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甸鎮抗旱工作應急預案(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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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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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寬甸鎮抗旱工作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國家防總關于加強城市抗旱工作意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部門規章和文件編制本預案。抗旱工作應急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鎮防訊抗旱指揮部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1.2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干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干旱災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量減少,河流及其它水資源短缺,不能滿足城鄉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對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災害。防御干旱災害是指組織發動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采取各2、種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進行防旱抗旱,減少干旱災害損失的活動。1.3 工作原則抗旱工作實行以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注重科學、講求效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原則。抗旱應當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農業、工業、生態環境用水。抗旱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人為本,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2 自然地理及水資源概況2.1 自然地理特征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我鎮位于寬甸縣城中心部。總面積13.4km2,其中耕地面積6000畝;全鎮所轄4行政村,24個自然屯、組;總戶數29800戶,其中農業戶3800戶,非農業戶26000戶;總人口100000人,其3、中農業人口12000、非農業人口88000人。 2.2 旱災概況旱災對我鎮轄區農業生產有一定威脅,旱情為近幾年少見,干旱持續時間較長。2.3 抗旱工程概況目前全鎮現6條水系穿城而過,即東濱河,西濱河、虎溝河,麻線溝河、湯梨溝河、彈藥庫河。都屬于晴天干旱,雨季成河,大多數都是屬于取地下水,打深井來保障人民生活用水,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調配能力的水資源配置體系,基本保障了地區各部門用水要求。3 組織機構與職責3.1 組織機構。寬甸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人員名單(詳見附表)寬甸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人員名單分 工姓 名職 務電 話總指揮劉維明鎮 長副總指揮周云清副鎮長于 明武裝部長 成員劉巖峰水利4、站長李宏遠綜合辦主任吳景利財政所長華 軍交通助理劉麗英民政助理 劉文靜土地助理王 軍社區辦主任聶俊紅人事助理孔祥峰農技中心主任 姜盈利統計助理徐志紅經管站站長 楊如松中心校校長姚玉華安監辦主任鎮政府對防旱抗旱減災工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積極配合,共同協作,做好抗旱救災工作。各村(居)委會對轄區的抗旱救災工作負總責,并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由村(居)委會負責人任指揮長,按職能分工積極配合,共同協作,負責做好本轄區的抗旱工作。3.2 組織機構職責 3.2.1 防旱抗旱工作職責 我鎮防旱抗旱應急工作的指揮決策機構,其抗旱工作主要職責是: (1)在鎮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總指揮部的指導下,貫徹執行5、國家、省、市、區有關抗旱工作的決定和指示。 (2)組織召開抗旱會商或抗旱工作應急會議,分析旱情發展趨勢,安排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3)制定各項抗旱措施,負責抗旱物資和經費的籌措計劃、調配和管理。 (4)統一指揮抗旱工作,組織全鎮相關部門按本預案規定職責對受災地區進行抗旱救災。 3.2.2 防旱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抗旱工作職責 黨委辦:負責全鎮抗旱救災期間重大事項、涉外信息發布及涉外新聞采訪等協調工作和綜合情況上報。鎮武裝部:根據旱情需要,責任協助鎮政府擔負抗旱應急送水以及執行有關重大抗旱救災緊急任務。鎮宣傳文體辦:負責正確把握抗旱宣傳的輿論導向,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及時、準確做好抗旱救災新聞宣傳6、工作。指導鎮新聞中心做好宣傳工作,利用廣播、電視等各種宣傳工具,實事求是地報道發生的旱情、災情、動態,宣傳抗旱方針政策。水利站:負責指導、協調抗旱防旱工作,負責水利工程調度,統一合理調配抗旱水源,充分發揮現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組織實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和抗旱應急工程修復;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做好防旱抗旱工程和配套設施的建設監管工作;負責鎮內水庫庫區范圍內土地的保護工作,防止庫區被侵占。農業推廣中心: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受災信息,指導災區農、林、牧救災及恢復生產;研究制定災后農業生產的各種優惠政策;負責提供農作物播種面積、種植結構、產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廣應用有關抗旱農業新技術,制定農業抗旱救7、災措施并組織實施,配合做好災后災區農業生產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拔供應、技術指導,幫助災區人民搞好搶收搶種,恢復生產;負責指導當年造林地抗旱保苗工作,負責森林火災的防御工作。公安分局:負責維護抗旱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協助查處水事糾紛,嚴厲打擊偷竊、破壞抗旱設施的犯罪行為。負責統籌安排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車輛場地規劃和停放。必要時,組織實施交通管制。鎮財政所:負責根據鎮政府的批示及相關主管部門核定的受災情況,迅速撥付抗旱和救災資金。負責督促各用款單位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掌握該專款資金的使用情況。鎮民政辦: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查災、報災和賑災工作,負責災民的生活安排、救濟,負責賑災物資的籌8、集、管理、發放。鎮城建,土地辦:負責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做好防旱抗旱工程和配套設施的建設監管工作。鎮人口計劃生育辦:負責組織災害醫療救援和災后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災區飲用水質的衛生監督管理,指導群眾開展水質消毒,確保飲用水安全。宣傳文體辦(教育):負責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鎮企管中心:負責依法綜合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制;負責監督管理核實全區在堤外生產和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地點和數量,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其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范圍,根據鎮防指揮部的抗旱救災指令,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抗旱救災工作9、。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信息監測報告 根據縣氣象局提供的實測雨量和蒸發數據進行監測,低于正常指標,出現旱情跡象時,即日報告鎮三防辦。4.1. 工程蓄水地表水情況,由水利站負責收集,低于正常指標,出現旱情跡象時,即日報告鎮防辦。 取水水源狀況由村、社區和區內各供水企業負責監測。發現因水質污染造成取水困難,可能出現供水緊張時,各供水企業即日向所在鎮防旱指揮部報告,由鎮防旱指揮部報區縣防總辦。4.1.4 水源咸度由各供水企業負責監測。4.1.5 農業受旱情況,由鎮農業推廣中心負責監測。發現旱情跡象時,及時報告鎮防辦。4.1.6 綜合報告。各村、社區單位綜合上述旱情信息,根據干旱影響范圍、干旱程10、度及發展趨勢,及時報告鎮領導和鎮防辦。4.2 預警預防行動4.2.1 鎮防旱指揮部結合實際組織編制本地區的抗旱風險圖和抗旱工作應急預案,加強抗旱工程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建立抗旱設施、物資儲備等。 鎮防指組織成員單位要適時開展以組織機構、工程、預案、物資為主要內容的抗旱檢查,及時發現薄弱環節、限時整改。4.3 先期處置發生干旱災害或旱情鎮人民政府和鎮防指,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旱情或災情進一步擴大,及時報告上級。啟動鎮抗旱應急響應。 4.4 干旱預警等級劃分及發布 4.4.1 預警等級劃分干旱預警等級劃分依據連續無透雨日數、同時考慮降水量距平率、土壤相對濕度的影響,經綜合分析論證后具體判定。干11、旱預警等級分為4個等級:級(特別嚴重)、級(嚴重)、級(較重)和級(一般)。4.4.1.1 級預警主要指標:全區較大面積連續90天以上無透雨;受旱面積占全區耕地面積40%以上。4.4.1.2 級預警主要指標:全區較大面積連續70天以上無透雨;受旱面積占全區耕地面積的百分比大于30%。4.4.1.3 級預警主要指標:全區較大面積連續50天以上無透雨;受旱面積占全區耕地面積的百分比大于20%。4.4.1.4 級預警主要指標:全區較大面積連續30天以上無透雨;受旱面積占全區耕地面積的百分比大于15%。4.4.1.5 在作物關鍵生長期連續無透雨日相應干旱等級指標上調一級。出現連續兩個嚴重干旱年時第二年12、干旱等級劃分為特大干旱。 預警發布當上級啟動干旱預警級別時,鎮防指執行上級預警級別的同時,并根據有關規定向全鎮發布干旱預警。5 應急響應5.1 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強化紀律,依法抗旱;快速反應,保障有力;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科學調度,防抗結合,確保實現抗旱工作目標。發布干旱預警,即啟動相應等級的抗旱應急響應,鎮三防指揮部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抗旱應急響應的相關處置工作。5.2 I級應急響應5.2.1 鎮防旱指揮部行動:(1)做好本鎮跨地域調水或向區鎮防旱指揮部申請跨地域調水的準備,視情況開展人工增雨;(2)派工作組到旱區指導、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復產13、工作;(3)按規定程序向市、縣政府或有關部門申請抗旱資金,幫助災區籌措抗旱經費;(4)指導各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災區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5)研究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5.2.2 受旱地區成立由鎮委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抗旱工作組,在鎮防指的統一指揮下,緊急組織人力、財力、物力實施抗旱,全面開展節水、調水、救災、增雨等抗旱工作。5.2.3 供水管理部門要及時調整用水計劃,嚴格控制非生活用水,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安全。5.3 II級應急響應 鎮防旱指揮部領導和旱區分管領導制訂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確防旱抗旱工作重點,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調整用水、取水計劃。同時,做好下列工作:(114、)做好本鎮跨地域調水或向鎮防指申請跨區調水的準備,視情況開展人工增雨;(2)派工作組到旱區指導、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復產工作;(3)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5.3.2 鎮黨委、政府加強防旱指揮部的組織力量,組織人力、財力、物力,派遣工作組到旱區指導抗旱,各村連片菜田、大田應打灌溉機井為防旱抗旱做好準備工作。 供水管理部門要及時調整用水計劃,控制非生活用水,確保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安全,保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企業用水需求。5.3.4 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積極做好防旱抗旱工作。5.4 級應急響應5.4.1 鎮防指等部門制訂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確抗旱工作重點,研究抗旱措施,調整用水、取水方案;做好本鎮跨15、地域調水及人工增雨的準備工作;適時派工作組到旱區指導抗旱,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工作。5.4.2 鎮人民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防旱抗旱工作計劃,明確防旱抗旱工作重點,研究防旱抗旱措施,做好用水計劃,積極開展節水宣傳;派工作組到旱區指導抗旱,及時向上級報告防旱抗旱工作情況。5.4.3 供水管理部門要做好供水計劃,適度控制高耗水行業的用水,保證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和重點企業用水需求。 中小型水庫要做好防旱抗旱的用水計劃。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主動做好防旱抗旱工作。5.5 IV級應急響應5.5.1 鎮防指等部門制訂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確抗旱工作重點,研究抗旱措施,調整用水、取水方案;做好本鎮跨地16、域調水及人工增雨的準備工作;適時派工作組到旱區指導抗旱,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工作。5.5.2 鎮防辦及時掌握相關信息,及時報告上級防辦總指揮部。 供水部門按鎮防辦指定的時間報送相關情況及預測。 鎮防辦加強值班,加強旱情監測,落實各項防旱抗旱措施,并將情況及時報鎮政府和鎮防指。5.6 應急響應結束當旱區出現明顯降雨過程,可用水量明顯增加,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鎮防指宣布全鎮抗旱應急響應結束。6 后期處置6.1 善后處置鎮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救災和善后工作。要核實災情,按照受災程度和救災原則,安排重災區群眾的救濟補助。要及時做好恢復生產、開展生產自救和工程修復等工作。6.2 社會救助鼓勵利17、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捐助救濟救助資金和物資。 應隨時向社會和媒體公布捐贈救災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并于事后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6.3 保險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積極參加保險;提倡和鼓勵保險公司參與減災科研及宣傳教育,扶助減災設備物資生產與儲備、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6.4 旱災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6.4.1 鎮防旱指揮部及時對干旱災害進行分析評估,認真總結轄區內抗旱救災工作情況,應急響應宣布結束。 鎮防旱指揮部組織人員及時深入旱區調查分析,收集匯總各部門對干旱災害的分析評估,認真總結全鎮抗旱救災工作情況,內容包括旱災成因、旱災損失、抗旱措施18、抗旱效益、抗旱工作存在的問題以及工作建議等,及時及時報告上級防總。6.4.3 對在抗旱搶險中有立功表現的個人和單位建議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犯有錯誤、失職、瀆職、貽誤搶險時機、阻礙抗旱搶險的人員,根據情節和造成損失的嚴重性建議給予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 保障措施 7.1 資金保障抗旱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的劃分原則,根據實際災情經上級主管部門核實,由鎮財政所對災區安排一定的抗旱補助經費。7.2 供電保障供電部門負責保障災區防旱抗旱所需的電力供應。7.3 物資保障(1)防旱抗旱物資儲備以鎮政府儲備為主。易受旱災威脅的村、社區和單位,應結合當地實際增加儲備流動水泵或其它各類防旱抗旱物資、器材。(2)抗旱救災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本地的抗旱儲備物資,不足時由鎮防旱指揮部協調調撥的抗旱儲備物資。(3)各三防成員單位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抗旱救災物資保障。7.4 應急隊伍保障。(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抗旱救災工作的義務。(2)要建立應急隊伍,當發生旱災時,及時派出,指導防旱抗旱救災工作。 7.5 宣傳與培訓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宣傳方式,在全鎮廣泛宣傳開展節約用水,增強全民節水意識。