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6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奈何
編號:566488
2022-08-31
16頁
46.54KB
1、 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總則1.1 依據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積極應對鎮江市內河港口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和自然災害,努力控制和防止各類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江蘇省港口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鎮江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鎮江市內河港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是鎮江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部分,作為專項預案納入2、鎮江市重、特大事故救援體系。1.2 工作原則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科學決策、反應迅速、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市政府和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進行。1.3 適用范圍和條件(一)我市內河港口碼頭所發生的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泄露事故等。(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企業應急救援的施救搶險和地方的救助行動嚴重受挫,且災情有擴展趨勢,急需社會力量增援。(三)發生生產安全事件,已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安全,且需要調動指揮跨地區的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本預案不適用內河水上事故的應急救援,內河水上重大事故按鎮江市內河(長江除外)水上3、交通突發重特大事件應急預案。2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及職責2.1 組織體系構成 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及各應急專業組組成,組織體系結構如圖1。救援指揮日常協調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消 防 組搶險救援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專家技術組善后處理組監測組綜合協調組安全警戒組2.2 應急救援指揮部 鎮江市人民政府成立“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與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4、由以下單位負責人組成: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公安局、衛生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民政局、建設局、質監局、人社局、氣象局、水利局、總工會、消防支隊、地方海事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丹陽市人民政府、揚中市人民政府、句容市人民政府、丹徒區人民政府、京口區人民政府等。 總指揮職責(1)審核批準應急救援預案;(2)定期召開指揮部成員例會,組織指揮預案的演練;(3)決定啟動本預案;(4)審核重、特大險情及救援進展等情況的新聞報道;(5)重、特大事故發生后,親自或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6)發布警戒和疏散命令;(7)宣布應急工5、作結束和應急狀態解除。(8)宣布開展事故調查、認定等善后處理工作。 副總指揮職責(1)在總指揮領導下承擔現場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工作;(2)受總指揮指定或委托,代行總指揮職責;(3)向總指揮及時匯報應急救援進展情況;(4)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各應急救援小組的建設工作。2.3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為做好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成立“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主任,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主任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2)負責貫徹落實市政6、府和指揮部的各項工作指令;(3)負責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的聯系、協調;(4)負責了解、收集事故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5)負責組織應急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6)負責本預案的編制、修訂及演練的具體協調。2.4 應急專業組根據內河港口事故性質及救援工作需要,設立9個應急專業小組,分別為:專家技術組、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消防組、監測組、安全警戒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應急救援期間,各小組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指令開展相應救援工作。 專家技術組由市安監局、質監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衛生局、氣象局、水利局、地方海事局、消防支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有關企業等單位的專家組成,市7、安監局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搜索、編輯有關專家庫的專家信息和相關技術信息,傳送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便統一管理;(2)發生事故時,組織有關專家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保障和支持;(3)為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4)指導救援預案的編制、修訂及演練工作。綜合協調組:由市交通運輸局、安監局、公安局、總工會,地方海事局及事發地地方政府等單位組成,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應急救援信息傳遞; (2)協調各專業組完成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任務;(3)開展事故調查處理;(4)負責發生事故時的水上交通等分級應急預案的啟動;(5)對外聯絡及應急救援情況的統計。 搶險救援組:8、由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牽頭組織,地方海事、消防、醫療、衛生、環保、供電、供水等部門配合。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督促、協調港口作業單位事故的搶險、救援;(2)開展水上救援和搜救工作;(3)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救護運送。 醫療救護組:由醫療、衛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市衛生局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事故現場醫療救援點的設立、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2)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3)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4)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消防組由消防部門和政府專職、企業專職等多種形9、式的消防隊伍組成,市消防支隊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現場火災撲救工作;(2)配合現場已泄露的危險化學品處置工作;(3)配好做好各項洗消工作。監測組由市環保、衛生、消防、安監、質監、建設、氣象等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市環保局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事故現場及周圍的建構筑物、環境污染控制、監測等工作,判明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可能產生危害的程度和范圍;(2)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3)對存在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跟蹤監測;(4)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5)建構筑物的損毀情況鑒定;(6)參與10、有關污染事故的調查、認定。 安全警戒組由市公安局、地方海事局及事故單位等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市公安局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安全警戒,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秩序,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2)根據指令,對可能危及到的區域內人員進行撤離和疏散,并負責警戒區內的社會治安;(3)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水路的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4)負責與鎮江地方海事局協調進行水上交通管制。 后勤保障組由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局、建設局、地方海事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事故發生地政府辦公室和事故單位等方面人員組成,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1、1)負責救援資源的調集和運輸調度;(2)負責受傷人員生活必需品供應工作;(3)負責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4)負責事故發生區水電氣的控制及受損設施的搶修,保證應急指揮的通信暢通;(5)負責與港區有關企業之間的協調與聯絡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市監察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地方海事局、人事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市總工會和事故單位等方面的有關負責人組成,事故善后由事故發生地政府牽頭組織;主要職責如下:(1)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如現場保護與清理、損失評估、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安置以及死亡人員身份核查確認工作等。(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中傷亡人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工12、作。3事故預警、分級和報告3.1 事故分級及發布事故的類型有:人員傷亡、貨物損失、船舶損毀、傾翻、碼頭損毀、機械設備損壞、火災、爆炸等,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級)四級。按照事故級別依次發布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預警信號。紅色預警信號由省應急指揮機構報省政府批準后發布。橙色預警信號、黃色預警信號由市應急指揮機構報市政府批準后發布。藍色預警信號由事發地區縣應急指揮機構報同級政府批準后發布。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港口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13、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港口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港口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港口事故。3.2 監測與報告市安監局、交通運輸局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鎮江市內河港口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和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評價、分級和督促整改。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分企業、區縣、市三級進行監控和監管,并定期上報隱患整改意見。如發現異常狀況,14、立即上報當地主管部門及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處理。4. 應急響應4.1 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應急救援負責人,立即按照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單位自救,同時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撥打110報警。報告內容為:(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位置;(2)事故類型和性質(如遇危化品泄露,應報告種類、特性和防護措施等);(3)事故起因及簡要經過;(4)事故規模及擴展趨勢;(5)人員傷亡及設施損壞初步情況;(6)現場救援情況;(7)報警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4.2 預案啟動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企業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記錄事故的有關信息,初步確定事故級別,并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15、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預案。特別重大(級)事故報請省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處置,重大(級)事故、較大(級)事故由市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一般(級)由區縣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處置。是應急事故辦公室通 知非應急事故關閉救援系統信息反饋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發生企業組織自救,并立即報警接警,事故確認啟動應急預案現場應急救援行動指揮部到達現場人員救助工程搶險資源調度現場監測安全警戒消防鎮江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態控制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總結評審現場清除解除警戒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相關救援小組到位交通管制否4.3 應急響應程序 圖2 應急響應程序圖4.4 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處16、置措施 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1港口應立即停止裝卸、儲運作業,并按單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處置,同時報告上級部門和公安、消防、衛生、交通運輸、地方海事等部門負責搶救;2組織精干力量,優先搶救受傷人員,對重傷、中毒、灼傷人員要立即進行現場救護,并盡快送醫院治療;3及時封堵危險源,關閉運轉設備,努力控制事態擴展;4及時撤離和疏散處于事故危險區域內的人員;5當靠泊船舶受到事故威脅時,應通過海事部門實施船舶緊急離泊;6參加救援人員要做好自身防護。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1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及時切斷泄漏物料來源,防止擴散;2迅速通知公安、消防、環保、衛生、安監、交通運輸等部門17、負責撲救;3迅速調集消防滅火器材、堵漏器材到現場;4救援人員進入現場應注意安全防護(1)進入現場的搶險人員必須配備個人防護器具;(2)如果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部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船舶進入,在邊界設置警戒線;(3)如果泄漏物有毒,應使用專用防護服和隔絕式空氣面具,并立即在事故部區邊界設置警戒線;(4)搶險救援時嚴禁單獨行動;(5)根據事故情況和發展趨勢,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5控制泄漏源(1)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2)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點。6處理泄漏物(1)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18、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2)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汽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3)收容。對于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較小時,可用砂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4)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以及用于吸附的物質委托有資質單位無害化處置。場地沖洗廢水進行收集后送污水廠集中處理。 火災爆炸事故處置措施1事故單位應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首先搶救遇險人員,進行現場緊急救治,并盡快送醫院治療19、;2立即停止裝卸、儲運作業;3迅速通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地方海事、安監等部門組織撲救;4實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劃定警戒區;5撲救危險化學品火災時應注意 (1)先控制、后消滅;(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3)采取自我防護措施;6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周圍物品情況,弄清其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途徑是否有毒;7正確選擇滅火劑和滅火方法;8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統一信號和方法及時撤退;9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查明火因及火災責任。可能導致重大環境污染時的應急處置措施:1了解危險品的性質、包裝和數量;現有的溢出量,是否漂20、浮散發;毒害品的危害程度,對水體及環境的污染種類;2發布公告、通告,疏散有關人員,尤其是附近人員、居戶和船舶;3迅速調集清污車輛、船只、設備和人員到現場緊急清污;4事故波及港口水域時,立即通知水廠、取水口和沿線港口;5通知環境監測機構對陸地、水體、空間進行全方位監測。4.5 應急結束事故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總指揮同意,解除事故應急狀態,恢復正常生產。如果本預案的救援資源全部投入后,仍無法控制事故的發展,則應及時報告市政府啟動“鎮江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 應急保障措施5.1 事故防范港口企業應切實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事故預防措施。對可能發生事故類型、影響范圍進行21、分析評估,并結合自身的救援資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作為本預案的基礎和補充,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同時應上報本企業應急救援指揮圖、應急救援資源表等信息。港口企業應組織內部預案的演練,配備應急搶險隊伍、技術力量和必須的應急搶險物資。5.2 救援準備各救援小組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內河港口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具體應急救援措施,確保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工作能快速、有效開展。5.3 應急預案宣傳、演練與監督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應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對外公布本預案,向社會進行廣泛宣傳。同時,有針對性地組織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綜合演練和專項事故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故的應急反應22、能力。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定期舉行,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擬定演練計劃,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對在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措施不力或未認真履行職責的,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領導的法律責任;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務或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5.4 通信聯絡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電話:84422097;消防:119,公安:110,救護:120,水上搜救:12395。6. 附則6.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鎮江市內河港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解釋、管理與更新。6.2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鎮江市人民政府批準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