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9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567468
2022-09-01
18頁
30.04KB
1、佳木斯市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 為提高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及時、妥善的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利益和國際形象,確保邊境地區的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黑龍江省邊境管理條例、佳木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市所轄邊境地區突然發生的具有一定規模和較大影響,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破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擾亂社會穩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及涉及鄰2、國利益并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事件。1.4事件類型(1)邊境地區發生大規模的群眾鬧事和群體性治安事件;(2)邊境地區發生的群體性外逃和群體外流事件; (3)邊境地區發生大規模的境外人員涌入事件;(4)邊境地區發生大規模的沖擊邊防口岸的非法犯罪活動;(5)邊境地區發生的政治動亂、騷亂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暴亂、民族叛亂等事件;(6)打擊大規模的走私、偷渡、販槍、販毒等違法案件;(7)在邊境地區通過設卡、堵截、搜索、圍堵等勤務,緝拿和驅返越境人員事件;(8)邊境地區越境火災、界河污染等其他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事件。1.5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3、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邊境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1.5.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加強邊境地區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對屬地管理為主的邊境4、地區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聯動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軍民結合、專群結合,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邊境地區應急管理體系。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應對各類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 2.組織體系2.1領導機構成立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作為我市常設的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市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5、應急處置工作。(4)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軍分區主管領導 成 員:駐佳解放軍、武警、邊防部隊、消防部隊的主管領導及各相關部門。 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職責(1)貫徹執行與邊境地區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有關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2)研究制定全市預防和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重大舉措和指導意見,統一領導和協調我市邊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3)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宣布啟動和停止實施邊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決定邊境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發布。2.2辦事機構應急指揮部在市公安局下設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6、公室,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是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履行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負責接受和辦理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信息,承擔市政府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各類專題會議,督促落實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3)指導全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和信息平臺的建設;(4)組織制定、修訂佳木斯市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和指導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各類專項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指導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5)負責7、協調特別重大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6)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及時向市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指導和協助縣(市)人民政府做好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2.3縣(市)機構 各邊境縣(市)人民政府成立本級政府處置邊境突發事件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邊境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3.預測與預警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各邊境縣(市)有關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邊境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時進行研究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3.1預測預警系統市各邊境縣(市)有關部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8、發邊境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邊境縣(市)有關部門,整合信息資源,建立健全邊境地區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3.2預警級別根據邊境地區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和一般(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3.3信息發布各邊境縣(市)人民政府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地向市政府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并根據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由市人民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經市人民政府應急委員會授權的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9、揮部、縣(市)人民政府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涉密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由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根據保密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3.3.3其它邊境地區突發事件和跨市級行政區劃的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報請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后, 協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牽頭處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門或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發布。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通過市政府和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者有關政府網站等途徑發布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邊境突10、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涉及到跨市級行政區劃的特別嚴重或嚴重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解除,須經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授權的部門批準。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短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4. 應急處置4.1工作要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事關我國主權和國際形象,關系到與鄰國的友好關系和國際合作,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1)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要嚴格遵守我國與俄羅斯政府簽訂的相關協議、協定和我國的有11、關法律法規。(2)各單位必須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嚴格實行請示報告制度。(3)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統一對外宣傳口徑,未經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有關情況,不得接受媒體采訪,發布對外信息。(4)各相關單位要針對邊境特點,根據各自職能和任務分工,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子預案。4.2信息報告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立即如實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有關事件處置的重要信息。如事情緊急,先以電話形勢報告,再補報書面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12、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邊境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事件處置的動態信息。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匯總上報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況,同時將市人民政府應急委員會、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做出的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批示或命令傳達給有關縣(市)和部門,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市級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邊境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邊境突發事件信息要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者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4.3先期處置13、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在報告邊境地區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的發展。在境外發生涉及中國公民和機構的突發事件,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按程序將有關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時限不超過1小時。4.4指揮與協調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成立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在市政府應急委員會及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14、件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負責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多個市級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由該類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組織協調有關縣(市)和部門負責人、專家和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參與應急處置;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縣(市)和部門提供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包括協調事發地中省直單位和部門與地方政府及各方應急處置資源等。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5預警信息發布發生或者即將發15、生邊境地區突發事件,采取一般處置措施無法控制或消除其嚴重社會危害,需要宣布全市或者個別縣(市)進入緊急狀態的,依法由縣(市)政府報請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人民政府批準。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應當依法立即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公布。4.6應急結束邊境地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向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解除應急狀態的建議,經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實施,現場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予以撤銷。應急結束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公布由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授權有關部門依據法定程序辦理。5.后期處置5.1善后處置16、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實際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5.2恢復與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負責。需要國家援助的,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5.3調查與評估市政府有關17、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對重大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應急委員會做出報告。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邊境地區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總結,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6.應急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的規定做好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的要求切實做好應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6.1人力資源保障公安、邊防、消防、18、醫療衛生、地震救援、水上搜救、礦山救護、森林消防、防洪搶險、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民航事故、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協助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縣(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實戰演練,建立健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增進對外交流與合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邊境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消防部隊是處置邊境地區19、突發事件的主要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1)市公安局:偵辦案件,全面獲取犯罪證據,盡快查清犯罪事實,輯捕或殲滅恐怖分子和違法犯罪分子,嚴厲打擊販毒、販槍等違法犯罪。(2)市外事辦: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涉外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對外聯絡和交涉。(3)市安全局:向市政府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提供相關的情報信息。(4)公安邊防檢查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做好邊境的出入境管理工作。(5)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根據有關規定做好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發生時,對境外涌入人員臨時居住地進行各種傳染疾病的監測和預防。(6)海關:根據有關規定對因境外突發事件進入我境臨時避難人員的物資進行監督、20、管理,并嚴厲打擊走私、偷渡等違法犯罪。(7)武警部隊:承擔邊境地區處置突發事件的機動增援任務。(8)駐佳解放軍邊防部隊:加強對邊境地區的巡邏,嚴防境外非法武裝組織進入我境活動,并嚴防我國公民發生集體外逃事件。(9)森林部隊:切實發揮職能作用,防止邊境火災入境越境。(10)市衛生局:做好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發生時的衛生防疫工作,嚴防各種疾病的發生和傳播。(11)市商務局:當境外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通知我方在境外企業撤回我境,并將企業損失進行統計上報,爭取上級支持。(12)市民政局: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所涉及的救濟問題進行上報,并實施必要的救助。(13)市交通局:確保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時,道21、路暢通和物資的運輸。(14)市財政局:要確保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時,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經費的保障。(15)市紅十字會:對因境外突發事件進入我境內臨時避難的人員,進行必要的人道主義援助。(16)市廣電局:根據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需要,做好新聞報道工作。(17)信息產業局:確保處置突發事件時,通信暢通。 6.2資金保障市政府所需邊境地區突發事件處置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市級有關部門提出,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縣(市)人民政府處置邊境突發事件需要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邊境地區突發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縣(市),根據事發地實際情況和縣(22、市)人民政府的請求,市政府積極向省政府申請給予支持。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財政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6.3物資保障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工作程序,確保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各邊境縣(市)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衛生部門負責組建23、醫療衛生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工作。 市級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組織協調和提供醫療衛生設備和藥品、器械援助。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6.5交通運輸保障佳木斯機場管理公司、交通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市政府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市有關部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處置“綠色通道”,保證邊境地區突發24、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6.6治安維護公安、消防、駐佳武警部隊和邊防部隊按照有關規定,參與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維護社會秩序。6.7人員防護各邊境縣(市)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市有關部門要為處置過境地區突發事件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安25、全。6.8通信保障信息產業局、廣播電視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通信、廣播電視轉播的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對于已建或擬建專用通信網的單位,應與電信主管部門及時溝通、協商,明確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6.9公共設施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6.10科技支持有關科技部門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26、技術裝備,建立健全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平臺,為邊境地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7. 附則7.1演練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辦公室協同市級相關部門制訂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邊境縣(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7.2獎勵與責任邊境地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邊境地區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預案管理本預案由佳木斯市公安局負責制定、解釋與實施。市級有關部門和邊境縣(市)人民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本級政府處置邊境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4預案修訂由佳木斯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7.5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