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望城區糧食流通事故應急預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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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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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沙市望城區糧食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確保全區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增強抗風險能力,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長沙市糧食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1.3 工作原則由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統一領導,實行分級負責制,以預防為主,實施科學監測,及時做出應急反應,果斷處置突發情況。1.4 等級劃分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區內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2、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本預案規定我區糧食應急狀態分為緊張級(III級)、緊急級(級)和特急級(級)三類。緊張級(III級):全區糧油零售價格漲幅30%及以上,持續時間7天及以上;或30%的糧油零售店出現斷檔脫銷,部分地域范圍內出現搶購情況。緊急級(級):全區糧油零售價格漲幅50%及以上,持續時間15天及以上;或50%的糧油零售店出現斷檔脫銷,在較大地域范圍內出現集中搶購情況。特急級(級):全區糧油零售價格漲幅100%及以上,持續時間15天及以上;或70%的糧油零售店出現斷檔脫銷,在全區范圍內出現大量集中搶購情況。1.5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區內糧食應急狀3、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和進出口等方面的應對工作。2 組織機構和職責2.1 區糧食應急機構及職責建立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區內糧食應急工作,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范處理責任制,及時如實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在本區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要啟動本區糧食應急預案。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由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請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進行調控。市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后,要按照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2.2 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 揮 長:區政府4、分管糧食工作的副區長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分管糧食工作的副主任、區糧食局局長。成 員:區糧食局、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區發改局、區農林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督局、區經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供電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望城支行、區政府新聞中心等有關單位負責人。2.2.1 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1)掌握全區糧食市場形勢,向區政府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的建議,經區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2)對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3)及時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并根據需要向當地駐軍部隊通報有關情況。(4)完成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2.2.2 5、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糧食局,由區糧食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承擔以下職責:(1)負責對有關部門報送的監測和預警分析情況進行匯總,對是否出現(III級)(級)(級)糧食應急狀態做出評估和判斷,并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響應意見。(2)根據應急狀態下全區糧食市場動態,向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相應的行動建議。(3)根據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聯系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4)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5)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預案應急行動的各項經費開支,提出對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6)完6、成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2.2.3 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區糧食局負責市場糧情監測預測,及時向區政府和指揮部提出預警意見;會同區相關部門(單位)完善區級儲備糧的管理和動用機制,及時提出動用區級儲備糧的建議;負責實施糧食供應,保障應急糧源的組織、加工、調運和供應;實施最高、最低庫存量管理;協同區市場監督局對糧食市場及流通環節糧油食品安全進行監督。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負責指導和監督區糧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參與重大糧食應急事件的處置工作。區發改局負責監控市場糧食價格,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依照上級制定的糧食銷售最高限價或其他價格干預措施,統一安排,開7、展價格監督檢查,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區財政局負責安排、審核實施本預案所需經費,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望城支行負責落實糧食采購、運輸、加工、調撥、供應所需貸款。區市場監督局負責糧食市場以及流通環節糧油食品安全的監管,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查處糧食經營活動中的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銷售活動中的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 、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負責對糧食加工環節進行監管,依法查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區政府新聞中心負責指導協調涉糧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區農林局負責掌握糧食生產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糧食產量,促進產需的基本平衡8、,防止糧食生產大起大落;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協調各涉農單位做好服務“三農”工作,確保全區的糧食穩產和增產,農民增收。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糧食運輸車輛調度安排,必要時可征用社會車輛。區經信局負責協調電力、通信應急保障。區供電公司負責應急糧食加工和調度的電力保障。區民政局負責及時通報重大災情,協助各街鎮確定救助對象,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區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區公安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確保道路交通運輸暢通,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處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其他有關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相關配合工作。3 預警監測3.1 預警監測部門工作職責區糧食局負責全區9、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和市場糧食庫存、加工、供應和調運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區發改局負責市場糧食價格動態監測和預警分析。區農林局負責糧食生產和產需平衡情況監測和預警分析。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有關部門報送的監測和預警分析情況進行匯總,對是否出現(III級)(級)(級)糧食應急狀態做出評估和判斷,并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響應意見。3.2 市場監測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協調全區糧食監測預警系統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區內外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向區政府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市場監測應充分利用各部門所屬信息中心10、等單位現有的信息資源,加強信息整合,實現信息共享。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糧食市場動態的監測分析,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狀態時向區預警監測機構報送市場監測情況。3.3 應急報告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區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向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1)發生洪水、旱災、蟲災、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3)市場糧食價格上漲幅度異常。(411、)市場糧食出現斷檔脫銷。(5)周邊地區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情況。(6)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4 應急響應當全區出現緊張級(III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按照本預案規定做出應急響應,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當出現緊急級(級)、特急級(級),由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直接領導處置工作。4.1應急響應程序4.1.1 糧食應急狀態認定全區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情況,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本預案規定,確認糧食應急等級,及時向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警報告。4.1.2 糧食應急預案啟動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在接到預警啟動報告并經確認后,應立即向區政府和上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12、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2個小時),請示啟動本預案,并采取相應措施,對應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并反映有關情況。4.2 應急響應4.2.1 緊張級(III級)啟動時,應包括以下內容:(1)動用區級儲備糧的品種、數量、質量、庫存成本、銷售價格。由區糧食局、區財政局按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下達動用命令。(2)動用區級儲備糧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3)動用區級儲備糧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做好實物的調撥、加工、供應和糧食實行市價或平價銷售的辦法。(4)向上級報告情況。(5)其他配套措施。4.2.2 緊急級(級)啟動時,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區級儲備糧不能滿13、足市場糧食供應時,區政府將對社會糧食庫存進行政府采購。采購的社會糧食庫存由區糧食局、區財政局核定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上報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批準后,由區糧食局、區財政局下達動用命令。(2)區糧食局制定組織外地成品糧油調入的方案。(3)動用區級儲備糧、本區社會糧食庫存和調入糧食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4)做好供應市場糧食的使用安排和運輸保障,制定實物調撥、加工和供應以及保障運輸的具體措施等。糧食實行低價或平價銷售辦法。(5)其他配套措施。4.2.3 特急級(級)啟動時,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動用區級儲備糧和采購社會糧食庫存仍不能保證全區糧食供應時,由區政府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動用市級儲備糧。14、根據事態的發展,經相關程序報請省級或中央儲備糧支持。(2)情況緊急時,區政府依法統一征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并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必要時在重點地區對糧食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銷售,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3)動用區級儲備糧,采購或征用社會糧食庫存和調入糧食的資金安排、補貼來源。4.2.4 啟動預警后,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的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1)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應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并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及時向區政府、有15、關部門通報情況。必要時由區政府新聞中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統一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解社會緊張心理。(2)根據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的安排,區糧食局負責區級儲備糧動用計劃的執行,具體落實糧食出庫地點,及時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劃,配合有關部門商量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并將有關落實情況分別報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4.3 應急終止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向本級政府提出終止實施糧食應急預案建議,經批準后,及時終止實施措施,并向上級糧食主管部門上報有關情況,恢復正常秩序。5 應急保障5.1 糧食儲備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實施16、辦法的要求,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保持必要的儲備規模和企業周轉庫存,增強對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5.1.1 為應對糧食應急狀態,要進一步優化區級儲備糧的布局,加強區級儲備糧的管理。要根據市場需求情況以及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需要,加強管理,按照“產區保持三個月銷量,銷區保持六個月銷量”的要求,建立和充實地方糧食儲備,優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確保政府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物資。5.1.2 區內所有糧食經營企業都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實施辦法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糧食庫存量,并承擔政府規定的最低和最高庫存義務。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經營企業庫存的監督檢查。5.2 糧食應急保障系統5.2.17、1 建立健全糧食應急加工保障網絡。按照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糧食應急加工的需要,由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掌握、聯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糧源及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且常年具備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加工任務。5.2.2 建立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根據城鎮居民、當地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完善糧食應急銷售和發放網絡。5.2.3 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科學規劃,建立糧食應急儲運網絡。5.2.4 區糧食局應當與應急指定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并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應急加工與供應指定18、企業名單,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糧食預警和應急響應啟動后,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加工和供應。5.3 糧食主渠道保障在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形成統一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同時,充分發揮國有(含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在糧食應急調控中的主渠道作用,使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企業成為糧食應急調控的主體。5.4 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增加投入,加強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糧食應急需要。5.5 通信保障參與糧食應急工作的相關單位,要向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并及時更新,確保通信暢通。在糧食市19、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期間,各級應急指揮部要堅持24小時值班,移動通信、值班電話、傳真電話要保持24小時暢通。5.6 宣傳、培訓演練區糧食局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宣傳和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6 后期處置6.1 評估和改進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要及時對應急處理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對本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并及時提請區政府辦公室修改、完善。6.2 應急經費和清算6.2.1 區糧食局會同區財政局,對應急動用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6.2.2 對應急動用的儲備糧20、占用的貸款,由區農業發展銀行會同區糧食局及時清算、收回貸款。6.3 善后處置各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參與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包括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和撫恤;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資、交通工具和勞務等依法給予補償。6.4 應急能力恢復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等情況,及時采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或適當進口等措施,恢復區糧食儲備及商業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6.5獎勵和處罰對在糧食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下列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7 附則7.1 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