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疾控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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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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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永福縣疾控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1.1 編制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1.2 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廣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和桂林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預案。1.3 分級與定級1.3.1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2、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質、危險化學品丟失、泄漏事故和自然災害引發疾病等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1.3.2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和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四級。(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在紅塔區1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發生,對社會秩序、人身安全影響相對較小,無擴散蔓延趨勢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在永福縣2個及2個以上鄉鎮(街道辦事處)同時發生,并有繼續擴散蔓延趨勢,或雖在1個鄉鎮(街道辦事處)3、發生,但對社會秩序、人身安全影響較大,或已造成危害或威脅,需要調度全區的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3)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全縣的公共衛生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市、區和相關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全縣公共衛生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縣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縣各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4、件。 1.3.3 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結合信息報告和專家意見,按照分組標準對事件進行定級。(1)符合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標準的,由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確定事件級別,報市應急辦。(2)符合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標準的,由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市應急指揮部確定事件級別。(3)重大(級)和特大(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分別及時向市政府應急指揮部報告,由上級對事件進行評估定級。 事件發生級別待定時,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參照分級標準、響應級別先行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報請市級應急指揮部對我5、區報告的事件級別及時進行審核。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永福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1.5 實施原則1.5.1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加強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體系建設,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1.5.2 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中心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縣衛計局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1.5.3 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為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做到主次分明、職責明確、密切配合、相互協作,中心根據各科室履行的職責及工作要求,6、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范圍明確各科室責任。 1.5.4 科學防治、依法處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嚴格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手段,科學、依法、有效地開展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2 組織機構及職責2.1 應急組織機構中心成立由主持工作的中心副主任擔任組長,其它中心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各科科長任成員的領導機構。組 長:史紅華 副組長:曾景江 何穎 成 員: 謝軍 呂小發 潘惠茹 潘耀力 方群 陶承財 陳定文 2.2 日常管理機構 中心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地點設在中心辦公室,由各科科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中心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主任,主持開展應急工7、作。中心應急辦職責:(1)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2)協調科室組建與完善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3)協助業務科室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4)協助業務科室組織對公共衛生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5)協助業務科室積極做好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調查工作;(6)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后勤保障。2.3 各科室職責 以公共衛生管理科為主,其他科室協助完成以下重大傳染病疫情的調查、處理,公共衛生管理科負責書寫調查報告并按程序填寫報告表上報。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動物間8、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除艾滋病、肺結核以外的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發生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例;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病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醫源性感染暴發,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檢驗科為主,其他科室人員協助完成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檢驗科負責書寫調查報告并按程序填寫報告表上報。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短期內發生3人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職業中毒事件;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9、死亡事件;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性物品丟失、泄漏等事件;發生生物、化學和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學生因意外事故,自殺或他殺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它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以免疫規劃科為主,其他科室協助完成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的調查、處置。以艾滋病防制科為主,其他科室協助完成艾滋病等相關事件的調查、處理,艾滋病防制科負責書寫調查報告并按程序填寫報告報表上報。以結核病防制科為主,其他科室協助完成肺結核病人相關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核病防制科負責書寫調查報告并按程序填寫報告表上報。中心辦公室負責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10、件的組織、協調、車輛應急安排及后勤準備工作。3 監測與預警3.1 監測中心按照縣人民政府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癥狀監測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以及中心的報告、舉報電話。并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包括:呼吸道和腸道傳染病疫情監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監測;食物中毒、水源污染和職業中毒監測;傳染病主要癥狀和重點傳染病的醫院哨點監測等,確保監測質量。3.2 預警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把監測信息及時報告給縣衛計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計局、11、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時組織專家委員會分析論證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做出響應級別的預警指示,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預警指示開展工作。4 信息報告 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人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經疾控中心主任審核,縣衛計局局長審核后,由公共衛生管理科在2小時內通過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完成初次報告;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經現場調查核實后,由各科科長負責把調查核實材料交疫情網絡管理員對初次報告作補充修正報告;進程報告根據事件的進程變化或上級要求隨時上報;總結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上報,各種上報材料各科歸檔保存。一般傳染病疫情12、和一般公共衛生事件各科室完成調查處理后,寫出調查報告經中心主任審核后,報縣衛計局審核同意,由公共衛生管理科通過網絡上報,各種上報材料各科歸檔保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信息,各科室嚴格按照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執行。任何科室和個人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4.2 報告范圍4.2.1 重大傳染病疫情(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動物間鼠疫、禽流感和炭疽流行;(2)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或多例死亡;(3)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發生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例;(4)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臨13、時規定的疫情。4.1.2 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1)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2)發生3人以上中毒或出現死亡1 例以上的職業中毒事件;(3)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性急性中毒事件;(4)醫源性感染暴發和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6)嚴重威脅或危害公眾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物質、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的丟失、泄漏等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等事件; (8)自然災害發生后出現的疫情; (9)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它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4.3 報告內容 初次報14、告(1)必須報告的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2)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又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4.4 報告原則、時限和方式 報告原則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總結報告要全。 報告時限縣15、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報告并對事件初步調查核實后,應在2小時內向縣衛計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報告方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報縣衛計局確認,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共衛生管理科網絡管理員使用國家救災防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系統進行報告。5 應急響應5.1 應急響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依據永福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預警級別和規定作出相應級別的應急反應,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5.2 應急響應程序(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發生后啟動本預案,立即組織相關16、專業人員進行調查確認和應急處理,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并按照規定向縣衛計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2)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和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發生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啟動本預案,立即組織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和處理工作,同時報請縣衛計局啟動區級預案,并報請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縣衛生行政部門的指揮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5.3 應急響應終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可以終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5.4 后期處置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縣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與相關部門配17、合,完成終末調查工作,在應急處理結束后十天內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報告,報縣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 保障措施6.1 建立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組織體系和運作機制 (1)成立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和應急工作組。(2)各有關科室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準備,調動科室人員迅速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3)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中心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6.2 積極爭取財政支持政策 (1)防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科學研究、日常監測,以及應急流行病學調查、傳染源隔離、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所需的有關物資儲備,所需經費向本級財政申請,尋求政府支持。(2)對參加18、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人員,中心積極爭取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6.3 加強報告網絡和應急隊伍建設加強網絡報告的建設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配備相應的監測和應急處理設備,加強反應隊伍的技術培訓和現場演練,熟悉預案要求,增強配合默契,找出薄弱環節,建立起一支反應迅速、裝備精良、業務過硬、作風頑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隊伍。6.4 開展宣傳教育,提高防范意識大力開展公共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掌握正確的報告途徑,提高廣大群眾對突19、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能力、報告意識,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7工作紀律要求:(1)各科室應急物品、藥品日常應準備到位,并放在固定位置,以便取用。(2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科人員接到電話后必須在15分內到達單位集中。(3)迅速帶上應急物品,以最快速度到達目標地點,不得延誤。(4)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人員必須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護。(5)任何職工接到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電話,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做到隨叫隨到,否則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心規章制度和“一次違規查實待崗”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6) 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各科室按規范要求做好日常處置工作。8 責任與獎懲8.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8.2 對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信息準確、預警及時、預案周密、處置有力、措施得當、成績顯著的科室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8.3 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9 附則9.1 本預案由永福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9.2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9.3 永福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