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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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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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鎮江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總則1.1編制目的提高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1.2編制依據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江蘇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江蘇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鎮江市地質環境保護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鎮江實際,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的處置。1.4工作原則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2、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別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2 組織體系和職責2.1領導機構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是全市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領導機構,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主要職責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和響應級別;執行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達的地3、質災害防災救災任務;統一協調我市各方面資源,參與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調查和處理我市地質災害的責任事故。2.2 成員單位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由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軍分區分管副司令員、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發改委、市人行、規劃局、城管局、交通局、安監局、公安局、教育局、水利局、住建局、民宗局、國土資源局、丹徒區政府、京口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南山管委會、三山管委會等單位和部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責,資源共享,統一協作,全面、快速、有效做好全市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2.3日常辦事機構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4、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全市日常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絡,制定和完善突發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設置警戒線和警戒標志,組織專業人員對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報,負責地質災害信息的管理和上報,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治理、預警預報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2.4地方政府組織機構各轄市(區)政府成立轄市(區)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轄區內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前期工作,制定和完善轄區內突發性地質5、災害防災預案,指導和督查轄區內各單位開展防災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相關保障,開展轄區內地質災害應急演習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各轄市(區)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各轄市(區)國土資源局,負責日常管理和防災工作。2.5應急處置小組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物資保障組、設施搶修組和宣傳報道組,各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1)綜合協調組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以及受災轄區、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負責人和地質專家以及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參加。主要職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監測和評估,做好氣象預報和水文監測,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6、在威脅,提出應急防范對策、措施。根據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命令,負責協調、落實并督促、檢查各項應急工作;有關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和現場聯絡,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2)現場搶險組鎮江軍分區牽頭,市武警支隊、公安局、市消防隊、鎮江供電公司、住建局、鎮江電信、移動、聯通分公司、災險情發生地區、鎮(街道)、村委會(社區)等組成。主要職責:派遣調集搶險救災隊伍和必要的設備;組織搶救受災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撤離和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減輕災害造成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3)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組市衛生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疾病預防7、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急救中心、市各大醫院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災地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安排救治醫院,調集藥品、醫療器械和救護車倆;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增強緊急救治能力。(4)治安保衛組市公安局牽頭,市武警支隊、派出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迅速組建現場治安隊伍,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組織現場保護,發布緊急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通告,疏散受災區域內無關人員,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5)物資保障組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災民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急需8、救災專用物資的調配和保證供應,及時下撥救災資金,調集急需的救災車輛等,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障搶險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有序進行。(6)設施搶修組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鎮江供電公司、鎮江電信、移動、聯通分公司)、市住建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農委、等單位組成。主要職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道路、通信、電力、路燈設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指導和幫助災區修繕、重建因災倒塌和損壞的校舍、居民住房,盡快恢復災區的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7)宣傳報道組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報社、京江晚報、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單位組成,轄區及街道配合。主要職責:依據市處理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應急機制,負責9、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宣傳報道工作,負責接待災民的來訪。擔負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6應急處置分工小型地質災害發生后,由事發地的轄市(區)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國土資源局給予一定的配合、指導和支持。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后,由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負責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后,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特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后,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在省政府或國務院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3 分級標準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I級)、大型(II級)、中型(III級)、小型10、(IV級)四級。3.1 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級)(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2)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3.2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I級)(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2)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3.3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II級)(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11、,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2)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3.4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IV級)(1)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2)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以上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4 預防和預警機制4.1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強降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根據我市氣象因素和地質災害發生特點,我市79月份為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4.12、2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各轄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全市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市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連接市政府有關部門、各轄市區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13、部門間的共享。4.3預防預警行動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鎮江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汛期前擬訂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 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各轄市(區)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特點,加強動態巡查,制定符合本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做好巡查記錄,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應及時向當地14、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各轄市區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各級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胺罏拿靼卓ā卑l放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街道和社區(村委會)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受影響區域居民手中。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15、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4.4地質災害速報制度速報時限要求各轄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后,應在2小時內速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可同時越級上報。速報的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16、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5 應急響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相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發生特大型()、大型()突發地質災害時,由市應急指揮部報省應急指揮部,建議啟動省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其中特大型地質災害上報國土資源部,建議啟動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發生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時,啟動市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發生小型()突發地質災害時,災情所在地啟動縣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經專家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并發出公告,應急響應結束。617、 應急保障6.1應急預警信號保障(1)轄市(區)人民政府以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制定本地區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方案,明確預警信號的形式和發布方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換。(2)預警信號應具有震撼力,預警信號的形式和發布方式必須告知所有受災害威脅的群眾。(3)預警信號必須由專人發布,一般為由市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預警信號發布人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為群眾服務的意愿。6.2應急技術保障成立鎮江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技術力量的優勢,確保災情分析質量,及時、科學、合理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6.3應急隊伍保障加18、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放置于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防治與救災人員和設備力量及時到位。建立我市專業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專業應急防治與搶險救援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相結合。搶險救援隊伍由現場搶險組統一指揮調度,在技術專家的指導下,按照分工,盡職盡責,把災害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6.4應急通訊保障(1)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聯系人要建立通訊聯系制度,主汛期24小時都要保證通訊工具暢通。(2)搶險救災期間,各級政府的負責人、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現場搶險人員必須保持移動通訊工具的暢通。(3)搶險救災現場為移動通訊盲區或移動通訊19、設備被損壞時,電信單位要架設臨時設備,保證通訊的暢通。6.5應急物資、裝備和經費保障各相關部門應按照鎮江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物資、裝備和經費保障措施,做好年度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經費預算,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裝備,制定保管制度,并保證有效快捷供應。市、區政府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經費情況,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納入政府的年度財政計劃和預算,以確保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治理工程,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應急搶險工程的規定和程序進行。6.6應急信息系統保障市國土資源局做好技術儲備和保障工作,建立相應的地質災害監控、指揮和決策技術支持平臺和20、應急信息系統。組織力量加強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和防災基礎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儲備和分析系統,滿足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6.7應急醫療衛生保障(1)由市衛生局牽頭組成醫療救治組,調集、安排醫療器材和救護車輛,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療救治,技術力量不足時請求上級醫療機構幫助。(2)開展災民臨時安置場地的消毒工作,控制傳染性疾病的發生,保護公共水源地的衛生,及時指導對災害垃圾和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6.8其他應急措施保障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可以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強行組織21、避災疏散和交通管制等措施。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市國土資源局等單位應對事發原因、處置過程、損失、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調查評估報告報市政府等相關部門。參與應急救援工和的部門應對本部門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和市斜坡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辦公室。7 獎懲措施7.1 市、轄市(區)政府對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助、指揮、信息報送等地質災害防治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7.2 對瞞報、漏報、謊報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和在應急處置工22、作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故意拖延、臨陣脫逃、撤離職守的人員,由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災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主管單位或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8 附則8.1名詞術語解釋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防腐蝕性等物質泄漏。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8.2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和各自職責做工好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準備工作。8.3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實施,并根據實施情況進行更新,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8.4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8.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