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司突發事件新聞媒體專項應急預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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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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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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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突發事件新聞媒體專項應急預案目 次1 總則11.1 編制目的11.2 編制依據11.3 事件分級11.4 適用范圍11.5 工作原則22 組織體系及職責22.1 領導機構22.2 工作機構23 應急響應43.1 預警行動43.2 響應行動43.3 應急狀態解除53.4 影響評估與補救53.5 總結與改進54 應急保障54.1 隊伍建設54.2 媒體溝通機制64.3 資源保障65 附則65.1 制訂與解釋65.2 預案的實施65.3 附件6附 錄 A(資料性附錄)應急通訊錄7表A.1 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聯系表71 總則1.1 編制目的規范塔里木油田公司(以下簡稱油田公司)及所屬單位發生突發事2、件后的新聞媒體應對工作;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維護油田公司和集團公司的良好形象。 1.2 編制依據 1.集團公司新聞媒體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2.塔里木油田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3.塔里木油田公司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管理辦法(塔油辦字20112號)4.塔里木油田公司進一步加強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塔油黨發201423號)1.3 事件分級按事件的社會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為級、級、級。級突發事件:指油田公司及所屬單位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嚴重,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及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級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3、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大氣、土壤、水環境較大及以上污染;引起省部級及以上或集團公司領導關注,或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領導做出批示;引起省級主流媒體,或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國內主流媒體,或法新社、路透社、美聯社、合眾社等境外重要媒體負面影響報道或評論。級突發事件:指油田公司及所屬單位突然發生,事態嚴重,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及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級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含中毒);造4、成或可能造成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大氣、土壤、水環境一般污染;引起地(州、市)級領導關注,或地(州、市)級政府部門領導做出批示;引起地(州、市)級主流媒體負面影響報道或評論。級突發事件:低于級突發事件指標,未造成一定社會影響、對油田公司聲譽也未造成影響的,均為級突發事件。注:分級標準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屬單位發生級、級突發事件后的新聞媒體應對工作。本預案適用的媒體范圍包括:報紙雜志等平面媒體、廣播電視等音視頻媒體以及網絡媒體等。 1.5 工作原則除集團公司新聞媒體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5、塔里木油田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確定的工作原則外,油田公司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還要遵循以下原則: 及時準確原則。事件發生后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堅持“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及時準確、主動客觀地告知媒體和公眾事件情況,做到先入為主、以正視聽,掌握新聞媒體應對主動權。 統一發布原則。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由油田公司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歸口管理。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向集團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新聞工作處報告,審定新聞口徑,由油田公司新聞發言人或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的信息發布人對外統一發布信息。油田公司領導、新聞發言人、當事人、內部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口徑必須統一。保持與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口徑一致。 真誠溝通原6、則。主動與新聞媒體聯系,盡快與公眾溝通,發布事實真相,穩定公眾情緒,以誠實、公開、積極的態度,促進相互理解,增加公眾信任。 滾動發布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發布基本信息,避免公眾猜測和新聞媒體的不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及時發布事件最新進展和油田公司采取的有效措施。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發布事件原因及最終處理結果。2 組織體系及職責2.1 領導機構2.1.1 油田公司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組長:油田黨工委書記副組長:成員:黨群工作處、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企管法規處、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對外合作部、信息管理部、塔里木石油電視臺和塔里木石油報社等部門(單位)負責人。2.1.2 主7、要職責油田公司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是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審定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方案,審核突發事件新聞口徑、新聞通稿,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等。突發事件發生時,油田公司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在油田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油田公司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開展工作。 2.2 工作機構 油田公司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下設新聞媒體應對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群工作處,辦公室主任由黨群工作處處長擔任。新聞媒體應對工作辦公室成員包括:黨群工作處、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企管法規處、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對外合作部、信息管理部、塔里木石油報社、塔里木石油電視臺等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新聞媒體8、應對工作辦公室下設新聞發布小組、媒體協調小組、輿情監測小組三個工作小組。2.2.1 新聞媒體應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1) 修訂油田公司突發事件新聞媒體專項應急預案,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演練;2) 組織召開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會議,研究制定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方案;3) 及時與集團公司、自治區和當地政府對口部門溝通,尋求支持;4) 組織撰寫突發事件新聞口徑、新聞通稿,組織新聞發布會;5) 及時掌握社會輿論,跟蹤了解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的報道與關注點,正確引導社會輿論;6) 做好媒體記者接待工作,組織新聞媒體現場采訪。2.2.2 新聞發布小組 由油田公司黨群工作處、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企管法9、規處、對外合作部、塔里木石油電視臺、塔里木石油報社、突發事件相關單位人員組成。主要職責: 黨群工作處:起草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方案;組織采集事件現場新聞資料,撰寫新聞口徑、新聞通稿,籌備新聞發布會;向媒體提供新聞通稿。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負責新聞口徑、新聞通稿、新聞稿件涉密問題的審核;與集團公司、自治區和當地政府對口部門溝通,尋求支持;協助組織新聞發布會。 企管法規處:評估突發事件發生后油田公司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提供法律支持;對新聞通稿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審核。 對外合作部:協調接待境外媒體記者,配合組織新聞發布會;向境外媒體提供新聞通稿譯稿,配合審核境外媒體新聞稿件。 塔里木石油報社、塔10、里木石油電視臺:負責采集事件現場新聞資料,協助撰寫新聞通稿。 突發事件相關單位:負責及時報送突發事件基本信息及處理進展;協助采集事件現場新聞資料。2.2.3 媒體協調小組 由油田公司黨群工作處、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對外合作部、塔里木石油電視臺、塔里木石油報社、突發事件相關單位人員組成。各部門主要職責:黨群工作處:邀請國內媒體記者,制作媒體采訪證件,組織現場采訪;審核媒體記者新聞稿件。 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負責媒體記者的接待工作。對外合作部:協調接待境外媒體記者采訪。突發事件相關單位:根據授權接受新聞媒體采訪;協助組織現場采訪。2.2.4 輿情監測小組由油田公司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信息管11、理部、黨群工作處相關人員組成。各部門主要職責: 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24小時監測社會輿情,匯總輿情并進行分析研判,負責撰寫輿情專報。信息管理部:實時監控網絡信息,掌握網絡媒體輿論,協助撰寫輿情專報;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協助處置網上失實、負面信息和言論。黨群工作處:跟蹤了解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的報道;及時協調有關媒體對失實報道做出妥善處理。3 應急響應 3.1 預警行動接到油田公司級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后或輿情監測到可能發生輿情危機,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應立即做好以下工作:1) 進入應急響應準備狀態。2) 跟蹤突發事件變化情況和輿情發展情況,制定新聞媒體應對方案,落實工作人員,做好相應的應急準12、備工作。3) 保持與集團公司、自治區和當地政府對口部門的聯系,取得支持和幫助。4) 隨著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解除,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適時宣布預警解除。3.2 響應行動1) 突發事件發生后,油田公司啟動相應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本預案隨之啟動;發生輿情危機,可能或者已經對油田公司、集團公司聲譽產生較大影響時,本預案單獨啟動。2) 新聞媒體應對工作辦公室及時組織召開突發事件媒體應對協調會,研究新聞媒體應對方案,經油田公司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審批后組織實施。3) 與集團公司、自治區和當地政府對口部門溝通情況,請求新聞媒體應對支持;及時評估突發事件發生后油田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尋求法律支持。4) 新13、聞發布小組組織專人赴現場采集事件基本信息,撰寫新聞口徑、新聞通稿,報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審核。5) 新聞發布小組確定媒體范圍,向媒體提供新聞通稿或籌備新聞發布會。媒體范圍主要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中央媒體(或駐地記者站),新疆日報、新疆電視臺、巴州郭楞日報和巴州郭楞電視臺等地方媒體,人民網、新華網、新浪網、搜狐網等網絡媒體,以及事發當地主要媒體。根據事件影響程度,選擇聯系事發地都市類媒體。6) 新聞發布小組根據突發事件處理情況,滾動發布最新信息,及時更正前期由于情況不清晰而發布的不全面、不準確信息。7) 根據需要,新聞發布小組組織集團公司和油田公司相關專14、家、學者組成策略聯盟,接受媒體采訪,闡釋相關政策,介紹專業知識,回應社會關注。8) 媒體協調小組統籌組織現場記者采訪,做好記者采訪接待工作,采訪過程中實施證件管理。同時,對現場采訪記者進行安全提示,避免次生和衍生災害的發生。9) 輿情監測小組開展24小時輿情監測,及時掌握社會輿論,跟蹤了解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的報道、關注等相關信息,定期研究分析輿情,撰寫輿情專報,提出新聞媒體應對的意見和建議。發現失實或片面報道,及時通報媒體協調小組。媒體協調小組協調相關媒體做出妥善處理,消除負面影響。3.3 應急狀態解除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相關新聞媒體應對工作也完成,應急狀態隨社會輿情的平息自然解除。 315、.4 影響評估與補救 采取多種方式了解掌握媒體、公眾對突發事件的反映和評價,評估突發事件影響,根據事件影響程度和范圍,有針對性地策劃后續新聞宣傳,積極消除負面影響。3.5 總結與改進及時收集整理突發事件媒體報道和社會輿論情況,及時總結新聞媒體應對過程中的經驗和不足,并做好相關資料保存。4 應急保障4.1 隊伍建設 黨群工作處負責建設油田公司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骨干隊伍,建立油田公司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資料庫,建立中央、自治區和相關地州媒體聯系渠道。4.2 媒體溝通機制 黨群工作處負責建立重點媒體定期走訪、交流等溝通機制,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負責適時向外部媒體報送新聞素材,不定期策劃和組織外部媒體新聞采訪。 4.3 資源保障 油田公司相關部門、單位要在人力、物力和資金上提供保障,確保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工作順利進行。 5 附則 5.1 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黨群工作處組織修訂并負責解釋。 5.2 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5.3 附件 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聯系表 附 錄 A(資料性附錄)應急通訊錄表A.1 突發事件新聞媒體應對聯系表應急機構部 門人 員電 話手 機油田新聞媒體應對領導小組新聞媒體應對工作辦公室黨群工作處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企管法規處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對外合作部塔里木石油報社塔里木石油電視臺信息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