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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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567405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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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城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救、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昆山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我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一、指導思想以十七大會議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結合本鎮陽澄湖餐飲蟹市場及水資源保護區實際,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將事故危2、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性緊急情況、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治安秩序、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主要指: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事故安全事件四類,本預案著重分析事故災害情況。1、事故災害主要包括火災、落水、觸電、中毒、交通事故、水環境污染等。(1)火災火災事故往往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引發火災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體分析如下:公眾消防意識淡薄。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麻痹大意、用火不慎而導致火災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大多數辦公或住宅建筑中,擅設鐵窗,不留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堵塞;防火避難設施不全(單一出口,安全門上3、鎖等)。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某些地方尚未得到落實,有的全停留在書面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監督機制。習慣于臨時性、突擊性的安全檢查,而疏于整改隱患和規范化的日常管理工作,現場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流于形式;對火災傷亡事故未認真調查處理,甚至弄虛作假,隱瞞漏報。消防基礎建設發展緩慢,消防設備落后。由于使用可燃材料裝修,消防設備老化等。電氣設備、電氣線路故障、老化等引發火災。雷電引發的火災。陽澄湖餐船、飯店管理經營不善引發的火災。(2)落水沿河而設的巴城古鎮老街道路,遇上雨雪天氣、路面光滑,群眾很容易滑倒,掉入河中。乘坐陽澄湖快艇的游客很容易因疏忽大意而墜入河中。快4、艇故障或因碰撞翻船落水。在夏季,在陽澄湖邊、或一些河流湖泊,學生、外來務工人員、游客因意外而發生溺水事件。(3)觸電電線裸露,部分電線未穿管或未穿管齊全,電線年久失修,外殼破損,有引發觸電的可能。一些小作坊內或者陽澄湖餐飲船上的電線沿地隨意鋪設,未采取防護處理措施,因人員踩踏或不當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設置在水上的燈具以及電線受潮,易引發觸電事故。(4)中毒以食物污染或變質以及加工儲存不當引起的中毒。蟹市場餐船、飯店原料把關不嚴, 不保證采購食品的來源合法,經營不新鮮食物。食品采購管理混亂,隨地堆放,未做到隨時購入及時食用,或未將當日未食用的食品放置于冰箱冷藏。蟹市場餐船、飯店用具未按照國家有關5、衛生標準洗凈、消毒。蟹市場餐船、飯店無衛生許可證,衛生設施不全。有冰柜但制冷效果不好,冰箱內生、熟混放,刀、板生熟不分,煮熟的食品露天擺放,無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需要重點預防的食物中毒:霉菌毒素食物中毒:常有食用了霉變的大米或小麥引起,在南方尤其常見,也是一般發生最多的食物中毒。病人常在食用霉變糧食后很快發病(數分鐘一4小時),出現有頭暈、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全身不適、乏力、發熱等癥狀,多為水樣便、無粘液、無膿血便和里急后重感,在停止食用霉變食物后病情自動減輕,一般不會死亡。可采取對癥治療,嘔吐者給予補液。細菌性食物中毒:常由動物性食品(如肉、蛋類食品)和存放時間較長的熟食引起(如米飯、6、蔬菜)。主要是由于食用已死亡的畜禽肉和未冷藏的食品。以胃腸道癥狀為主,如腹瀉、腹痛、惡心嘔吐,有時有發熱、頭痛,潛伏期一般在3一12小時。發生細菌性食物中毒后需及時治療,以對癥治療為主,補充體液和電解質,必要時給予抗生素治療。化學性食物中毒:一般為誤食有毒物質引起,由于災區環境的變化和臨時居住的條件局限,農藥、亞硝酸鹽及其他工業用化學物質易被誤食。發病快,一般潛伏期在數分鐘至1小時內,死亡率較高,因此要及時對癥治療,包括停止食用毒物,及時進行催吐、洗胃、灌腸,使用特效解毒藥等,如亞硝酸鹽中毒給予美藍,有機磷中毒采用阿托品和氯磷定、解磷定,砷中毒采用二疏基丙醇,如有條件應送醫院搶救。有毒動、植物7、性食物中毒。誤食豬甲狀腺、腎上腺和含毒的魚類會引起有毒動物性中毒;食用未經充分加熱的豆漿、扁豆或食用苦杏仁、發芽土豆、毒蘑菇會引起有毒植物性中毒。一般采取洗胃、急救等對癥治療。(5)交通事故我鎮經濟依托蟹經濟發展,蟹旺季時候,來我鎮品蟹的車輛很多,而且不熟悉當地路況,再加上當地運行車輛較多,道路狹窄不寬敞,若駕駛員違章駕駛(車速太快、超載、酒后駕車、疲勞駕車等)、車輛故障(如剎車不靈等)、路面不好(如缺陷、障礙物、冰雪)等,很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鎮轄區范圍內一些農村道路交通管理不到位、交通標志不明顯。大多是混合交通,有些騎車者和行人不懂交通規則,安全意識不強,與機動車爭道搶行,因騎車和行人違章8、引起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6)環境污染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污染,進而污染了陽澄湖地區的水域。環境污染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游客安全。2、自然災害(1)夏季汛期雷暴雨較多,本鎮屬雷擊多發危險區域,建筑物以及人員有被雷擊的可能性。(2)若我鎮排水系統不完善,多雨季節有可能發生洪澇災害,甚至引發二次事故。(3)大雪時期,路面光滑,若道路積雪清理不善,防滑措施不當,很容易引發游客跌倒、落水、交通等事故。(4)高溫季節,易引發中暑、火災、爆炸等事故。3、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多為突然發生,發病很急,甚至事先沒有預兆,難以預測,沒有防備,以致難以做出能完全避免此類事件的應對措施。9、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往往病情嚴重,主要表現為發病人數多或病死率高。有些疾病甚至難以診斷或是沒有特效藥,給治療帶來很多困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非僅僅影響少數幾個人健康,而是影響到相當人數的群體,而且這個群體中的受害者之間都存在著一種已知的或者尚未查明的共同受害原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傳播速度很快。危害因素可以通過各種傳播途徑迅速擴大影響范圍,造成更多人受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應急處理往往會涉及社會上諸多方面。因此,在采取應急措施方面不僅應由衛生部門來負責,而且需要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如交通部門、公安部門、城建部門、環保部門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都是有原因的。其中有些是已知的,另有一些是不明的,不10、明原因可能暫時不可控,通過專業人員深入細致調查可以查明的。所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4、社會安全事件突發社會安全危機主要是由人的故意行為而發生的災害,如恐怖襲擊、重大信息干擾、重大事件等。相對于其他突發危機類型,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更具有嚴重的危害性、危險性和隱蔽性。(1)有目的的巨大破壞。由于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一般是一個或一群人針對某個目標有意識的破壞,所以災害能量巨大,影響范圍廣泛,甚至會產生難以挽回的損失。(2)強烈的隱蔽性破壞。現代突發社會安全危害伴隨著高科技日益發展,制造危害行為的主體大多在暗處活動或遠離控制,受害者和災害的防救人員對造成災害行為的人一時很難發現和控制。尤其11、是隨著電腦技術的遠程控制、瞬間破壞、隨機擇點等特點,突發事件發生時,短時間內無法掌握破壞源,甚至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無法檢測出來。(3)無法有效控制的破壞。許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前沒有預兆,發生時各種既有應急措施無法有效發揮應急和救援作用,只能最大限度的恢復。美國、俄羅斯等世界安全網絡體系構建完善的國家依然存在各種各樣的漏洞,被恐怖分子屢屢得手。這種無孔不入的惡劣破壞行為,是許多精致預警儀器所不能防范的。三、目的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主要有:(一)使任何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不擴散,并盡可能地排除險情;(二)減少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和社會產生的不利影12、響;(三)使承擔危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分工明確,各項工作有程序、有步驟,使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展開,迅速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指導群眾防護和疏散。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原則(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依靠鎮、村兩級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建立科學、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科學指揮能力和應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斷完善救助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二)依法規范,果斷處置。一切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都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13、采取措施。要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突發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體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貫徹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把鎮政府的統一指揮和綜合協調同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結合起來,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有鎮政府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四)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條塊結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村、各部門和各行各業的現有資源,充分發揮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的骨干作用14、和突擊隊作用,確保救援實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聯絡系統,使各級、各類應急工作指揮機構、工作機構之間實現網絡互聯,通信暢通,信息共享。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一)成立巴城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由鎮長擔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領導擔任;成員由鎮政府辦公室主任、安全辦、經服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隊、城管中隊、建管所、質監辦、供電所、醫院、預防保健所、環保辦、勞管所、民政辦、司法所、學校、文廣站、水利站、工會等相關部門和各工業區、軟件園、旅游度假區、街道辦(居委)、各行政村的負責人組成。應急委員會是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最高領導、議事和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研究部署全15、鎮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各村及各企事業單位指定和組織實施各級、各類突發公共事應急預案。制定和修訂巴城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領導、組織和協調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向市政府報告發生的安全事故和應急工作有關情況。(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由黨政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匯總、核查重、特大致事故和應急工作有關情況,提出建議意見,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委員會,為應急救援委員會決策提供依據。在應急救援委員會決定啟動本預案后,通知并協調組織各村及企事業單位具體實施。督促檢查各村和各企16、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具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應急工作的信息報送和新聞報道工作。承辦應急救援委員會日常工作。(三)鎮政府分別設立各項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確定應急工作牽頭部門和單位以及參加部門和單位,具體負責指揮各類單一重大和特大突發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主管安全領導任總指揮,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相應牽頭部門和單位,充分利用現有指揮系統硬件設施,指揮突發安全事故應急工作。(1)設立鎮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地震災害應急工作。鎮黨政辦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安全辦、鎮中心學校、派出所、鎮財政所、鎮農業服務中心、17、鎮衛生院、鎮文化廣播站、司法所、及駐地電信移動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2)設立鎮水旱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旱災、暴雨洪水災害和重點水庫、重點防洪區域、重點河流超標準洪水、特大局部暴雨洪水和大范圍人飲用水應急工作。鎮農業服務中心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安全辦、鎮中心學校、派出所、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文化廣播站及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3)設立鎮農業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全鎮因重大和特大病蟲害、凍害等引發的農業災害應急工作。鎮農業服務中心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財政所、鎮文化廣播站及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4)設立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暴雨、冰雹、暴雪18、潮、霜凍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鎮農業服務中心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安全辦、鎮中心學校、派出所、鎮財政所、鎮衛生院、鎮文化廣播站及司法所等單位參加。(5)設立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派出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安全辦、鎮中心學校、鎮農業服務中心、各工業區、軟件園、度假區、街道辦(居委)、鎮財政所、鎮民政辦、鎮衛生院及鎮文化廣播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6)設立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公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鎮交管所牽頭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派出所、交警中隊、城管中隊、鎮安全辦、鎮衛生院、司法所及財政所等單位參加19、。(7)設立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工業、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鎮安全辦牽頭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交警中隊、鎮財政所、鎮勞管所、鎮環保辦、鎮預防保健所、司法所、派出所及工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8)設立鎮建設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建筑、農村基礎設施等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鎮建管所牽頭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安全辦、鎮勞管所、鎮派出所、鎮衛生院及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9)設立鎮爆炸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爆炸事故應急工作。派出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武裝部、鎮安全辦、環保辦、交警中隊、城管中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1020、)設立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鎮環保辦牽頭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安全辦、各工業區、鎮武裝部、鎮派出所及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11)設立鎮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重大和特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鎮安全辦牽頭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鎮質監辦、鎮各工業區、司法所、派出所、醫院及勞管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六、基本應急程序(一)一旦掌握突發事件征兆或發生突發事件時,知情單位和個人要立即向鎮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公民有義務通過110、119、120、122等公眾服務電話和其它各種有效途徑,迅速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二)鎮突發公共事件21、接警處警中心(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報送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有關領導。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要迅速查明情況,提出建議意見報告應急委員會。應急委員會召集緊急會議研究決定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立即按應急委員會要求通知相關專項突發安全事故事件應急指揮部緊急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要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行動。必要時應急委員會成員也要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工作。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方針。各工業區、村及企事業單位要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22、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對有關突發事件進行全天候監測。要經常調查和分析研究本地區、本單位存在的影響穩定的重點問題,特別要關注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要害部位。定期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緊急重大情況,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問題,如有重要情況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并及時上報。(二)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各專項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都要指定聯絡員,具體負責溝通信息、協調業務、傳達指令等工作。(三) 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鎮政府各部門得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應及時分別向鎮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鎮政府得到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應及時分別向市政府和上級業23、務主管部門報送。突發公共事件所在地的村及其有關單位在上報信息的同時,要迅速派出應急工作組,作為第一支響應隊伍先行到達現場開展應急工作,及時控制局面,減少傷亡和損失,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四)鎮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執行統一預警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要求,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重大(II級)和特大(I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當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到一般 (IV級)預警標準時,鎮政府要向各有關應急工作部門和單位預警;當達到一般(IV級)預警標準時,鎮政府立即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報告情況。當突發重24、特大安全事故超過一般(IV級)預警標準時,但尚未達到較重(III級)預警標準時,市政府要向各有關應急工作部門和單位預警;當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達到較重(III級)預警標準時,市政府立即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并向蘇州市政府和蘇州市關部門報告情況。在我鎮區域內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如果涉及或影響到我鎮區域以外的地區,鎮政府要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其他有關鄉鎮政府,同時報告市政府;如果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可能影響到境外的,鎮政府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征求表態口徑和處理意見,及時處理。(五)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25、的情況報告相應管理部門和鎮政府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鎮政府辦公室電話:鎮安全生產辦公室電話:(六)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事故單位的行業性質、經濟類型、企業規模;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七)鎮政府辦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長和分管領導,并迅速上報昆山市政府辦公室,同時應通知公安派出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26、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請求給予事故搶救或支援。(八)鎮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安委會辦公室和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并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九)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八、事故應急措施(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總指揮部及27、分指揮部有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報昆山市政府。(二)交通、電信、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復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類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防止逃逸。(四)醫院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五)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六)事故28、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九、 應急保障(一)通信與信息保障1、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要在整合各職能部門專業通信網的基礎上,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途徑,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通信順暢。2、現場指揮通信以固定有線通信為主,有條件的要實現救災現場與指揮部的視頻、音頻、數據信息的雙向傳遞。3、各工業區、園區、村、各相關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多發、易發地,由相關單位人員作為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收集突發事件信息并即時上報,上報各類突發事件信29、息,應當客觀、真實、及時,不得謊報、瞞報、緩報。(二)現場應急和工程搶險保障全鎮各工業區、園區、村、各單位都要配備必要的現場應急和工程搶險裝備,建立現場應急和工程搶險裝備信息庫,落實應急和工程搶險裝備型號、數量、種類、性能和存放位置,應急和工程搶險裝備歸屬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各應急和工程搶險裝備歸屬單位,應統一服從鎮政府應急工作指揮機構的調用命令。(三)交通運輸保障1、加強應急交通保障,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道路設施、設備、運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條件。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相關涉及單位要協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及時對事故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30、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協助道路交通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通暢狀態。加強交通戰備建設,確保在應急工作中緊急調集交通工具,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必要時要緊急動員和征用其它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3、應急交通保障相關單位必須全力以赴,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緊急輸送,滿足應急工作需要。(四) 醫療衛生保障。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通知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快速組織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2、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護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醫療救護隊伍要迅速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包扎、止血、固定等初步急救措施31、,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后,轉入醫院搶救和治療。化學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傷員應先安排進入相應的專業醫院救治。要根據災害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和做好衛生監督準備工作。3、協助市衛生部門組織實施應急工作中醫療救護保障,通知鎮衛生院做好院前急救工作。4、協助衛生專業隊伍的醫療救護和群眾性救護,在第一時間在現場展開救護工作。要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提高應急救治能力。協助有關部門,爭取上級部門資金,加設救護站(點),增配監護型救護車,縮短急救半徑和應急救護反應時間。5、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應急控制系統、信息系統、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人才培養系統、科學研究系32、統、衛生監督系統和社會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6、協助市衛生局建立包括醫療救治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的醫療動態數據庫。7、協助市衛生局加強與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的聯系,安排、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務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和器械,搶救事故現場受傷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隨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和防疫等情況,有必要時負責向上級或外地醫療機構求助。(五) 治安保障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協助公安機關應迅速對事故現場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屬地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要立即在救災現33、場周圍組織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3、協助市公安局制定事故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種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值勤方式和行動措施,并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組織實施。(六) 物資保障1、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積極培育和發展經濟動員能力,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2、在保證一定數量的必需救災物資儲存的基礎上,將實物儲備轉變為生產潛力信息儲備,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救災物資動態儲備。加強儲備物資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現上述情況,要及時予補充和更新。要與市物資儲備中心及34、其它鄉鎮建立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迅速調入救災物資,必要時,請示上級政府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3、在生活必須品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時,協助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做好生活必需品應急管理,采取區域調劑、商品儲備、征購及緊急調運等手段,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衛生院負責藥品和急救醫療器械的應急管理,在急救藥品和醫療器械出現短缺時,聯合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區域調劑、征購及緊急調運等手段保證急救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調撥和緊急供應。糧管所負責糧食的調撥和緊急供應。應急工作中救援物資的調用,由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實施。4、當發現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出現可能顯著35、上漲等價格異常狀態時,協助市物價局做好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并在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配合下,共同做好市場監管工作,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5、協助電力、供水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供電、供水工作。(七)經費保障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所需資金,分別由市和鎮財政予以保障。2、應急救援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應急委員會確定的應急工作項目,以及應急救援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專業應急隊伍建設,預案維護等工作。(八)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由鎮政府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就近依托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建設臨時緊急避難場所。(九) 技術儲備與保障1、加大科技含量36、,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2、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整合全鎮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3、應急工作指揮決策系統要在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智能化和數據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4、充分發揮專家組的作用,在應急工作各個環節都要重視和聽取專家組的意見。十、事故善后工作應急工作結束后,有關村和有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濟救助災民,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一)相關專項突發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牽頭部門會同相關村、單位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應急工作的綜合情況,報鎮政府。鎮政府報請市政府同意后,以新聞發布的形式向社會公布。(二)鎮民政37、部門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三)協助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分別做好人畜疫情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工作。(四)鎮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盡快制定有關災害事故賠償政策,按法定程序進行賠償,給參與應急工作傷亡的人員相應褒獎和撫恤。要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十一、其他事項(一)本預案是鎮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二)各相關牽頭責任部門應結合各自的實際,做好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工作,并報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巴城鎮人民政府211室)備案。(三)各工業區、度假區、各行政村、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各自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系統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巴城鎮人民政府211室)備案。(四)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排查和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五)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的義務。(六)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