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區行政區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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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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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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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我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福建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三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梅列區行政區域內,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2、事故。 二、工作原則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的領導下,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協調配合、依靠科學、整合資源”的原則,做到統一指揮、科學決策、迅速反應、有力處置,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三、事故分級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的食品3、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的; 2.一次事故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4、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區政府成立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食品安全指揮部”),并下設辦公室(簡稱“區食品安全應急辦”),依托在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成立事故調查、事故查辦處理、醫療救治、專家咨詢、現場檢測與評估、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等工作小組。 區食品安全指揮部負責領導、5、組織和指揮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職能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兼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兼任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區食品安全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衛生局、經貿局、農業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教育局、建設局、水利局、環保局、監察局、財政局及重大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組成。 主要職責: 1.啟動梅列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 4.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區食品安全應6、急辦提交的應急處理和責任追究工作報告; 6.向區政府及市衛生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區食品安全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報道、采訪、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協調加強互聯網的監控和管理工作,以保證事故報道的真實性。 區衛生局:負責區食品安全指揮部揮部日常工作,監督、協調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的指示、命令,依法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負責食品衛生監測與報告。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經貿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供應,參與屠宰加工環節以及流通領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7、調查處理。 區農業局:為農產品有毒有害信息監測與報告的主體。負責組織對種植業、畜牧業產品以及水產品養殖環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道路交通暢通、安全,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察。 區工商局:負責對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經營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質監局直屬分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產品質量檢驗、事故原因及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協助區衛生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區水利局:負責配合區衛生局等單位8、對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環保局對水源供水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區環保局:負責因污染環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及事后環境監測工作,協調、指導鄉鎮人民政府的污染源處置,對環境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區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做出處分決定。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財政應急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其他有關單位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根據區食品安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積極配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三)區食品安全應急辦及職責 區食品安全應急辦依托在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區衛生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9、,區經貿局、衛生局、農業局、工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等單位分管領導及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所長擔任副主任。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區食品安全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檢查、督促鄉鎮和各成員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及時對應急處理工作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3.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提出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承擔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5.負責匯總事故情況報告,通報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6.完成區食品安全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四)應急處理各工作小組 本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小組依據預案規定10、的職責,服從區食品安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食品安全應急辦。 1.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可由區衛生局、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事發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查辦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督職能部門和監察部門組成。主要職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辦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事故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查處。 3.醫療救治組:由區衛生局11、牽頭衛生醫療單位組成。主要職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專家咨詢組:由區衛生局和農業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工商局、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職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進行技術指導,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5.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督職能部門牽頭。主要職責:對事故現場進行檢測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 6.綜合協調組:由區衛生局牽頭。主要職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情況。 7.信息發布組:由區12、委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迅速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布,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 (五)鄉鎮(街道)應急指揮機構 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依據本預案相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和指揮當地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辦公室。 五、監測與預警 (一)平時監測 區食品安全指揮部建立統一的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預警體系,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接報和處理舉報信息,加強對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13、源共享。其中: 區農業局、經貿局負責報送農產品(含蔬菜)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區衛生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分析整理,定期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和預警信息;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由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工商局、衛生局等3個部門聯合發布。(二)日常監管 區食品安全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加工、包裝、運輸、儲存、流通、消費等環節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工作,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執行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級14、別 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預警發布級別分為特大(級)、重大(級)、較大(級)和一般(級)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案的預警發布 1.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級)、重大(級)和較大(級)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根據區政府的指示,由區食品安全指揮部上報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同意,向全區行政區域發布預警信息。 2.可能發生一般(級)食品安全事故時,由區食品安全指揮部報區政府同意,向事故影響范圍可能涉及的區域發布預警信息。 六、信息與報告(一)報告程序 區衛生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體系。各地發生(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報送突發事故信息:15、 1.發生(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報告,同時報告區政府總值班室。 2.各鄉鎮、街道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區政府值班室(電話:8222008)、區食品安全應急辦(班內電話:8890060、班外電話:;傳真:8957993)。 屬于重大、特別重大、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區政府、區食品安全應急辦分別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應急辦報告。 (二)報告責任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級食品安16、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三)責任報告人 1.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行使監管職責的直接責任人; 2.從事食品行業的生產和經營人員; 3.社會消費者。 (四)事故報告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舉報責任和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和漏報,或授意他人瞞報、遲報和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五)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應當報告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現場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17、,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調查原因等。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建議。 (六)報告時限 發生(發現)食品安全事故,事故責任單位或個人應當在15分鐘內立即向區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 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特大(級)、重大(級)、較大(級)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特別重大(級)食品安全事故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理;重大(級)食品安全事故由省政府或省18、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理;較大(級)食品安全事故由市政府或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理。發生特大(級)、重大(級)、較大(級)食品安全事故后,區政府應立即啟動本級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先期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和指揮先期應急救援行動,直到上級應急指揮部到達現場開始承擔并履行職責為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聯動機制,迅速趕赴現場;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在區應急指揮部協調指揮下,采取果斷措施,全力控制態勢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二)一般(級)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1.區食品安全指揮部的應急響應 (1)接到一般食品安全事19、故報告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當在第一時間對信息進行核實確認,派員對事故進行評估。評估確認結果,按規定向區政府、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2)確認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制定應急救援工作程序,提出應急處理工作方案和措施。 (3)及時向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傳達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并按規定及時向相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鄉鎮(街道)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4)指導事發地政府及食品安全監管等相關部門實施應急處理工作;必要時,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查辦處理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組、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綜合協調組、信息發布組,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5)區各成員單位應當服從區食品安全指揮部的統一指20、揮和協調,按本預案職責要求,及時組織實施相關應急處理措施,并隨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給區食品安全應急辦。 (6)區食品安全指揮部應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必要時,協調區直有關部門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事發地鄉鎮(街道)政府的應急響應 事發地政府應迅速啟動應急處理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和指揮先期應急救援行動,采取先期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直到區應急指揮部到達現場開始履行職責為止。并按規定向區政府、區食品安全應急辦報告事故處理情況,續報階段情況。 (三)應急響應級別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事態發展進一步加重,事故危害有蔓延擴大的趨勢,出現難以控制的局勢時,應當21、迅速上報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有進一步擴散的可能,應當上報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四)應急響應結束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事故影響基本得到穩定控制,并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與風險后,經區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后,方可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必要時,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宣布應急行動終止。 八、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要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22、撫恤,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保險機構應及時開展保險理賠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三)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食品安全應急辦應及時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建議,對應急預案和事故進行評估??偨Y報告應報送區政府及有關領導,同時報送市食品安全應急辦。 九、保障措施 (一)專家保障 區食品安全應急辦應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23、全事故專家庫,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從專家庫確定相關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二)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重大傷害的,衛生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組織救援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的技術鑒定機構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檢測機構受區食品安全應急辦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的數據和依據。 (四)物資保障 各有關部門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十、應急演練 各級政府及食品安全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對公眾加強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公眾抵御食品安全風險和責任意識,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演練。 區食品安全應急辦負責督促、檢查、指導鄉鎮及相關部門強化應急準備、應急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本預案。 十一、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