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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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67835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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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礦井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撰寫人:_部 門:_礦井煤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第一部分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一、事故類型礦井煤塵爆炸事故。二、礦井概況及危險程度分析(一)、礦井概況:馬脊梁礦礦礦井的通風方式為混合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根據山西省煤炭工業局測試中心的晉煤檢xx0603MBB2854-2856鑒定報告得知,煤塵爆炸鑒定結果為煤塵有爆炸性:14-2#層煤塵爆炸指數為:火焰長度50mm,抑制煤塵爆炸巖粉用量45%,屬于有爆炸性煤塵;14-3#層煤層爆炸指數為:火焰長度80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用量55%,屬于有爆炸性煤塵;3#層煤層爆炸指數為:火焰長度400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用量2、70%,屬于有爆炸性煤塵。(二)、危險分析1、煤塵爆炸事故危險因素的存在場所。(1)綜采距工作面50米范圍尾巷;(2)綜采工作面架間煤塵大;(3)綜采工作面頭巷順槽皮帶頭轉載點;(4)機掘工作面距面50米的范圍內;(5)皮帶頭尾及各轉載點;(6)礦井各個漏煤眼;(7)礦井各盤區皮帶巷以及各層主皮帶巷、外運大巷等煤塵容易堆積的地點;(8)礦井各個盤區回風巷以及總回風巷;2、煤塵爆炸事故危害程度:(1)產生大量有害氣體,使井下人中毒或死亡;(2)產生高溫高壓燒傷人員;(3)產生高壓氣浪和強大的沖擊波,造成人員機械性損傷和設備的損壞;(4)礦毀人亡,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第二部分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在應3、急救援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工作原則,要把搶救受傷人員作為首要任務。第三部分 組織結構及職責一、應急組織體系為了在處理礦井各種災害時做到按計劃有組織地順利進行,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避免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成立應急組織結構。二、指揮機構及職責1、應急指揮部總 指 揮: 礦長副總指揮:總工程師指揮部成員: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經營礦長調度主任 機電副總 通風區長 通風副總開拓副總 安全科長 機電科長 防塵隊長救護隊長職責:(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應急預案可能發生的爆破事故應急預案;(2)負責組織應急4、預案的評審與發布;(3)負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4)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組織修訂、補充和完善;(5)負責應急資源的定期檢查評估,并組織落實;(6)負責落實事故處理方案和營救遇險人員方案;(7)負責按照預案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進行應急救援行動;(8)負責選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揮;(9)負責清點井下被困人員數量和姓名;(10)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11)負責指導事故善后處理工作;(12)負責配合事故調查;(13)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2、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主 任:王利山成 員:所有調度員報警電話:8308 8309 708015、32 7080232辦公室職責:(1)在接到報警信號時,保證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2)事故發生后負責通知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行動組成員;(3)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4)掌握現場救援情況,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詳細情況。3、下設八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1)搶險救災組組長:章明旺副組長:張海清李 彪成 員:救護隊所有成員職責:1)保養并維護好各類裝備、儀器;2)經常組織救護隊員進行崗位練兵和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3)發生災變事故時,根據事故性質的不同,進行具體的搶險救災;4)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隨時準備應對突發6、事件。(2)醫療急救行動組組長:賈智山副組長:侯公善陳恒松職責:1)備足搶險救災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藥品和醫療器械;2)建立與上級及外部醫療機構的聯系與協調;3)指定醫療指揮官,建立現場急救和醫療服務的統一指揮;4)建立對現場急救站,設置明顯標志,保證現場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間、水、電等基本條件保障;5)建立對受傷人員進行分類急救、運送和轉院的標準操作程序,建立受傷人員治療跟蹤卡,保證受傷人員都能得到及時的救治;6)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的人身安全。(3)治安保衛組組長:李 彪副組長:米振軍張福全成 員:金馬派出所及經警隊所有成員職責: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對危害外圍的交通7、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維持好秩序;2)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采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它人員;3)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看管好槍支、彈藥庫,維護社會治安,嚴防不法分子乘機破壞;4)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5)搞好災變期間,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水源、煤氣管道的監控和管理工作。(4)物資保障組組長:李彪副組長:王茂杰白寶國成 員:物供站、機電科職責:1)根據爆破災變分類,備好相應的救災物資;2)按規定及時為搶救人員配齊救援裝備,提高救援隊伍的技術裝備水平3)組織人員和車輛,運送8、救災物資,保證救援物資快速、及時供應到位(5)后勤生活服務組組長:孫澤峰副組長:張喜林 胡 明成 員:兩辦、后勤綜合科及賓館所有成員職責:1)負責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2)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活;3)做好搶險救災的后勤保障工作;4)負責安排增援人員的飲食和休息。(6)宣傳教育組組長:李 彪副組長:何志強樊斌成 員:宣傳部及電視臺所有成員職責:1)負責及時收集、掌握準確完整的事故信息;2)向新聞媒體、應急人員及其它相關結構和組織發布事故的有關信息;3)負責謠言控制,澄清不實;4)做好災區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定災民情緒,堅定信念,鼓舞士氣;5)發動群眾,戰勝困難。(7)善后處理行動組組長:薛玉榮副組9、長:李 斌 張彥兵 曹全有成 員:統籌科、信訪辦及勞動人事科所有人員職責:1)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2)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3)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善后處理的動態。(8)資料組組長:張海清副組長:鄭玉斌 許開柱 張正和成 員:技術科、地測隊及檔案室所有成員職責:1)收集現場有關資料,記錄事故處理情況;2)了解掌握事故的發展動向、綜合分析各種數據,為事故的正確處理提供技術依據。第四部分 預防與預警一、危險源監控防塵預防措施(1)綜采隊工作面必須安裝架間噴霧、工作面溜頭及各轉載點必須安裝灑水噴霧裝置,10、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大于50米、距回風繞道口50米范圍內安設凈化水幕,尾順槽安設捕塵網等防塵設施,確保正常使用,發現問題立即處理。(2)采煤機必須安裝外噴霧裝置,為了確保霧化效果,必須另外增設一套加壓泵和水箱(壓力不小于4Mpa、噴嘴流量每個滾筒不得低于15L/min,霧化覆蓋全滾筒)專供機組噴霧使用,無水或噴霧裝置使用不正常時必須停機。(3)綜采工作面安裝架間噴霧裝置,至少每隔3架安裝一組噴咀。破碎機必須安裝防塵罩或除塵器。(4)掘進機必須安裝外噴霧裝置(壓力不小于4Mpa、噴嘴流量每個滾筒不得低于15L/min,霧化覆蓋全滾筒),一旦霧化效果不好,壓力達不到要求,必須另外增設一套加壓泵和水11、箱專供機組噴霧使用。(5)掘進隊在生產期間必須安裝并保證各轉載點灑水、巷內凈化水幕、捕塵網等綜合防塵設施正常使用,發現問題立即處理。(6)采、掘、運隊組每日檢修班必須把綜合防塵設施作為一項檢修項目,對所有設施進行檢修,做到所有霧化灑水設施霧化程度高、使用效果好。(7)采、掘、皮帶隊組每班必須對皮帶頭、尾50米范圍內進行清理浮煤后沖洗,采掘隊組每班必須對距工作面50米范圍內進行沖洗,綜采隊對整個工作面液壓架每日沖洗,確保無粉塵超限。(8)放炮施工的隊組在作業時必須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炮掘作業時要在距工作面50米范圍內安裝使用放炮噴霧裝置,爆破時連續噴霧不少于10min,霧化要好,并封閉全斷面。12、爆破前后必須對30米范圍內的巷道周邊進行沖洗。(9)所有運輸大巷的紅外線水幕,必須使用正常。(10)所有皮帶巷轉載點、皮帶尾,必須安設灑水裝置做到開機開水。(11)所有井下電纜、電氣設備、機組、液壓支架、等設備上的煤塵所轄隊組必須及時清除(12)井下所有峒室都必須輔設靜壓水管,所有峒室必須由使用單位定期除塵,做到無粉塵超限。(13)管路隊安裝防塵管路必須按照標準安裝到位、不得短缺,管路要安設平直、吊掛牢固,接頭不得用軟管連接。(14)防塵管路安裝時,軌道運輸巷每隔100米、皮帶巷每隔50米出一個三通閥門。(15)防塵隊每周對綜采工作面的粉塵在使用設施前后進行測定比較。(16)防塵隊對全井各地點13、的粉塵加大沖洗力度,對容易產塵地點縮短沖洗周期,對發現煤塵超限地點當班組織處理,確保無粉塵超限現象。(17)通風區除安排瓦檢員每班跟蹤落實外,還要派干部不定期檢查核實。(18)采煤面必須實施煤層注水,不注不采。(19)按照標準在井下各地點安設隔爆設施。二、預警行動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預防事故發生。發生事故后,根據事故的情況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必要時,請求上級機構協調增援。重大(級)安全生產事故,或事故擴大,有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時,應急指揮部負責調度、了解事態14、發展,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安全監管經理領導,并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做好應急準備。第五部分 信息報告程序施工地點必須無條件安裝固定電話,并在電話旁張貼報警電話及常用電話的號碼表,報警電話要用醒目的黑體紅色字示警,以便現場人員都了解,在應急時能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求救。當發生事故后,班組長或第發現人應及時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撥打“8308”或“8309”緊急事故報警電話,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匯報單位及匯報人姓名、時間、地點,事故的傷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直接原因和初步判斷,組織搶救采取的措施以及災情的控制情況。值班人員接到報警電話要盡可能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了解詳細,并根據判斷情況報告值班領導15、,由當日值班領導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通知相關人員,并立即采取搶救措施,將受傷人員盡可能的抬出來至安全地帶,進行包扎等工作,馬上運送出井,等救護車的到來,當發現傷的較重時,立即送往就近醫院。報警和第一響應隊伍以事故現場負責人或工作人員為主,礦專業救護隊是專職救援隊伍,負責各事故的救援工作。接警、處置以應急指揮部為主,統一指揮事故救援。災情匯報:1、災害事故發生后,跟班隊長或班長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利用電話或撤出人員迅速將事故的性質、發生地點、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礦井調度室匯報。井下其他區域人員在發現異?,F象后也應及時匯報。2、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威脅的人員發出警報16、通知。3、在搶救事故間,應隨時向礦調度匯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后果,將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對下步搶救工作開展提出意見和建議,請求礦井指揮部的指示和支持。4、災害發生后,礦調度室弄清值班情況后,由分管礦領導迅速向集團公司調度室匯報,設專人用電話與集團公司隨時保持聯系。第六部分 應急處置一、響應分級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對事故預見情況進行分級。按照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可分為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級(重大事故)響應、級(較大事故)響應、級(一般事故)響應等。一般(17、)、較重()、嚴重()、特別嚴重()四個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重傷,或造成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3050 人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重傷,或一定社會影響等。二、響應程序(一)相應級別按照事故的18、分級情況,原則上一般事故()以單位自己為主,進行處理。較重事故()要啟動礦級預案進行救援。嚴重事故()在本礦進行積極救援的同時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集團公司匯報請求支援。特別嚴重事故()由礦向集團公司匯報后,集團公司要根據情況向上級部門匯報,進行事故救援。事故處理后,要對事故現場進行一定時間的觀察,發現安全后,方可宣布救援工作結束,以防止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發生。(二)響應指揮及應急行動救援行動要堅持統一指揮,相互協調原則,避免相互推諉,延誤搶救的最佳時間。指揮部總指揮要嚴格按照應急程序,向各個應急小組發布命令,組織好救援行動?,F場指揮更要以身作則,指揮好現場的營救工作,遇見自己難以定奪的事情,19、要積極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如果也無法確定,要請求集團公司技術專家給予技術指導。1、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所有成員,首先聽取當班值班領導的災情匯報以及下達的命令情況匯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副井提升及壓風機的正常運轉(派專人去風機房、副井絞車房、壓風機房與組織與督促工作)。2、通知事故單位和有關區隊、礦燈房、自救器房、電腦考勤室準確統計當班下井人數及姓名,統計已下井的人數及姓名,以便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通知救援行動組準備救災材料,醫院準備急救傷員。3、指定一名副職領導簽發下井許可證,并通知礦燈房、自救器房和副井口,沒有下井許可證,不準發放礦燈、自救器。4、選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20、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只是“上傳下達”作用,不得自行發號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救災器材等,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其人員,明確其任務。5、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它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傷人員被困在災區時,一方面設法與受阻人員聯系、穩定情緒,一方面立即報告搶救指揮部采取措施組織特別搶救。6、救災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協助成員,將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和兄弟單位請求支援。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搶險任務。7、井下撤出人員和搶救完成后,應投入二線或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范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等災情,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救護隊長應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規程的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測定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偵察結束后,應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總指揮部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