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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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567442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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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年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撰寫人:_日 期:_xx年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一)編制目的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加強火情預警監測,規范火災處置程序,確保我鎮在處置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指揮有方、撲救有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生態文明。(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以及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鎮轄區內發生的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四)工作原則1統一2、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村首長負責制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措施。2協調配合,快速反應。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據本預案確定的任務,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積極應對,形成合力。3科學撲救,以人為本。建立以半專業撲火隊伍為主、其他應急力量聯合行動的撲火機制,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重要設施和居民點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災害損失。(五)災害分級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森林火災分級標準見附則。二、組織指揮體系(一)鎮森林3、防火指揮部1組成人員指揮長:鎮人民政府鎮長常務副指揮長: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副指揮長:鎮人武部部長成員由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領導組成。2職責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森林防火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技站,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村(居)委會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調和指導本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二)撲火前線指揮部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村(居)委會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村(居)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村(居)委會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協調和指導。必要時,鎮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撲救工作需要成立臨時撲火前線指揮部或組成由4、鎮指揮部領導或負責該村(居)責任區的鎮黨政班子成員為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火災撲救督導組。火災發生地村(居)委會根據火情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臨時撲火前線指揮部,明確現場指揮人員,參加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三)專家組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三、預警和信息報告(一)預警1預警分級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2預警發布林業部門和氣象部門應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電視、手機短5、信等多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必要時,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向村(居)委會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3預警響應(1)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后,應采取以下響應措施:加強值班調度和火情監測;森林防火重點期內,未經批準不得在森林防火區內用火;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和野外用火管理;縣鄉(鎮)人民政府檢查森林防火物資、裝備完好情況,做好撲火應急準備。(2)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后,應采取以下響應措施: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加強值班調度和檢查督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揮長在崗待命;巡山護林員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和巡查,鎮村干部深入所包干責任片區督查,嚴格控制野外用火;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基層檢查督6、促,落實森林火災防范和應急措施;鎮半專業撲火隊進入應急狀態。(3)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后,應采取以下響應措施: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電視、互聯網等公共媒體在發布橙色預警信號的同時,應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森林防火重點期內,鎮人民政府依據縣人民政府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煉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審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鎮人民政府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林區村(居)開展森林防火督查。鎮人民政府布置力量設崗加哨,加強防火檢查;鎮半專業撲火隊進入戰備狀態。(4)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后,應采取以下響應措施: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召集鎮氣象服務站等有關部門,分析森林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公安派出所7、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違規用火,加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力度,并及時向社會公布;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各地開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導;鎮人民政府應布置大量防火力量到重要區域,嚴防死守;鎮半專業撲火隊進入一級戰備狀態。(二)火情監測利用國家林火衛星監測中心、省氣象遙感中心提供的衛星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通過遠程監控、高山嘹望、地面巡護等形式,構建立體林火監測網絡,密切監視火情動態。(三)氣象服務鎮氣象主信息服務站及時跟蹤縣級以上的天氣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必要時報告請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火災創造條件8、。(四)信息管理1歸口管理森林火災信息由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歸口管理,嚴格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2信息報告鎮人民政府和村(居)委會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按照“有火必報”的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火災信息,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核準后應立即以上向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地區交界處的森林火災;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過火森林面積超過40公頃的森林火災;威脅村莊、居民區和重要單位、設施的森林火災;發生在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超過12個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需要省市縣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其9、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四、應急響應(一)分級響應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部和力量。森林火災發生后,當地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分別由鎮或請求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請求市縣或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嚴格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二)響應措施森林火災發生后,各村(居)委會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1撲救火災立即就近組織村級撲火應急隊、鎮半專業撲火隊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請求縣10、森林消防專業隊、公安消防大隊、武警中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必要時向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調動省武警森林部隊、省航空消防飛機、其它設區市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參與撲救。各撲火力量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撲火前線指揮員應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隊伍在行進、撲火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學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火工作。2轉移安置人員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開設防火隔離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11、有秩序地疏散人民群眾,確保人身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衣、食、住”的基本保障和必要的醫療保障。3醫療救治火災發生要積極開展醫療救治工作,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鎮衛生院視情況組織醫療專家協助進行救治,或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4善后處置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5保護重要目標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鎮半專業隊,通過開設防火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12、保目標安全。6后勤與治安森林火災發生鎮人民政府負責撲火后勤保障。鎮人民政府組織人員運送火災現場所需的撲火機具、器材、設備、燃料、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優先保證一線撲火人員的食品和飲用水。撲火機具、器材、設備等物資火災發生地不足時,請求由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調集,并確定專人負責,確保撲火物資安全、快速到達指定地點。必要時,在火災發生地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7發布信息通過鎮人民政府授權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設立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13、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等情況。8火場清理森林火災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并報現場指揮員批準后,火場看守人員方可撤離。9應急結束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三)鎮級層面應對工作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報請縣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V級、IV級、III級、II級、I級五個響應等級,其中V級最低,I級最高。1V級響應(1)啟動條件:發生重傷1人以14、上、3人以下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地區3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時段12小時或其它時段24小時內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其它危險性較大或影響較大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V級響應。(2)響應措施: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立即向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報告火情,加強撲火指導和火情調度,及時發布火災相關信息;督促火災發生地村(居)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赴一線指揮,調動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村級撲火應急分隊參加撲救工作;請求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調集其它鄉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必要時申請調動省航空消15、防飛機、省武警森林部隊和相鄰縣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根據需要督促火災發生地做好醫療救助等工作。2IV級響應(1)啟動條件:發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地區6小時內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時段24小時或者其他時段3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其他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報請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IV級響應。(2)響應措施: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組織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火災撲救措施,及時發布火災相關信息;請求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現場指導火災撲救工作,及時按程序調集鄉鎮半專業森林16、消防隊,必要時申請武警森林部隊、航空消防飛機支援。根據需要請派出醫療工作組現場開展醫療救助;全力做好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服務,根據氣象條件配合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3III級響應(1)啟動條件:發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尚未撲滅明火的較大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時段4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請求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III級響應。(2)響應措施:根據需要請求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縣撲火前線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火災撲救、醫療救護、應急保障、信息發布、社會穩定17、等工作組。指導火災發生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及時調動有效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率有關工作組現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向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武警森林部隊、航空消防飛機、其他設區市、縣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根據需要協調做好撲火物資調撥運輸、受威脅群眾轉移疏散、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加強氣象保障服務,積極要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實施局部交通管制,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和交通運輸暢通;協助配合新聞媒體加強撲救火災宣傳報道,做好輿論導向。4級響應(1)啟動條件:森林火災初判為重大森林火災;發生在重點地區4818、小時、重點時段7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發生威脅到居民聚集區、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備設備,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或重大影響的森林火災。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請求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II級應急響應。(2)響應措施: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立即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火災撲救、醫療救治、應急保障、信息發布、社會穩定等工作組。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人率各工作組趕赴一線協調指揮,必要時請求縣政府領導親赴一線指揮;調動所有有效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根據需要請求更上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求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調派武警森林部隊和航空護林飛機及其他設區市縣專業森林消19、防隊等撲火力量予以支援;迅速轉移受威脅群眾,做好人員安置和傷員救治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實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和交通運輸暢通;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加強氣象保障服務,積極協助配合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加強輿情分析,及時發布森林火災信息,統一協調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5I級響應(1)啟動條件:森林火災初判為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嚴重威脅城區、居民聚集區、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備設備,損失特別巨大,影響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立即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啟動I級響應。(220、)響應措施:請求縣人民政府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按市I級響應成立市撲火現場總指揮部,按市撲火現場指揮部要求迅速開展撲救工作;請求縣人民政府調動本縣所有有效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申請調動省航空護林飛機、省武警森林部隊及其他設區市縣專業森林消防隊支援,必要時申請調動駐潯、駐省部隊支援;迅速轉移受威脅的群眾,做好人員安置和醫療救治工作和后勤保障,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實行周邊交通管制,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和交通運輸暢通;對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實行重點布防,防止次生災害;做好氣象保障服務,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認真分析輿情,及時發布森林21、火災信息,統一協調森林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根據需要采取其他應急措施。五、后期處置(一)火災調查評估火災發生后林業工作站應會同有關部門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向鎮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提交評估報告。較大森林火災由縣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初步調查評估,報告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重大、特別重大的森林火災報請省里直接進行調查評估。(二)工作總結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鎮人民政府應向縣人民政府上報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的22、森林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抄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三)獎勵與責任追究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市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實施辦法和縣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實施辦法以及鎮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實施辦法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六、綜合保障(一)隊伍保障撲救森林火災以鎮半專業撲火隊等受過專業訓練的撲火力量為主,村級撲火應急隊為輔,必要時可按程序請求省武警森林部隊、航空消防飛機、其他設區市縣專業森林消防隊、當地駐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各種撲火力量應接受當地森林防火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23、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跨區域調動專業森林消防隊執行撲火任務,鎮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由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下達支援調動命令,受援地負責組織后勤等有關保障工作。支援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服從統一的調度。請求調動武警森林部隊或其他設區縣專業森林消防隊增援撲火,由縣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火指揮部逐級申請,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調動當地駐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力量執行撲火任務,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分別會商縣人武部、武警中隊、縣公安消防大隊等,按有關規定程序組織實施。(二)運輸保障增援撲火兵力及攜帶裝備的運輸以公路運24、輸為主,特殊情況由鐵路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森林防火專用車輛執行撲救森林火災任務時,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費公路通行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三)航空消防飛機保障根據鎮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申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或撲火工作需要,向上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申請調動航空消防飛機參與撲救森林火災,省人民政府森林防護總指揮部根據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具體實施由省航空護林站負責。(四)通信與信息保障應建立健全鎮、村(居)與火場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系統。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25、森林火災時的通信暢通。充分利用林業、氣象等部門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五)物資保障加強鎮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支援各地撲火需要。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按照省、市、縣物資儲備要求,配足撲火物資。(六)資金保障鎮人民政府將森林防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鎮財政要留足森林防火“鎮長預備金”,以備撲救重大森林火災以上等突發性事件支出需要。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資金,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財力保障規定執行。(七)培訓與演練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和鎮半專業撲火隊員、村級應急撲火隊員、巡山護林員、林業種植大戶每年必參加縣里的撲火演練。通過演練,熟練掌握本應急預案的各個環節,提高協同作戰能力,完善應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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