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望城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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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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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沙市望城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迅速、有效地處置本區旅游突發事件,提高各類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旅游業安全、有序、健康發展,特編制本預案。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旅游條例、湖南省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長沙市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旅游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1.4工作原則1.4.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旅游突發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目的,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1.4.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區人民政2、府、重點旅游街鎮設立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1.4.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在接到有關事件的救援報告時,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區政府、區旅游局、區安監局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處理和做好有關協調工作。2 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2.1 領導機構2.1.1設立望城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政府辦聯系副主任、區旅游局長任副總指揮,區信訪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國土3、資源局、區環保局、區交通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區文體廣電局、區衛計局、區統計局、區安監局、區市場監督局、區商務局、區旅游局、區臺辦、區民宗局、區外事僑辦、區新聞中心、區消防大隊、區地方海事處、區氣象局、區供電分公司、區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聯通公司、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等為成員單位。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旅游局,區旅游局長任辦公室主任。2.1.2應急指揮部職責統一領導全區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重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和處置旅游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旅游應急指揮部報告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組織開展全區旅游突發事件的應4、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2.1.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督查、落實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重大決策的實施;收集匯總突發事件信息,負責向區旅游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報告,并通報區旅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旅游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并提出對策;協助和指導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事發地的支持和幫助;承辦區旅游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2.1.4應急救援聯絡方式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0731-88078110。2.2 旅游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各類旅游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根據單位自身的實際和特點建立健全應急機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有關突發5、事件進行監測,負責處理涉及本單位的旅游突發事件。2.3 區旅游應急聯動機構作為本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2.3.1聯動機構職責(1)區信訪局負責提供涉及旅游的上訪信息,協助處理旅游群體性上訪事件。(2)區發改局、區商務局負責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儲備物資的調撥和保障等工作,旅游突發事件事發地的價費投訴處理和物價穩定,積極爭取災后重建項目資金工作。(3)區經信局負責協調供電和通訊部門做好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6、。(4)區住建局負責旅游景區(點)安全設施、指導應急救援和應急搶險工程等工作。(5)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系統承擔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交通管制及疏導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6)區民政局負責做好旅游事故的救災物資供應和旅游事故中受害者的臨時生活救助和相關善后處置工作。(7)區財政局負責管理和拔付旅游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保障資金。(8)區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旅游景區(點)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應急調查,及時提供地質災害信息。(9)區環保局負責全區環境質量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涉及環境污染的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7、作。(10)區交通局負責提供相關警示信息,事件涉及區域的公交調整及人員疏散工作,提供轉移旅游者或者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并協助處理旅游事故工作。(11)區水務局負責汛情監測和發布,及時提供水文信息,做好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12)區農林局負責森林火災、火險及野生動物病原體等監測預警,提供預警信息,協助做好林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13)區文體廣電局負責做好旅游預警信息發布、應急知識宣教和旅游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等工作。(14)區衛計局負責提供相關警示信息,及時組織救治和運送受傷游客,疫病防控、心理救助等工作。(15)區統計局負責指導、協助旅游突發事件統計分析工作。(16)區安監局負責8、牽頭調查處理旅游安全事故,參與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旅游相關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17)區市場監督局負責維護旅游突發事件事發地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對旅游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藥品和醫療器械事故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對各類旅游活動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協助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調查工作。(18)區旅游局負責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發布和管理等工作;組織、參與旅游突發事件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承擔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19)區臺辦、區外事僑辦負責提供涉臺、涉外旅游安全預警信息,協助涉臺、9、涉外旅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20)區民宗局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涉及民族、宗教等問題的政策指導和協調工作。(21)區新聞中心負責指導、組織旅游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媒體的宣傳報道。(22)區消防大隊根據有關規定參與應對處置旅游突發事件。(23)區地方海事處負責提供涉及水上旅游安全的預警信息,組織水上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24)區氣象局負責提供旅游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信息。(25)區供電分公司負責旅游突發事件電力供應保障,協助處置本系統內發生的旅游突發事件。(26)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的通訊設備維護,保證通訊暢通。(27)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協助10、救援、安撫及相關善后工作。2.4現場應急指揮部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后,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F場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后勤保障、信息發布、善后工作等應急工作小組。(1)綜合協調組:由區安監局、區旅游局牽頭,事發地街鎮和相關部門參與,組織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交通、通信和裝備等資源調配,對旅游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2)搶險救援組:由區旅游局、區安監局牽頭、事發地街鎮及有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查明旅游突發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后果,制定搶險救援方案,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11、作。(3)治安警戒組:由區公安局牽頭,事發地街鎮等協助,負責旅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社會調查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計局牽頭,負責組織協調旅游突發事件現場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等工作。(5)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街鎮牽頭,有關部門(單位)參與,負責提供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做好電力、通信設施搶修等應急保障工作。(6)信息發布組:由區新聞中心牽頭,區旅游局、區文體廣電局、區統計局、區安監局等部門參加,負責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7)善后工作組:由事發地街鎮牽頭,區民政局、相關保險機構、事發單位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12、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工作。2.5專家組區旅游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主要由安全咨詢、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運輸、工程搶險等專家組成,負責為區旅游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必要時參加旅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3 預警預防機制3.1預警級別預警級別根據突發事件對旅游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緊急程度、發展趨勢,將旅游突發事件預警分為一般(級)、較重(級)、嚴重(級)、特別嚴重(級)四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3.1.1一般(級)預警:系關注級別,不向公眾發布。3.1.2較重(級)預警: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部分人員人身安全。3.1.3嚴重(級)預警: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或危及較多人員人身13、安全。3.1.4特別嚴重(級)預警: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或危及眾多人員人身安全。 3.2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相關信息和專家組意見,并及時向區旅游應急指揮部報告旅游突發事件發展情況,同時提請區旅游指揮部報市應急指揮機構發布相應的旅游預警警報。3.3預警行動進入預警期后,區旅游應急指揮部、區應急聯動機構、事發地街鎮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可采取預防性措施,并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相關情況。3.4預警解除根據事態發展和預報信息的變更,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旅游應急指揮機構作出的取消或降低預警級別的決定,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和街鎮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4 應急響應4.1應急響應分級旅游突發14、事件按照旅游者的傷亡程度分為一般事件(級)、較大事件(級)、重大事件(級)、特別重大事件(級)四級。4.1.1一般事件(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和被困,下同),或者死傷10人以下,或者30人以下受傷(包括中毒,下同)的事件。4.1.2較大事件(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死傷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30人以上60人以下受傷的事件。4.1.3重大事件(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死傷30人以上60人以下,或者6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的事件。4.1.4特別重大事件(級):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死傷6015、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受傷的事件。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4.2應急響應行動4.2.1一般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鎮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區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區旅游應急指揮部啟動級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區旅游指揮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實施前期應急救援,并向市旅游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旅游突發事件發展情況和處置情況,同時報請市旅游應急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在上級的統一指揮下,區旅游應急指揮部直接指揮應急處置工作。4.3應急處置4.3.1旅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旅游團隊和事發地旅游突發事16、件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上一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迅速保護事發現場,并建立現場處置區域,搶救受傷人員,設立人員疏散區,初步評估事件危害;探測并控制危險源,清理事發現場。4.3.2自然災害、旅游交通事故、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消防安全事故等造成的旅游突發事件,按相關專項應急預案處置;相關旅游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響應級別,予以積極配合。4.3.3社會安全事件、大型旅游節慶活動等造成的旅游突發事件,境外人員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傷亡事件,按相關預案執行;4.3.4當旅游突發事件呈擴大趨勢,可能超出當前處置能力和范圍時,各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17、機構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報上一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響應,本級應急指揮機構服從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4.4 信息發布旅游突發事件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區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區新聞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4.5應急結束當旅游者得到妥善安排和救治、旅游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5 善后工作5.1善后處置事發地街鎮及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及時恢復旅游正常秩序。5.2分析評估應急結束后,事發地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相關部門分析評估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18、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6 應急保障6.1通信保障各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包括參與應急救援的相關部門、專家組的通訊錄,并定期更新。區電信公司、區移動公司、區聯通公司負責為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6.2裝備保障各街鎮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為參與應急救援的相關部門及人員配備相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6.3資金保障各街鎮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需要,統籌安排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組建專家隊伍、開展應急演練、對安全人員進行培訓及購置儀器設備、搶險工具、交通工具等。7 監督管理7.1宣傳、培訓和演練區旅游應急19、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對本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宣教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7.2獎勵與責任對在旅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7.3 監督檢查區旅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8.附則8.1旅游突發事件及其類別旅游突發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危及或損害到我區游客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本區旅游業正常運行的緊急事件或狀態。旅游突發事件主要分為20、四類:(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暴雨、地震、森林火災等重大災害引起并可能嚴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災及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引起并可能嚴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傳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游客健康與安全的事件。(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體性事件(較大規模投訴事件、重大旅游活動危機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經濟事件等引起并可能嚴重危害國家、社會及游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的事件。8.2預案修訂區政府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8.3預案實施本預案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xxx年3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