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山煤礦應急救援預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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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67821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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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煤礦是高危行業,為確保我礦在遭受自然災害和人員傷亡事故時,能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抗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抵御和控制事故的蔓延,減少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法,結合我礦安全生產現狀,特制定本預案。第一章 應急救援策劃一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一)礦井概況 大丫口煤礦位于盤縣北部柏果鎮小寨村境內,煤礦距盤縣縣城(紅果)52公果(公路距離),盤水公路1.5公里,距柏果火車站10公里,距盤縣發電廠11公里。行政區劃屬柏果鎮管轄。北界為拐點3、4連線,東界為拐點3、2連線,南界為拐點2、1連線,西界為拐點1、4連線。井田形狀為一規則的梯形,南北走向長0.63公里,東西傾向寬0.662、5公里,面積為0.419平方公里,開采深度16501400米標高。地理坐標為:東經10429281042948,北緯2557521045813,礦井正常涌水量23m3/h,最大涌出量61m3/h,主要涌水來源是地表大氣降水和斷層水,巖層水,水文地質較簡單.(二) 礦井災害危險源種類 1 瓦斯爆炸 2 火災; 3 水災; 4 機電與運輸事故; 5 頂板與支護; 6 爆破事故. (三) 救援預案啟動條件 當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災害情況之一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1、 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或安全監察部門深入井下地面對該礦井安全生產全面評估,認為有可能造成重大危險發出預報并責令停產整頓時; 2、 礦區范3、圍內有發生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或遭受罕見自然災害襲擊時; 3 、上級人民政府發布啟動指令時.二. 預案啟動方式 生產調度室接警后,報請礦長批準啟動,礦長不在時報生產礦長或安全礦長批準啟動.三. 應急救援級別 類: 一般非死亡事故 類: 1人以上或特別重大傷亡事故第二章 應急準備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 組織機構 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礦長任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及地面礦長任副總指揮.調度室人員相應轉為指揮部成員,成員包括財務、礦技術人員、各管理人員、保衛、醫療人員等;并相應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由安全礦長任隊長,成員由值班長、有經驗的大工、安檢員、機電工、醫療人員組成. (二) 職責4、 礦長任總指揮,全面負責救援工作,發布各項救援措施指令 生產礦長任第一副指揮長,協助礦長制定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調集人員、車輛與物資器材.當礦長不在家時擔任總指揮. 分管技術負責人,任第二副指揮長,負責提供事故地點、圖紙資料、協調礦長、生產礦長制定搶險作戰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礦長擔任前線指揮長,負責按指揮部的命令直接指揮現場搶救工作.組織所需的救援人員和調集救護器材. 地面礦長負責地面救援、車輛運輸、醫院救援的組織聯系和指揮,以及搶救人員的食宿、遇難者家屬安撫食宿的安排. 調度室組織各值班長、安檢員、通風管理工、電工等負責通訊維護、人員、搶險物資調集并按指令組織運送至事發5、地點,按指令完成必要的通風工作;監視和維護安全監控系統,保障搶險順利進行. 機電負責人,組織機電人員完成指揮部對機電方面各項指令,負責改變主扇的工作方式,并掌握井下及地面的停送電工作等. 保衛人員,負責工業廣場、配電房、抽風機房、地面事故現場、有關領導的保衛工作. 財務人員、保管人員,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資金保障及發放搶險物資和器材. (三) 應急資源準備1 煤礦應按要求配置雙電源,抽風機房、水泵房和主要提升機房必須安設雙回路.2 通訊設備:必須有2部與外界連通的程控電話,并張貼聯系號碼;井下應有不少于8門程控防爆電話機,分布于井底車場、絞車房、采區、中央變電所等作業地點,制作各作業點聯系號碼.6、3 防滅火器材:井下各主要硐室及地面配電房、抽風機房、絞車房、壓風房應配備不少于100Kg滅火沙,主要提升機房、水泵房、地面配電房分別配備2個以上滅火器.建立健全井下灑水防塵、消防管理.各采區掘進工作面應儲存備用支護材料,地面建有消防應急支護材料庫.4 各采區均設避災硐室,應備有自救器、壓風管、水管,建立健全通風瓦斯監控系統、監測瓦斯、CO2及風速等.5 中央水泵房按要求配置工作泵一臺、備用泵一臺、檢修泵一臺,鋪設兩趟排水管路.6 與就近救護隊和醫療點簽定救護醫療協議.7 所有安全設備和救災器材必須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保證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四) 職工培訓、教育與演練1 新職工入礦必須組織培7、訓.培訓內容:下井須知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各工種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培訓不得安排上崗;培訓考核不合格不安排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對井下職工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培訓.2 及時編寫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各作業地點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采區設計規劃并組織實施.3 每年組織一次救災演習.4 應急小分隊應配備專用自救器和光學瓦檢儀第三章 應急響應二 報警系統 (一)井下或地面任何人發現事故后,應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報告內容:事故地點、遇險時間、類別、遇難人數及姓名等. (二)調度室接警時應作好記錄,立即發出事故警報,并把記錄情況告知指揮中心、應急分隊.事故現場值班長或安8、檢員在前線指揮長未到位情況下,擔任臨時前線指揮長,組織力量、器材等就地搶險. (三)判斷警報級別后,應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著裝出發或通知專業救護隊帶機搜索救援. (四)報告順序 礦內通知順序:礦長安全礦長技術負責人生產礦長應急分隊機電負責人地面礦長財務保管. 礦外報告順序:縣煤炭局縣安監局鎮或縣醫療救助中心. 若被通知人當時未能及時聯系上,應立即往下通知,最后再聯系未通知上人員.三.救援行動 井下一旦發生災害事故,所有人員切忌驚慌失措,首先必須保障井上下通訊聯絡通暢,應急分隊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展開事故偵察、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應急救援工作,現場的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或值班長、安檢員,9、應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到現場,及時指揮井下所有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災區,同時將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搶險救災指揮部接到災情后,全體救災人員必須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組織救災工作.(一) 瓦斯事故處理 1 瓦斯積聚的處理 (1)井下任何地點瓦斯超限時,應立即停止該處工作,撤出人員,瓦斯濃度在3%以下時,由瓦檢員負責排放;超過3%時應制定排放措施,報縣局總工批準后,由救護隊員帶機排放. (2)發生瓦斯窒息事故時,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同時組織有經驗的人員佩帶自救器趕赴災區搶險.救出窒息人員后,應立即實施人工呼吸,送地面醫務室搶救前,先將傷員送到安全、通風良好的地方,解開領口、放松腰帶,注意保護體溫,腰10、背要墊上軟的衣服,使起胸部張開,把舌頭拉出口外,采取側府臥位,使口中的瓦斯流出,同時給予氧氣呼吸. 2 瓦斯燃燒、爆炸事故的處理(1)井下人員必須熟悉巷道布置和避災路線,在班隊長和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按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現場,同時切斷災區的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并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危險程度、人員避難情況向調度室匯報.(2)調度室接到災情后,立即有步驟地通知指揮部全體人員進行搶救,并設法通知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到地面.(3)救護隊應根據指揮部預先制定的搶救方案,佩帶好必要的救護器材奔赴災區搶險救災,發現遇難人員要迅速搶救,帶離災區,運輸部門應作好運送人員準備,保證人車安全行駛,服從指揮11、人員的指揮.(4)搶險人員在搶救中,如發現火區附近有低壓區和瓦斯積聚時,應命令全體搶救人員火速撤離災區,防止瓦斯再次爆炸.(5)發生瓦斯燃燒時,救災人員應按火災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火災事故的處理(1)發生火災的現場人員首先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值班長應盡快弄清楚發生火災的原因、性質、地點,采取一切控制火勢的緊急措施滅火.在搶救火災的同時,派人向調度室匯報,并向各險區的人員發出警報撤離,全體人員在區、隊、班長和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按避災路線撤出危險區。(2)調度室接到災情后,迅速召集救災指揮部全體成員到調度室集合,搶救人員應帶好搶險救災的必要器材,其他人員準備好各種物質和組織人員做12、好搶險救災準備。(3)在指揮長的組織下,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及時下達各種救災命令。(4)救護人員必須按指揮部指令進行搶救,并先搶救遇難人員,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火災。(5)井口值班人員接到命令后,嚴格控制下井人員,充電員必須迅速清點下井人數,控制礦燈發放。(6)搶救工作中,必須加強瓦斯,CO的檢查,監視頂板壓力情況,防止引發瓦斯爆炸和其它事故。(7)獨頭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停止局扇,以防瓦斯積聚而發生爆炸。(8)必要時調整風量、風路或啟動反風裝置。(9)火勢不大,無瓦斯爆炸危險時,直接用水、砂、矸石、滅火器進行滅火。(10)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且不能用水滅火。(11)不能直接滅火時,應封閉13、火區,且進風側和回風側同時封閉。(三)水災事故的處理1、現場人員發現險情,應立即向調度室匯報,若險情較輕,應組織人員立即搶救,若水較大,所有人員應盡快往高處走,并按避災路線撤離。2、調度室接到災情后,及時通知搶險指揮部全體人員,并引導附近有危險的區域內人員迅速地方撤到安全地點,并通知水泵司機做好一切抗災準備。3、救護隊應帶好各種救災器材趕到災區,查明水源性質、影響范圍,排水時,每班取一個樣,當水位接近井巷最高處時,每二個水時取一個樣,這時,排水工作由救護隊進行。(四)冒頂事故的處理1、當工作面出現冒頂預兆時,所有人員應在班隊長帶領下,迅速緊急搶救。如壓力大,頂板破碎無法控制頂板時,所有人員應立14、即撤到安全地點,及時向調度室匯報。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后,如有人員傷亡或遇險,應盡快通知救護隊、醫院及救災指揮部人員進行搶救,搶救時,首先在冒頂處加強支護,防止頂板再次冒落。3、獨頭巷道出現冒頂時,被困人員必須保持冷靜,排矸突圍或靜坐待救,同時用鐵錘巖石敲打軌道或風水管,與外界取得聯系,壓風機必須保持正常運轉,通過風管給遇險人員供風。當無法向災區供風,遇險人員感覺呼吸困難或存在有害氣體威脅時,應立即佩戴好自救器。(五)放炮事故的處理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調度室報告,組織人員搶救,在搶救人員前,先檢查放炮器鑰匙是否取下,母線是否短接處理好,觀察有無冒頂危險,發現傷員,立即運到安全地點,止血搶救后15、,迅速護送到地面搶救。(六)機電運輸事故的處理1、查明原因,處理故障,采取臨時補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2、事故發生后,先要切斷電源,發現受傷人員迅速營救。3、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應向急救中心求救,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第四章 應急恢復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首先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救援行動結束后進入正式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警戒解除、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一、 現場清理救援行動結束后,應急救援隊一方面清點人數,撤除警戒,疏散人員撤至地面。另一方面對全礦井各巷道和作業場所的CH4、CO2、頂板、支護情況及電器設備有關失爆現象進行16、全面檢查,針對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請指揮部和上級機關批準。二、 善后處理1、礦長、地面礦長、會計配合鎮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對傷亡者予以賠償。2、安全付礦長、技術負責人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提供資料,并制定防范措施。3、生產礦長組織對重要設施如配電房、抽風機房、水泵房的保衛和值班人員的安排,并按批準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組織施工,做好恢復生產前的一切準備工作,盡快恢復生產。4、地面礦長負責飲食住宿安排和組織人員保護和裝殮死難者遺體并做發好死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5、事故調查期間,全礦停產整頓,學習安全知識,分析事故原因,制訂整改措施。三、應急結束當善后處理與事故調查完畢后,由應17、急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第五章 事故報告統計制度一、必須建立事故統計與報告臺帳,要求記錄時間、地點、責任人、事故性質、損失情況、處理意見、防范措施等,目的就是總結經驗,教育職工,防微杜漸。二、非傷亡設備事故(2000元以下)及重傷1人以下人身事故,由班里寫出分析意見,由礦安全礦長組織當事人、班長、班組長認真分析,總結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劃定責任人責任,登記在案。三、非傷亡事故(2000無以上,10000無以下),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事后24小時內,由礦里組織寫出書面報告,報告送縣煤炭局安監站登記在案。四、非傷亡設備事故在20000元以上或1人及1人以上死亡事故,按救援預案實施,應在事發1小時內,報告縣煤炭局、安監局和地方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