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系統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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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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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目錄1 總則1.1編制目的1.2編制依據1.3 適用范圍1.4工作原則2 組織機構及職責2.1 應急指揮機構2.2 日常管理機構2.3專家咨詢組2.4 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專業技術機構3. 分級響應3.1 響應條件 級響應 級響應級響應 級響應3.2 響應措施 信息收集、報告和通報 醫療救援 疾病監測與報告 飲水 環境衛生 衛生宣傳 疫情控制 臨時安置點管理 流動人口管理 自救與防護 其他措施3.3 響應的終止4 恢復重建與善后4.1 恢復重建4.2 善后處置4.3 調查與評估5 準備與保障5.1 物資保障5.2 交通運輸保障5.3 技術保障5.4 應急隊伍保障2、5.5 經費保障5.6 社會動員6 責任與獎勵6.1 責任6.2 獎勵7 附則7.1 預案管理7.2 預案生效時間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及時、有序、規范開展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不斷提高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災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1.2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等預案。1.3 適用范圍適用于xx市范圍內發3、生的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地震災害及其衍生災害所引發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xx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1.4 工作原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加強宣傳;依法規范,響應及時。2 組織機構及職責2.1 應急指揮機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或其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共同做好地震災害衛生醫療救援應急工作。市衛生局成立抗震救災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提出醫療救援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建議;指揮協調全市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醫療衛生資源4、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領導小組組長由衛生局主管領導擔任,小組成員由局衛生應急辦公室、醫政科、疾控科、執法監督科、黨政辦公室、財務科、農衛科、人事科、愛衛辦、急救中心、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督所等市屬機關和各醫療單位部門負責人組成。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理工作。必要時根據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現場工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向災區派出現場工作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現場工作。2.2 日常管理機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急辦負5、責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日常管理工作。2.3 專家咨詢組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專家咨詢組。2.4 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專業技術機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是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的專業技術機構。各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地震災害救災防病能力的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地震災害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包括醫療小分隊)負責地震災害所致人員傷害的醫療救援和災民臨時安置點的基本醫療保障和健康教育工作,并負責傷情、病情和疫情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疾病預防控制6、機構負責災區和臨時安置點疾病監測與報告、疫情調查與處理、環境衛生學評價、指導開展環境消殺滅和衛生宣教工作。 衛生監督機構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災區和臨時安置點飲用水工作。協助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傳染病防制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3. 分級響應發生地震災害事件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根據災情、傷情、病情、疫情分級響應。并根據實際情況及事件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根據突發性地震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級響應)、重大(級響應)、較大(級響應)、一般(級響應)四級。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級應急響應7、由區衛生廳組織實施,級、級響應分別由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支援。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災區應急工作需要,也可調高響應級別。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敏感地區、老少邊窮地區可適當調高響應級別。3.1 響應條件 級響應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災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決定進入級響應。1)本級人民政府認定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2)本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 級響應一個市級行政區域內兩個及兩個以上縣(市、區)發生災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8、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決定進入級響應。1)市級人民政府認定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2)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級響應一個省級行政區域內兩個及兩個以上市、區發生災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決定進入級響應。1)省、直轄市、自治區級人民政府認定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2)省、直轄市、自治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 級響應國務院和衛生部認定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應急工作的地震災害事件,衛生部決定進入級響應。3.2 響應措施 信息收9、集、報告和通報迅速收集和掌握災情信息,事發地醫療衛生機構將災情、傷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加強與有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系,及時了解相關災情信息;對傷情和病情開展損害和救援情況評估。所有救災防病信息都必須及時在國家救災防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絡報。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將災情、傷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相關部門通報。 醫療救援積極開展災區醫療救護,做好現場搶救、傷病員轉運、設立臨時醫療救護站(點),同時積極開展巡回醫療。 疾病監測與報告加強疾病監測和疫情報告,恢復和重建疫情報告網絡;啟動日報和零報告制度;加強災情疫情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飲10、水做好水源保護和飲水消毒。 環境衛生做好環境衛生,組織專人指導群眾,及時清除、處理垃圾、人畜糞便和尸體。對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場所要及時作好消毒和衛生處理。消滅蚊蠅鼠害。 衛生宣傳利用可以利用的宣傳手段和傳播媒介,做好群眾的衛生防病宣傳教育和動員工作。做好城、鄉的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特別是村、街道、居委會的衛生組織、愛衛生會和各種軍民醫療衛生工作隊的作用,與宣傳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媒體的積極作用,對公眾進行有針對性醫學救治、互救及衛生防病科普知識宣傳。 疫情控制根據受災地區可能發生疾病風險,開展適宜的應急服藥和應急接種工作。發生傳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調查與處理工作。 臨時安置點管理加強對臨時安置11、點的醫療衛生工作,特別做好醫療、飲用水、環境等環節的衛生安全保障工作,指導臨時廁所的設置和建立,開展環境消殺滅和衛生宣教工作。 流動人口管理非災區醫療機構要加強對來自災區流動人口管理,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人,采取措施防制疫病的擴散。災區醫療單位對外來人員加強疾病監測和必要的預防接種工作。 自救與防護受災的醫療衛生機構,迅速開展自救工作,最大可能的恢復醫療功能,參與救災人員注意做好自身防護,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其他措施1)接到相關部門的預警后,做好衛生資源的保護、儲備救災物資和人員防護,保障醫療服務功能正常發揮。2)必要時組織開展受災群眾的心理干預。3.3 響應的終止災情和救12、災工作穩定,經評估,災害所引發的衛生隱患基本消除,由啟動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決定終止響應。4 恢復重建與善后4.1 恢復重建災區醫療衛生機構與設施的恢復和重建工作,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納入地方政府災后重建整體計劃,統一規劃,優先安排,確保醫療衛生保障體系的快速恢復。開展災后衛生學評價,繼續做好災后防病工作,迅速恢復和重建疾病監測系統,做好受災地區災民回遷前的衛生學評價,指導進行環境清理,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對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公共衛生監督和指導等工作,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4.2 善后處置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對參與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13、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等,要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4.3 調查與評估組織對救災防病中的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認真總結和評估,并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評估結果。5 準備與保障5.1 物資保障協商相關部門制訂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計劃。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機制。根據本地可能的地震災害情況,儲備一定的衛生應急物資。5.2 交通運輸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要與鐵路、郵電、交通、民航、航運、軍隊、武警等有關部門建立協作機制,保證衛生醫療救14、援應急人員、傷病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衛生醫療救援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5.3 技術保障建立必要的技術方案和工作機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地震災害衛生醫療救援應急相關研究。5.4 應急隊伍保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地震災害衛生應急專業隊伍,加強管理、培訓和演練。各類衛生應急隊伍根據專業特點和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配備相應技術和物資裝備,包括醫療設備、偵檢儀器、交通工具、通訊辦公、后勤和生活物資、個人15、防護、藥品及疫苗制品、消殺滅藥品和工具、標識等。5.5 經費保障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協商政府相關部門安排救災防病專項經費和緊急補助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5.6 社會動員面向社會廣泛宣傳衛生防病知識、醫療急救常識,特別針對災區群眾開展地震災害防病治病宣傳動員,通過各種形式發動群眾自救互救,避免及減少災區疫病發生。6 責任與獎勵6.1 責任對在自然災害衛生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其責任。6.2 獎勵對參加自然災害衛生應急處理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7 附則7.1 預案管理本預案由南寧市衛生局制定、發布和解釋,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地震災害衛生醫療救援應急預案。7.2 預案生效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