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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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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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慶市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自然災害的預防、處置和災后恢復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地發展,維護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發展。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安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慶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安慶市行政區域種植業自然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適用的災害種類包括我市境內發生的洪澇、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2、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病蟲)災害造成的危害。1.4工作原則(1)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加強對自然災害的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樹立農業自然災害可持續治理的科學發展觀,增強防范能力。(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3)協同應對、快速處置。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2.1應急組織機構安慶市農業委員會設立安慶市農業生產抗災救災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農業救3、災領導小組),由市農委主任任組長,市農委分管負責人任常務副組長,市農委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市種植業管理局、市農機局、市種子管理站、農委辦公室、財務科、科教科、政策法規科、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辦公室,農委辦公室主任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2.2.1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市農業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定災害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宜,決定啟動和解除災害應急預案;安排部署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指導農業抗災救災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收集、整理全市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向市人民政府和省農委報告農業自然災害和應急處置工作情況,4、與市生產救災辦公室密切聯系和協作,信息互通共享;制定農業生產救災方案、資金的分配方案,參與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救災備荒的種子儲備、調劑、管理和農藥、化肥、柴油等救災物資的協調供應。2.2.2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核查全市農業自然災害和應急工作情況,提出建議意見,及時報告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預案;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安排抗災救災的具體工作;加強與氣象、水利、生產救災辦公室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收集、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信息;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視災情,派出農業抗災救災慰5、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等組織,指導抗災救災工作;了解和督導縣(市、區)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做好其它日常工作。2.2.3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農委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業自然災害和救災信息上報、新聞宣傳工作;核實災情,爭取農業生產救災資金,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市農委財務科 協調和落實種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爭取、落實農業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市農委科教科 組織開展災后農業生產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組織、協調災區農民外出務工。市種植業管理局核查、收集、反映農作物災情;監測農作物病蟲發生動態,發布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預報、警報和防治信息;組6、織、指導開展災后種植業結構調整和生產自救,制定災后農業生產技術方案和災毀耕地修復及培肥方案,指導、落實農業抗災減災生產技術的示范、推廣、應用。市農業局種子管理站 掌握災后需補種、改種農作物的種類、品種、面積和所需種子數量等情況,指導種子調運、供應;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市農機局 負責全市農機災害和救災信息上報、新聞宣傳工作;核實災情,爭取、協調和落實農機救災資金;建立農機抗災救災服務隊,組織、督導各地農機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災、救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3.預防預警機制3.1預警信息主要包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水情、汛情信息,各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情況。7、3.2信息采集3.2.1采集途徑:適時與氣象、水利等部門溝通,暢通信息交換渠道,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會商;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與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信息網絡系統。3.2.2采集內容:主要包括氣溫、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用房損毀情況;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及已采取的對策措施等。3.3預警發布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布預警:(1)收到氣象、水利等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2)旱澇、風暴等進行性自然災害趨重。(3)發生其它突發性農業自然災害的。3.4預防控制完善農業8、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修訂完善不同類型農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確定防御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農業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按照分工、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肥料、農藥等救災物資,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9、單位)做好農機設備、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3.4.5 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未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發生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設備轉移。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議本級人民政府并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業。接到低溫凍害、干熱風等災害預報后,及時與有關部門(單位)協調,立即組織、指導農民采取熏煙、噴施植物抗寒劑、覆蓋以及噴灌等相應防范措施。4.應急響應4.1應急響應級別農業自然災害根據其嚴重性和損害程度,分為一般農業自然災害(IV級)、較大農業自然災害(III級)、10、重大農業自然災害(II級)、特別重大農業自然災害(I級)四級。4.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IV級:(1)發生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縣(市、區)的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10%20%,且受災面積達到2030萬畝的。(2)某個縣(市、區)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10%15%,且受災面積達到1020萬畝的。(3)在特殊情況下需作為一般農業自然災害對待的。4.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III級:(1)發生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縣(市、區)的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15%20%,且受災面積達到3050萬畝的。11、(2)某個縣(市、區)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15%20%,且受災面積達到2030萬畝的。(3)在特殊情況下需作為較大農業自然災害對待的。4.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II級:(1)發生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縣(市、區)的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25%,且受災面積達到5060萬畝的。(2)某個縣(市、區)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0%25%,且受災面積達到3040萬畝的。(3)在特殊情況下需作為重大農業自然災害對待的。4.1.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I級:(1)發生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縣(市12、區)的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30%以上,且受災面積達到80萬畝以上的。(2)某個縣(市、區)發生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受災區域耕地總面積的25%以上,且受災面積達到50萬畝以上。(3)在特殊情況下需作為特別重大農業自然災害對待的。4.2應急響應行動在主汛期(每年68月)和旱災、風暴災情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安排成員單位人員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并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級啟動應急響應。4.2.1 IV級由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調度和救災以及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分別及時將情況通報給有關部門和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13、各成員單位。4.2.2 III級(1)由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調度,及時報告災情,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分別派出工作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爭取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種子,必要時可請示省農委動用國家救災備荒種子。(5)監督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4.2.3 II級(1)由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14、各成員參加,并及時將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并通報有關部門和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分別派出工作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爭取及時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4)根據災區要求,請示農業部和省農業廳動用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5)監督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4.2.4 I級(1)由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市15、人民政府和省農委。重大問題報請市人民政府組織協調。(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派出工作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3)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及時爭取下撥災后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4)及時請示農業部和省農委動用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5)監督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范使用。4.3信息報送和處理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16、重大農業損失的,可直接上報,并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信息的,應報告基本情況,并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一般、較大農業自然災害信息,定期逐級上報。4.4信息發布農業自然災害的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按照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4.5應急結束當農業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由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5.善后工作5.1善后處置加強與水利等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修損毀耕地和各類農業基17、礎設施。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5.2協調救助根據災區需求,分別協調有關部門(單位),按照程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肥料、地膜、農藥、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積極與銀信部門協商,落實災后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6.應急保障6.1資金保障農業自然災害應急處置所需工作經費,按安慶市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和安慶市自然災害應急保障預案執行。6.2物資保障在農業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障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18、應急物資的供應。6.3信息保障各級農業自然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和“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7.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市農業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大力開展農業自然災害救助知識的宣傳,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加強對救助干部和災害多發地區及重點行業的救助救護知識培訓和演練工作,提高救助技能。7.2 獎勵與責任 對在農業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19、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7.3 監督檢查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農委會同市有關部門(單位)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措施到位。8.附則8.1名詞術語解釋農業:本預案中的農業含種植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不包括畜牧業、林業。農業自然災害:指干旱(含高溫熱害、干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漬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臺風、寒潮大風、龍卷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農委根據情況變化,會同市有關部門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8.3 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委負責解釋。8.4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