屬于重、特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3、總指揮認為有必4、要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范圍: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一次急性中毒2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特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事故包括:1、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2、火災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火災事故;3、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一次造成2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4、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交通事故;5、建筑安全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6、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化學危險品生產、運輸中發生5、火災、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事故;7、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發生火災、爆炸、泄露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事故;8、工商企業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事故;9、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務院重、特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織機構(一)機構組成基本原則1、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街道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2、安全事故6、應急救援工作在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部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工作。3、街道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按職能下設分指揮部。(二)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1、負責指揮、協調全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2、總指揮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書記擔任;成員由安監、綜治、經貿、衛生、民政、財政所等部門和有關社區以及公安、交警、消防等負責人組成。3、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辦公室主任由街道綜治辦主任擔任,副主任由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站站長擔任。4、總指揮部職責:負責街道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修訂,并7、督促各社區、各部門認真實施;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重、特大事故發生后,負責統一部署、指揮、協調街道各部門、各社區按應急預案迅速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和占用場地,在搶救設施、設備、車輛和人力不足時,立即向區政府報告,提出援助建議,情況危急時,直接請求臨近街道緊急援助。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發布啟動安8、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組織落實區安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5、辦公室職責:協助正、副總指揮工作。負責總指揮、副總指揮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區政府提供我街重、特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各專業分部和有關部門、企業單位是否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報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備案;檢查預案的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險情)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的報道,統一對外發布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辦理街道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指揮有關部門和系統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督9、促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按照指揮部指令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協調組織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并負責在事故后組織歸還或補償;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善后處理具體工作。(三)街道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和警戒保衛、醫療救護、物資供應、善后處理、搶險救災、事故調查七個指揮組,其主要職責是:1、應急處理辦公室,由綜治辦主任任主任,街道安監站站長任副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令傳達和信息處理等工作。2、警戒保衛指揮組:由政法書記任指揮,街道派出所所長任副指揮,負責事故現場保護、交通疏散、秩序維護、10、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具體實施工作由派出所負責。3、醫療救護指揮組:由城管辦主任任指揮,愛衛專干任副指揮,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協調衛生、農林水利、環保及其他相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具體實施工作由城管辦負責。4、物資供應指揮組:由財政所所長任指揮,根據11、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社區以及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援物資,安排好搶險救援人員的膳食,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具體實施工作由財政所負責。5、善后處理指揮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書記任指揮,街道安監站站長任副指揮,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辦、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站及其它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其所在地、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的動態。具體實施工作由安監站負責。6、搶險救援指揮組,由發生事故單位的社區主任任指揮,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救援工作。根據事故類別由12、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如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7、事故調查指揮組,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書記任指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站站長任副指揮,負責事故情況的調查、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處理建議工作。(四)根據事故性質和救援工作需要,組建街道重、特大事故專業指揮部和安全事故救援救護保障專業隊伍。在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日常工作情況下,專業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指揮長所在單位;事故發生時,專業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發生地社區居委會。各專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指揮長擔任,具體工作人員由指揮長確定。四、安全事故報告和現13、場保護(一)事故報告1、報告程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街道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和本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向街道辦事處主任、分管主任報告。同時立即向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總指揮部值班室設在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站。2、報告內容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主要報告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別、經濟類型、企業規模;3)事故的14、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3、安全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街道安全事故應急搶險總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4、事故報告還應由總指揮部辦公室填寫報告單。(二)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取證、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平15、面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五、事故應急處理方案(一)應急救援處理1、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人員應迅速采取措施,組織自救,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并立即進行報告。2、街道辦事處各部門、事故發生地所在社區居委會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迅速全力組織救援工作,同時根據事故特點、性質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有關部門、單位人員趕到事故現場。3、參加現場救援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中心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4、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必須負責事故現16、場保護。(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1、安全事故發生后,街道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總指揮部及各指揮組有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2、有關成員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3、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4、衛生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備,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17、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6、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必須赍從全局出發,服從領導組和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人員調集和車輛、物資、器材的調配,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有關部門接到物資供應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三)善后處理1、妥善處理事故受害者,對事故受害者依法給予賠償。2、積極采取各種補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3、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原因全面調查,形成詳盡的書面材料。4、依據有關規定提出18、處理意見,逐級上報。5、向所屬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6、落實防范措施。7、補償因緊急調用設備、設施、物資、人員和場地的損失。六、其它事項1、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職守。對于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應追究事故單位和當地社區居委會主要領導責任;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特大損失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對于在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應給予獎勵。2、各社區應負責:a、負責事故現場后勤保障;負責災民的臨時安置;負責現場所需器材、裝備、材料、給養的供給及車輛的搶修維護。b、加強對本地的安全管理19、,及時匯報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信息和情況,服從街道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參加本地區的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C、對安全隱患登記造冊,實行日常監管和動態監管,督促有關單位對重、特大隱患進行整改,增加資金投入,確保隱患整改率。3、事故單位應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提供后勤保障。4、本預案是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搶救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各社區居委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構和隊伍,并保證其人員、20、經費和裝備落實到位。5、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安全事故的意識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6、應急救援組織應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隊伍。有關部門對應急救援人員應按制定的預案經常進行培訓和必要的演練,使其了解本行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救護規程,熟悉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救援行動的技能、方法、注意事項、常見故障的處理和維護保養的要求等。7、各相關責任部門和各社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制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的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