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環保系統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2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l**
編號:566901
2022-09-01
22頁
75.54KB
1、呂梁市環保系統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有效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以及因恐怖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快速響應,有序行動,控制事態,妥善處理、處置,降低危害和損失,保護公眾人身和環境安全,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1、指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和省環保局指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積極預防、高效處置、以人為本”的原則,以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在思想、人員、裝備、保障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一旦環境污染事故或突發事件發生,集中主要人力和物力,迅速果斷地予以處置,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2、應急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呂梁轄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故2、的控制和處置行為,除核與輻射污染事故外,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具體包括:2.1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2.2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件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2.3影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2.4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危及環境安全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2.5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3、主要工作任務3.1報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取證、了解事故原因、污染源性質以及事故發展過程,配合省局立即做出反應。3.2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故現場,防止污染擴大。3.3及時向市3、政府、省環保局報告轄區內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以及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3.4參加市政府和省環保局確定的有關應急救援工作。3.5負責處理發生在本轄區內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指揮所屬組進行應急處置。3.6指導公眾進行防護,協助有關部門妥善開展消毒去污處理工作。3.7負責對取證后污染單位進行立案查處,并參與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3.8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3.9完成市政府和省環保局賦予的其它任務。4、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4.1呂梁市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組成及其職責。組 長:市環保局局長副組長4、:市環保局分管副局長成 員:市環保局辦公室、開發監督科、污染控制科、政策法規科、監察室、科技標準科、輻射環境監督站、宣教中心、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環境科學研究所的負責人及各縣市區環保局局長。主要職責:積極配合市政府和省局組織指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向上級及時匯報每一時段應急處置情況;宣傳學習國家突發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負責跨行政區域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協調工作;負責在必要時調度各縣市區環保系統的應急處置人員;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保送5、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本市環境監察和監測人員環境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針對性制定各種減少突發事件對大氣、水體、農田、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污染危害的措施,保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和生態安全;提供和解決處置環境應急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及環境應急的其他工作。4.2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現場指揮組(兼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由市環境監察支隊牽頭,市環保局辦公室、開發監督科、污染控制科、政策法規科、科技標準科、宣教中心、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參加。市環保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4.2.1應急現場指揮組組成及其職責現場指揮:市環境監察支隊隊長副指揮:有關縣市區環保局局長6、市輻射環境監督站站長、市環境監測站站長、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成 員:市環保局開發監督科、污染控制科、政策法規科、科技標準科相關負責人、市環境監測站相關負責人、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等主要職責:配合市政府和省局擔負現場應急指揮工作及時向領導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調度人員、設備、物資等,指揮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展開工作;指揮應急處置小組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指揮應急監測小組開展應急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范圍、程度;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結果,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負責分析事件原因、及時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7、組交辦的其他隨機工作。4.2.2應急現場指揮組下設應急處置小組由市環境監察支隊組建。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市環境監察支隊副隊長成員 市環境監察支隊監察人員。主要職責:負責現場控制、劃定緊急隔離區、提出現場處置建議措施,經應急現場指揮組同意后組織實施;及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現場情況,進行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報告等工作。4.2.3應急現場指揮組下設應急監測小組由市環境監測站組建。應急監測小組:組長 市環境監測站技術副站長成員 市環境監測人員主要職責: 制定應急監測方案;負責現場監測布點、采樣、分析、化驗,出具監測報告等工作;監測數據迅速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及時通報應急處置小組。4.3應急領導組下8、設環境安全專家咨詢組由應急領導組聘請科研單位和有關環境監測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環境工程專家、防化專家等組成環境安全專家咨詢組。主要職責: 指導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完善;掌握全市重大危險源的分布情況,根據有關技術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評估,為應急領導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警報設立與解除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小組進行現場處置;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和環境受污染程度的評估工作。4.4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值班室應急值班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確定專人嚴格實行9、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主要職責:負責接收呂梁市人民政府和省環保局要求參加突發事件處置的通知;負責接收各縣市區環保局和事故單位突發事件報告;負責向呂梁市人民政府和省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初步內容;負責第一時間向市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概況及上報相關部門的情況;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執行交接班制度,責任到人;對報告的環境突發事件,登記造冊、分類辦理。 5、應急原則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必須遵循常備不懈、積極兼容,就近用兵、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科學辦事、技術應急的原則。6、應急程序6.1迅速報告接到事件責任單位、群眾來訪的突發性環境污染情況時,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10、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分不同情況具體為:6.1.1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應主動并盡可能詳盡地了解污染事故的有關情況,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報告,并及時向省環保局或市政府報告,根據應急領導組要求,立即安排應急現場指揮組等待上級的命令,同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6.1.2當市政府或省環保局認為事件級別較高、危害比較嚴重時,省環保局啟動應急系統,市環保局配合省環保局行動,服從省環保局的調度。當市政府或省環保局認為事件級別較低、危害不太嚴重時,市環保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接到市政府或省局指令后,立即報告應急領導組,根據應急領導組要求,立即通知各應急小組啟動其應急系統。各縣市區環保局必須配合市環保局行動,服從市環保局的11、調度,迅速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應急領導組要求及有關規定,及時按照上級指示展開應急工作。6.1.3市環保局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市政府或省環保局的應急通知和事件責任單位報告的環境污染情況時,應立即向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報告。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情況立即報告局應急領導組,根據局應急領導組要求,立即通知各應急小組, 啟動應急指揮系統.同時,在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時,檢查所需儀器裝備,了解事發地地形地貌、氣象條件、地表及地下水文條件,重要保護目標及其分布等情況。6.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6.3現場控制各應急小組到達現場后,根12、據各自職責,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警戒區、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源擴散;立即布點監測,配合省局在第一時間確定污染物種類,出具監測數據。6.4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和應急監測小組根據各自職責應迅速展開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省局、當地公安、消防等單位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鑒別污染物種類、排放量、濃度、危害特性,展開監測工作。6.5現場報告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急領導組辦公室是否增調有關13、人員、設備、物資前往現場增援。6.6應急處置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對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應現場調查或勘測事件發生地有關空氣動力學數據(氣溫、氣壓、風向、風力、大氣穩定度等)。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小組需測量流速,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各應急小組要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和人員反映作初步調查。6.7各應急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信息,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突發事件消失。6.8污染警報解除污染警報解除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14、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組同意后發布。6.9調查取證全程詳細紀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件原因。盡可能采取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件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6.10結案歸檔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7、各種保障7.1裝備保障環境應急機構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調查取證、人員防護工具。7.2器材保障由各應急小組結合各自的職責提出裝備計劃報應急現場指揮組,經局應急現場指揮組審查后,報應急領導組審定。7.3通訊保障7.3.1應急啟動時的通15、訊保障采取有線通訊、無線通訊與網絡傳輸相結合的方式,以有線通訊為主。應急通知的下達與接收,以有線通訊為主,利用辦公電話和網絡實現;與在外的應急人員聯絡,以無線通訊為主,通過移動電話系統實現。7.3.2行進中的通訊保障采取無線通訊方式進行。主要利用移動電話系統實現。7.3.3應急處置中的通訊保障采取有線通訊與無線通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7.4交通保障運力的確認和調度由市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平時各應急車輛應保證200公里以上的行車用油。7.5醫療保障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可送至就近的醫院救治。應急終止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轉院或繼續治療。7.6生活保障由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擬訂計劃統一組16、織實施。各應急小組行動前,應備足一日量的食品及飲用水,并備有一定數量的現金。以上各種保障措施由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各小組具體實施。各種器材由各小組保管并負責日常的維護、保養。8、有關要求8.1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環保局成立應急領導機構,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各縣市區環保局及市局各科室要充分認清當前環境保護形勢和分析潛在的隱患,研究、掌握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故及突發事件的規律,克服麻痹思想,把環境應急工作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上,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8.2注重信息收集,爭取應急工作主動。各縣市區環保局及各科室要依據各自的職責和所承擔的任務,注重掌握轄區內環境污染源的種類、性質17、規模、產生、地區分布和轉移等情況,建立環境應急數據資料庫,增強應急工作的預見性,爭取應急工作的主動權,提高應急工作的時效性。8.3精心組織規劃,完善應急工作預案。各應急小組要依據本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點,精心組織、科學規劃,嚴密制定本小組的應急預案,設想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和處置方案,做到常備不懈。各縣市區環保局應急預案要每兩年修改一次,也可根據應急時發現的問題、不足,或者隨著科學技術和社會環境的變遷,適時修改預案中某些過時的方面和內容。8.4日常管理、防范污染事故發生。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生產、貯存、運輸過程中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單位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18、生產、貯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8.5組建應急小組,加強應急能力建設。8.5.1組建應急小組。呂梁市環保局根據預案要求,成立了應急處置小組、應急監測小組、并配備相應的設備,確保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8.5.2加強應急訓練。日常應急訓練由各應急小組自行組織實施,也可結合日常業務工作進行,定期訓練。8.5.3組織應急培訓,切實提高應急能力。市環保局應急人員的培訓,以參加省環保局相關技術培訓為主。各縣市區環保局應急領導組根據工作需要,也可聘請專家授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應急處置程序、現場處置、技術規范、個人防護等。9、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程序突19、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當地縣市區環保部門突發環境事件領導組應急領導組市政府 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環保局 值班室接突發環境事件報告10、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流程現場調查,確定污染物性質、種類、數量,污染水域概況,已污染范圍和污染趨勢,提出事故初步控制、處理意見;情況上報領導現場調查,確定污染物性質、種類、數量,氣象條件(風向、風速),人口分布,提出事故初步控制、處理意見;情況上報領導跟蹤調查污染控制情況,根據監測數據采取進一步措施消減污染;污染動態、處理情況續報領導,直至污染消失跟蹤調查污染控制情況,根據監測數據采取進一步措施消減污染;污染動態、處理情況續報領導,直至污染消失市政府省環保局11、呂梁市環保系統應急聯絡通訊錄單位名稱聯系電話單位名稱聯系電話應急值班室環境監測站03588222015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環保局辦公室環境科學研究所交城縣環保局政策法規科文水縣環保局汾陽市環保局開發監督科孝義市環保局交口縣環保局污染控制科石樓縣環保局柳林縣環保局監察室中陽縣環保局科技標準科臨縣環保局輻射環境監督站興縣環保局宣教中心嵐縣環保局市環境監察支隊方山縣環保局離石區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