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2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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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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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編制目的和依據為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置涉重金屬污染事件,健全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機制,控制涉重金屬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安全,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省相關應急預案和湖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州市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湖州市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湖州實際,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市政府設立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涉2、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貿糧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氣象局、市財政局、市新聞辦、市教育局、市信訪局、市監察局、市應急辦和湖州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等單位和部門組成。辦事機構及專家咨詢機構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應急辦,負責我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處置的日常工作。建立專家組:主要負責研究、論證、確定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的綜合防治方案、事故防范和應急計劃的技術措施;協助市應急指揮部3、或市政府應急辦公室,作出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的性質、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的判斷分析,并對應急決策提供技術支撐。成員單位職責(1)市應急辦:牽頭負責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處置的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市有關部門和縣區根據應急預案要求,制訂完善本地區、本部門的應對涉重金屬污染事件以及次生、衍生事件的處置或保障行動方案;牽頭做好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和重要應急任務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應急工作;及時上報事件和處置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事件應急處置的指示和批示。(2)市環保局:負責涉重金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應急過程中涉重金屬污染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企業周邊水、4、氣、土壤環境的監測工作。協助環境污染糾紛的取證和評價;做好事故現場控制,承擔環境執法工作。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的環境監測和現場調查情況,提出啟動湖州市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議。負責涉重金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應急過程中涉重金屬污染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企業周邊水、氣、土壤環境的監測工作。協助環境污染糾紛的取證和評價;做好事故現場控制,承擔環境執法工作。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的環境監測和現場調查情況,提出啟動湖州市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議。(3)市衛生局:負責涉重金屬企業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管;負責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落實情況5、的監督管理;負責應急處置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開展作業場所的檢測工作;評估事故發生對大氣、飲用水和食物涉重金屬污染的程度,提出應急處置辦法;對參與應急行動人員進行自身安全防護指導。結合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做好超標人群的救治工作。加強健康咨詢,接受群眾的咨詢,向群眾宣傳普及相關知識,消除群眾的疑慮和恐慌。根據檢測情況,提出啟動湖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負責涉重金屬企業職工的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管;負責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應急處置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開展作業場所的檢測工作;評估事故發生對大氣、飲用水和食物涉重金屬污染的程度,提出6、應急處置辦法;對參與應急行動人員進行自身安全防護指導。結合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做好超標人群的救治工作。加強健康咨詢,接受群眾的咨詢,向群眾宣傳普及相關知識,消除群眾的疑慮和恐慌。根據檢測情況,提出啟動湖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4)市建設局、市規劃局:負責監督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功能區的規劃落實情況,防止功能區沖突,督促縣區政府落實園區內居民搬遷工作;規范企業基本建設程序,加強企業項目建設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監督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功能區的規劃落實情況,防止功能區沖突,督促縣區政府落實園區內居民搬遷工作;規范企業基本建設程序,加強企業項目建設質量安全監管。(5)市發改委:負責涉重金7、屬企業及相關項目審批備案把關、會同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貿糧局等部門做好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器材、物資的調配工作。負責涉重金屬企業及相關項目審批備案把關、會同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貿糧局等部門做好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器材、物資的調配工作。(6)市經信委:負責涉重金屬企業及相關項目審批備案把關和制定并組織實施湖州市涉重金屬企業淘汰落后、轉型升級的規范。負責涉重金屬企業及相關項目審批備案把關和制定并組織實施湖州市涉重金屬企業淘汰落后、轉型升級的規范。(7)市貿糧局:負責會同市發改委、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做好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器材、物資的調配工作8、。(8)市安全監管局:承擔對涉重金屬企業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管理,制定可能發生涉重金屬環境污染事故的重點企業名單,協助其制定應急預案,并加強執法檢查。承擔對涉重金屬企業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管理,制定可能發生涉重金屬環境污染事故的重點企業名單,協助其制定應急預案,并加強執法檢查。(9)市公安局:承擔事件應急期間的交通管制,提供應急通行證;維護事故現場的秩序和安全警戒,組織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參與事故調查處置;負責群體性事件的預警工作,收集信息,及時控制事態擴大。根據收集掌握的信息,提出啟動湖州市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承擔事件應急期間的交通管制,提供應急通行證;維護事故現場的秩9、序和安全警戒,組織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參與事故調查處置;負責群體性事件的預警工作,收集信息,及時控制事態擴大。根據收集掌握的信息,提出啟動湖州市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10)市農業局:評估農業污染事故破壞程度;及時提出應急補救措施和建議;協助調查可能受污染農作物的監測和評價;做好事故現場控制,防止損失擴大。評估農業污染事故破壞程度;及時提出應急補救措施和建議;協助調查可能受污染農作物的監測和評價;做好事故現場控制,防止損失擴大。(11)市氣象局:承擔事故應急所需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工作。承擔事故應急所需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工作。(12)市財政局:保證事故應急的設備、醫療救治10、交通工具等所需經費;保證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所需的日常工作和運行經費。(13)市新聞辦:加強網絡輿情的監控和收集,做好涉重金屬污染事件防范和事件發生時的應急知識宣傳;做好現場的報道和應急信息的發布。加強網絡輿情的監控和收集,做好涉重金屬污染事件防范和事件發生時的應急知識宣傳;做好現場的報道和應急信息的發布。(14)市教育局:加強學生防護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加強學校辦學環境的檢查工作,發現涉重金屬污染源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配合衛生部門開展涉重金屬污染區內學生健康狀況調查。加強學生防護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加強學校辦學環境的檢查工作,發現涉重金屬污染源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配合衛生部門開展涉重金屬11、污染區內學生健康狀況調查。(15)市信訪局:及時處置和上報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來電中反映涉重金屬污染事項。參與處置群眾因涉重金屬污染事件集體去省赴京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指導當地政府做好超標人員家屬的情緒穩定工作,并及時掌握因超標問題出現的不穩定事端和群體性事件苗頭,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確保社會穩定。及時處置和上報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來電中反映涉重金屬污染事項。參與處置群眾因涉重金屬污染事件集體去省赴京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指導當地政府做好超標人員家屬的情緒穩定工作,并及時掌握因超標問題出現的不穩定事端和群體性事件苗頭,根據事態發展,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確保社會穩定。12、(16)市監察局:承擔對涉重金屬污染事件中涉及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問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承擔對涉重金屬污染事件中涉及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問題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17)湖州開發區管委會、太湖度假區管委會:根據應急預案和當地實際,制訂實施本地區應對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或行動方案,按預案和指揮部要求落實責任。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的預防、監測及應急處置。根據應急預案和當地實際,制訂實施本地區應對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或行動方案,按預案和指揮部要求落實責任。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地13、區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的預防、監測及應急處置。3預測預警及報告3.1監測與報告。完善重金屬污染危害因素和超標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加強監測分析與交流,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超標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及時發現潛在的超標隱患。各責任單位要強化突發性超標事件監測報告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超標事件報告制度,建立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完善重金屬污染危害因素和超標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加強監測分析與交流,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超標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及時發現潛在的超標隱患。各責任單位要強化突發性超標事件監測報告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超標事件報告制度,建14、立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3.2評估。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突發性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專家組工作。由專家組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事件類型,向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3.3預警。根據事件發生的危害程度和事件進程狀況等基本特點,原則上將突發涉重金屬污染事件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預警。指揮部可根據事件進展及實際工作需要,對此分級適時進行調整。根據事件發生的危害程度和事件進程狀況等基本特點,原則上將突發涉重金屬污染事件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預警。指揮部可根據事件進展及實際工作需要,對此分級適時進行調整。級(15、紅色)預警。一次發生急性重金屬污染中毒3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重金屬污染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社會恐慌。級(橙色)預警。在局部地區,一次發生急性重金屬污染中毒5-30人,或死亡3人以下,重金屬污染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級(黃色)預警。在局部地區,一次發生急性重金屬污染中毒5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中毒原因明確。級(藍色)預警。局部地區監測發現重金屬污染危害因素增多或危害程度加重。4應急處置4.1啟動預案。出現級預警,鄉鎮政府應當向縣區政府報告情況,縣區環保、衛生部門應該加強監測與調查,查明情況,及時向市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區政16、府負責處置。出現級預警,縣區政府應在1個小時以內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接到縣區政府報告1小時之內向省政府報告。縣區環保、衛生部門也應在1個小時之內向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市環保、衛生部門在接到報告1小時之內向省級主管部門報告。出現級預警,鄉鎮政府應當向縣區政府報告情況,縣區環保、衛生部門應該加強監測與調查,查明情況,及時向市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區政府負責處置。出現級預警,縣區政府應在1個小時以內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接到縣區政府報告1小時之內向省政府報告。縣區環保、衛生部門也應在1個小時之內向市級主管部門報告,市環保、衛生部門在接到17、報告1小時之內向省級主管部門報告。4.2應急響應措施。預案啟動后,應按照應急預案和有關技術方案規定的程序,立即開展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置、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由各部門分工協作,科學有序進行,及時有效控制事件蔓延。預案啟動后,應按照應急預案和有關技術方案規定的程序,立即開展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置、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由各部門分工協作,科學有序進行,及時有效控制事件蔓延。采取有效衛生防治和環境保護措施。對現場進行處置,控制污染源,阻止重金屬污染擴散;消除污染,疏散人員,必要時設置隔離帶;封存造成重金屬污染中毒事件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確定18、范圍與對象,對涉重金屬污染人群進行檢測,采取相應措施;開展現場醫療救護、病人轉運、收治等工作。(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事發生地縣區政府)做好事件現場和相關場所治安管理、秩序維護和群眾疏導工作。保障應急處置車輛暢通無阻。(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信訪局、事發地縣區政府)建立信息發布制度。信息發布,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市新聞辦、市衛生局、市環保局、事發地縣區政府)實施聯勤保障。多方協作,統一調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采購、發放等工作,保護水源,保證電力供應和通訊聯絡暢通,保障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責任單19、位: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貿糧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事發地縣區政府)開展調查。查明事件原因,撰寫調查報告,并提出事件處置意見。對經調查取證認定造成事件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置。(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氣象局、事發地縣區政府)評估總結。做好應急處置人員、物資需求評估和事件總結評估工作,并按規定上報。(責任單位:市應急辦、市環保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貿糧局、事發地縣區政府)4.3擴大應急。當事件不能有效控制,有擴大蔓延趨勢時,指揮部應及時上報省政府。當事件不能有效控制,有擴大蔓延趨勢時,指揮部應及時上報省政府。4.4預案終止20、。根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和專家組的建議,市應急指揮部適時作出預案實施終止的決定。根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和專家組的建議,市應急指揮部適時作出預案實施終止的決定。4.5專家分析。專家組應及時提出事件應急處置評估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專家組應及時提出事件應急處置評估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5應急保障措施5.1技術保障。成立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專家組,提供應急處置工作技術支持。建立并完善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監測、報告系統,環保部門對涉重金屬企業所有廢氣、廢水和雨水排放口及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每年至少進行1次監督性監測,每月進行1次執法檢查。衛生部門按職業病防治要求,定期對涉重金屬21、生產工序的職工進行檢測,提高事件預測預警能力。成立市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專家組,提供應急處置工作技術支持。建立并完善涉重金屬污染事件監測、報告系統,環保部門對涉重金屬企業所有廢氣、廢水和雨水排放口及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每年至少進行1次監督性監測,每月進行1次執法檢查。衛生部門按職業病防治要求,定期對涉重金屬生產工序的職工進行檢測,提高事件預測預警能力。5.2醫療救治體系保障。按照“集中收治、歸口管理、強化功能”的原則,合理整合醫療資源,完善醫療救治體系。按照“集中收治、歸口管理、強化功能”的原則,合理整合醫療資源,完善醫療救治體系。5.3物資保障。建立和完善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物品儲備庫。儲備物22、資包括相關藥品、檢測儀器、醫療設備、交通和通訊工具、衛生防護用品和其他應急物資等。建立和完善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物品儲備庫。儲備物資包括相關藥品、檢測儀器、醫療設備、交通和通訊工具、衛生防護用品和其他應急物資等。5.4經費保障。涉重金屬污染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事件處置經費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5.5機制保障。建立高效的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和運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實施方案,確保事件發生后,能夠及時調動本部門人力和物力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6監督管理6.1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相關衛生知識宣教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衛生23、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相關衛生知識宣教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衛生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6.2培訓和演練。加強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定期組織不同規模的模擬演練,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應急救助能力。加強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定期組織不同規模的模擬演練,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應急救助能力。6.3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事件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事件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在事件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事件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7附則7.1名詞術語解釋涉重金屬是環保部“十二五”重金屬防治規劃中確定的鉛、汞、鉻、鎘和類金屬坤五種。我市涉重金屬行業為蓄電池、電鍍和制革三大行業。蓄電池行業涉及的重金屬為鉛;電鍍和制革行業涉及的重金屬為鉻。7.2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應急辦負責解釋。7.3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主題詞:涉重金屬應急預案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湖州軍分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各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